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章 家中有女(1 / 1)一份宁静丷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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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乘着胡子大叔吉姆的牛车,一同前往云溪村。

一路上,张扬不停的插科打诨,瞬间拉近了胡子大叔和自己的距离。大家聊得十分欢快融洽,气氛也活跃了起来,大叔也不再那么拘谨,大家彻底聊开了。

在与大叔的聊天过程中,张扬了解了云溪村的大致情况,村里人口不多,也就十几户人家,全村老小加起来,还不到一百人。

村民们都是典型的农户,主要靠种田为生,如果不是农忙季节,大家还可以去城里找点活干,补贴一下家用。

而吉姆大叔家里,一共四口人,除了大叔自己,家里还有一个妻子波利,十六岁的儿子凯恩,以及十岁的女儿妮莎。

儿子凯恩在半年前已经和村长家的女儿——十六岁的菲琳娜定亲了,直等到今年农忙季节过后,就帮两位新人举办婚礼,时间也就在这一两个月之后。

说道此处,满脸络腮胡子的吉姆大叔,忍不住开怀大笑起来,一身肥膘乱颤,整个牛车都跟着抖动起来,“咯吱——咯吱——”作响。

张扬真的有点害怕,大叔的身高虽然比自己矮了一头,可是肥胖的身躯,将近两百斤重。这略显破旧的牛车,不会被大叔震塌了吧。

但是,当聊到自己女儿妮莎的时候,吉姆大叔,又陷入了深深的惆怅当中。

自己的女儿过完新年,就已经十岁了,到现在还没找到合适的人家。别人家的闺女在这个年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但是自己家的闺女,别说是结婚生子了,连个聊得来的男子都没有。

主要是自己闺女太优秀了,找不到能配的上她的人家,城里的那些贵族老爷,又看不上自己这种农民,惆怅啊。

张扬也表示理解,自己原先那个世界,很多青年男女都崇尚单身自由和个***,年过三十的剩男剩女多的是。

自己老妈害怕自己宅家里,以后找不到女朋友,天天托亲戚朋友给自己找对象。

可是自己大学才刚毕业啊,老妈是不是太着急了些,想到此处,张扬不由双眼一红,忍不住想哭。

也不知道老妈现在怎么样了,得赶紧想办法回去才行,希望这只是一个梦吧,也许明天一早醒来,自己还在原来的世界。

“这事说起来,还得怪我那婆娘多事,本来吧,几年前,我那婆娘去城里给一个大户人家做上门裁缝,一来二去就跟主人家熟悉起来了。正好主人家里有个与我闺女年龄相仿的小姐,苦于没有玩伴,整天闷闷不乐,于是我那婆娘就把还是十二岁的妮莎带去,陪主人家小姐玩耍。几年下来,妮莎也跟着那家小姐学了许多知识,还会写字。我们整个云溪村,也就村长家的人会写字,当然现在得加上我们家的妮莎。”

当说到妮莎懂知识,会写字的时候,吉姆大叔露出一脸骄傲自得的神情,女儿优秀,老爹也脸上有光。

但是,很快又蔫的下来。

“结果,两年前,主人家的小姐嫁人了,嫁给了邻城一个富商的儿子,从那以后,妮莎也就再也没去找过那个小姐,一直呆在家里,帮家里分担一些家务。”

“中途也有很多人家上门提亲,可惜那些男孩,不是呆头呆脑,就是油嘴滑舌,也有一些老实本分的,就是感觉……感觉……”

张扬:“感觉配不上妮莎,对吗?”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要是搁以前,我肯定就答应了对方,可是这人啊,知识懂的多了,想法也就多了,妮莎一直想找一个,有想法,懂她的男人。你说普通农户家里,上哪里去找会识字,又有想法的子弟,城里的大户人家又不可能看的上我们这些地里刨食的泥腿子,就算看的上,嫁过去也是让人家作践而已。”吉姆大叔一脸惆怅。

“唉!要是当初我那婆娘,没有把妮莎带过去,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然后随便找个人嫁了,也就没有这么多糟心事了,说不定我现在都抱上外孙了。”

“如果那样的话,妮莎也就不再是那个让大叔你,感到骄傲和自豪的妮莎了,难道不是吗?”

“……”吉姆大叔陷入一阵沉思,虽然不愿意,但还是认同了张扬的观点。

话说在古代,少女一般十四五岁就已经嫁人生子了,还有一些家境差的人家,女儿还没到十二岁,就被嫁出去了。十岁还没嫁出去的少女,已经相当于是大龄剩女了,会被邻里取笑的。

而且,女儿不像儿子,儿子长大了,相当于一个生产力,还能给家里带来不菲的收入。

但是,女儿不仅从事不了劳累的农业生产,还会白白浪费那些来自不易的粮食。

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是养头猪,还能拿去换钱呢。

当然啦,吉姆大叔,肯定是一个十分宠爱自己女儿的合格父亲,只是十岁了还没嫁人,确实让大叔,愁眉不展。

大叔一边说,张扬一边细心聆听,还时不时地,宽慰一下大叔:“大叔也不用太过着急,妮莎小姐以后肯定会找到一个关心她,爱护她的好丈夫的,就像大叔你这样的。”

大叔也自我安慰道:“希望如此吧,那个小子,你快点出现吧,把我们家妮莎娶走吧。”

天色已经慢慢暗淡下来了,天上半月高悬。

路边草丛里面的各种昆虫、蛙类,开始发出欢快的叫声。

远处森林里面,还时不时的传出几声猫头鹰的啸叫声:“呜——呜——桀桀——桀桀——“

诡异的音调,听起来就像是将死之人发出的凄惨笑声,不免让人毛骨悚然,张扬忍不住地缩了缩脖子。

之前拂面而过,让张扬感觉舒爽无比的阵阵微风。

现在却感觉像是从坟地里吹过的阴风,渗人的很。

自幼胆小的张扬,此时显得有点心虚,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大叔,咱们还有多久到家,这四周黑灯瞎火的,连个路灯都没有,感觉好危险啊,不会突然窜出个野兽什么的吧?”

“快了,快了,还有半个小时就到家了。哎呀——瞧小我这脑子,差点忘记这茬了。“吉姆大叔拍了拍自己那颗如同咸菜坛子一般巨大的脑袋,“平时我都是一个人走夜路,已经习惯了,结果把张小哥给忘记了,实在是对不住,稍等一下,我现在就把灯点上。吁——”

吉姆大叔,直接让牛停了下来,然后翻身下车,从牛车后面找出一个马灯,再掏出两块火石,敲击数次之后,成功将马灯点燃,然后将灯罩扣好。

微弱的灯光,让周围数米之内,明亮起来了,虽然不是很亮,但是起码让人安心了许多,张扬这才舒了一口气。

吉姆大叔,将马灯挂在灯杆上,然后翻身上车,挥起马鞭,轻轻拍打着牛背,牛车继续缓缓前行。

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毫不拖沓。

张扬很好奇,以吉姆大叔这体型和重量,是如何做到让自己如此灵活的,真是一个灵活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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