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9章 范云的迷魂汤(1 / 1)山东永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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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丽拿笑道:“说的跟真的一样,好像你去过似的,怎么?你爬过猫儿山吗?”

范云摇摇头。

虽然他没有去过,但是并不代表他不想去。

如果有机会的话,范云还是很想去爬一爬那一座华南第一高峰的。

去亲自爬一下红军当年走过的老山界,尝一尝那种冰天雪地,穿草鞋爬雪山的滋味。

忆忆苦。

思思甜。

范云见余丽拿没什么事,也就不再继续跟她聊天了,他决定再转一转,走到哪算哪,到了下班的时间就准时下班。

他并没有走太长时间,下班时间就到了。

范云决定还是先回宿舍换一套衣服,毕竟,穿着制服去吃饭的话,好像感觉不太好,换一套便装,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应该更舒服一些。

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两者,还是尽量不要混为一谈。

范云走回宿舍,换了套衣服。

夏天的衣服好换。

一件恤,一条长裤,再加一双鞋一双布鞋就可以了。

范云穿不惯皮鞋,如果不是上班需要的话,他才不会穿什么皮鞋呢。

男人的着装,总的来说,还是比女人的要简单得多得多。

范云换好了衣服,去洗手间拧了一把毛巾,洗了洗脸。

天气太热了,他感觉毛巾擦在嘴边的时候,都是咸咸的,像他这样执勤一天下来,不知道出了多少汗。

听说有些地方已经有高温补助费了,不知道他们有没有?

上面没有提,他们下面这些人也没有问。

问的话,也只是问自己的班长,有什么牢骚,也只是跟自己的直接领导发一发,再往上去的话,唉!

像范云他们这样的小兵,总不可能找到杨宗纬大队长的办公室里面去发牢骚,当着面去问杨大队长要什么高温补贴费吧?

范云洗完了脸,整理了一下恤,感觉身上舒服了很多,他拿起毛巾,顺便又在后背上胡撸了两把。

范云决定,还是不要洗澡了。

按理说,他应该洗个澡的,洗一个澡,再换衣服的话,那样就更舒服了。

但是因为天气太热了,范云感觉等一下吃完了饭绝对又是一身汗,他就想:算了,还是等下回来,睡觉之前再洗澡算了。

主要是他又不是去见什么重要的人物,只是和自己的战友希刚一起吃一顿便饭,就算是李阳来了,也无所谓。

大家都那么熟了,李阳也绝对不会说他身上:“馊死了!臭死了!”

范云看了看手机,还有点时间,他就把自己穿了一天的制服扔到了洗衣桶里面,倒了点洗衣粉泡了泡,顺手搓了两把,过清,挂在晾衣绳上。

夏天的衣服必须一天一洗,不洗怎么能行?

像他这样上班,一天下来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后背上面早已经是一片一片的盐渍了,如果不洗的话,明天还能穿出去见人吗?

其实也不用怎么洗,就泡一泡,摆一摆,然后风一吹就干了,夏天的衣服都薄,好晒。

部队三年的生活,内务条令教会了范云很多,当然内务条令也是由具体的人员实施的,应该说是那些班长们、老兵们教会了他很多,手把手的教他缝被子,缝衣服,洗衣服这些都是部队以老带新的优良传统,长久以来发扬光大。

他也是这样教自己的新兵蛋子的。

范云不光是洗衣服,缝被子也很有一套的。

他都是把被罩拆下来之后,一点一点的揉搓着洗干净,晒干,然后,将被罩和棉絮捋得平平整整的,中间缝上两道,四个角再分别用针线固定住,这样就不用怕棉絮和被罩分家,走路了。

缝衣服也是。

范云缝衣服的时候,力求坚固,虽然有时候他缝的针脚不是那么好看,但是绝对结实。

不结实不行啊。

不结实的话,如果训练的时候,训着训着衣服就烂了,那可就有点太不好意思了。

范云洗完了自己的制服,然后又拿起扫把,把房间扫了一下。

做这些事情,他都是雷厉风行的,动作非常的快,这,都是以前养成的好习惯。

范云如果搞起卫生来的话,其实是很仔细的,犄角旮旯、死角全都不会放过。

不过今天,范云只是扫了扫地就算了,毕竟等一会儿希刚应该也下班了,卫生什么时候搞都可以,吃饭最重要。

民以食为天嘛!

