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8章 买双布鞋练车穿(1 / 1)山东永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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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一会。

小脑门上贴着一朵小黄花的马雪莹蹦蹦跳跳从园中跑了出来。

她指着头上的花笑逐颜开对唐若道:“姐姐,你看,老师表扬我了,我有一朵花。”

唐若笑着赞道:“马雪莹真棒,老师发小花给你,你今天是不是很乖呀?”

“嗯!我今天很乖。”马雪莹一本正经道。

唐若牵住马雪莹的小手,将她的书包取下来,检查了一下里面的衣服。

现在天气热,马雪莹又活泼爱动,唐若每天都在她的书包里准备了一套替换的衣服,外加一条隔汗的纯棉毛巾。

唐若见马雪莹的上衣是换过的,于是就伸手探进马雪莹的衣服里,在她的后背上摸了摸。

摸一下马雪莹背上有没有汗。

如果有汗,就要帮她换衣服。

还好。

马雪莹的背上没有汗,挺干爽的,看来,下午她们班的小朋友们应该是在室内活动的。

唐若就问马雪莹:“老师下午教你们学什么了?”

马雪莹歪了歪小脑袋,仔细想了想:“老师教我们玩积木,做游戏”

唐若又问:“那,今天芒果哥哥来了没有呀?”

“没有,芒果哥哥没有来他明天才来的。”

别说,小小的马雪莹实在聪明伶俐,别人问她一句什么话,她大都能答得完完整整,这证明,马雪莹的记性非常好。

范云笑着对马雪莹做了个鬼脸:“芒果哥哥没有来,西瓜哥哥来了,马雪莹,你看我像不像西瓜哥哥?”

“一点都不像!”马雪莹一口否决了范云。

唐若左手拎着马雪莹的书包,右手对范云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

明白。

等她电话才上楼。

范云看着坐上“慢慢摇”远去的唐若与马雪莹,觉得自己也没什么地方好去,干脆,慢慢走路回老广场算了。

今天,范云没打算到新华书店去蹭书看,他就顺着小城中的大街小巷往回走。

范云走到一条巷子里。

穿过这条巷子,再往前走一会,就能拐上秦皇路。

这时,有一个挂着洗脸、按摩字样的铺子门口,站着一个把她那张脸抹得跟个鬼一样的女人,冲范云吹起了口哨。

“嘘”

这个女人真大胆,真是什么人都敢撩。

范云斜眼看了她一眼,只见那个女人脸上打了一层厚厚的粉底,遮住了她的年纪,一时之间,倒看不出她究竟有多大。

女人穿了一条短到极处的裙子,她见自己的“嘘”声成功引起了范云的注意后,开始用手往下扯她的裙子,似乎想把那条短裙扯下来一点,遮住一些什么。

范云心中“嗤”的一声笑了。

他知道这女人是做什么的了。

范云不感兴趣。

他可不像有些单身汉,老光棍儿,女人一嘘,再抛个眼神过来,就乖乖地走进那间灯光粉红暧昧,白天也拉着门帘,不知该店到底是经营什么业务的门面中去。

范云上下打量了一下那个女人,冲她露出了一个神秘的笑容,范云的笑容,落在那个女人眼中,倒惹得她把一枚瓜子皮儿“扑”的一声吐向了范云。

只可惜,没有蕴含内劲的瓜子皮儿,飞行的方向并不受那个女人控制,却被一阵风吹得飘到了旁边一个过路老汉的脸上。

范云一个箭步窜出去,跃过路上的一个水坑,头也不回,往远处走了。

那个女人口中嘀嘀咕咕着:“呵呵,童子鸡!”

她又冲那个被自己瓜子皮击中后,身形微微停住了老汉嘘起来,“嘘”!

那老汉满脸都是人生的阅历,对她似乎也不感兴趣。

在老汉的一生中,很有可能藏着惊人的秘密,而只是缺少一个合适的倾听者罢了。

他满脸皱纹就是最好的证明。

老汉,什么没见过?

