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6章 范云开始戒烟(1 / 1)山东永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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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爷挑着鸭笼子,摇摇晃晃走在独木桥上。

他的动作。

吓得笼子里的鸭子们一只只睁着小绿豆眼死死盯着外面,呆若木鸡的鸭子们很担心王大爷脚下一滑,双手将扁担一丢,然后……

然后就木有然后了。

不过。

王大爷走得很稳。

木事。

范云给王大爷圈了一个地盘,左边是卖鸡的,右边是卖兔子的,中间本来没有空当了,但是范云笑着请卖鸡与卖兔子的往两边稍微那么的挪一挪。

“不好意思,麻烦挪一挪,每个人挪一点地方就行!”范云看着卖鸡的女人与卖兔子的老汉道。

卖兔子的老汉先挪了。

老汉把自己的兔笼子往另一边又挪了一点过去,反正那边是一棵大樟树,又没有人。

他挪了,那个卖鸡的女人也挪了一点点。

王大爷把笼子摆好:“谢谢你了范云,谢谢你带我过来,谢谢你帮忙嘞。”

王大爷一连说了三个谢谢,倒叫范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大爷,别客气了,那我就走了,你在这里卖吧!”

范云把称交还王大爷,走了。

那个卖鸡的女人问道:“那个小伙子是你什么人?”

“我侄儿仔!”王大爷道。

也行,这样叫范云倒没差辈。

“哦!哎,你这鸭子是自己养的,还是贩来的?”卖兔子老汉问道。

王大爷有点急,什么贩来的:“哪是贩来的,你看看我这鸭子,没吃过饲料,都是吃粮食长大的,你看看这毛……”

他伸手从笼子里掐出一只鸭子,用手拨一拨鸭翅膀下的绒毛:“你看看,看看这毛……”

边说,他边把鸭子脚掌朝上反转过来:“你看看这鸭脚,老鸭子了!”

那只鸭子吓得嘎嘎叫:“老王,快点放老子下来,你想吓死老子呀!”

那只鸭子的心态有点炸裂。

一个走路有一点点罗圈腿的中年妇女正好路过,她伸手接过王大爷手中的鸭子,扒拉了一下绒羽,又捏了捏鸭嗉子:“这鸭子怎么卖?多少钱一斤……”

王大爷见生意上门,不再理那个卖兔子的老汉,招呼客人去了:“噢,这鸭子……”

他卖他的鸭子。

范云走范云的路。

范云从卖鸡鸭这里走出去,掉头过了独木桥,然后往右走几步顺着路走。

左边一家竹木器铺子门口,一个乡下的老大爷正在挑选竹斗笠,他用手指头肚子摁着斗笠的篾片,感觉篾片的厚度距离自己理想之中的标准尚有差距,就摇了摇头放下,然后拿起另一个来看。

竹木器前面一点的拐角处,是一辆卖卤味的推车,推车上方挂着色泽金黄的烧鹅与沾着芝麻粒子的烤鸭,看上去就让人直咽口水,推车的操作台上,摆着几只不锈钢的大盆子,里面有卤猪耳朵、卤猪脚、卤鸡翅鸡腿,最角上堆着一堆油炸花生米。

此时,胖胖的老板正用磨得飞快的切菜刀切着一只猪耳朵,三分钟不到,猪耳朵切好,并放在一只不锈钢空盆中加入调料,葱花芫荽,麻油味精搅拌完成,顺手,老板还用刀背压了一把碎花生扔进去一起拌了。

拌完收工。

“好了!”交给客人。

收钱。

范云继续往前走。

过来一点,是一个卖猪肉的摊子,老板娘用四根木棍子对角竖起了一块脏兮兮的花塑料布在摊子上方,权作太阳伞遮光。

一位推着自行车,左唇角有颗痣的年轻妇女正在挑选着摊上的猪骨头,她伸着两根手指掂一下猪腿骨,然后再掂一下猪扇骨,不是很坚定的立场在两种骨头之间犹豫不决,最后,还是要了腿骨:“要这个,砍小一点。”

老板娘挥起一把厚背大砍刀,“咔咔咔”一阵剁。

妥了!

