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二章 边陲镇的女歌手(三)(1 / 1)青檐阁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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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听不厌的歌,当然是要听本人唱一百遍都不会厌倦,可是如果你自己都可以在脑子里听上成千上万遍,一辈子都那么清晰,很多人当然会选择自己回忆,这个世界上,偶像情节看起来那么多,其实并没占多少比例。”

她这样跟我说,我想我大概是个异类?我没有什么偶像情节,也没有特别想听的歌,我只是想听她唱而已,或者是一种怀旧,或者是一种猎奇,或者是一种对人的亲近,就当我是个音乐方面的白痴。

“你喜欢一个女生的时候,到底是满脑子想的都是她,还是满脑子都是想见她?”伊筝当年这样问我的时候,面前摆着第三天剩下的半碗面。

高中的时候,我和飞雨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很多人都不忍心去说,我反而看得比较开,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能跟别人说的地方,反而是因为他们的眼神,搞得我有多失败一样。

准备离开小镇的时候,我跟伊筝已经从篝火晚会逛到了边陲镇的后山,再从后山逛到了各种边陲地区特有的店家,尝过了边陲镇特色的糕点小吃和颇有历史的米酒,因为白天出门,被风吹得脸都粗糙了不少。

每天在小店里吃饭,伊筝每次都让我点,因为当时比较挑食,于是我相当直男地让人女生吃了四天一模一样的面条,现在想想都想笑,但是那个时候还觉得气氛相当不错。

晚上每天听翠花唱歌,发现她唱的歌总共也没有多少,一些很旧的流行歌曲唱完之后,她会唱一首自己写的歌,她一共写了三首歌,第四天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重复了。

我问她:“五年了,你写了新歌没有?”

翠花扭过头,告诉我:“写是写过的,但是我已经不给别人唱我的歌了。”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辜负它们。”她把吉他搂在怀里,整个人趴在琴箱上面,后背弓出一个温柔的弧线,长长的头发侧过去垂在耳边,篝火摇曳的火光透过来,抹去了她眼角的皱纹和脸上的疲惫,连棱角都变得温润了许多。

“既然我唱过的歌注定有一天要被人厌倦,那至少我自己写的歌,要少一些厌倦的人,这样,我就不会辜负它们。”

“可是,这样的话,它们不就没人听到了,不就失去了它们本来存在的价值吗?”

翠花看着我,眼神里闪烁着篝火的跳动,她问我:“如果你爱一个人,但是你爱她这件事只要不说出来,每个人都能过得很好,一旦说出来,你就再也见不到她,你会怎么选?”

我沉默了。

第二天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篝火晚会的最后居然还有饮酒大会,当地人很热情地跟你一起喝酒吃烧烤,而且每个人一晚上只要三十块钱,可以说是相当划算了,加上翠花问我要不要跟她喝一杯。

那是必然要的。

结果喝到东倒西歪,不知道怎么摸回了小店我自己的房间,清醒过来的时候仔细检查了一遍,发现身上没有什么呕吐过的痕迹,才放下心来,去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下了楼。

老板笑眯眯地看着我:“喝得怎么样?”

我哈哈大笑:“爽的一批。”

“吃点什么?”

我坐在一张桌子前面:“当然是来一碗面。”

老板跟后厨知会了一声,很快一碗面就端到了我面前,我抄起筷子,一如既往地吃得呼呼有声。

实话说,小店的面条依然还是那么美味,虽然不及当初我在老面馆吃过的面条够味道,但是依然是百吃不厌的美食。老板看我吃得痛快,脸上的笑容也变得更加灿烂了起来。

吃完面一抹嘴,我靠在椅背上,开始跟老板闲聊。

我跟老板说,我五年前来过,没想到他居然还记得,记起我来的头一句就是:“是你啊,当初跟你一起来的那个小姑娘到底追上你了没有?”

这问得我就有点尴尬了。

伊筝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除了她自己恐怕没人清楚。

从边陲镇离开,是我们计划好的日期,车票已经买了,行程也安排好了。我原路回家,伊筝则说要去一个亲戚那边串个门,到时候跟已经到了那边的父母一起回家,定了比我早半个小时的一列车。

依然从石桥离开小镇,这次是被顺风吹着走的。

边陲镇离着市里没有多远,我们两个没有叫车,直接从镇口走到车站一共也没用两个小时,到车站的时候,刚好赶上伊筝的车开始检票了。

我把她的行李放到她的手里,伊筝突然有些低落,问我说:“你知不知道?我挺喜欢你的。”

当时我的脑子“嗡”了一声,完全搞不清楚是什么情况,只好佯装镇定,笑问:“是吗?”

伊筝哼了一声:“不喜欢你,干嘛单独跟你到这里来玩?”

我开始冒汗了:“哦......”