所以。

那个女人对老汉似乎也没有什么吸引力,他跟范云一样,头也不回的往前走去。

他跟范云又不太一样。

因为。

范云的脚步是轻快的,迅捷的。

而老汉的脚步却是蹒跚的,是的,唯有蹒跚这个词,才配得上他歪歪扭扭的脚步,和弯腰驼背,背着双手渐渐远去的身影。

范云拐到秦皇路上,他发现,自己的小徒弟卫明珠正在跟一个店面的老板娘说着什么,远远地,范云也听不见。

他只看见卫明珠跟那个老板娘说着什么,说完后,她还用手扶了扶自己头上的帽子,就往远处走去了。

范云看看手机。

这个点,卫明珠早该下班了呀!

还不下班?

真是的。

她这个工作态度,可真积极,范云觉得自己比不上他这个一教就会,一说就懂的徒弟。

不光是她的聪明劲,只说她工作的干劲,和每天的精神头儿,范云都觉得自己比不上她。

卫明珠干工作,很有一股钻劲,并且,还擅于进行各种归类总结,比如,她会把那些小吃店,饭店等归于一类,归于麻烦多多不好管理,需要重点关注的一类。

而又把那些成衣店、鞋袜店,精品店归于十分省心,稍加留意即可的一类

等等等等。

范云倒对自己这个相貌普通却不失清秀的女弟子,颇有几分刮目相看的意味。

不过此时。

范云可不想让卫明珠看见自己,他见卫明珠似乎想转身看向自己这边,赶忙向前紧走几步,钻进了一家卖鞋的店里。

鞋店里,一个正坐在柜台里面的中年妇女见来了客人,忙站起身来招呼范云:“买鞋呀?想买双什么鞋?”

范云摆摆手,示意中年妇女不必起身:“我看看,随便看看,你不用管我,老板娘。”

那妇女又坐了回去。

大概,她看见范云所说的看看,真的只是看看吧!

范云随手拿起一双布鞋,看着款式与做工。

没什么可以挑剔的。

这是一家回力鞋的品牌店,店里,清一色都是回力鞋,范云拿在手中的那一双,正是许多学生都爱穿的那一款白色镶红边的布鞋。

以前,范云上初中的时候,做梦都想拥有这么一双布鞋。

他那时候,穿的最多的是解放牌黄胶鞋,虽然说挺耐磨,只是做工实在让人不敢恭维,看上去,实在有点呆头呆脑的感觉。

就连在部队上时,范云也不喜欢穿解方胶鞋,他更喜欢穿厚底的迷彩胶鞋。

范云看着手中的这一只白色布鞋,觉得自己可以买一双。

今天在驾校的训练场上,由于范云穿的是一双皮鞋,所以,下午练车的时候,多多少少影响了他的发挥。

其实。

穿薄一点的平底布鞋开车,感觉更好,双脚踩在离合器与油门刹车上时,也更有感觉。

范云觉得,自己应该把老板娘从她垫着竹凉垫子的宝座上请起来了。

“老板娘,这双布鞋怎么卖的?多少钱一双?”

老板娘见范云的看看,变成了问问,接下来有可能会买买,赶忙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

“三十七块钱一双!”

范云点点头,他觉得老板娘卖的东西有点贵:“老板娘,太贵了吧,这种款式的布鞋,我都不知道穿烂了多少双了,一般,也就是卖二十七块钱左右。”

老板娘觉得范云的价格,让她难以接受:“小弟,我这可是厂家直营专卖店,跟灵渠市场下面那些卖的仿制品可不一样,我跟你说你看看这个鞋底,这可都是用的轮胎胶,特别耐磨,回力轮胎,知道不?你看看这质量”

质量,当然可以。

范云还是挺识货的,只是这价格,他仍然感觉贵了一些:“我知道,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是,老板娘,你卖的这个价格还是太贵了一些,我本来很想买的,但是感觉你的价格”

老板娘也顾不上介意范云口中你的价格这句有严重问题的话了,她倒是很想跟范云做成这一笔生意,于是,老板娘做了一个让步:“小弟,我们这布鞋,质量你也看了,都是一流的,至于价格,其实,一分钱一分货这样好了,我便宜给你两块钱,三十五,刚好是个整数,你觉得怎么样?”