范云觉得当个杀猪佬也挺不错,真的。

收的都是大票子。

又过了一群卖青菜水果的。

范云一直往前走,一直往秦皇路上走。

走到一半时,发现右手边有一家卖翡翠玉器小古董的铺子,他就走了进去。

铺子唯一的玻璃柜子里,摆着许多放在红色绒布上的翡翠饰品与玉制品,但是,根据上面便宜得离谱的价格,范云觉得,没有一样是真的。

全是玻璃的。

他站在玻璃柜后面,从近到远,一样样看过去。

看到店子里摆的,都是些什么铜公鸡、铁仙鹤,玻璃耗子琉璃猫等小玩意儿,范云指了指一条红绳子,问那个不大想做他生意的,齐眉刘海的小妹妹:“这根绳子怎么卖?”

“两块半!”小妹妹说话跟小钢炮一样,声音还挺大。

范云点点头:“买一条。”

虽然小妹妹不知道一个大男人买条红绳子干嘛用,但是,既然是生意,总要做的。

绳子摆在了范云面前。

范云从裤袋里摸出钥匙串,指着挂在上面的一枚黄澄澄的铜钱,问那个小妹妹:“能不能帮我把铜仔钱串起来,做一条脚链?”

原来如此。

当然可以,小妹妹最会做小手工的,但是,范云需要额外再加一些手工费,因为,他还想请小妹妹给他编点花样出来。

小妹妹手指翻飞,编了一条精致的雀头结的链子,然后,她把绳子串在那枚铜钱的钱孔里,留好活扣,递给范云:“好了!”

挺好。

范云认为小妹妹编得挺好。

范云想把这条脚链送给唐若。

因为他觉得,这枚铜钱是个古物,很有纪念意义。

这枚铜钱,是他在山上挖桔子树洞的时候,挖出来的,当时挖出来的时候,钱上满是绿锈,不过还好,并未腐烂。

范云用衣襟擦了擦铜钱上沾着的泥巴,顺手就将它挂在了自己的钥匙串上。

当时,范云也没怎么在意这枚铜钱,可是,这枚铜钱每天在他的裤袋里跟钥匙什么的摩擦着,居然越磨越亮,越磨越黄,到后来,磨得黄澄澄得,看上去简直就跟金的一样。

范云越看越喜欢。

他的钥匙扣都换了两三个了,可这枚铜钱,却一直带在身上。

今天巧了,他碰巧路过这个小饰品店,就想着用它做一个铜钱仔的红绳脚链送给唐若。

范云觉得,这条脚链,如果绑在唐若皮肤白皙细腻的脚脖子上,一定会十分好看。

付钱。

走人。

小妹妹扑闪着大眼睛,目送范云越走越远。

范云走到秦皇路上,然后从旁边一条小路拐到方科的包子店那里,方科不在,其他人正各司其职忙活着。

包的包。

卖的卖。

范云脚下并不停留,一直穿过兴隆购物城,往上走到汽车站门口才停下来。

他每天都是这样的。

第一时间到达每天工作的起点,然后在那儿站上一会儿,再慢慢往下走,一边走,一边留意城台路的两边,特别是那些小巷子,他都会认真看看。

范云会边看地面,边看天空,巡视那些临街的楼房,有没有违规张贴,悬挂的广告、招牌、旗帜,等等等等……

每天的工作都是如此。

他和清洁工一样,每天都是为了这座小城能有一个整洁、干净的面貌在工作。

当然,更是为了饭碗。

为了饭碗很正常,谁不是为了饭碗?

有人还专门给饭碗分过类呢,比如什么金饭碗、银饭碗、铜饭碗、铁饭碗、木饭碗、泥饭碗。

每一种饭碗,对应一种人,或几种人。

饭碗是最重要的一样东西。

活到老,端到老。

范云站在汽车站路口,看着那个曾在他找工作时给过他指点的绿化工大姐,又拿着一把大剪子修花木了,他微微一笑,想起前一阵子自己仅仅送了七天信的邮递员工作,以及后来干了大半个月的饮料搬运工,如今,他却变成一名身穿制服的城管队员了。

虽然是临时工,但是,只要努力工作,认真负责,范云相信自己总有转正的机会的。

“每年都有转正名额,好好干,你们的表现,领导们都看着呢!”老魏班长如是说。

范云看了一会,也没发现什么东西,除了汽车摩托车,就是自行车和行人,走在路上,一个个似乎都不紧不忙的样子。

范云想,大概所有这种小城的生活节奏,都是如此的吧!

