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05、【拦路求被骑】(1 / 1)汉家枫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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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周围情况,方长却似浑然未觉。

篝火愈小,照亮范围仅有丈许。

周围那几道黑影得了鼓励涨了胆气,维持着待扑击之势,缓缓爬近。它们见空地中间天被地床之人,正自酣睡,便欲动作,上前扑杀大嚼一番。

忽地!

有道灵光从地上人衣中飞起,翩跹若流星,在周围极速穿梭。

锋刃贴着皮肉飞过,削断几许毛发,纷纷扬扬间,几只野兽身躯骤然绷紧,而后将尾巴紧紧夹在后腿中间,嗷呜着朝远方跑去。

很快,这几道身影便消失在夜幕之中。

方长翻了个身,依然在酣睡。

空中那柄直背小玉刀,围着篝火在上空绕了个大圈子。

见左近再无威胁,便滴溜溜打了两个转,重新飞回方长衣兜中,自行入鞘,再次变得朴实无华。

…………

……

伴随着初升朝阳,方长从睡梦中醒来。

他也不行早课,只是静静躺在那里,感受着淡淡晨雾与微醺的阳光,听着远处树梢鸟鸣,和旁边草丛里不知名的虫儿响。

如是半刻钟,他才伸了个懒腰,从地上爬起来,修行人就是这么随性。

旁边篝火已经熄灭,但仍有余烬,晨间湿气重,方长耗费了不少力气,才寻了些合适的干柴,重新将火堆升起。

早餐倒是好办,他包裹里还有几个熟鸡蛋,那是他进纵断山前,于山脚野店里所买,他将它们放在篝火边烤热,和烤干粮一起享用。

小心地将篝火彻底熄灭,以土掩埋,方长收好行李,继续上路。

“咦?有趣。”

方长立住身形,笑一笑,而后沿着这条山路,轻快地朝前走。

有道身影,跪在不远处。

那是只麋鹿,巨大的鹿角如小树一般,但姿势却有些像人,正用两条后腿跪地,前蹄平趴,头抵于地,满满当当地阻在路中央。

“上仙!”

见方长前来,对方呼道,同时将头抵地面更紧。

看到这只妖怪阻路,方长也不出声,只是在丈许外站定,定睛看着它。

“上仙!”

对方又呼道。

方长这才开口,说道:“何事?”

那麋鹿磕了几个头:“昨夜间见仙长独自一人夜宿路旁旷地,几只豺狼虎豹无法近身,便知仙长神通广大,小妖特来投奔,愿为仙长坐骑,只求未来能有一份化形机缘。”

“在下并不需要。”方长摇摇头,从麋鹿妖身畔路过,继续向前。

接着,后面传来了极为悲怆的号哭声。

回过头,方长看见,那只麋鹿保持着原本姿势不动,失望伤心之下,在大声号哭,声震山野,显得凄惨无比。

摇摇头,他略动了恻隐之心。

停住脚步,方长问道:“你就不怕我是个喜欢降妖除魔的,将你斩杀在此处,取了鹿角挂在墙上做装饰?”

听到后面声音,麋鹿妖赶紧抹了几蹄子泪水,拼命止住哭声,回身叩道:

“小妖我寿数将至,无非是赌一把而已,便是被上仙斩了鹿角拿去当装饰品,也强过看着自己被岁月消磨,在这山间逐渐老去朽坏。”

世间野兽,开灵智成妖之后,会获得长达几十倍上百倍的寿命,原本能活十几年的野兽,开灵后往往可以寿达几百载,寿命悠长。

但这个寿命悠长,只是相对于普通人类来说,若是和修行人相比,便又不够看了。

妖兽们化了横骨之后,下一步就是追求化形,除了人身更近道之外,还为了更久的寿命。

毕竟相对于修行人来说,野兽妖躯短寿,难以在修行路上更进一步,如草木精怪之类比人类寿数长的,却又修行困难,进境缓慢难以忍受。

人类相对于大多数野兽来说,本来就是长寿的生物,若无病无灾,百余岁也能见,若修行有成,简简单单可以有几千载寿命。又是天地眷顾的生灵,修行简单,故而化形是所有妖怪的首选项。

虽然妖兽化形后寿命仅比普通人长上些许,只有百余载,但无吝于新生。

而且有向道之心,有修行基础,以人身入修行,便可如修行人一般长寿,何乐而不为。

这也是天下妖物们的普遍选择,如白狐妖胡雪球那般得了人身,却不再考虑更进一步者,终究还是少数。

但化形又何尝容易?

或者说,在修行路上,人类的起点,就比绝大多数妖怪的终点还要高。

只是人之所以为人,罕有选择修行之路的个体,也是重要原因,不然社会秩序彻底崩解之下,人就不再是人,当然,作为被天地所眷的族群,也不会出现此种现象。

见方长神色依然未有变化,麋鹿精神色一黯,又忍不住开始抽泣。

挥挥手,方长道:“不要哭了。”

这话很管用,难听如放气般吱的一声,麋鹿精哭泣声,被它捂住嘴的蹄子急刹住。

方长仔细观察了下面前这只鹿妖,微微笑道:“看在你心诚,正好我最近需要出趟远门,你为我代步三天,我许你一句机缘。”

麋鹿精听得,整个妖一怔,而后忽然理解了意思,开始猛磕头。

“不要跪。”摇摇头,方长说道:“其实我并不喜欢有人跪我。”

“是,上仙。”心情经历了大起大落,麋鹿妖非常高兴,差点又要喜极而泣,还是想到可能会让面前仙长不喜欢,强行忍住了。

它站起身来,四蹄着地,低下头:“仙长请上座。”

“辛苦了。”方长点点说道,而后抬腿跨坐在麋鹿脊背上,“沿着这条山路继续走,直朝榆州去,满了三日,我便指点你一句,而后汝自行离开便好。”

“遵命,上仙,另外不知上仙如何称呼?”

“我姓方,你也不必称我上仙,叫我方先生就好。”

麋鹿撒开四蹄,开始沿着山路奔跑,速度比马快得多。

考虑到路人们接受度,方长将身上那种被动透明感延伸了一些,让所有人都会下意识忽略这一人一妖。

有了麋鹿代步,原本不紧不慢,悠闲行路的方长,赶路速度猛增了一截。

而且出了纵断山之后,他们还时不时抄个近路,对路线截弯取直,途中便是高山大河也不在话下,麋鹿不怕冬天水冷,渡河轻盈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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