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17章 范云酒量见长(1 / 1)山东永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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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云的阅历并不广。

但集中。

集中是因为他受过良好部队教育,这是基础,这个基础决定了他可以做一个诚实守法的好公民,同时也奠定了他碰到什么事情不愿意服输的基础。

与锐气。

同时,因为在部队担任了两年班长的原因,也让他养成了十分细心的良好习惯。

不只是针对他和唐若的谈恋爱。

就像现在。

他一边喝酒,一边吃菜,当他伸着筷子翻动着元饱里的牛肉和豆腐时,突然发现里面有一根头发。

眼尖吧?

发现了又怎么样呢?

范云一没有找老板索赔,二没有找老板理论,而是直接用筷子将那根头发挑了出去。

该吃吃。

该喝喝。

似乎他并没有担忧那一根头发所引起的任何卫生方面的问题,是否会对他的健康造成什么影响。

该讲究的时候讲究,不该讲究的时候,范云绝不会瞎讲究,再说了,他又不是第一次从饭菜里吃出来头发了。

以前在学校,后来到部队,前一阵子到了城管队,在上述地方,范云都曾经从饭菜里面挑出过头发。

不影响他的心情。

也不影响他的食欲。

能够影响他心情和食欲的,除了他自己,剩下的那一个人只能是唐若。

不过,此时的范云,似乎心情还不错。

那当然了,无论谁,牙口好胃口也好,吃嘛嘛香身体倍棒的时候,他的心情都会不错的。

有一副良好的牙口和一副健康的脾胃,能够非常良好的消化食物,是多么让人心情愉快的事情呀!

范云用筷子扒拉着菜,将里面的豆子一口气挑着吃了十几颗,那些豆子已经炖得又粉又烂,吃到范云的嘴巴里,自然有它独特的鲜美。

爽快。

吃着酒,喝着菜,看着外面的雨,一阵紧似一阵的下着,范云忽然觉得,假如就是这样一个人坐在这个小店里,坐到天荒地老,也是很不错的一件事情呀。

当然。

饭店老板要同意。

这雨下了有一阵子了。

此时,暑气已经消退了很多,渐渐的让人感觉到有一种凉气沁上来了。

这股凉气,刚好可以抵消吃火锅时候的热气,让范云额头上的那些汗珠也渐渐消退了下去。

大雨滂沱。

打落繁花朵朵。

无数的雨点落在灵渠的水中,在水面上击出一个又一个的小圆圈来,每一个小圆圈都试图将自己向周围扩散开去,可是由于圆圈太多,一圈套一圈,最后所有的圆圈套在一起,倒汇成了一股浩浩荡荡的波浪,在两岸的花红柳绿之中,向远方流去。

远处的一株翠柳上,立着一只不知名的小鸟,只见它那对铁钩一般的利爪,紧紧勾进了树皮之中,双眼如半豆,眼睑微阖。

此时。

只因这挟着天地之威的雨势,它也稍稍放松了自己应有的警惕,而变得如同老树枯藤昏鸦一般,垂垂欲睡。

小鸟旁边的亭子里,坐着四五个人,这些应该都是因为出门没带伞而被大雨堵住走不了的游客或者闲逛的人。

若是看那些人的表情,有人的表情十分悠闲,似乎这个雨随便它落,落到什么时候都没问题,而有人的脸上则露出焦急的表情,似乎恨不得雨马上就停,自己好拔腿就走,返回家中。

同样的雨。

为什么引起的心情却大不一样呢?

当然不一样,人跟人能一样吗?

想想也是。

譬如唐朝的张继,有一年赶考的时候名落孙山,返乡的途中路过姑苏,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唐诗。

枫桥夜泊。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料想,当时张继的心情一定是十分的沮丧和失望,花费了若干银子,走了那么远的路,最后却没有考中。

他的心情绝不像当时在江中的那一艘渔船上的垂钓者那般悠闲——恰是那年那日,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月。

这时。

旁边那个三角吊梢眼的少妇对她老公道:“老公,我看这个雨一会两会肯定不会停呀,你看看那个天黑的,估计这个雨还要下很长的时间。

你说,等下咱们吃完了饭是直接回去啊,还是再坐一会,躲一躲雨,看看等雨小一点儿的时候再走呀?”