范云沿着马路往老广场方向走,他走得并不快,不是他偷懒,而是走得慢一些,才更能发现问题,例如,刚刚他就纠正了一家女装店,将衣服架子和不甚雅观的女性硅胶模特摆在门口绿化树下的行为;以及一个做快餐的店铺不按规定摆放流动餐车的问题。

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范云每天干的就是这些。

仅此而已。

他沿着大马路遛了一个来回,没什么大事,那些无证的小贩们,还未到走卖时间,范云心里有谱着呢!他就走到兴隆购物城的喷水池后面,摸出手机给唐若发短信息。

——好想你哦!范云。

——我也一样!唐若很快回了。

——你在哪里呀?范云。

——带马雪莹学英语。唐若。

——哦,什么时候过来?范云。

——下午,晚一点。唐若。

——你的腿好点了没?范云。

——嗯,好多了!唐若。

——等你过来,我再给你搓点药!范云!

——好哒!你真好!唐若。

——那我上班了。范云。

——拜拜,么。唐若

范云开心得要命,唐若下午会来的,他现在什么也不想,就是想跟唐若在一起。

搂搂她。

抱抱她。

亲亲她。

呀!唐若的嘴巴真香呀!范云想起与唐若那甜甜的一吻,心里偷偷乐了一下。

那,可是他的初吻。

唐若之前,他从来没有吻过别的女孩子,亦不曾有过心跳不已的那种感受,而那甜,那心跳,都是唐若给他的。

范云觉得自己把唐若搂在怀里的时候,有一个词语可以完美形容自己的感觉——柔若无骨。

唐若的身体真软,又软又香,他把自己的脸贴在唐若面颊的时候,可以清楚地闻到从唐若的发间、脖颈处、肌肤间传来的香味,那种香味,范云觉得自己只闻一下,几乎就醉了。

无法形容。

范云就觉得,假如让自己做一棵陪伴在唐若身边的植物,那么,他不想做药株,也不想做花木,他想做玉米。

他想做一株玉米让唐若蒸着吃,煮着吃,爆米花儿吃,剩下的拿来做种子,风一吹就长,雨一淋就绿。

范云就幻想自己或许会像一棵玉米苗样,躲在草里,看唐若头戴花布巾,手拿小铁锄,锄一会,就摸摸腹,捶捶腰。

但是,范云却绝对舍不得用疼痛来提醒唐若,何时该蹙眉,何时才放锄。

想着想着。

范云呵呵笑了!

笑得很阳光,很傻相。

他觉得唐若心里想的,一定也和自己一样。

他敢保证。

范云觉得,这个世界上,真正爱他的人一定是唐若,哪怕他瞎了、瘸了、聋了、哑了,唐若也绝不会弃他而去。

勿需山盟。

勿需海誓。

无论世事如何,唐若待他之心依如昨日。

她就如那枝条稚嫩的小树一样,稍显挺拔,立刻就会俯下身来,遮蔽他的。

确实。

范云想的。

就是刚刚唐若与范云互发了短信息后,她想到的,想说的心里话。

范云摸出了烟盒,甩了甩,没甩出烟来。

没烟了,他走到一家小卖部门口,本来张口想让老板拿包烟给他的,但是,他又忍住了。

范云将手上那只白沙烟盒,握在掌心里用力攥成了一团,扔了出去,刚好落进小卖部门口盛垃圾的纸箱子里。

他决定戒烟。

昨天就已经下了决心了。

因为昨天他亲过唐若后,唐若对他说:“你的嘴巴好大的一股烟味,不好闻。”

戒烟。

但是,烟瘾上来了,味道可真不好受,范云觉得不抽烟,简直比杀了他还难过,但是,一想到唐若,他就觉得,别说是让他戒烟,就是戒饭,也没问题。

为了爱情,烟必须戒。

范云下的这个决心,不可谓不大。

他买了一包薄荷糖在嘴巴里嚼着,但是,似乎薄荷糖根本压不住发作的烟瘾,那种百爪挠心的感觉,让范云数次又掏出钱来,准备买上一盒。

他安慰自己:就买一盒,再买一盒,一天只抽三棵。

但是范云终于还是没买,他先是用力掐着自己的大腿,把大腿掐得生疼,又嚼了半盒薄荷糖,他终于还是忍住了第一波烟瘾。

但是,第二波呢?

第三波呢?

戒烟,就跟逆水行舟一样,非得能咬牙坚持,并且意志力也要极其坚定才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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