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摇旗将骁将林大勇一戟挑落马下。
他仰头大笑,钢针似的胡子扎撒着,手里的戟杆上鲜血犹自往下滴嗒,威风凛凛,势若天神。
“哈哈哈——”
声若洪钟。
官军士兵们都被这一幕吓得魂飞魄散,林大勇一死,更加没有斗志,纷纷四散奔逃,骑着黑马的义军士兵们四下围堵,横加杀戮,惨叫声此起彼伏。
……
谭天保早就心惊胆战了。
他处境尴尬,自己是帮着义军杀官军呢?还是帮着官军杀义军呢?
但是片刻之间,已经由不得他选择了,好几匹黑马一起围上来,义军的刀枪剑戟闪着寒光指向他的身子,看情形立刻就要把他砍落马下,吓得谭天保赶紧高声大叫:“别误会,弟兄们,我是谭天保,自己人,我是到他们这儿传令的……”
一个身高体壮的义军头目喝道:“少废话,谁不知道你个闷怂是什么变的,老实点儿,乖乖跟我们走,贼日的瓜皮。”
骂得很粗俗,但是谭天保却异常高兴——他们暂时不会杀自己了。
“哗啦——”
突然一张破鱼网撒过来,罩在谭天保的脑袋上。
这张破网就是普通农民在池塘里捕鱼用的,破了好多洞,带着臭鱼烂虾的腥臭味儿,有些义军士兵拿着它当作“暗器”使用。
谭天保的脑袋与上半身都被罩住,但是他不敢逃避或是把鱼网给扯下去,那样的话,几秒钟内就会被四周的义军士兵用刀枪捅十几个窟窿,血染黄土。
在好多个义军的裹胁下,纵马朝着远处的茫茫丘陵奔过去。
那里,尘烟大起,杀声震天,战斗,还在激烈地进行。
……
话说义军这回耍的“假投降”,确实是精心设计的计谋。
高迎祥是义军总首领,李自成是他的部属和外甥、当初李自成率陕中米脂饥民暴动起事,手下只有几百人,被地方团练使率乡勇围堵剿杀,走投无路,这才投奔的舅舅高迎祥。
被高迎祥封为“第队”首领后,靠着舅舅的荫佑,李自成迅速扩充自己的实力,很快成为高迎祥手下兵力最雄厚的主力。
但是事出凑巧,他们率领不足五万人的兵马,路过车厢峡,被陈奇瑜率官兵围困,憋在倒霉的峡谷里,进退不能,几番厮杀损兵折将,剩下不到四万,眼看着就是个全军覆没的结局。投降就成了唯一的出路。
李自成向舅舅献计:假降,伺机杀出重围。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无毒不丈夫,讲信义就会掉脑袋,如今的年月要想活命就得脸厚、心黑。”
高迎祥对外甥大加赞赏,“你小子,话讲得又犀利又难听,但是邪贼拉的有道理,好小子,就这么办。”
计策,进行得很周密。
送降书、缴武器,缴战马……一切都很正常。
义军按照营队序列,乖乖地在官军押送下把战马都送出去,再扔掉长枪大戟,徒步一队队地排着俘虏队形走出车厢峡谷。
但是,大多数人的怀里,都暗藏着短刀、匕首、短剑……很多都是把长刀长剑折断了以后,藏在贴身处的,官军不可能每个人都进行搜身。
前锋、中军营、眷属营……一队队按照官军陈奇瑜大帅的命令,前往车厢峡外的大路上集中,等待整编或是遣散。
戏,演得很象。
此时陈奇瑜和他手下的官兵们,无不志骄意满,得意洋洋。
看着衣衫褴褛,灰土脸的“贼寇”队伍,神色惶惶,低首垂眉瑟缩着,列队前行,如同一群群卑劣的乞丐,那种心理上的优越感很是强烈。
衣甲鲜明手执刀枪的官军士兵喝骂着,指挥着,不时上前踢两脚,打两鞭子,投降了的义军自然也不敢吭气。
