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文穗开着车,转了很久。
让筱歌一度以为,是不是自己被发现了,故意拉远了距离。
最后,看到薛文穗,来到了老城区的一家集贸市场。
老城区如今人口大量迁出,面积也随着拆迁逐渐减少。
集贸市场也是门可罗雀,只有零星的几家蔬菜水果店和杂货店。
薛文穗在市场里转悠着,不时向四周的店主打听着,终于走到了市场最角落的地方。
筱歌没敢走到近前,在市场门口的位置费力张望着。
穿过各种废弃货架的缝院,看到那间小店门口树立的小牌子:
烟花爆竹。
跑这么远就是为了买鞭炮?
筱歌有些不解。
但是为了不打草惊蛇,她回到车里,藏在一个隐蔽,但又能观察到市场门口的地方。
不一会儿。
果然看到薛文穗,抱着一个大纸箱走了出来。
一个中年发福的男人,也抱着一个大箱子跟了出来。
薛文穗打开车的后备箱,将两个大箱子重重放进车里。
看着薛文穗开着车离开,筱歌便迅速来到刚才她去过的小店。
店面很小,只有一张桌子和一张沙发,刚才的中年男人刚坐下,准备拿出手机来斗地主,看到筱歌进来,便站了起来。
“你这儿都有什么炮仗啊?”
“啥都有,二踢脚,开天雷,你准备干啥用阿,结婚还是开业?”
“呃,结婚用,刚才看一个大姐买了两大箱,她买的啥的啊?”
“哦,她买的全是威力大的,你要不也来点?结婚不就图个热闹?不响不热闹。”
“威力大的是不是不安全啊?”
“安全,安全,你只要使用规范,离远着点,哦对了,城区可不让放,只能在郊区。”
筱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笑着转身离开,“有需要我再过来,谢谢您了。”
离开集贸市场,筱歌开着车,向薛文稳回家的方向赶去。
终于在快到她家的路口追上了她,看到她将两箱鞭炮放进储藏室,便回到家中,直到睡觉都没有再出来。
筱歌回到家,辛赏也刚回来。
正躺在沙发上,抱着东坡,闭目养神,看样子也是十分疲惫。
“挪开点,累死了。”
筱歌用脚踢了踢辛赏的腿,躺在了沙发的另一头,“你怎么看着也这么累啊?”
“别提了,录了一天的笔录,唉,以前只觉得给别人录笔录累,没想到,被录笔录也这么累。”
“那你的嫌疑解除了吗?”
“没呢,反正我已经提供了,我是在死者吃东西之前,和她见面的证据,至于他们信不信,就不知道了。”
“你到底为什么见那个夏冬秋?”筱歌突然坐直了身子,盯着辛赏问道。
辛赏斜睨了她一眼,叹口气说道:“这个夏冬秋,跟你一样,花痴。自从在局里见过我,就一天到晚给我打电话发信息。”
“总是说我英雄救美,是对她有意思,烦死个人了,所以约她出来把话说清楚。”
“她平时上课,只有晚自习以后有时间,偏偏那天就出事了。”
“你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故意要整你啊?”筱歌问道。
“我能得罪什么人啊,经手的那几个案子我也都不是负责人,就算得罪,也是我们队长得罪啊。”
“而且,这个案子蹊跷得很,尸体身上的抓痕,太诡异了。”
辛赏说着,听到敲门声,便从沙发上跳了起来。
辛赏将一袋子外卖放到餐桌上,便招呼筱歌:“今天不做饭了,吃外卖吧,对了,你给侯姐调查的事情,怎么样了?”
筱歌把今天的事,告诉了辛赏,然后说道:“城区不允许放鞭炮,她买这个做什么呢?而且,就算结婚用,也该是男方家准备。”
“肯定不是结婚用的,不然她没必要乔装打扮去,她这么做,肯定怕被熟人认出来。”
“没错,那她买鞭炮是为什么呢?”
“难道……”辛赏眉头掠过一阵阴影,“是做炸药?”
