都说女人的衣柜里永远缺少一件衣服。
同理可得。
女人的化妆台上永远少一只口红。
女人的鞋柜里永远少一双鞋。
如此还有很多很多的可能。
……
郭歆现在就陷入了这样的状态。裙子,感觉没有可以搭配的鞋;上衣,又没有可以配的裤子;里面的衣服试好了,试外套,总感觉哪里不对;外套可以了,口红色号又好像不合适;口红也可以了,发型发色又好像需要调一下……
“说真的,穿制服上班是真的方便……”
郭歆看看墙上的时间,又看看扔在一旁的警察制服,由衷地感叹道。
这套衣服从洗澡时就开始构思搭配,到最后试好准备出门,总共用时3小时19分。
自己的一身换好后,打开陈长卿的衣柜看到的是根据不同场景已经做好的搭配。
羡慕男人方便的同时,又为这么优秀的男人是自己的而自豪。
拿了一套休闲的西服,想了想,把黑色西服换成了深蓝色的。
“这么看起来应该会精神点吧,这次任务结束后,确实要陪他买几件衣服了。”
一切准备妥当后,郭歆站在家门口启动了魔法阵。
此时办公室里,陈长卿已经睡熟了。电脑里放着维瓦尔第的《四季-春》,这是陈长卿最喜欢的音乐,没有之一。
郭歆自然也很是熟悉,不过她更喜欢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
所以来到办公室后,郭歆来到陈长卿身旁,轻轻将电脑上播放器的音乐换成了《贝九》。
严峻有力的奏鸣曲形式,充满了悲壮色彩。
郭歆感觉腰上有一双手环了上来。
“你回来了。”
陈长卿靠在郭歆腰上轻声说道。
“嗯,回来了。”
郭歆脸上飞上两抹红晕,转瞬即逝。
片刻的寂静,被郭歆的声音打破了。
“不正经,又想使坏,这里不可以。”
说着拍掉了陈长卿逐渐上移的手。
“我想和我的未婚妻做些事情怎么能叫不正经呢。”
“谁知道墙上的声音魔法阵什么时候启动,你是想在魔法部进行现场直播吗?”
郭歆挣脱了陈长卿的“魔爪”,接着道:“赶紧去洗澡换衣服,去晚了路上又要堵车了。”
在郭歆的催促下,陈长卿这才不情愿地走出办公室,往淋浴间走去。
青龙国的都城也是青龙国最繁华的地方——飞龙市。
飞龙市往南400多公里,就是最近事件的地方,也是陈长卿和郭歆两人新家的城市——飞云市。
从名字就能看出来,飞云市是为了缓解都城的住房压力,特别划批的城市,相关配套设施还不算齐全。不过陈长卿和郭歆二人能使用魔法阵,百公里的距离须臾便至,住在飞云市反而比较清静。
16:42。
陈长卿和郭歆二人驱车前往飞龙市北边一家新开的烤肉店。
“你说爸妈他们最近在干嘛?”
郭歆看着窗外的居民楼,不由地想起了自己和陈长卿的父母。
“他们应该又在规划去哪玩吧。”
陈长卿看了眼窗外,明白郭歆为何会问这个问题。
二人的婚事确定后,两边的父母倒是也找到了最佳玩伴。反正也都退休了,结伴出游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当年要是不卖飞龙市的房子就好了。”郭歆有点可惜地叹道。
这个问题一直是郭歆的心结,当时两人家庭都不是很富裕,自己参加魔法部特勤局的考试又一直没通过。
想着陈长卿已经在特勤局崭露头角,而自己却连门都摸不到。于是便产生了想搬离飞龙市的想法。
可就在房子卖出去没多久,特勤局的考试居然通过了。
这才有了两家父母见面,一起出钱在飞云市买房。
“别想那些了。”
陈长卿单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捏着郭歆的手道。
“现在住飞云市也挺好的,反正有魔法阵,直接传到魔法部不就到飞龙市了嘛。”
郭歆也知道不该一直想这个过去的问题,可她总会不自觉地想起那个不争气的自己。
“好啦好啦,开心点,今天去吃肉,吃大肉,大块的肉。”
陈长卿停好车,两只手捏着郭歆的脸笑道。
“唔……陈……你……再捏……回去……让你跪搓衣板。”
陈长卿哈哈哈笑着松开了手,郭歆揉着自己并不疼的脸,瞪着陈长卿。
“好啦好啦,不疼不疼。”
郭歆哼了一声表示对陈长卿刚才行为的抗议。
烤肉店门口排起的长队昭示着这家店的受欢迎程度。
“这,我们来的不算晚吧。”
郭歆看着烤肉店门口的长队,惊讶道。
“先取号吧,看看大概要等多久,实在不行我们出去逛一下。”
郭歆挽着陈长卿的胳膊,两人取了号。
“137,前面还有40桌,预计需要等待2个小时”。
“两个小时后就是七点左右,嗯……你决定吧。”
陈长卿看着郭歆。
“行吧,正好帮你买衣服。”
“买什么衣服?”