车厢峡外,双方的十来万队伍,混乱着,忙碌着,踏起一片又一片黄色的尘烟……
然而……祸事总是起于萧墙。
当缩头缩脑,低声下气的投降了的义军士兵,突然一声怒吼,齐唰唰地从腰里拽出短刀短剑,由乞丐骤然间化身凶神,象旋风一般扑向旁边的官军士兵时,一切都是那么突然,那么不可思议。
官军瞠目结舌。
最初,变故是由袁宗弟率领的眷属营发起的。
眷属是军队里一个敏感的存在,因为农民起义军没有固定的根据地,所以军官们的家属都随队伍一起行动,这部分人就结成“眷属营”。
更重要的是:这里有一个重大秘密。
义军抢掠来的贵重财物,比如金锭、银锭、珠宝……这些秘不示人的“家底”,全在眷属营里藏着,由李自成的夫人高氏亲自掌管。
因此,眷属营是财务处,是保险箱,是流动银行……是全军里最核心机密的地方。
当眷属营的车辆走过来的时候,官军自然也不傻,他们立刻发现了其中的端倪。
那些车辆上拉着大大小小的木箱,看上去异常沉重,压得车轴“吱吱”地响,绝对不会是义军俘虏自称的“眷属衣物”。
官军的眼睛立刻就直了。
义军是靠抢掠为生的,他们积攒的金银宝贝,傻子都知道——海了去了。
天赐财缘,发财的时候到了。
在一个把总的率领下,大批的官军象闻着了臭味儿的苍蝇,“哗”地就拥了上去,一个个眼里放着贪婪的光,上前就象疯了一样生抢烂夺。
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站出来阻拦,“不许抢,说好了的,我们投降,不许欺侮女眷……”
她是李自成的妻子高氏。
“叭,”官军蛮横地挥起马鞭子,劈头盖脸地打下来,高氏惊叫着倒在地上。
乱糟糟的士兵们兴奋的叫着,骂着……冲向车辆。
其中一个形状粗陋的木箱子被大刀劈裂了,从里面滚出一大堆黄澄澄的金锭,每一枚都有拳头大,上面铸着“永乐十七年成伍拾两”的字样。
呀……这是当初郑和下西洋的时候,从海外带回来的黄金铸造的御用皇家用来赏赐用的金锭。
宝贝呀。
官兵们眼睛都直了,嗷嗷乱叫着,疯狂地上去抢夺……
……
负责保护眷属营的义军将领,是袁宗弟。
这个人是随着李自成在米脂起事走出来的将领,名副其实的心腹,因此被委以率兵保护眷属营。他是个阴鹫冷酷的人,因为嗜杀战俘,被称为“袁阎王”。
袁宗弟性子阴冷,长着一双象猫头鹰一样的眼睛,目光也象鹰一样深遂凶暴。
他手下那一营义军士兵,也被训练得冷血好杀,在李自成的“第队”里是著名的“阎王兵”。
此刻,在“阎王兵”面前正上演着一出令人气愤的场景:
一大群忘乎所以的官军,扔了兵器,丢了马匹,肆意地来抢夺眷属营里那些秘密存放财物的车辆,他们随意的抢夺,两眼放着贪婪的光芒,在疯抢,在狂笑……
突然间——锅就炸了。
首先发出怒吼的,是“袁阎王”。
袁宗弟自从“投降”以后,就一直躲藏在士兵群里,眯着眼,低着头,装得象一个普通的蔫巴巴的士兵,把一身煞气都收起来。当官军肆意抢夺眷属营财物的时候,就象是触发了一个通向生死关口的机关——
“阎王”突然复活了。
袁宗弟那一双猫头鹰似的眼睛猛然睁圆了,大吼一声:“球货贼瓜皮,给老子杀——”
他象一头暴怒的苍鹰一般,直扑向前去。
好几个官军士兵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刚一愣神的功夫,袁阎王已经飞身窜到,从怀里拽出一把闪光的匕首,象旋风一样冲到官军近前。