伊筝见我的傻样,开心起来,拎起行李就往前走,转过身来笑着跟我说着话,进了检票口。

我站在原地,手足无措,居然都忘了追上去。

以后每次想起这件事情来,我都觉得当时我真是一个很失败的男生,现在跟老板聊起来,才知道,原来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得出,我却笨成那个样子,根本不知道女生原来是会偷偷做很多小动作的。

我只好告诉老板,我们当年也并不是很熟,而且高中毕业之后也不是一个城市,从那之后就很少联系了。

老板晃晃脑袋表示惋惜,我忙岔开话题,开始问起翠花的事情。

老板说,翠花本来不是叫翠花的,虽然镇子里的人都不知道她本来叫什么,但是肯定不是叫翠花的。

翠花本来不是镇子里的人,有一年的时候,突然来到边陲镇里,她自己说是从南方一个地方过来,遇见了伤心事,想要在这里定居,镇子里的人看她一个小姑娘,长得瘦瘦的也很可怜,于是就留下了她。

然后她就一直住到现在。

刚开始的时候,她在镇子上制酒的作坊里干活,给人做饭,管吃管住,慢慢地也就落户到了那里,靠着篝火晚会上唱歌的演出费,最近几年也开始攒下了钱自己盖了一处房子,就在作坊的旁边。

镇子上的人,慢慢地都知道了翠花很明显的秘密,但是没有人说什么,依然还是每次篝火晚会都要一起喊着让她来一个,就算她有时候会连续唱好久同样的歌,镇上的人也没有一点的厌倦。

这大概就是翠花一直留在这里的原因了。

镇子上的制酒作坊我是知道的,因为这里只有一个制酒作坊,上次来的时候我们还在那里喝了米酒,虽然对我来说米酒的体验并不是很好,但是依然是个能够让人觉得新奇的好地方。

所以我按照记忆很快就找到了地方,果然看到作坊的不远处,有一处明显比其他房子要新的民居,跟镇子里其他的房子一样的朴素,但是多了一些韵味在里面。

走到门前,敲了几下,没有人应门,我看了看四周发现没人,直接推门就走了进去,刚进院子,就听见了吉他的声音,而且是陌生的调子。站在院子里听了一会儿,果然,是她自己的歌,我没听过的。

歌写得很美,歌词也很漂亮,加上她的技术,整首歌听完让人全身都很舒服,是那种泡在温泉里的感觉。

我上去敲了敲屋门,没过多久她就出来了,穿了一件很朴素居家的衣服。

没看见她的红裙子,我倒是有点不适应,然后就听见她问:“你听见了?”

我笑了:“当然听见了,而且忘不了。”

她叹了口气,我安慰她说:“安心,安心,我不是正常人,我不会倦的。”

翠花也笑了:“说当然都这么说,镇子里的人也这么说,但是背地里的那些话我也知道很多。”

她请我吃她亲手做的饼干,泡了茶给我,我问起她过去的事情。

她告诉我,她本来是在南方一个大城市长大,从小就被发现又很高的演唱天赋,所以家里也不遗余力地培养她,学习唱歌,学习乐器,学习各种各样的东西,还要去外面跟别人应付。

到了十几岁的时候,她终于开始上台唱歌了,参加了各种各样的比赛,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奖项,父母仿佛看到了她光辉璀璨的未来,都很开心,她当然也很开心,哪有有了成就不会开心的?

但是突然有一天,状况发生了。

在又一次比赛的时候,四个评委老师里面,有一个评委老师直接给她打了零分。

她在台上没忍住就哭了出来,比赛结束之后,她和父母找到了那个评委老师,询问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评委老师告诉她,他曾经是她另一场比赛的观众,而且两次比赛选的歌是同一首。

但是问题就出在这里了,自从上一次听过这首歌之后,他的脑子里一想起来,这首歌就会变得格外清晰,一遍一遍一遍一遍又一遍,因为当初确实觉得歌唱得很动听,于是没忍住一次一次一次一次又一次地想来想去。

直到今天再次听到她开口,才发现,原来自己早已经厌倦了。

父母安慰她说,下次已经会更好的,这个评委怕不是有病。

她也重新拿出信心,结果,状况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厌倦她的歌声,从刚开始的备受关注,变成了别人看见就要离席的人,对十几岁的她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

自己的人生还都没有开始,就已经注定结束,自己这些年的努力,到底是付出,还是耽误?

父母沉默了,她也沉默了,她默默上完了自己高中,上完了一个不怎么样的大学,毕业的时候看着别人各奔前程,她迷茫了,她跟父母说,要出去走走,走着走着,到了这个小镇,从此定居下来。

我离开的时候,站在门口,她说:“人都是会变的,就算你说的话依然不变,但是你已经在这样的坚持里,失去了一些该有的东西。”

“什么东西呢?”我问。

她扭过头,笑着说:“就好像,我根本不喜欢唱歌啊!”

就像当年,伊筝离开的那个车站,她拎着行李往前走,突然回过头,笑着对我说:

“对了,我根本不喜欢吃面啊,傻子!哈哈......”

于是,一些美好的东西,在你的世界里,就注定变成了一个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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