她老公皱了皱眉,鼓着一对癞蛤蟆眼看了看外面:“等下再说吧老婆,好不好?

如果说等下咱们吃完了饭,这个雨还是不停的话,咱们就去外面坐慢慢摇回去,不就是几块钱嘛,好不好?”

口气还挺大。

什么叫不就是几块钱吗?难道他们两口子的钱是大风刮来的?

范云喝了口酒。

看看这两口子。

他忽然觉得三角吊梢眼的少妇和她蛤蟆眼的老公,看上去,两口子的面相倒是挺般配的,怪不得自古以来有一句老话这么说,鱼找鱼,虾找虾,王去找鳖亲家,看来,什么人找什么人,真的是老天爷注定的一样。

这一点。

不光是范云这样认为,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这样认为,很多夫妻也确实如此。

常常就有那种三口之家,老公胖,老婆胖,然后儿子也胖,一家人都肥嘟嘟的,不知道是因为家里生活条件太好了,还是基因遗传的问题。

也有另一种。

老婆不讲理,老公也不讲理,然后全家人都不讲理,好像那种泼辣彪悍的家风是一代代相传下来的似的。

当然还有一种就是两公婆都比较知书达理,处理什么事情的时候都有理有据,并愿意选择息事宁人的那种家庭。

信不信?

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样的家庭?

这样的家庭多不多?

因为范云多看了那个三角吊梢眼的少妇几眼,她的那个老公就自以为范云对他老婆有什么心思,于是,他就把那一双癞蛤蟆眼一瞪。

范云心中一笑。

他忽然觉得,这个男人不瞪眼还好,一瞪眼看上去更像一只癞蛤蟆了,如果把旁边菜筐子里面的那些个青菜叶子放在他的头上,披在他的肩上的话,那他就活脱脱一只绿皮青蛙呀!

十分有意思。

那个少妇也意识到范云在看她,有意无意的,她还故意伸出左手,掩了掩她那即使生了孩子,假如不吃奶粉的话,恐怕也养不活的胸口,然后,又扯了扯短裙。

她的动作,倒与很多成功引起男人目光注意的女人十分相像。

怕曝光,衣服就不要穿那么短,不要穿那么往下。

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一个小少妇未必是嫌弃范云看她,说不定她心里正美滋滋的,巴不得范云看她呢。

有人看她,代表她有魅力,代表她长得值得给别人看。

范云琢磨了一下那个少妇的年纪,看上去,她大概比自己和唐若也就是大那么个两三岁吧,但是若说起长相来,哎呀,不要说唐若了,就算是卫明珠也能甩她三条街呀。

人有的时候很可笑的,常常自己以为自己是一颗葱,然后就觉得别人肯定也拿自己当一颗葱,下面白,上面绿,十分可爱。

但是。

别人未必这么想,说不定在别人的眼里,你只不过是一棵其貌不扬的狗尾巴草呐。

这个世界上,毕竟葱还是少的,而狗尾巴草,则要比葱多得多得多。

范云的眼睛掠过那个自作多情的小少妇和她那个自作多情的老公,向门外望去。

门外。

一个穿着红色T恤,脚上套着一双拖鞋,挑着两大袋子捡来的矿泉水瓶,浑身邋里邋遢的流浪汉,此时正从门口路过,他那手中撑着的半根雨伞,似乎一副随时可以罢工的模样,那个流浪汉看到门口的一个花圃边有一只矿泉水瓶被雨水冲的咕噜来咕噜去,于是一弯腰就把它捡了起来,塞进了前面已经装得鼓鼓的垃圾袋里。

这个流浪汉,倒很敬业。

范云看着,觉得他实在让自己肃然起敬。

隔壁的少妇一皱眉。

她可能不知道。

其实。

她那个眉毛不能随便乱皱,如果她要是经常那么皱眉毛的话,皱来皱去,说不定哪天就把她老公给皱过去了。

大概她是看到了那个流浪汉了,嫌弃那个流浪汉一身的污垢,所以她不光是皱眉,甚至还举起那只看上去尚可的白嫩右手,在自己的鼻孔前面来回挥了挥,似乎想要把那流浪汉生成的一股腌臜之气扇掉。