“咔嚓——”
一刀捅进一名官军心口。
飞起一脚,又踹翻了一个。
这一切都发生在转上瞬之间,官军士兵惊叫着,往后躲闪,然而“阎王”已经杀开了势,身如旋风,淌着血的匕首拔出来,又刺向旁边的其它士兵。
“咔,”又扎死一个。
与此同时,旁边的那些“阎王兵”们,也发出一声喊,随着袁宗弟一起,同时跳起发难。
他们纷纷从怀里掏出匕首、断刀、断剑、杆棒……等暗藏的短兵器,朝着官军士兵们猛扑过去。
一直装作顺从的猛虎,出笼了。
呐喊着,吼叫着,袁宗弟和他的“阎王兵”在几秒钟内就把一群在眷属营里乱抢乱夺的官军士兵给杀了个人仰马翻,尸横遍地。
“杀呀——杀了这帮怂瓜皮——”
暴怒的吼声里,几百个士兵扑向毫无作战准备的官军,他们被压抑着的野性象火山暴发一样喷涌开来,汇成一股吞噬一切的洪流。
平地上卷起一股股旋风。
“杀呀——”
喊杀声中,“阎王兵”凶猛地将毫无准备的官军一片片地杀死,血光汹涌,受降场登时变成了杀戮场。
卷入战斗的“降兵”迅速由几百人扩大至几千人,战斗的帷幕一拉开,立刻就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两分钟里,几乎所有的义军士兵——三万多人,全都汇入了战斗的行列。
一场声势浩大的暴动。
这是事先早就有预谋的,士兵们按照各自主管将军的密令,身上都藏着短刀短剑,他们怒吼着跳跃着,就近杀向看押监督的官军,抢夺他们的马匹,抢夺他们的武器。
官军的兵力本来是义军的二倍,但是他们没有丝毫的作战准备,既没有时间排成作战队形,又没有统一指挥调度,在义军毫无征兆的突然发难下,立刻乱作一团,溃不成军。
杀声震天。尘烟四起。
十几里地都变成了战场,场面极其混乱,仓促间的暴动,分不清阵线,分不清敌我,分不清层次……每处地面都在发生着战斗。
几万人卷成一团,乱到无法形容,尘烟中只能看见士兵在奔跑,在逃窜,在追击,在叫喊……对于习惯于列阵而战的官军来说,这种情势是毁灭性的。
而义军不但有准备,而且最喜欢这种不分层次的混战,他们勇猛地跳跃着,冲杀着,呐喊着,凶狠地杀死遇到的每个官军士兵,并把他们的武器与战马都抢过来。
就这样,黄沙漫漫中,黄土丘陵上就上演了一幕令人称奇的战斗,人数与装备,占了绝对劣势,并且已经“缴械”的农民起义军,击败了强大的官军。
而且,胜利是压倒性的,义军士兵几乎每一队都取得了胜利,他们把官军杀得四散奔逃,互相之间失掉了一切联系,变成了一群群的溃兵。
然后,三万多名义军开始有计划地向西北方向撤退。
……
亲自策划和指挥了这场“诈降战”的,是李自成。
当他重新跨上一匹刚刚抢来的战马,手拿着一柄沾满鲜血的长枪,望着眼前官军狼奔豕突的场面,仰头向天长啸:
“哈哈……”
李自成长着一张陕北农民特有的宽大脸膛,虽然不足三十五岁,但是多年的风霜和艰辛,眼角额头都有深深的皱纹,面色黧黑,下颌几根疏朗的胡子,显得整个脸庞很是刚毅。
“弟兄们——”
他举起手里的长枪,振臂高呼,“咱们天命不绝,大家又闯出来啦,贼那瓜,不怕死的都跟我来,裂它一腔子血,向前闯,非闯他们天塌地陷不算完——”
那杆长枪,兀自往下滴淌着血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