范云看那个老板娘斤斤计较的架势,估计再讲价,也少不了多少钱了,行吧,三十五就三十五吧,买了练车的时候穿。

范云让老板娘拿了一双41码的,他穿在脚上试了试,刚好,不松不紧正合适。

那就付钱,走人。

老板娘将布鞋装好,收了范云的钱,范云望着老板娘那张中年发福后出现了双下巴的脸,忽然觉得,自己一冲动,还是买贵了一些。

算了。

范云想道:买都买了,穿着合适就可以了,如果穿着不合适不舒服,倒找他钱他也不要呀。

这样一想,心里就平衡了。

范云走到了街上,发现卫明珠已经不见了踪影,她应该是下班了。

他再看看手中的鞋盒子,看了一下子,又看看街上的马路。

马路上。

车来车去,人行道上人来人往。

也有任他东南西北风吾只信步闲庭瞎逛的,也有脚步匆匆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也有勾肩搭背哥俩好的,也有耳鬓厮磨卿卿我我的。

范云也不急。

他就顺着路往新华书店方向走,什么时候唐若来信息了,他再走快一点,也不迟。

范云见路旁有一家新开张的“吚呀呀”精品店,里面似乎有不少人在选东西,他也抬腿迈了进去。

精品店里,逛着的大多是女孩子。

本来也是,因为里面卖的东西也大多以女孩子的东西为主。

范云进去逛了一圈,见无非都是一些女子的饰品。

另外,还有一些公仔、小盆塑料花等等小东小西,他并没有什么必须要买的东西,于是就从里面转了出来。

转到最外面时,范云看见柜子上摆着一排指甲钳,他随手拿起一个试了试。

嗬!

别说,指甲钳还挺锋利的,随着几声清脆的响声,他左手的大拇指甲就被修剪得整整齐齐了。

范云挺喜欢这只看上去像锰钢颜色的指甲钳。

低调。

稳重。

却又锋利无比。

买了。

范云掏了块钱,买下了它。

有时候,买东西也靠缘分的,同样的东西,在甲的手中可能就会很好用就能用很久,可是,如果落到了乙的手中,搞不好三天不到就坏掉了。

这就是所谓的物缘。

缘这个字眼,很神奇。

万物之间,都要讲个缘法的,这可不是迂腐和封建迷信。

比如说,今天下午,同样是练车,唐若就比弯眉少妇李惠霞要练得好,练得顺手,她一上那台教练车,就感觉到挺好操作。

这,其实也是她和车之间的缘法。

所以。

有些赛车竞技高手常常说人车合一,人车合一,怎么样才是人车合一?

就像三国里的的卢马一样,本身是妨主心马,可是后来刘备骑着它时,却在被追得叫苦不迭落荒而逃眼见被追兵追上时,的卢马一声长嘶,奋力一跃,居然跃过了宽阔的澶溪,让追兵望溪兴叹。

万物之间,都有神秘联系滴。

范云走到一张石凳上坐下,把剩下的九根手指甲剪了一遍。

虽然说复员回到了地方上,但是,在部队时学到的讲卫生的优良传统,坚决不能忘。

范云特别鄙视那些留着长长的指甲的男人,他不知道,那些人像个老娘们一样留着长指甲是用来干什么的。

有用吗?

没什么大用不说,倒让人觉得好好一个男子汉因为一点小节,而变得有了三分妖里妖气。

范云觉得。

男人。

就应该有个男人样,就应该坐如钟、站如松,走路一阵风。

就应该路见不平一声吼。

起码,现在的范云还是这样的。

至于他以后会不会这样,能不能坚持这样,那,一切顺其自然好了。

相信,他应该是一枚退伍不褪色的优质钢钉的。

范云坐在石凳上,闲来无事看看人群。

人群中,有一个扛着一糖葫芦的男子正在将插在稻草束中的一串山楂糖葫芦取下来,递给一个三四岁大,扎着冲天辫的小女孩。

那个小女孩将手中的糖葫芦咬了一小口后,递到了抱着她的父亲跑边,年轻的父亲,也学着女儿咬了一小口下来,父女二人,一起笑着,特别是女孩儿,发出一阵阵银铃般的笑声,传进范云的耳朵里后,倒也惹得他会心一笑。

以后,如果他也有这样一个花骨朵般的女儿的话,那,范云还不得把她宠到天上去。

会的。

不过。

首先他得好好地宠着唐若才行,宠着唐若,就什么都有了。

范云将视线从远处收回来,收到另一张石凳上坐着的一个老太太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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