范云摸出手机,给希刚发了一条信息:下班了没有?在哪等你?

希刚秒回:下班了,马上,你先去吧,我随后就到。

行!

那就范云先去。

范云到了老广场那家韩国纸上烧烤店后,屁股还没有坐热,希刚和李阳就来了。

范云打量着李阳,嗨呀,今天李阳打扮的可真漂亮!

只见。

绿色的短裙下,李阳露着两条白生生的腿,两只白bnn嫩的小光脚,穿着一双半高跟浅色凉鞋,上面海魂衫的恤,脸上白白净净的,不知道她是怎么弄的,很是好看。

李阳的美,就如同六月里嫩嫩的小荷一样。

李阳对范云那双贼兮兮的眼珠子倒也并不见怪。

如果换是别人的话,她也许会用双指n去,用力一扣,把那双贼珠子扣出来。

扔到地上,然后用脚一跺,用力一踩。

“啪”的一声。

有点疼。

范云殷勤的替李阳扯出板凳,他甚至还随手扯了一点纸巾,帮她擦了擦凳面上的灰。

这!

完美体现了他的绅士风度。

在家的时候可以打打闹闹,争的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但是在外面的时候,男人就应该照顾好女人,其实给她面子的时候,也就是给自己面子。

关于这一点,很多夫妻都懂,都知道,日常生活中也是这么操作实施的。

换言之,朋友也一样。

朋友之间也可以有摩擦,有争吵,有打闹。

但是到了该给对方捧场,给自己面子的时候,也绝对不应该含糊。

就像这样的场所。

范云的动作就给足了李阳的面子。

这让李阳心里面就很高兴、很开心,对于李阳一个女孩子来说,极大的满足了她的虚荣心。

任何一个女孩子都希望自己认识的男士对自己关爱有加,呵护备至的。

没有一个女孩子,不想让自己成为男人眼中的焦点。

不然。

就不会有“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了。

李阳发现唐若没来,心中的小心思,瞬间就转了九九十一转。

其实。

李阳还是很喜欢范云的,范云老实又不失幽默,粗犷中又有细心。

但是,喜欢归喜欢,男女之间的事情,总不能让一个女孩子先开口吧,何况她的脸皮那么薄,这种事情怎么好意思呢?

有的时候李阳也暗暗的会恨自己的脸皮薄,而让唐若抢了先,所以,她偶尔也会在心里面骂范云是一个猪,她觉得范云是一头有眼无珠的猪,面对自己这么漂亮的一棵白菜不拱,反而去拱另外一棵。

真的。

让她觉得毫无道理。

其实,李阳的身边也不乏追求者,特别是她的单位里面,收费站那些单身的年轻男人们,有好几个都对她表示了严重的爱慕,有一些甚至已付之于行动,隔三差五的就请她吃饭,送花送巧克力,送一些女孩子的东西给她。

李阳对这些人的追求倒也并不反感。

可是常常的,她自觉不自觉的就会拿这些人跟范云比,一开始这些人刚追她的时候,她还有一些兴趣盎然的意味,可是过不了多久,却又觉得索然无味。

没办法,她常常的总是拿别人的缺点,去比较范云的优点。

比较来比较去。

她就会觉得,比范云长得帅的,没有范云细心比范云细心的,又没有范云长得帅。

唉!

事情总是难以两全其美,她忽然觉得很难找到一个既比范云帅又比范云细心的人。

大概是因为她还没有听说过仓央嘉措的一句话: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尽善尽美的事情啊,人也一样。

相貌匹配,情投意合,富可敌国,一心一意的人,好难找啊。

生活处处是妥协,爱情是妥协,婚姻是妥协,事事都是妥协。

找一个尽善尽美的人,符合自己心目中理想的人,恐怕太难了。

所以说,只要有一点喜欢就好。

有一点喜欢就可能会发展成爱,爱了,就可能会在一起,在一起了,慢慢的熬着熬着,也就成了天长地久了,感情的事,大多如此。

李阳笑着对范云道:“怎么?今天没有带你那漂亮的女朋友一起来啊?”

