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吃蟹,天瑞帝国的人们可是讲究得很,尤其是南方水乡。因为盛产肥蟹,螃蟹一直是南方百姓们餐桌上必不可少的美食。甚至于有的人家嫁女,嫁妆中都会放上一副银制的“蟹件”,足以见得南方人对螃蟹之爱。
所谓“蟹件”,其实就是吃螃蟹用的种器具。用这些小东西细嚼慢咽地吃螃蟹,这才算得上是雅,像那些贩夫走卒一样,就用两根筷子或是用手掰着吃的吃相,向来为文人雅士所不耻。
辛雨当然没什么蟹件,他倒是也不在乎雅不雅。
回来的路上,辛雨顺路去山间的一片竹林里挖了两颗竹笋。因为没带锄头,只能空手挖笋,结果搞得满手都是泥土。但是今天运气倒是比较好,挖出的两颗竹笋又大又鲜,隔着上面的泥土都能闻见阵阵清香,实在是上等货色。
螃蟹加竹笋一起炖,辛雨也只是听说过。倒是没试过这样做好不好吃,不过他现在手头也没别的食材,也只能这么做了。
回到家之后,辛雨立刻开始播种水稻种子,吃蟹是小事,种地才是大事。
他用竹筒自制了一个简易地工具,竹筒里面放上一点农家肥,把种子混进里面往土壤上一戳,再用手拢一下泥土,就算种完了。
他那五亩地弄成水田之后,算上要留出的间距其实也种不了太多种子。加之辛雨播种时还用上了一些仙家身法,速度自然快得惊人。就在天色即将昏暗的时候,辛雨已经将五亩地尽数种完。
“呼~~~”
辛雨长长地伸了一个懒腰,弯腰种了一下午地,腰酸得都快抬不起来了。
打了一桶水洗完了手脚,擦了擦身上的汗之后,辛雨一个飞身跳上墙沿,往嘴里扔了一叶薄荷,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劳动成果。
此时夕阳正红,在水田上撒满了余晖。远处炊烟开始升起,农人们三三两两地结伴回家,简直如同世外桃源。
“饿了饿了,快去做饭!”倒挂在屋檐上的小白催促道,“你说好的,今晚吃螃蟹!”
“...”
辛雨纵身跃下围墙,从井里打了一桶水浇在竹篓上,又把那些螃蟹从竹篓里拿出来在盆儿里洗了洗,挑出几个大个的母蟹扔回竹篓,其余的都倒进了锅里。
这些母蟹是辛雨留着繁殖用的,等明天他去林子里砍一些细竹子,刀劈成竹条再晒干,就能编成竹栏了。到时候用竹栏把这几亩水田围起来,螃蟹就跑不出去,就可以把母蟹放进去产卵,等着明年开春繁殖了。
这井中之水蕴含灵气,可以极大地促进水稻生长不说,辛雨猜测这水对螃蟹的生长应该也是大有好处的。一想到自己以后衣食无忧,还很可能借此机会发家致富,辛雨就不禁哼起歌来。
“房前(里个儿)屋后笑呀笑声爽,人人(两个儿)跟着那太阳转,红红(里个儿)火火哟奔呀嘛奔小康~~”
辛雨便剥着竹笋,边唱着歌,就听得外面有人敲门。
“咚咚咚”
“咚咚咚”
那人敲得很轻。
“哪位?”辛雨问道。
“辛雨大哥,小弟来看你了。”
‘林楠...’
辛雨放下了手中的竹笋,连忙过去开门。
之前拜托林楠送来的丝绸布料,林楠早就已经送了过来。被他知道自己家住处之后,辛雨也只能认了,自己也不能再搬家了不是?而且林楠还是很懂规矩,平时也不会常来打搅他。
一打开门,就见得一身便装的林楠手上拎着涂漆的食盒,点头向辛雨问好。
“辛雨大哥,打搅了!”
“快进来吧,我正做饭呢。”辛雨把林楠迎了进来,“你怎么这么晚才过来?”
“大哥你白天不是很忙吗,小弟我也不愿打搅,只能等大哥收工之后再过来了。”
辛雨点点头,心想这年轻人还真是懂事。
“大哥你这是正做着饭呢?”林楠在空气中闻到了螃蟹的香味。
辛雨继续蹲着剥他的竹笋,边剥边把自己今天捉螃蟹挖竹笋的事讲了一遍,只是略去了那个要强买小白的员外的事。
“我就猜到大哥还没吃晚饭,小弟也带了东西过来,大哥不嫌弃的话咱们一块吃了。”
林楠也蹲下来,小心翼翼地打开食盒,里面的香味扑鼻而来。
“小弟家中近日来了客人,父亲便命人烧了些好菜,我一想大哥你每日清汤寡水的,就想带了些过来跟大哥一起吃。
辛雨心里十分感动...
前世除了爹妈还没人对他这么好过啊!
林楠又从腰间取出了一瓶酒,辛雨一眼就认出那瓶酒了。
“阳春醉。”
“没错。”林楠笑道,“而且这还是五十年以上的阳春醉,买都买不到呢。要不是家里来了客人,父亲都不舍得开酒窖。我趁他不注意,偷着从酒窖里拿出来一瓶,今日跟哥哥一起畅饮!”
辛雨:“...”
“老哥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今天就尝尝我的螃蟹竹笋。”
辛雨把煮熟的螃蟹拿出来,小心地打开蟹盖,将里面的黄取出与剁碎的水煮竹笋一起搅拌,又往里面掺了些盐,一勺浇在了烧好的米饭上。
“来,尝尝。”
辛雨把米饭递了过去,林楠拿起筷子尝了一口,直呼好吃。
“大哥好手艺!”
辛雨笑道:“我故乡有一名人唤作黄庭坚,他曾说“蟹胥与竹萌,乃不美羊腔。”我之前也只是听说,今天拿来一做,没想到还真很是美味。”
林楠又吃了几口,似是想起了什么道:
“大哥你这螃蟹是今天捉的?”
“没错。”
“说来也巧,今日我家那几个客人,也去捉蟹了。”
“你说的那几个客人,其中是否有一个养了几条黑狗的何姓员外?”辛雨心中有中不好的预感。
“没错!”林楠点头道,“大哥你今天遇见他们了?”
辛雨:“...”
‘鹿粪的事情刚过去没几天,这就又跟林家公子扯到一起了...’
每次跟林楠搞到一起,自己就总要倒霉...
“大哥你知道那些人来路吗?”
“不知道。”
林楠把手中的筷子往碗上一放。
“那个姓何的人,唤作何炜,乃是京城的大户,这次来范阳城一为探亲,二就是为了从我家买些丝绸充当国礼,送与塞北诸族。”
“国礼?”辛雨奇道,“这人难道是代表朝廷出来采购的?”
“没错,这何炜正是当今太子妃何梵的生父。”林楠答道。
“也就是说,不出意外的话,他就是未来的国舅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