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刚没理他了,希刚把摩托车开得“呼呼”了。
开出了脚不沾地的感觉。
是的。
因为中午两个人喝了点小酒嘛。
回到城里。
想回宿舍睡觉范云喝了一点酒,感觉到脑袋有点昏昏的。
希刚却说:“到我家里去吧,走吧,去我家里面睡一下,你们那个宿舍那么热,连个空调都没有,去我家睡,我那屋里有空调。晚上的时候,就在我家吃晚饭,好不好?”
那就走吧。
范云喝了点小酒,脑袋晕晕乎乎的。
无所谓了。
去哪里都可以。
宿舍也可以,去希刚家也可以,反正他现在是一个单身汉,唐若还没有回来,自由,他现在是一个自由人士,什么事情都可以自由发挥。
到了希刚家。
希刚的爸妈都没有在家,李阳也没在家。
范云嘟嘟囔囔道:“哎,你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李阳也没在家,她是不是上班去了?”
是的。
李阳上班去了。
希刚从冰箱里拿出两瓶可乐,自己“啪”的一声打开一瓶,另一瓶递给范云。
范云也打开可乐,喝了两口,揉了揉脑袋道:“昨天晚上天气太热了,哎呀,我那个蚊帐里又进了蚊子,搞得我一夜都没睡好觉,我去睡觉去了。”
去吧。
进了希刚房间,有点热啊。
范云也不用客气,直接把空调打开了。
他往床上一倒,眯着眼睛对希刚道:“我睡会觉,太困了,有什么事情不要喊我啊,等我睡醒了再说,对了,你要不要睡啊?”
希刚点点头:“睡吧,你睡吧,我玩会游戏再睡。”
范云倒头就睡。
一睡就睡了起码两个小时。
等他悠悠醒来的时候,发现希刚光着个膀子,正坐在计算机旁边打游戏。
希刚正在打传奇。
老广场那个中心位置,负一层的吧门口上方的广告牌上面挂着大幅的传奇宣传画。
战法道。
美丽的女法师,穿着古色古香的魔法长袍,手中不断把玩着一只魔法球,看上去,画面那样的逼真。
范云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他先是摸起桌子上没有喝完的可乐,喝了一大口。
又迷糊了一下。
然后才走到希刚旁边,坐在床沿上,看希刚打游戏。
希刚打得十分入迷。
此时,他正在操纵着自己的一个角色,一个起码有35级以上的带狗的男道士,在计算机的画面上不停地跑来跑去。
希刚左手把键盘按的“啪啪”直响,右手极其灵活的滑动着鼠标,操纵着他的那个角色,围着他召唤出来的一只神兽不停的转着圈圈,他的后面跟着一个身穿重甲,手持一根大棒子的武士不停的试图砍他,那个武士亦步亦趋,跟在希刚的后面,不停挥动着手中的棒子,时不时还“哈”地一声,劈出一刀烈火,希刚的血量,瞬间就去了三分之一。
他赶紧扬起手,“嗞啦嗞啦”用起了治愈术,一道道白光沐浴在屏幕上那个小人的身上,三下两下血又满了。
范云看得有趣。
这游戏挺好玩。
挺有意思。
此时。
计算机的画面忽然一转,原本空荡荡的屏幕上,瞬间密密麻麻出现了无数的怪物。
竟然把范云吓了一跳。
我滴个乖乖。
一堆一堆的飞蛾,白野猪,红猪,黑猪把屏幕上的希刚与战士分割包围了,希刚“啪”的一声,打出了一个隐身术。
隐身也没用。
白野猪和黑野猪虽然不再抡着大棒子捶他了,但是他却被一堆飞蛾围在了中间,那些飞蛾不停地向屏幕上的小人吐着一些什么脏东西,只见那个小人身上一会明,一会暗,一会儿变成了一座石头般的雕塑。
希刚道:“这些楔蛾,真烦人,隐身也隐不了,而且还带麻痹。”
希刚被那群飞蛾围在中间,血量掉得很快,比被那个战士追着砍,掉的还快,又过了一下,他终于受不了了,“唰”的一下,按了一个随机符,飞到了一个角落里。
十分不幸。
他落下去的时候,正好落在了一群手持大棒,看上去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白野猪中间。
那些白野猪是不会跟他客气的,一起抡起大棒子来,噼里啪啦把他痛殴了一顿,直接将他敲得看了黑白电视
这游戏好玩。
希刚一推鼠标,懊恼地道:“马的,又挂了。”
他随手点起一支烟,看见范云已经醒了,于是就从凳子上面站了起来:“来,范云,你玩,我睡会觉,你来试试”
范云看希刚玩了一会,觉得这个游戏挺好玩的,心里面也就有一点跃跃欲试的架势,于是就坐在了计算机的前面。
希刚摇摇头:“算了,你还是不要玩我这个号了,我这个号上面有很多装备,等一下被你玩得一不小心就爆掉了,我给你重新申请一个小号吧。”
行。
那就申请小号。
于是,希刚就给范云重新注册了一个小号。
范云十分兴奋,右手握着鼠标,感到手心有点微微发抖,从来没有玩过计算机游戏的他,心里面怪紧张的。
当那扇古朴的大石门缓缓打开的时候。
天!
