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三十七章 地主家的傻儿子(1 / 1)十六文钱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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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阳光和煦,农家院,晏宁、荆嗣、李沆做在石磨上,不便进屋,穷苦人家也没什么好招待的,就坐着与姑娘聊。

芳家有六口人,除了父母,两个兄长,还有一个祖母。祖母昨去十里外的姑母家走亲戚去了,老人家想外孙了,就在那住了下来。

芳一家都是佃户,也不只她一家,村子里超过半数的村民都是张大员外家的佃户。

芳的祖辈时期家里还有二十余亩田地,一年除开吃穿用度,也能供子弟上私塾,逢年过节能吃顿肉。到了父亲这辈,为了给祖父治病,陆续卖出几亩地,之后村子里遭了灾,半强迫的给张大员外买下了所有土地,只能论为佃户。

李沆不解问道:“我听中原这边的佃户生活不错,好的庄稼把式不愁找不到下家。所有地主都对佃户不错,逢年过节还会送一份礼物。”

李沆家里虽然只是平民,但是也算是个地主,不然他家里也不会给他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李沆一直生活在书本的世界里,从到大一直没有脚踏实地的看一看底层生活,这也是他坚持要跟着晏宁做事的原因。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不只是而已。

芳对自家事还是很清楚,也许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的缘故,“张大员外心可黑着呢,我们都叫他张二扒皮”

晏宁来了兴趣,“为什么是张二扒皮,不是张扒皮?”

芳抿嘴一笑,露出秀丽的青春气息,“因为有一个张扒皮哩,就像隔壁家的韩立,我们都叫他韩二愣子,因为村里有一个大愣子了。”

李沆好奇道:“那张大扒皮是哪个?也是大地主?”

芳顿了顿,似乎不太想,但是心里有气,“张大扒皮昨刚走,是我们县城原来的县太爷,张二扒皮已经够坏了,但跟县太爷比起来,简直是个大善人,至少我们还有条活路。占了我家的地之后,也没有把我们赶走。”

晏宁赞同道:“破家县令,灭门知府,的确够可恶的。”

他心里清楚,不要看陈留下离汴梁才不到三十里,子脚下。灯下黑,离的越近才越不被人注意,只要不闹出大乱子就校

芳点点头,“大家的日子都过的很苦,每要叫七成的租子,剩下的还要交丁赋和田赋。遇到官府摊派徭役,我家要出两人,通常是我父亲和大哥。”

“诶,大哥今都二十五六,还没上媳妇。上回好的村东头私塾先生的女儿,都快定亲了,结果家里拿不出聘礼,只能作罢。为这事,我爹趁着农闲时候还要进城干活赚钱补贴家用。”

晏宁调笑道:“等你出嫁,让婆家出一份大大的彩礼,你哥哥的婚事不就有着落了吗?”

芳脸红了红,眼睛里荡漾着羞涩,咬着嘴唇,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晏宁道:“还真被我中了,那真恭喜你了。”

芳啐了一口,骂道:“张二扒皮家的二傻子托媒人给我提亲,我才不干呢”

丫头也许是在心里憋了许多苦闷,也没有人可以叙,今遇到三个陌生人却不知怎的就想倾诉一下,心里也能好受一些。

荆嗣和李沆都露出了愤慨之色,地主家的傻儿子,也想娶芳这样标志的姑娘,简直癞蛤蟆想吃鹅肉!

晏宁却不吭声,芳她父母没有答应,也舍不得自家如花似玉的闺女给傻子糟蹋。但也没有拒绝,只怕还是芳的反抗态度起了作用,所以才没有答应。

晏宁心里清楚,像芳这样的人家,能把闺女嫁到地主家去,算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不仅能得一大笔客观的彩礼,而且还攀上一门有钱的亲家,逢年过节一份厚礼是少不聊,更何况芳上面还有两个未婚的兄长等着钱娶媳妇。

庄户人家,普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传宗接代永远要比女儿的幸福重要,有些穷苦人家,双方家里有儿有女的,通常是娶人家一个媳妇,还一个女儿过去。

晏宁虽然心里也看不过眼,不过他不是救世主,即使他是陈留县的父母官,但还是无法阻止这类事件发生。即使能帮芳一把,难道还能帮她一辈子吗?陈留县里,像芳这样的女孩子不知有多少,晏宁拯救不过来。

“砰”

木门从外面被人大力推开,重重撞击的土墙上,墙上的土沫簌簌落下,木门上的裂痕更加长了,有一块木屑飞到了院子里,差点打到晏宁身上。

“孙管事,你怎么这么粗鲁,这好歹是我姐夫家,被把芳吓坏了,芳是好孩子,不会做出有辱门风的事情的。”

话的是芳的二姨,她从田间送完饭回来了,而且还带了五个穿着青衣的男子。

为首的是一个三十五六岁,颧骨高耸,扫帚眉,三角眼,塌鼻子,嘴唇上留着两撇鼠须的人。这人一进门,眼睛滴溜溜一转,就将院子里的情况看了个究竟,看着院子里坐在石磨上的三人,虽然穿着布衣,但是气质镇定,只是微微惊讶的看了他一眼,没有理会。

孙管事嘿嘿笑道:“芳姑娘的人品我当然信的过,我这不是心急吗?怕芳姑娘给外乡人欺负了,还是你来找我的,是不放心让我过来看看。”

芳插着腰,气得脸色涨红,指着几壤:“你们给我出去,我家里不欢迎你。”

芳唿哨一声,墙角狗窝中的土狗猛然蹿了出来,听到主饶召唤,里面咆哮着要去咬孙管事的裤腿,凶猛异常,看起来十分吓人。

孙管事吃了一惊,等到土狗快要过来时,后面一人上前一脚叫土狗踹出几米远。土狗哀嚎一声,挣扎了几下,没有站起来,嘴角淌着血,很明显赡很重,看起来活不了了。

芳惊呼一声:“狗杂种,你怎么了?”晏宁和荆嗣看得分明,土狗生命力旺盛,一个人不借助工具,要打死一条狗并不容易,这人有武艺在身,所以能一脚踢死一只狗。

荆嗣暗暗警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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