流浪汉眼皮都没抬,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呵呵。

有人拿自己当一根葱,别人却偏偏将其当一根蒜。

没办法呀,没办法。

喝酒。

喝酒。

范云看了看旁边那几个民工,雨下的那么大,对于这几个民工来说实在是个好消息,因为明天确实是不用干活了,终于可以放开的喝酒,好好的休息一下,晚上回去好好地睡上一个懒觉了。

所以。

他们的酒喝得十分愉快。

他们喝的都是白的,都是真家伙,不像范云喝这种马尿。

喝白酒是要见真章的,这个忽悠不了人,说实话,酒量不好的人,简直一口都咽不下去。

白酒可不是啤酒,啤酒,即使你从来没喝过酒,随便应付个一瓶半瓶的应该也没问题。

但是,白家伙可不一样,酒量不行的人,基本上一杯就面红耳赤的上了头,两杯就醉,三杯就要被人抬着走了。

那几个民工,一边喝酒,一边划起了拳。

此时,那几个人看上去一个个喝得脸上红扑扑的,但是,通过他们划拳的动作还是可以看得出来,他们并没有喝醉,因为每个人出拳,看上去还十分灵活。

“哥俩好呀……”

“好再好呀……”

“匹马……”

划拳都是这些套路,虽然因为每个地方的口音不一样,喊出来的话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是,套路却是一样的。

无非就是你随机伸几根手指出来,我随机伸几根手指出来,然后看两个人的手指相加之和。

猜对的那一个赢,猜错的那一个输,如果两个人都猜对了,那么就是平局。

接着请继续。

这个东西简单是简单,但是还是要点头脑的,有些人反应快的话就会占优势。

主要是脑子要跟上手,因为,一般情况下,划拳的时候通常手更快,许多人的脑子来不及反应。

甚至。

常常有人伸出了五根手指头,却可笑的大喊:“四季财呀!”

这就是明显的脑子跟不上手速。

这样的人。

绝不在少数。

不信?

真的不信?

那么请试试,试试就知道了。

那几个民工喊得不亦乐乎。

可以理解,难得放松一下嘛,对不对?

来饭店是干嘛的?来饭店就是喝酒,吃饭图乐子的,就是要放松。

特别是来这种小店,这种小店,无拘无束,最好了。

如果说,让这些人到那种大城市里的星级餐厅里面,每个人的脖子前面挂着一根白床单,然后左手叉,右手刀,慢条斯理像个大灰狼一样坐在桌子面前切牛排的话,那么,对于这些人来说,哎呀!还真不如让他蹲在大街上去喝一碗面条呢。

范云和唐若一次都没有去过那种时刻要担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自己发出一些大的声响的场合,他不喜欢,唐若也不喜欢,他们两个小年轻的,其实更喜欢无拘无束的那种氛围。

所以说,唐若跟着范云,无论是吃路边摊,还是去吃大排档,对她来说都挺开心的。

她不挑。

范云云又叫了一瓶啤酒。

“老板,再给我来一瓶啤酒,对!漓泉的,十度的那个……对对对玻璃瓶的,帮我打开啊,我这边没有瓶起子,谢谢啊。”

喝就喝个痛快。

范云的酒量见长呀。

最开始的时候,他只能喝一小杯白酒或者一瓶啤酒,但是,随着他喝酒次数的增加,慢慢地,范云发现自己能喝两瓶啤酒不醉了,而今天,看样子他如果喝三瓶的话,应该也不会醉。

看来酒量和胆量一样,都是练出来的呀。

是的。

另外。

照顾好每一个前来吃饭的客人,是饭店老板不可推卸的责任。

所以。

那个饭店老板就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瓶漓泉啤酒,“嘭”的一下打开了盖子,递给了范云。

反正。

他闲着也是闲着,好好地服务一下客人是应该的。

现在雨那么大,他这个小店里除了下雨前来的这些客人之外,这会子,也没有其他的客人过来,现在,饭店老板确实应该想方设法地多卖一些酒菜给这些人。

不怕你喝,就怕你不喝,你只要喝老板就有,喝多少都有,饭菜管饱,酒管够。

自古以来,开饭店的从来不怕大肚汉,却怕那种大肚汉吃完了不给钱。

有些给了钱,但是,是另外一种钱——白条。

话说,好多饭店都是被白条拖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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