除了震撼二字,无法形容范云的心情。
范云的眼睛都瞪圆了。
他动了动鼠标。
一个光着膀子,只穿了一条短裤的男性角色随着他鼠标的滑动,左右移动了起来。
哦!
原来,这就是他。
正好,他的旁边随机刷新出来一只鸡,范云决定试一试菜刀,都说杀鸡不用宰牛刀,那他就用拳头试一试。
范云走到鸡边,抡起拳头就捶。
捶了一下,没捶中。
那只受到攻击的鸡恼羞成怒,分外眼红,原地跳了起来,“咯咯咯”叫着来琢他。
倒把范云吓得转身就跑。
他跑一步,那只鸡就跟一步,一直跟着不停地啄他屁股。
这是一只有性格,有脾气的鸡,一只爱憎分明,有仇必报的鸡。
那只鸡追着范云,从一座房子追到了很远的另一座房子后面。
希刚在旁边看着,捧腹大笑道:“你的包里有衣服,有一把剑,拿出来穿上嘛!”
范云挠挠头。
他没玩过呀,他很无奈。
于是,希刚就手把手教了他一下基本的操作,怎么用快捷键打开背包,怎么样砍怪,怎么样捡东西,怎么样挖肉。
懂了。
明白了。
范云双手微微颤抖着,操纵着那个小人,走出了新手村,冲向了外面未知的世界。
他先是抡起手中的木剑,将一只梅花鹿砍翻在地。
然后蹲下身子撅着屁股,站在原地挖了半天鹿肉,挖出一块品质为7的肉。
不错。
首战告捷。
旗开得胜。
挖完了肉,范云又瞄上了不远处一只拿着钉耙的怪物猫,他走到那只猫的旁边,抡起手中的木剑,照着那只怪物猫的脑袋狠狠劈了下去。
一下子就砍中了。
被范云砍中的那只怪物猫恼羞成怒,原地跳了起来,抡起手中的钉耙,罩着范云的脑门儿猛地还击了一下。
一下子,就把范云原本有16点的血量打成了12点。
哇!
这是一只比较凶狠的猫。
范云毫不示弱,轮起手中的木剑操那只怪物猫不停地砍下去。
终于。
“哇”的一声惨叫。
那只怪物猫被范云劈翻在地,不止是劈翻在地,随着它的惨叫声,还瞬间来了一个六乘六的小爆。
爽。
范云将鼠标乱点一气。
他打开背包一看,包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多了一只古铜戒指,外加一把乌木剑。
范云觉得,那把乌木剑看上去似乎比自己的出门装木剑要好一点,因为那把乌木剑看上去厚也厚一点,宽也宽一点,长也长一点,如果用它砍怪的话,可能效果也会好一点。
于是范云就戴上了那只戒指,换上了那把乌木宝剑。
瞬间,让他有了一种高大上的感觉。
有了一种初次下山的毛头小伙子,眼看就要跻身于末流剑侠行列的感觉。
范云决定拿另外一只钉把猫试试菜刀。
不!
试一试乌木宝刀。
结果挺不错。
乌木宝刀果然比他那一把出门时的三尺木剑强的多。
砍在钉耙猫的身上,刀刀见肉。
随着另外一只钉耙猫的“哇哇”惨叫,这只钉耙猫也给他来了一个66的小爆,一只魔法01的六角戒指出现在范云的面前,范云直接捡了起来。
这是个什么鬼?
