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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孽啊……”

任重看着自己细皮嫩肉的双手,上面三个晶莹剔透的水泡。

火辣辣的疼!

尤其是被汗水浸湿之后,更是钻心的疼。

肩膀搭着的毛巾,早已被汗水浸透。

任重叹了口气,抓起毛巾抹了把脸,把锄头往地垄一放,一屁股坐了下来。

旁边容量五升的塑料桶,冬天用来给老爹装散酒。

夏天下地劳作,就成了盛水的容器。

此刻桶里的凉白开,已经被干掉大半。

而任重的胃里,早已被水灌满。

走动幅度大了,就和家里刚饮过水的小毛驴一样,发出‘咣当咣当’的水声。

人家重生,自己也重生,可谁知道一下把自己甩到一九九七年!

九七年,任重才十六岁,刚刚初中毕业。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任重的老家是北方农村的,改革春风虽然吹了十几年,可这里毕竟是内陆,依旧算是穷乡僻壤。

任重就是想利用自己前世积累下的经验,搞点穿越者的福利,可环境不允许啊。

要知道,这会儿手机还叫大哥大,而且这玩意儿稀罕的只能从港片上看到。

前世的任重,大哥大是从满大街录像厅里,看小马哥的《英雄本色认识的。

村里大队支部有部电话,任重到是见过,还是拨号的。

谁家外地有亲戚什么的打个电话来,村里大喇叭就会喊的隔壁村都能听到。

然后大街上就会出现这样的情景:

有人一路烟尘急奔,遇到挡路的狗一脚踹开,端的是真正的鸡飞狗跳。

跑的气喘吁吁,很急切,脸上却露出自豪、炫耀的表情。

电脑?

呵呵,什么是电脑?

电脑更别提了,还是祖宗级的Windows95。

通讯巨头小企鹅QQ,还得两年后才能出现。

任重依稀记得,镇上开的第一家网吧,应该是两千零一年。

那会儿最爱干的事,就是下网扣走鼠标里的小圆球。

前世有次回老家,收拾东西的时候,任重还意外的发现。自己那个小铁盒子里,有两个早年珍藏的小圆球。

手上的水泡疼得不行,可看到远处老妈矮小的身躯佝偻着,依旧在炽热的日头下,一下一下锄着玉米地垄里的杂草,任重心里就忍不住一疼。

咬咬牙,用毛巾把有水泡的手包住,任重站起身,继续锄草大业。

除草剂是不敢用的,前几天村里一同辈嫂子,就是喷洒这玩意儿中毒,然后抢救无效,撇下俩孩子撒手人寰。

至于除了锄头,除草省时省力的工具,嗯,也有。

只不过能驾驭这种叫‘耘锄’工具的,只能是牲畜。

人是拉不动的。

毕竟,黄土地被日头晒的,看着松软,实则坚硬。

凭人力的话,累死也拉不了几步远。

任重家里,到是有头毛驴。

三岁口,驴生正值壮年。

可惜的是,这家伙是头倔驴。

一般人根本驾驭不了。

去年秋天播种小麦,不知怎么的,这家伙就被惊到了。

扯着播种的耧,‘昂昂昂’地叫着,一口气跑了十几里。

任重老爹在后面紧追慢赶,要不是被隔壁的隔壁的隔壁村的人拦住,弄不好就跑丢了。

任重老爹差点没被气死。

日头正中,任重好不容易和锄过一垄地的老妈碰面。

于是,水泡被老妈随身扎在衣襟上的缝衣针,一一挑破了。

“歇着吧,剩下的我慢慢的耪。”

都说儿子是娘的心头肉,看到任重手上三个被挑破的水泡,任重娘沈凤英忍不住骂道:“你爹那个熊玩意儿这一走又是俩月没个人影儿,就剩下咱娘俩在这受苦受累的。个没良心的,有点能耐还能让人给坑了?!”

任重叹了口气,自己家这位老娘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自家老爹任从军是退伍军人出身,初中毕业。

要知道,在老爹这个年龄的人,初化就是村里的高材生了,那也是个文化人。

为人耿直,头脑灵活。

随着改革春风到来,是第一批下海经商的人。

经过几年打拼,在村里也算是小有名气,已经是个接近十万元户的殷实人家了。

只不过,任从军为人太过耿直,前几年接了个生意,接近十万元的货物,一下被对方合伙坑了,几年的积蓄化为乌有。

所以,这几年虽然在外面一直折腾,可家里的生活条件,依旧不见起色。

所以,沈凤英但凡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就会把任从军被人坑的事拉出来,把黑锅结结实实的扣一次。

想了想,任重记得,好像就是今年下半年,自己老爹在外交的一个朋友,无偿提供了一批货物给他。

言明说,货物卖掉的钱不用还,以后要是赚了想还就还,要是赔了干净,就算是送给你了。

任从军把这批货物卖掉之后,就用这笔钱再次起家,从此让任重过十几年的富二代的生活。

“娘,别埋怨爹了。”

任重重新包扎好手,跨过一行地垄,随着老娘沈凤英,并肩锄草。

“我觉得我爹马上鸿运高照了,你等着吧,我爹他这次回来,肯定会让咱们家苦尽甘来。”

“甘什么甘?我跟着他这些年就是苦了,猪肝都没见过!”沈凤英没好气地回道。

任重噗嗤一笑,随即用力一拉锄头,登时被挑开的水泡刺激的吸了口凉气。

“娘,你还别不信。这次爹回来指定会给你惊喜的。”

“惊喜个屁!”

沈凤英没什么文化,说话也和村里多数农村妇女没什么两样。

“就他那脑子,这些年要不是我在背后帮他出主意把关,早就被人骗的裤衩子都没了。”

“让他别再出去了不听,你说瞎折腾个啥?

家里一大堆事也不管,他拍拍屁股走了,落个清净,扔下这一堆烂摊子让我收拾。

我宁可他在家老老实实的种地,又饿不死。”

“看您说的,这不是还有我呢么?”

沈凤英看看儿子,舍不得埋怨。叹了口气,继续手里的活计,愁容满面地道:“你还小,总不能一辈子跟你爹一样,土里刨食吧?这不是长久之计。”

任重当然知道,前世这会儿,自己初中毕业后没考上。

后来复读了一年,由于底子太差,还是没能考上高中。

后来实在没办法,只好上了一所职业学校。

接下来,任重就知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自己老娘会劝自己复读了。

“等你爹回来,我跟他商量商量,还得让你上学。总不能就这样一辈子种地吧?”

任重也很无奈,前世的轨迹就是这样。

可是,不管怎样,自己重生了呀!

虽然没有什么金手指,没有主角光环,总不能就这么认命吧?

那就太给重生者丢脸了!

再者,换作是谁,再重复一遍自己走过的路,也不会乐意的。

至于上学,任重脑海里浮现一个俏丽的身影。

那是他前世一直到重生前,一直没有放下过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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