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记忆越来越乱,一些血腥的画面总在脑海一闪而过。
夜里睡觉,总会梦到一些从未见过的陌生人,醒来以后,我却又想不起来他们的模样,可就是清楚自己现实中从来没有见过这些人。
奇怪的事还在发生,经常性走在路上失神,等缓过神,却想不起来刚刚走过来的记忆。
终于,我想起了一切……
……
我原来的人生,只是想大学毕业后,找一份稳定的工作,然后再找个贤惠的姑娘结婚,相伴一生。
大学毕业后,我进了一间公司当白领。
为了多赚点钱,白日里我是大公司的白领,夜里一名网络写手。
糊里糊涂一年过去了,事业发展不错,成了一名小主管。
只是让我没想到这一年里在网上写的作品莫名的在文学站红了,还莫名成了专栏作者,莫名的成为了一群萌新眼中的‘大神’。
只是自我感觉写得也不算好。
总之很莫名吧。
快年底了,我收到了一封来自文学站参加年会的邀请函。
我不想去,主要觉得就自己那水平,去了丢人。
而且这段时间正构思着一本新书,基本大纲都完成七七了,就差一个结局。
记得那晚。
一个人,一张书桌,一台笔记本,一杯咖啡。
准备通宵把结局想出来。
只是……
我断片了。
再度醒来。
我发现自己正坐在一个会议大厅,周围很多人,很陌生。
桌上有个小牌子,上面写着‘花爷’两个字,这是我的网络写手笔名,接着,我又看到一条大横幅,上面写着某某某‘文学年会’。
我怎么来到年会现场了?
奇怪的是我没有印象,而且我清楚的记得,距离年会应该还有好长一段时间。
为什么我完全没有这段时间的记忆。
我想要伸手想摸摸后脑勺,可紧随而来的是‘身体意识’的拒绝。
惊恐的发现,
我没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了。
可是我依旧拥有身体的感知,我能看见,我能闻见,我能听见,身体上所有触感我都有感觉。
但偏偏就是无法控制身体做任何事。
讲台站上来人了。
是文学站的一位负责人,他啰里啰嗦的说了很多,从国内文学的现状讲到今后的发展,可对于写手最关注的稿酬却只字未提。
等他讲完,台下响了一阵热烈掌声,就是不知道这些掌声中掺杂着多少拍马屁的。
让我生气的是,我的身体,居然也跟着拍掌了。
真是服了。
领导说完话了,又轮到台下的写手上去发言‘感人肺腑’的感言了。
这些家伙不愧是‘专业’出身,这感言说的,一个比一个出彩,我都打算把他们今天说的当成素材段子加入自己新书中了,前提是我能掌控自己的身体。
不知不觉。
年会结束了,‘我’起身准备离开。
一个男人挡在面前,我认识他,是刚刚上台发言的一名作者,笔名叫‘吕小布’。
“花爷,昨天我的邀请,你有没有兴趣?”
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可嘴巴却出声回答‘吕小布’的问题:“出发时给我打电话。”
‘吕小布’得到‘我’的回答以后,便笑着离开了。
什么鬼?
没想到‘吕小布’刚走,又有一个妹子走过来,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想到四个字,亭亭玉立,妹子戴着一副度数很高的黑框眼镜,看起来挺斯文的样子。
她站在‘我’面前,微低着头,模样有些害羞,声若蚊蝇:“你好,我是十曲。”
原来她就是十曲,我与她算是网恋情侣,因为都没恋爱经历,为了寻找写作灵感,曾约下了一个‘一年之约’,维持一年的情侣关系。
说起来自从老书完结以后,我与她就很少交流了。
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而且也没想到她长相也不赖。
现在这个情况,到底算不算奔现呢?
她既然敢主动过来搭话,便是神女有意,只要自己不差,‘深入了解’也没问题。
可惜如今这具身体掌控权不在自己身上,‘我’面对十曲的搭话,却是很平淡问了一句:“嗯,有事吗?”
尼玛,这就态度,还想个屁‘深入了解’。
恨铁不成钢!
十曲本来微红的脸蛋明显一白,她露出一丝较为勉强的笑容:“没……没事了……”
‘我’没有继续搭理她,而是径直离开了。
此时此刻,我也算是明白了,我必然是某种东西操控了。
而且操控自己的家伙,还是个钢铁直男。
自己成了旁观者。
这是一个悲剧的故事。
不过乐观的性格,让我并没有过多沮丧。
其实换一度想想,自己这样的情况,就等于参与一部真正的‘人生电影’。
失去了原来的人生,我并没有任何遗憾或者后悔,如今这情形,反而让我萌生一丝刺激感。
离开了主持年会的酒店。
‘我’很败家的坐上了一辆计程车。
住进了很奢华的四星级大酒店。
看着操控自己的家伙花钱如流水,我心中很不爽,自己死命赚来的钱,就被这样哗啦啦花费了,虽说享受的也是自己的身体,但我依旧觉得很不爽。
一夜无话。
第二天大早,‘我’就收到了来自‘吕小布’的电话。
“花爷,出发了。”
电话那边吕小布是这么说的。
我很好奇,吕小布邀请‘自己’去哪里。
想起‘吕小布’这个作者,他写的作品,内容多数是那种‘不可描述’。
就这样人,想必也不会去什么正经地方,‘自己’居然同意他的邀请。
我感觉自己的名誉很可能会被毁于一旦。
没多久,我再次见到了‘吕小布’。
但约定见面的地点,却是让我出乎意料,居然是机场。
在‘吕小布’身边,还有三个男人。
一个拧着装着摄像机的挎包,四十多岁,脸上挂着淡淡笑容。
一个披着大衣,三十来岁,戴着墨镜,身材威武,神色严肃。
最后一个有点脸熟,是个年轻人,只是不论是站姿还穿着,都带着痞子的气息。
看到‘我’接近,‘吕小布’迎了过来,接着,他给我介绍那三人。
拿摄像挎包的大叔叫袁冲,是个摄影师。
墨镜男是‘吕小布’雇来的保镖,叫李楠。
当吕小布介绍那痞子的时候,我才知道为什么觉得他脸熟,因为之前在年会上见过,好像也是个作者,叫什么大少。
“这位是黄大少,花爷你也见过了,他是这一次的翻译,也是他跟我推荐的你,说你文笔好,肯定会给这次冒险带来一个好故事。”
‘吕小布’给‘我’介绍完三人以后,就对三人介绍‘我’的身份:“这是花爷,负责书写本次冒险。”
我很茫然,冒险?
神马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