难道戴上这只戒指之后,刀上就有魔法了吗?砍起怪来,难道就能够更厉害了吗?
事实证明。
带上这一只魔法01的六角戒指,砍怪的时候似乎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此时,倒是有另外一个手持钢刀的人跑到了他的面前。
那个人跑到他的面前,二话不说抡刀就砍,“唰唰唰”,范云的血量,马上从16点降到了12点。
这个东西。
居然敢过来偷袭范云。
范云不由得火冒三丈,恼羞成怒。
他抡起自己手中的那把乌木剑,愤而还击,和那一个手持钢刀的土匪对砍起来。
可惜的是他,根本不是那个土匪的对手,因为那一个土匪有二十四点血。
不一会儿,范云的血量就已经降到了最低。
此时,他转身就跑。
可是,范云却惊恐的发现自己根本跑不动,他操纵的那一个小人,双腿如同灌了铅一样,只能艰难地一步一步往前挪,而后面那个手持钢刀的土匪,还在不断的追击着他,砍着他,终于,随着范云操纵的那个小人“啊”的一声惨叫,瞬间被砍翻在地。
计算机也会灰屏了。
此时画面上红字显示,法爷被就是不服杀害。
这
范云懊恼的一推鼠标。
“贱人!”
他的牙齿缝里情不自禁挤出了这么两个字。
骂有什么用?骂也报不了仇。
范云想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着急,就是不服你给老子等着,等我变强大了以后再见到你,砍死你。
于是范云又走出新手村。
这一次他学乖了,他不再往人多的地方去,而是顺着左边走,走到远处靠近一条河流的地方,在一个空旷地带里,这里似乎没有什么人,范云看到前面有一只梅花鹿,于是就走了过去,轮刀就砍。
那只梅花鹿转身就走,不想搭理他。
梅花鹿的态度很不好,这让范云很生气。
小鹿小鹿,砍你,你居然还敢逃跑?我看你实在是活腻歪了。
小鹿不跑,才是活腻歪了的。
范云追着这只会逃跑的梅花鹿,一直追在了河边上,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他的16点血跑得只剩下了10点,才算是把这只梅花鹿砍翻在地。
砍完就挖。
哇!
这只梅花鹿不错。
居然为他奉献上了两块品质为24的极品鹿肉。
范云回头恋恋不舍地看了地上的梅花鹿的残骸一眼,心想:小鹿小鹿,真不好意思,等我去砍几只钉耙猫为你报仇,好不好?
呵呵!
此时,突然刷新了,范云的周围,立刻出现了十几只钉耙猫,一下子就将他团团围在了中间。
范云立刻吓毛了,他试图突破钉耙猫们的重围,向远处逃跑,可是,跑不动。
他已经被那十来只想为刚才被他砍死的那只梅花鹿报仇的钉耙猫围在了中间,寸步难移。
不是你!
就是我。
范云咬咬牙,抡起手中的乌木剑,拼了。
他先是朝一个看上去有点缺口方向的钉把猫砍去。
干掉那只钉耙猫。
干掉了这只钉耙猫后,范云本以为可以从缺口中冲出去,以前在部队的时候,军事训练就已经教了,应当优先从敌人力量薄弱的地方突出重围。
可是。
这些钉耙猫实在是太聪明了。
当范云把那个缺口处的钉耙猫被他砍死之后,却愕然发现,那个缺口,瞬间却被旁边的钉耙猫又给堵上了。
而此时,他包中的血瓶只剩下了三四个。
不知道,他还能不能支撑到突出重围的那一刻?
他会不会被钉钯猫杀害?
不会。
因为。
就在这时。
有一个身穿绛红色布衣的女子从远处跟来,口中娇喝不断,手掌不断平n出,发出一枚枚的火球,将那些紧紧包围着范云的钉钯猫们的队型,瞬间打乱。
范云十分羡慕。
这个法术太厉害了,可以毙敌敌命于七步开外。
刚才,那个手持钢刀的土匪砍他的时候,如果他能有这等法术,那么,他还会被杀害吗?
当然不。
他会直接把就是不服撸翻在地,并且,范云还会蹲下身去,用乌木宝刀从就是不服的身上挖出几块鹿肉出来。
刚才就是不服也是这么挖他的,范云觉得自己包里的肉,刚才肯定被就是不服挖走了几块。
因为,范云被就是不服砍翻回城后,发现自己包里原本的三块肉只剩下一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