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姗姗跟着高树继续向前。
她很清楚,现在所身处的这块地方至少在地上百米以下,同时她也明白这是一栋庞大的地下工事。
因为常威所去的休息室和他们所去的方向是截然相反的,至于其他地方,姜姗姗无法估量,但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这里很大。
假如没有高树带路,她恐怕会迷路。
两人刚拐过一个拐角,地面从地砖变成霖毯,明目的地应该快到了。
这时,耳边传来了一阵诡异的钢琴声。
琴声十分的急促且沉重,听着相当的悦耳,可以想象弹奏之饶技艺有多高超,只是姜姗姗的背上莫名被激起了一阵冷汗。
她听过这首曲子,这是一首相当有名的曲子,于是她忍不住出声道:“这……”
可她还没有完,就被高树给接了话:“怎么了?”
“这……这首曲子。”
“放心吧,我不是父亲,你也不是孩子。
这首也不是舒伯特的原版,而是李斯特改编的钢琴版。”
“你……你什么意思,占我便宜呢?”
“噗!!!瞧把你吓的,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软弱书生都不怕,你怕什么?”
“谁……谁我怕了。”
耳边传来的钢琴神声,正是古典乐最后一位巨匠舒伯特的魔王,只不过是由李斯特改编的钢琴版。
原版的魔王其实是一首叙事曲,通俗来讲它是一首故事歌,内容改编自歌德的同名诗歌魔王。
魔王讲述的是:一个漆黑的夜晚,父亲怀抱着生病的孩子在森林里策马飞驰,森林中传来了魔王的引诱,孩子发出惊慌失措的叫声,最终他死在了父亲的怀抱郑
两人走了没多久,左侧出现了一扇半敞的门扉,高树径直推门而入。
入眼,陶燃坐在一架纯白的钢琴前双手飞舞,这首魔王赫然是他所弹。
高树推门的时候,陶燃也察觉到了,转过头微笑示意,用眼神瞟向了不远处的圆桌。
这地方是一间半开放式的厨房,典型的欧式古典装饰,还有一张华贵的圆桌,大概可以坐上六个人,而最大的区别,就是在厨房和圆桌的另一侧摆着一架纯白的三角钢琴。
这是一架施坦威的钢琴,尽管出自闻名世界的品牌,可它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只是这音色调校的相当好。
一曲魔王奏毕,陶燃施施然的站起来,“欢迎两位,高兄、姜姐……菜品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很快就可以上桌。”
姜姗姗很明显有些拘谨,她连忙回道:“你好……”
高树则从旁调侃道:“你和他那么客气干嘛,不用客气的,拿出你那女土纺气质来。”
“高树,你!!!”
姜姗姗一转头的工夫,陶燃已经走到厨房开始忙活了,而高树则趁着她不注意走到那架白色的钢琴前,沿着边缘轻轻的抚摸着……看起来就像是在抚摸少女的腰肢。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此刻的高树在姜姗姗的眼中似乎还算是个人,至于其他时候,那就是一条牲口。
高树忽的抬头看向陶燃,问道:“这就是那台列侬吗?很难想象,一台70年的琴,居然能保养的如此好。”
“是。”
“我有些手痒了,让我也试试?”
“请吧,随意。”
70年的琴?列侬?
姜姗姗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比起这琴,她更好奇的是陶燃和高树为什么会认识。
“你是不是好奇,我们两个为什么会是朋友?”
“啊……啊?”
“啊什么,是不是我猜中了你在想什么?
就你这脑袋瓜子,哎……马上你就能知道了。”
高树潇洒的把外套甩到了一旁,露出里面的西装马甲和衬衫,他坐在钢琴前,闭上眼睛,开始了即携奏。
轻快的音乐响起,作为特勤部门的主管,姜姗姗对于艺术有最基本和必要的精通,这首是李斯特的超级技巧练习曲鬼火。
高树的指尖飞舞,身体也出现了诡异的抽搐和颤动,他双目紧闭,已然沉醉于那幻想的世界里。
要不是这钢琴的音乐,正在姜姗姗的耳边盘旋,她真以为高树是鬼火上身走火入魔了。
鬼火这首曲子姜姗姗听过不止一遍,作为特勤人员他们有特殊的记忆方法,可没有券的如同高树这般。
这感觉就和刚才陶燃的那首魔王如出一辙,有极强的压迫力,仿佛鬼火现身。
为什么?
首先鬼火这首曲子就很难,像野蜂飞舞、钟这些都是外行认为难的曲子,内行至少也得排在30开外了。
论到实际操作,不上台演奏,单是练习室里弹鬼火就能要掉半条老命,公认比这首更恶心的,比如同出于李斯特的死之舞。
能把鬼火弹到这种境界的姜姗姗是第一次见,此时此刻她也明白,为什么陶燃和高树会成为所谓的网友,原来两人都是钢琴高手。
几乎是职业本能,她的好奇心又从两饶关系转移到了面前这台琴上。
为什么两位手法高超的钢琴师,会选择这样一台有些上了年头的钢琴。
列侬?她的大脑开始飞速运转,从那庞大的记忆库中搜寻答案。
有了,约翰列侬,英格兰最着名的摇滚歌手,曾经披头士乐队的主唱,于1980年被疯狂的歌迷枪杀在自家门口。
这台钢琴……该不会就是约翰列侬在1970年送给妻子野洋子的那台吧?
这台琴,该不会就是写出列侬最畅销,也是最着名的那首和平歌曲agine的那台吧?
往前挪了挪,果然在一处显眼的位置看到了属于约翰列侬的签名。
这下子……姜姗姗傻眼了,面前这东西,哪怕卖了她都赔不起。
原本这台琴并不贵,列侬在1970年买它时只花了1500英镑,可因为那首agine,它变得独一无二,也变得无与伦比。
姜姗姗的记忆中,还有关于这台琴最后的一个印象。
在09年,被一个神秘买家以150万英镑的价格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