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6章 罐子里放出来的魔鬼(1 / 1)青藤木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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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皇帝在承乾宫接见高起潜。

跟家奴说话,没什么仪式,崇祯坐在田妃给他准备的一只绣花龙墩上,喝着淡茶。旁边只站着一个端茶盘的宫女。

高起潜两臂下垂,满脸都是谦恭的“职业性”微笑,乖得就象个小猫咪一样。他正向崇祯汇报“军事会议”的情况。

那么,他向崇祯告状,说卢象升蛮横无礼,跟自己吵架?

才不会。

高起潜有那么傻吗?

他向崇祯说的是:“卢公祖(对总督的尊称)在会上主战,虽然与奴才意见相左,且有争论,但他也是为朝廷着想,急于立功,无可厚非,这人素有大志,有栋梁之才。”

你瞧瞧,多会说话?

你虽然顶撞我,可我不会计较,而且还夸奖你,就这么大人大量。

让崇祯一听,嘿——高起潜胸襟真是广阔,这样的人,才德俱佳,难得的人才呀。

这就是做人的精明处,你别看高起潜这些人文才武略都一塌糊涂,但是玩弄权术,捉摸人的心眼儿却是一流的,把崇祯哄得团团转,自然就得获得皇帝宠爱,得吃得喝。

其实……仔细想想,高起潜的话险恶无比,他夸卢象升“素有大志”,是在给以后陷害他埋伏笔呢。

但是崇祯已经被迷魂汤给灌晕了,他满意地点头,放下手里的茶水,问高起潜:“你们对于时局,到底怎么看?”

高起潜对答如流:“话分两头说,先说关外清兵,目的不外是抢掠资财,若是暂时用‘抚’的策略,以小利惠之,就能把北疆安定下来,腾出手对付南方的流寇。奴才以及杨阁老等人以为,高迎祥等流贼,羽翼渐丰,乃是心腹大患,这些人上应地煞魔之数,就象是一帮封在罐子里的魔鬼,现在突然放出来了,必然大大作恶,闹个地覆天翻,必须用重兵进剿,彻底扑灭,永绝后患,然后再专心用兵东北,对付满清骑兵,这样就能荡平敌患,保我大明万寿永昌。”

说得有理有据,听着蛮有道理。

而且让崇祯心里怪舒服的。

皇帝的长脸都圆润了许多。

“嗯,不错,高迎祥之流,就是罐子里放出来的魔鬼,必须严加屠戮,这帮罐子里放出来的魔鬼……真正可恨。”

……

……

那帮“罐子里放出来的魔鬼”,现在怎么样了呢?

话头儿得回到中原战场。

河南荥阳十三家义军首领大会之后,按照李自成“四面出击”的战略,大败洪承畴,攻取河阴要地,这一胜利使战局发生根本扭转。

而且它的影响极其深远。

官军的阵线象被一只铁拳砸中,全线崩溃,而义军冲破围剿,得以在中原大地横冲直撞,再也围堵不住。

当然,十三家义军,只是暂时联合,不可能总糜集在一起,打破官军围剿之后,立刻兵分多路,有的冲向江浙,有的向南去,有的往西打……

就象数十条蛟龙翻江倒海,在中原大地上闹得更加天翻地覆。

单说“八大王”张献忠这只队伍。

攻破河阴之后,张献忠率部和高迎祥的队伍互相呼应,一路南下,又攻克了固始,大军长驱直入安徽。

去安徽干吗?

张献忠有自己的打算。他的目的是——凤阳。

凤阳,那是明朝起家的老祖宗,朱元璋的老家啊,老朱家就是从那儿发迹,坐了江山的。张献忠同志有一个蓄谋已久的计划——去凤阳掘了老朱家的祖坟!

这个想法够有创意的吧?

按说,刨人家的祖坟是个挺缺德的事儿,但是对于杀人放火成性的义军来说,这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况且还有个更重要的理由。

祖坟——代表着这家人的气脉。

老朱家能够当皇帝,这与祖坟风水好,关系相当大(当然现在看来这纯属迷信,但是古代人们就是这样认为的),因为那里埋藏着“龙脉”。

如果能够刨掉凤阳朱家祖坟,就等于是破了“龙脉”,嘿嘿……那不就离着推翻明朝江山更近一步了么?

张献忠心里的小六九儿,就是这么打的。

不管这个决定在后世看起来有多么荒唐可笑,但当时却是郑重其事而且认认真真的。

大军直逼凤阳。

……

此时的谭天保,还在张献忠的队伍里。

梨树沟战役之后,谭天保的“火器营”只剩下了五六个人,本欲重返高迎祥手下,但让张献忠给拦住了。

“小子,听说你放火挺有两下子?”

“张将军,我是搞火器的,不是放火。”

“反正都差不多,你先在我这儿呆一阵子,跟着老子干一件大事,办成了,重重有赏,以后再回高闯王那儿去。”

“是。”

谭天保不知道这件所谓的“大事”到底是什么,他也不想问,反正都是混,跟着张献忠还是跟着高迎祥,也没有多大分别。

这天下午,大军距离凤阳城还有一百多里,在野外荒山坡下驻扎下来,掘壕掘灶,设立野营。谭天保被召到张献忠的帐蓬里。

“小子,你是喜欢女人还是喜欢钱?”张献忠直通通地问。

“……”

谭天保被问愣了,不知道怎么回答。

“傻愣个什么劲儿?直接说,是想让我赏你个媳妇儿,还是想让我赏你金钱?”

“唔……张将军,天保寸功未立,不敢受禄,这个……如果您一定要奖赏我,我还是比较喜欢钱。”

“你直接说要钱就是了,罗嗦个什么,这么着,你在我这儿喝几碗酒,然后出发。”

帐蓬里摆了酒菜。

整坛的烧酒,揭开盖子,满帐蓬都是浓烈的辛辣酒味儿。

炭烧猪蹄子端来一盆。

张献忠、谭天保,还有另外一个将领,名叫白文选,围坐在一起,啃着猪蹄子喝酒。

肉香酒辣,豪气充盈。

谭天保酒量不行,喝了半碗便足了,那张献忠和白文选择却是左一碗、右一碗,喝得豪爽痛快,大家手上脸上全是油污酒水,张献忠大胡子上洒落的酒往下滴嗒。

那白文选是个酒篓子,一连喝了十几碗酒,面不改色,谈笑风生,这让谭天保甚是佩服。

“好,”

张献忠喝得两腮通红,用沾满猪油的手掌拍拍谭天保的肩膀,“你跟着文选一起去,马上出发,去把凤阳城给我拿下来。”

“啊?”

谭天保大惊失色。

我去……我把凤阳城拿下来?

开什么玩笑。

你别说赏钱,赏媳妇,你就是赏我个皇帝当当,我也拿不下凤阳城来呀。

张献忠是喝多了吧?

看他的模样,倒不是象是醉了,神智一直清醒得很,一双狡黠的小眼睛烁烁放光。。

而白文选在旁边一直笑呵呵地,握着猪蹄子啃个没完,似乎是胸有成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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