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三章 屋里来了一只狼(1 / 1)莱阳香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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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公主斟茶,李道宗却摇了摇手,他举着空茶杯,不知不觉间陷入了一阵沉默,脸上神情飘忽不定,内心一定无法平静。

徐总管、武媚儿和长公主也跟着低头不语,大家似乎连喝茶的兴趣都荡然无存了。

虽然政治二字令人谈虎色变,但人逢乱世,谁不想事事人前显贵,时时荣华富贵,哪一个人不想着风风火火地闯荡一番事业,哪怕摔得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原因只有一个,生死轮回,至少没白来一回。

郡公府的乐队被李道宗退了下去,没有什么比此时的安静更为重要了,这个时候便于思考,而不是纸醉金迷的享乐。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身为皇室重要人物的李道宗别看立下了多少汗马功劳,兔死狗烹的道理他比任何人都懂,他只是在等待一个更好的时机,加固自身分量和皇室位置,别说皇帝了,天王老子也不敢动他半根毫毛。

李渊是皇帝,但秦王却更像皇帝,他们虽是父子,但急眼了都敢动刀子,哪个人死了不打紧,最多换个皇帝来当,可是臣子却倒血霉了,以前跟着活着的人还能继续活着,若是跟着死了的人,说不定明天就被冠以“谋反罪名”而满门抄斩,这样血淋淋的事例多如牛毛,犹如警钟长鸣。

伴君如伴虎,尤其李道宗这样的人,他一直小心翼翼的,哪怕我就要被徐总管杀了,他宁可装聋作哑,也不会冒着危险得罪太子,得罪了女儿最多落一身埋怨,得罪了太子和秦王,死都不知道咋死的。

我表面高谈阔论,背地里也在观察这几个人的反应,哪个能被利用,哪个不能得罪,哪个能当炮灰……我最起码心里有数了。

大是大非上,我谈论当下动荡时局,这是天地之势,但小范围讨论人与人的不同,这是成事在人谋事在天。天时地利人和,这几个要素很重要,每个人选择的路不一样,结果自然也不一样。

秦王为帝王相,六个字犹如惊天霹雳,除了我以外,他们内心翻江倒海,时时不能平静。江山初建,百废待兴,江山社稷像是老天被捅了一个大窟窿,英雄豪杰风起云涌,只要成为女娲手中的五彩石,一辈子便没白活,凡幸运者一定被封公封侯、光宗耀祖,这是迟早的事情。

曲终人散,夜朗星稀。

累了一天了,我也想早点休息。

郡公本想安排我在后殿客房留宿,但被我委婉拒绝了。

郡公府后院是家眷居住地,我一个外人终是不便,万一引起点误会,无异于惹祸上身。

所以我主动选择住在前殿大院,那里也有客房,跟护院和杂役鱼龙混杂在一起,反而方便我适应这里的生活环境,因为人与人之间没必要玩许许多多的礼数,只要随意打声招呼,一切行事便方便多了。

武媚儿跟长公主睡一个阁楼,她俩不好意思起来,说我跟下人们住外面客房不合规矩,传出去会嫌弃郡公府待客不周。

我故意说些好听的,大体上说跟下面人打成一片方便将来为郡公效力,一个初来乍到的人突然被抬得很高,容易被人猜疑和嫉妒。

李道宗理解我,他带兵打仗经验丰富,自然懂得收买人心的重要性。

外院的人大多劳苦出身,累了一天了,都纷纷熄灯,躲被窝睡觉了,我一个人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窗外月光洒落了一地,大白天热闹非凡的庭院,一下子冷冷清清起来。

孤独的世界中,自己像一个无头的苍蝇撞来撞去,真要哪一天不小心撞到枪口上去了,也就意味着生命的终结,什么千年穿越之人,什么拯救衡山公主,什么铸就伟业……这些都是扯淡的事,人死如灯灭,功名利禄如烟消云散,这个世界恐怕连“张山红”这个人的名字都没人知道。

一番感叹中,我胡思乱想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忽然觉得口干舌燥起来,心里苦笑不已,晚宴一时兴起,喝酒喝大发了,失眠口渴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我反手撩开被一只角,单腿下了地,另一只手伸过去端桌子上的油灯,还未来得及打着火石呢,眼睛斜视,墙角不知何时蹲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或许被我发现了吧,它猛地朝我扑过来。

来的悄无声息,快的眨眼即到。

我反应何等迅速,手中的油灯也不点了,顺势劈头盖脸地扔过去,单手摁着炕头,半个身子转过来,抽出被窝里的另一条腿扫出去,心想管它什么东西,先来个扫腿打飞再说。

它来的突然,我反应的敏捷,只听“噗”的一声,这一腿扫在软乎乎的东西上,它随即闷闷地惨叫了一声。

我吓了一大跳,难道屋里有狗?

但一想不对,家狗见人会叫的,尤其见到我这样一个陌生人,一整宿趴着不动,偏偏这个时候咬我?我不信,反正我没见过这样狗。

迟疑之间,它从地上打了个滚,猛地跳起来,这一次离着太近,直奔我的喉咙而来,只感觉面门扑过来一阵风。

我这才醒悟,什么狗啊,分明是狼,只有狼才会咬人的喉咙,而且如此凶狠。

枕头下面压着剑,拔剑肯定没机会了,那就带着剑鞘砍吧,“呼”的一声砍过去,砍到狼嘴巴,大概力量大一点,它倒翻一个跟头,后腿落地,却又跳起来。

我此时有了拔剑机会,噌的一声嗡鸣,剑刃外翻,横扫出去,狼头落地,半个身子飞到我的炕头,一股子刺鼻的血腥味冒出来。

我心里这个气啊,狼血弄了一被子,老子今夜甭睡觉了。点亮油灯,狼头模样很熟悉,白毛狼!

我立刻警戒地观察周围,它一定是我来之前就躲在这里的,本想趁我熟睡咬死我,但没想到偏偏今夜我失眠了。

狼进屋不可怕,可怕的是它如何进入郡公府的。

戒备森严的护院,别说一条狼,就是一条狗也带不进来。

毫无疑问,护院之中有金服教的人,这个人级别不会太低,否则不会知道我睡这间屋子,而且在我来之前放了一条狼。

东突厥养狼跟汉人养狗一样,凶狠的野狼被驯服的服服帖帖,对主人的命令惟命是从。我屋里的这条狼如此听话,它的主人一定离着不远,说不定就藏在护院之中。

我吹灭了油灯,躲在窗户旁边偷看外面的动静,深更半夜的,大家睡得很死,即使我屋里发出点动静,也不会有人醒来,这也是为何敌人放狼咬死人,而不是自己动刀枪的原因吧。

我也挺庆幸,幸亏自己动作利落一些,或作别人早被这只白毛狼活活地咬死了,到了第二天连个骨头渣子都找不到了,如此一条狼吃个人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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