范云觉得自己简直没法回答她这句话。

这句话的后面,是一只大大的醋坛子,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会把那只醋坛子给打破了。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最好不要跟她聊这个话题。

范云对李阳笑道:“几天没见你,越来越漂亮了,我觉得在咱们这个城里面,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像你这么漂亮的人了。”

废话!

这个世界上,李阳只有一个,怎么可能找得出第二个李阳呢?

不过。

像他这样肉麻的话,听着李阳的耳朵里倒是挺受用的。

李阳咯咯一笑:“干嘛呀?今天嘴巴怎么这么甜?升官啦?发财啦?还是遇到什么好事啦?”

范云笑道:“升什么官,发什么财呀,我只是实话实说嘛,对不对?

真的李阳,我每天在街上巡逻,走来走去的,见过许多女孩子,没有一个长得像你这样漂亮的。”

范云的糖衣炮弹虽然厉害,但是却炸不晕李阳,李阳心里有数。

李阳心想:范云你就是说一套,做一套,嘴巴上一个劲的夸我漂亮有什么用啊,你还不是另外找了一个女朋友。

不过。

在李阳的心里,倒认为唐若跟自己比起来的话,也不差的。

这是她照着镜子扭来扭去,看来看去得出的结论,人还是要实事求是,不要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

所以说范云的汤,对她并没有太大的作用。

范云的话,听在她的耳朵里虽然很舒服,但是并不代表她就会失去清醒,那是不可能的。

李阳撅了撅小嘴:“点菜点菜,饿了饿了,中午吃的饭堂,菜差死了,跟猪食一样。”

于是三个人拿起小筐,各自夹了一些自己喜欢的菜走回来烤,范云顺便还端了几瓶啤酒。

烧烤和啤酒是绝配啊。

也是引起尿酸增高的绝配。

没关系,这三个年轻人,年轻,任性,该吃吃,该喝喝,怕什么?

再说了,他们又不像一些最爱宵夜的广东佬那样天天吃。

范云拿起两串羊肉串,细心的刷着调料,撒着孜然,放在铁板的一角烤着。

烤好了一面后,然后又翻过来烤另一面,“滋滋滋”,烤得羊肉串一直冒油,一股香味传了出来。

烤好了之后,范云将这两串羊肉串都递给了李阳:“吃吧,这个可比你们饭堂的猪食好吃多了,你尝一尝,香得很呢!”

李阳先是白了他一眼,然后又抿着嘴笑了一下:“你们饭堂吃的才是猪食呢,我也就是随口那么一说。”

范云惊讶的道:“是啊,我们饭堂里面的饭菜就是猪食,你怎么知道的?难道你去我们单位吃过饭吗?还是怎么回事啊?”

李阳笑道:“看你浑身这么瘦,一脸的菜青色就知道了,典型的营养不良嘛,是不是?”

范云一撇嘴:“你知道什么呀?别看我瘦,浑身是肌肉,这都是锻炼出来的,懂不懂?”

边说话,他还边秀了秀他的肱二头肌。

希刚并不理这两个打嘴仗的人,他只是自顾自将一只烤鸡翅用铁铲子压得滋滋冒油,然后在上面刷着胡椒粉,辣椒沫,还有孜然粉。

希刚的口味比较重,无辣不欢。

不管吃什么菜,他都要放点辣椒,就算是炒一个大白菜,他如果不放几个辣椒,都感觉到简直就无法下口,根本咽不下去。

范云的口味和他也差不多。

他们这个小城的人吃辣椒就跟四川人花椒差不多,每一餐每一顿几乎都要放一点。

除非是打清汤,吃凉拌的菜甜菜,才不加辣。

一般的外地人到这里,如果说走亲戚,连续吃上十来天的话,保证一个个吃的舌头起泡,嘴巴上火。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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