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茂话不多说,拉着苏小义就要走。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本不需要说话,两个人谁都清楚,此刻面对三个突厥人,能全部活下来根本不可能,能跑出去两个就算命大了。
苏小义被张三久的话刺激的气血上涌,胸腔滚滚热气似是要炸裂一般。
那几句话就是生死之言,说的时候张三久根本就没想过活。苏小义从未见过能将生死看的这般平淡。扪心自问,自己没有这样的胆量,也没有这样的血性。
断后向来就是九死一生,十不存一。况且张三久的双腿根本就支撑不了多久,面对三个突厥人,活下来的可能性为零。
手腕被孙茂死死的扣住,白天看着病殃殃的孙茂此刻力气大的出奇,几乎是拖着苏小义往后退。
“要死一起死,”苏小义眼眶欲裂,张三久的话激发了他内心最原始的杀戮性。三个人对三个人,谁死还不一定。
“走!”张三久的脸都要扭曲,脖子上暴起的青筋显露无疑。此刻的他就是一头近乎疯狂的公牛,和原来不苟言笑云淡风轻判若两人。真正无畏的人闲暇之余比一个普通人还要普通一些。可是只要戾气上身,连脚下的昆虫都会绕着走。
张三久扭过头低吼道:“你不能死,我左武卫死的人已经够多了,你能救上几个,我张三久就没白死。”朝孙茂使一个眼神,就弓着身隐没在黑暗之中。
身体迅速的后退,苏小义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没像今天这般流如此多的眼泪。滚烫的热泪顺着面颊流进了脖颈,打湿了衣衫。
孙茂的鼻腔中发出阵阵野兽般的怒吼,朝着草原深处不断行进。野草从膝盖到腰间再到高过头顶,铁钩般的一双大手让苏小义的肩膀失去了知觉。
能感觉到孙茂的手在颤抖,那是愤怒,也是不舍,更是不甘。只要过了今夜,对正就一定会派人来。被一群饿狼围着都没有死,又被人搭救,本以为霉运已经过去了,却不想还是遇到了突厥狗。
如果没有遇到苏小义,他孙茂誓必要和张三久一起斩杀突厥狗,纵然不敌也要砍下一颗头颅才罢休,断没有退让的道理。
可是此刻他只能让张三久留下,他要护苏小义周全,保证他能活着进入左武卫。
张三久说的不错,左武卫自大军开拔以来,死的人已经够多了。寒冬出征,粮草不济,死伤者甚重。
苏小义能救下十个人,张三久就死的值。
明亮的月光如丝绸般倾泻下来,隐隐传来兵刃撞击的声音,一下一下撞进苏小义的心里。每一声都是生命的不屈,都是对生的向往。
孙茂死死压着苏小义不让他跑出去,牙齿咬的嘎吱作响,嘴角破出了一道血流。数起耳朵听着远处喊杀声、咒骂声、刀兵声。
过了许久,一切都归于沉寂。
或许是因为天黑,突厥人没有多做停留,声音渐行渐远,消失在天幕之中。
再过一个时辰,确认突厥人真的走远,孙茂才从苏小义身上一跃跳起,一柄横刀砍的野草四溅,顺着来时的路一路砍过去。
张三久血肉模糊的身躯横在眼前,身下压着一具同样血肉模糊的尸体。
整个身体被利器刺穿,手掌宽的伤口上是已经结冰的殷红血液。横刀断成两节,留有刀柄的那截就插在身下突厥人的肚子上。刀身没入身体,只留一支刀柄在外面。
死人不是没见过,身为一个医生苏小义见过各种各样的死人,却从没有一次让他哽咽无声。
张三久死的很惨烈,到底没有辱没他心中的大唐雄风。
前段时间他的大哥死了,现在他也死了,不敢想象家中至亲受到这样的打击会怎样。
他是为我而死,那就不能白死。
“他家中还有何人?”苏小义突然觉得自己有了活下去的动力,为了那些死去的人,为了那些还要活下去的人。
“家中尚有老娘健在、还有老婆子张杜氏及一儿一女。”
“以后我养活他们。”
孙茂有些诧异的看了一眼苏小义,点点头:“公子高义,我代张三久给您磕头了。”
货真价实的响头,每一下都实打实的用尽力气。
能得到苏小义这句话,张三久这条命就是值了。
打仗就没有不死人的,每次大军征讨结束返回原籍的时候,都是满城素缟、哭声震天,老人死了儿子,女人死了丈夫,牙牙学语的孩子死了父亲。如果立有战功还好,能免除几年的赋税和徭役。那些在死在战场上的新丁,多半都是枉死。少了一个成年壮劳力,该交的税还得交,还服的徭役不能少。日子清苦的让人不忍直视。
能有这样的结局,对于张三久一家来说,是天上掉下来的福分,多少人都羡慕不来。
突厥人没有为同伴收尸的习惯,死后天葬,成为动物的腹中之食是他们的最终归宿。反正人已经死了,带着只会是累赘,死人是不能称之为人的,甚至部落里那些羸弱之人也不能称之为人,遇到意外,立刻就会被丢弃。
要在草原上生存下来不能有仁慈之心,否则只能成为他人的食物。世世代代的生存信条告诉他们,生存需要不惜代价。
这是张三久的战功,孙茂抽出横刀砍下那个突厥人圆滚滚的脑袋,挂在腰间。场面血腥的让苏小义干呕不断。
挖一个浅坑,把张三久放进去,再埋起来堆一个膝盖高的土堆就算是他的坟茔。
死人自然不会运回老家,军人沙场裹尸,埋在异土他乡,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能有个坟头已经不错,很多死去的人被战马踩成了肉泥,连个尸首都找不到。
两个人守着张三久的坟茔过了一夜。期间孙茂时不时的和死去的张三久来一场人家与地府的对话。家常里短的琐事说也说不完。
还有张三久的大哥张大久,居然是顶替别人被征召来的。
村里最有钱的那家人因为三个兄弟怕死,怎么也不肯应召,无奈之下花了大把的铜钱找张大久顶替。
大唐律法征召府兵是三丁抽一,可是这是对于穷人而言。一个中等之家的财力也就勉强能支撑一个府兵所需。弓一矢三十,横刀,硝石,甲胄,这些都需要自己准备。如果是骑兵还需要战马,这可是巨大的消耗。
对于那些有钱的富有人家,大部分都是钻律法的空子,花钱找人顶替这种事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后来官府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反正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自己征召的府兵一个也不少,也就随它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