筱歌惊得,嘴里的饭都差点喷出来。
“不会吧?炸药?不太可能吧,她看上去柔柔弱弱的,不像是那么丧心病狂的人啊。”
“人不可貌相,前两年,附近一个县里,就发生过一起爆炸案,就是一个年轻女人,自己用鞭炮制作的炸药,把整栋楼都炸了。”52文学52pe
“不过幸好其他人都提前遣散了,只有她自己被炸死了。按照你的说法,薛文穗对侯天瑞没有感情,那她接近侯天瑞,肯定是有目的的。”
“你是说,她嫁给侯天瑞,是为了杀死他?”
“不然搞鞭炮干什么?难道真是图热闹?”
“你说得她跟螳螂似的,新婚之夜杀死丈夫,太可怕了。”
“黑猫警长是不是有一集就是讲的这个?”
“是,不过大自然确实也有这种现象,但大多数都是因为雌螳螂饥饿的原因,如果雄螳螂在交配之前,喂饱了雌螳螂,那么之后就不会被吃掉。”
“我看她比螳螂还厉害,不仅吃掉丈夫,还要吃掉公婆,然后吞掉家产。你最好给侯姐提个醒,让他们好做准备。”
“啊?你真的觉得她是想做炸药,在婚礼上炸死新郎?我怎么觉得那么不敢相信呢?”
“你是少见多怪,这种事多得很呢。”
“我觉得我还是找一下其他的证据,万一不是呢?”
筱歌摇了摇头,埋头继续吃饭。
“随便你吧。”辛赏撇撇嘴,没有再提。
筱歌接下来的几天,更加认真地跟踪着薛文穗。
这几天里,薛文穗大多数时间就都躲在家里。
而且经常很晚才熄灯睡觉。
侯天瑞大概因为筹备婚礼,也很少露面。
但让筱歌担心的是,薛文穗又偷偷去其他地方买了许多鞭炮。
那数量远远超出婚礼需要的量,难道真的被辛赏猜到了?
婚礼只有不到一周的时间了。
筱歌决定,薛文穗今天如果还不出门,就把这些事都告诉侯玉洁。
因此,天还没亮,就来到薛文穗小区门口。
却正巧看到薛文穗,穿着一身黑衣,打了一辆出租车。
筱歌赶紧偷偷跟在后面,一路来到了火车站。
薛文穗下了车进了站,在候车厅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
彼歌却有些蒙,这么一大早,她这是要去哪儿?
候车厅里人不是很多,按照薛文穗坐着的位置,是靠近站口的,上方的显示屏上显示了两条发车信息。
一条已经正在检票,另一条还要等40分钟,看薛文穗不紧不慢的样子,应该是这一班。
但是这一班车经过的站点也多了去了,薛文穗会去哪一个呢?
筱歌把沿途的站点都写了下来,看她没有拿行李,应该是当天来回。
那么就划掉了距离较远的一半站点。
相近的两站,坐出租车或者开车都会更加方便,没有必要坐火车。
那么就只剩下三站了。
这三个地方,有两个是只停留十分钟的小站。
筱歌一时拿不定主意,便买下了最远的那一站的票,一边看着手机,一边用余光关注着薛文穗的动向。
终于等到检票进站,筱歌庆幸地发现,自己果然没有猜错。
薛文穗也站在了检票的队伍里,只是两人隔着三个车厢的距离。
筱歌看清了薛文穗所坐的车厢,便来到那节车厢外的隔间,透过隔间门,随时观察着她的动态。
火车到达青衫县,也就是上车后的第四站。
薛文穗站了起来,向隔间走去,看来是准备下车。
筱歌便赶紧去了旁边车厢的另一个隔间,也跟着下了车。
薛文穗出了火车站,打了一辆出租车离开了。
筱歌紧随其后,也打了一辆车跟在后面。
筱歌第一次来青衫县,这是一个小县城,面积不大。
看得到的高楼也屈指可数。
应该是附近几个县市里面,发展比较滞后的县城了。
从那破旧得如同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火车站,就可见一斑了。
两辆出租车没有进城区,绕着城市边缘一路向北边开去。
筱歌人生地不熟,心里不免紧张,直到看到薛文穗的出租车停了下来,才放下心来。
等她抬头一看大门上的牌子,心里又咯噔一下:青衫墓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