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耽与其说是在和Elsa挑衅,但不如说是在和那个眼神冰冷的LEO挑衅,因为他看出这个小子已经认出了自己,但却一点儿也没表现出惊讶,
看来自己在掌握对方动向的时候,人家那边也很注意他的动向才是,尽管事情过去了那么多年,但是这人的脸上却没有一丁点心虚,才是让林子耽真正纳闷的地方,
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就那么被他们兄弟二人抛到大海里,他们的良心真的不会痛么?所谓的上流社会就可以这样草菅人命?就可以视法律为无物?
尽管林子耽依然不能想起他落水当天的所有情节,但是麦克这两个儿子动的手是绝对没有错,至于到底用什么方法把林子耽神不知鬼不觉地,
从别墅里拉出去又丢到离长岛那么远的地方,一直是林子耽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或许那也是他遗失的那部分记忆的关键!
是的,尽管林子耽和张景说确定了那天下午他看到的正是麦克的两个儿子,但那是下午,而林子耽出事是在半夜,凌晨两三点,他甚至能想起自己是如何安然入睡的,
却怎么都无法将落入海里的记忆从死寂中拽回,即便是偶尔潜入的梦魇,也都是自己在海水中使劲儿挣扎的记忆。
“你还要不要看?”Leo看着Elsa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林子耽在他们面前秀恩爱,忍不住对Elsa低吼道。
“哎呀,这风儿可真凉爽啊,小心把我们光果的小腿儿给吹冷了,咱们回家吧~”爱丽丝故意大声地对旁边看了半天热闹的张景道。
Elsa被Leo使劲拖拽着往中心广场去看圣诞树,林子耽他们四个则心情愉悦地找路人合了几张影,便分开各自回家去了。
而在站耀眼的圣诞树旁,Elsa的心情则是澎湃不已。
第一次遇到林子耽的时候,她以为林子耽和路易斯一样是个有钱的富二代,而外州来的Elsa,刚刚通过父亲的暴富摸索着走到富人的圈子边沿。
一心想攀上有钱人的Elsa在看到林子耽竟然拖着托盘出现在自己买面前的时候,她简直想自毁双目,何况当时爷爷奶奶都在身边,她选择了对林子耽问候的无视。
再想着自己抛开一切想着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点点心动,就算任性一次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好了,可是林子耽当时却天天忙的飞起,
想她幸福决不能埋葬在林子耽那件租来的破公寓里,Elsa在临近毕业之前,终于又通过Julia认识了Leo,只是交往之后Elsa才发现,
这个据说曾经是上流社会的天之骄子的人物,原来只是个草包,干啥啥不行,在家族中也很不受重视,如果不是前一年他的母亲忽然拨了几个小公司给他管理,Elsa早就离开他另觅新欢了!
现在看到往日的恋人怀里拥着的是别的女人,她心里有不甘,有愤怒,更多的是悔不当初,因为她从Julia那里得知,林子耽这些年通过自己的努力资产已经上千万甚至都要过亿了,这让她怎么能够放的下?
“还在想那个小子?我告诉你,既然已经跟我在一起了,就别再想着三心二意的~”一旁的Leo看她见了林子耽之后完全没有了出门之前的笑容,忍不住咬牙切齿地威胁道。
“我什么时候三心二意了?人家都有女朋友了,我又不是脑子有病。唉?对了,你认识那么多的上流名媛,刚才那女的你认识么?”Elsa一改刚才的阴沉,伸手挎在Leo的胳膊上讨好地道。
“你看那女的穿着,哪里会是上流名媛的样子?”Leo嗤笑道。
Elsa听Leo这么一说,心里美的跟什么一样,想着那女的肯定连自己都不如,也怪不得林子耽会找那样的女人,大概跟他的出身有关吧!
说实话,Elsa一直看不上的并不是林子耽这个人,她真心喜欢过他,要不然她也不会跟他纠缠那么久,纠结在继续和放弃之间。
Elsa看不上的是林子耽的家世,长岛那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别墅楼,母亲竟然只是一家小餐馆的老板娘,尽管继父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但又总是和林子耽格格不入的感觉,
果然,Elsa终于在和Leo的订婚宴上遇到了麦克,直到那一刻她才知道Leo竟然是麦克的亲生儿子。
回想到刚才Leo和林子耽相见两相厌的表情,Elsa的嘴角微微扬起一抹讽刺的弧度,心想自己现在手里挎着的才是真正的豪门!
那林子耽的财力跟Leo家比起来,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恨之恨自己找的这个家伙是个草包,如果能像他哥哥一样管理整个家族的产业,那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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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Elsa挎着Leo的胳膊精于算计的时候,另一边的林子耽心里其实是有些忐忑的。
虽然之前有跟Emma坦白过自己之前有过一段恋情,但他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会像这样撞到一起去。
“你在想什么?”Emma和他手牵手往回走,看林子耽一直保持着沉默,忍不住开口问道。
“啊?没什么,我是在等着你问我,所以自己什么话都不敢说。“林子耽捏了捏Emma塞在他大手里的小手,亲昵地道。
“嗯?问什么?你的前任么?呵呵~”Emma捂着嘴笑起来。
“笑什么?你不想问么?”林子耽有些许的尴尬,他还以为要惹女朋友生气了呢,没想到人家竟然笑得这么灿烂。
“你好傻啊!我问你就答么?再说……谁没有一点过去呢?如果我问你,那有一天遇到我的前任,我是不是也要如实告知呢?
所以我觉得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没有必要去纠结,最重要的是,现在是我站在你的身边,这才是最重要的,不是么?”
Emma停了下来,站在林子耽的面前,垫着脚尖用双手整了整林子耽的大衣领口,然后仰头吻住了他的唇。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Emma比他现在的年龄大一岁还是怎样,林子耽发现很多时候,很多的事情,Emma都比他看得通透,就连基本的消费观念也是一样,
每次林子耽给Emma买什么礼物,她从不会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去挑剔礼物的贵重与否,而是懂得感谢林子耽的用心,
就像她今晚戴的这条围巾,其实是林子耽专门买给她的,不贵,但是林子耽觉得她戴着一定很暖和。收到这个礼物之后,Emma每次见林子耽的时候都会戴着,并想办法搭配相得益彰的衣服。
那天之后,大家谁都没有再去讨论过往,因为林子耽在Emma的开导下,真正理解了什么叫活在当下。
以前他总是纠结,总是防备,总是担心不好的事情会在哪一刻到来,人生过得也是既紧张又无趣,不敢享受,不敢放纵,不敢大口地喝酒,甚至不敢放松地抽一支烟。
现在想想,人生短短数十载,背负的越多,脚步只会越沉重,而能够好好的活在当下,把握自己手上所有把握的一切幸福,才是最关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