“你衣柜里衣服款式太少了,正好现在有时间,我们去挑几件吧。”
郭歆说着,往商场走去。
“额额额,我怎么觉得是你想买了。今天在家试了三小时还不满意吗?”
听着郭歆有点冠冕堂皇的理由,陈长卿凑近道。
“要你多话,哼。”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突然听到身后有动静。
“来人啊,快来人啊!”
“这……这是怎么回事?”
“还愣着干什么,快叫救护车啊!”
原本在烤肉店门口排队等候的人群已经全部散去,从店里不断有人跑出来,可跑出来没几步就一头栽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
陈长卿和郭歆毕竟都是魔法部的精英,给自己撒下“隔绝”(在身体表面形成一层薄膜,隔绝和外界直接接触)后,赶忙跑了过去。
“喂,你们两人不要命了!”
退开的群众见两个小青年冲了过去,赶紧喊道。
郭歆回过头微笑着向人群比了个“ok”的手势,没再做其他回应。
“魔法药物中毒,毒性都还不深,还有救。”
陈长卿担心的事没有发生,反而松了口气。
“不是龙涎就好。”
郭歆半蹲在旁边,两人都是同样的想法。
“我猜应该是钱前草中毒,中毒者的呕吐,晕厥症状最明显。”
陈长卿扫视了一下逃出来的食客。
“除了钱前草,还有可能是蓿丛花。你从以前开始,总是记不住这个。”
郭歆和陈长卿两人是大学一个班的同学,对方的糗事那可是知之甚详。
“好啦好啦,那花长得太丑了,就像一张哭丧的脸,看见就倒胃口。”
陈长卿想找回点脸面。
“哦,是嘛。我怎么记得某人寝室里就养了一株的,这是为什么呀?”
郭歆可不会放过调侃陈长卿的机会。
陈长卿知道郭歆对自己大学那些糗事了如指掌,也就不再接话了。
“噗,你既然不记得蓿丛花,那总该记得可以解万花之毒的植物吧。”
郭歆语气平静了许多,但眼睛里闪烁着亮光,就像天上的星星。
“当然记得,那是你最喜欢的幽灵兰。”
郭歆眼中的“星星”突然明亮了起来,眨了眨眼,又消失了。
“你居然真的记得。”
郭歆嘴上这么说,可心里特别高兴。
“不过这种花我查过,几乎已经绝迹了。因为生长的条件苛刻,花期又短,几乎没有留下什么图片。”
陈长卿以前问过郭歆为什么会喜欢这种这么少见的植物,而她回答。
“花瓣的形状就像跳跃的精灵,花蕊上的花粉能解百毒,你不觉得这种花就像植物界的白衣天使吗?”
郭歆最早的时候,想成为一名白衣天使。因为那时陈长卿练习“气爆拳”总是炸伤自己,而自己的治疗魔法又是学的最好的。
可在那之后,郭歆的想法改变了,她想加入特勤局,成为能够和陈长卿出生入死的人。从那天起,郭歆再也没提起过“幽灵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