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一日记。
主讲人:林奇
书记员:林奇
在伍德前往四国会议谈判时,我们把目光转移到伤心河畔。
它顺着月牙关的大瀑布一落千丈,近海河流支脉分作三条大江,像是旭日之国的好几条大动脉,一路往南汹汹淌去。
一只象征和平的白鸽随着溪流中产卵的鱼群迁徙。
它飞过战火连天的大地,两翼让狼烟熏得发黄,血红的眼睛和乌鸦是一个颜色。有时死亡与和平也是一个意思。
在一周之前,它还不敢来到南国腹地,因为这里满是毒烟和硝火,遍地的尸体让秃鹫啃得不成人形,蝇虫成群结伴在空中飞舞,成了一道无形的壁障。
不过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小白鸽很开心,它飞得又快又稳。
说起来,它还要谢谢那些人类。
尸体堆积成山,变成细菌的苗床,焚烧时涌动出刺眼的烈焰,热气流将它抛得更高,更平稳,两翼也不用拼了命地去振打空气。
飞过一座山头,还有一条大河。
它看见乱石滩里的清水让血染成暗红色。
丢盔弃甲的士兵被流民扒得精光,绑在树上受鞭刑。
暴徒切下了人质的一条腿,当做口粮。
在这场战争的幸存者中。
有拿枪的,成了王。
有拿刀的,成了贼。
有残疾的,做了菜。
有识字的,逼作匪。
有年少的,已经不再年少。
有年老的,还想年少一回。
不少举着国旗呐喊着的,嘴里的话语和咽喉里的声带一样,让弯刀割开砍断。
橙黄色的彩旗国徽扔在柴禾堆里,和亚米特兰的樱花旗放在一块,共同成为做饭的热源。
几个高高矮矮参差不齐的小草屋垒起来,用泥巴封了顶,不过一场雨的功夫,它就能寿终正寝。
小白鸽飞得更高了,它害怕这些人把枪口和石头都对准它。
它得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不能再多看一眼。
就在这里
列侬与亚米特兰的交界处。
伤心河的一条支脉浅滩上,从尸山中传来一声声粗重的喘息。
林奇睁开了双眼。
他惊恐万分,眼睛已经让血糊住,分不清光还是暗,看不见黑或者白。
他内心错认为自己瞎了。
其实没有,只是血太多,泥太厚。
他扒开一层层厚实的肉块,从一团团发脓肿胀的尸体中爬了出来。
他几欲虚脱,肚子饿得让他发疯,两眼血红,看见腐肉都像看见珍馐美味,难以克制肚子里的馋虫。
但是
“不能吃不能吃绝对不能吃!”
他咬紧牙关,在石滩上佝偻匍匐,好几次爬起来,又摔倒好几次。
两眼满是血丝,指甲里都是泥巴和头发。
这些头发是谁的?
是活人还是死人的?
林奇想,它们应该是魔鬼的发须。
“不能吃”
哪怕这些肉看上去很诱人。
对一个饿了七天的人来说,就算沾满细菌的蛋白质,也是蛋白质,也是维持身体活性的能量。
“不,不不不,别来诱惑我。”
他的声音嘶哑,喉咙里冒着水声。
这七天七夜,他靠喝伤心河的水过活,藏在尸体中,躲过一波又一波搜查。
来搜他的人是谁?
是农民?
是土匪?
是军人或者曾经是军人的土匪?
林奇不知道,他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
他才二十四岁,刚从大学毕业。
对他来说,生活就应该像是故事的开头一样,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惊喜或惊吓。
但这种惊吓对他来说未免也太刺激了。
从昏昏欲睡的大学讲堂一觉醒来
和伍德普拉克身体中的陈玄穹一样。
天变地异。
这是他第八次爬出尸山,取水解渴。
他感觉心肺功能出了问题,一定是水源里的细菌让他患了病。
他知道这样下去自己会死,但是他别无选择。
别无选择的原因也很简单。
自他醒来时就披上了向日葵军装,身上的衣服让一帮暴民扒去,连一套里衫都没留下。暴民又撞上了敌国的兵员,被一刀砍去半个脑袋,上槽牙刚好磕在林奇的天灵盖上,颇有一种后现代服装艺术的感觉,当场给他戴了个人头兜帽,他就这么吓昏过去。
直到他醒来时,他明白。
除了躲在这座腐肉堆砌的巨山里。躲在这个疫病的苗床中
自己别无选择。
林奇只是想要活下去,“懦弱”或“胆小鬼”一类的词也不能加在一个求生欲望如此强烈的人身上,在陌生的环境里,他能做到的事情就是保持呼吸,不要断气,然后尽量地,尽量地远离这些危险之物、危险之人。
他两眼因为血污和泥巴暂时失明,摸到河床时,捧上一把水,用力地揉开脸上的秽物,想要让河水照照自己的模样,看清自己的脸。
他低下头,尽量把脑袋泡在水里,忍住肚子里焦渴饥饿的本能,与身体做抗争。
他穿着链条甲,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差些把他孱弱的身子给压趴在地上。
好不容易抬起了头,甩干净脑袋上的细碎砂石。清理完鼻孔里的污垢,他终于重新回到了人间。
河流旁的大林子里发出幽幽风声。
除此之外天地一片祥和安静。
连虫豸和飞鸟都不见了。
他的心在狂跳,这是危险的信号。
他睁大了眼,直起身子,半跪在浅滩里,再也不去看脚下的生命之源一眼。
顾不上喝水,他一步步往后退,在这片阳光下和熙温暖的山水中步步为营。
他知道,有人要来了。
只有人,能把野兽赶跑。
也只有火焰,能把虫子杀死。
上游飘来结垢的黄液,林奇立马就认出来了。
这是血混着组织液的颜色。
还在打仗,他们还没停止厮杀。
朝着这边来啦!
他四顾张望,生怕从山石之后,从林地深处蹦出来一个影子。
哪怕一个逃兵,都能把他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给杀死。
在这里,杀人不问理由,更不谈结果。
有钱都不好使。
夏日时郁热的空气燥得令人发狂。
他一步步往后退,退到尸山旁,眼角的余光撇过“苗床”。
他看见一张张狰狞可怖的脸,一个个扭曲变形的姿势。
多是大哭,常见狰狞。
不少解脱,稀罕笑脸。
比起活人,他更喜欢这些死人。
没有这些死人,他早就死去无数回了。
“老天保佑我如果能活下去,一定找个地方把你们好好葬了。”
林奇只说了这一句话,只这一句话,就坏了事。
一匹铁骑从林间一跃而出!
马蹄把乱石踩得稀碎,从河流中迸出的水花带着血浆四溅,打在林奇的脸上火辣辣的疼。
骑士居高临下,遮住太阳。
一身漆黑的钢甲,像是被战火煅烧过,手臂上的大弩箭头足有一指粗细,腰上的火枪枪管能塞进一个婴儿的拳头。
从骑士铠的头盔里,瓮声瓮气地传出一个冰冷的男中音。
“你是逃兵?”
林奇矢口否认:“不是!不是的!我是平民!”
骑士:“你穿着士兵的链甲,是哪一国人?”
林奇连忙解释:“我不是哪国人我不是”
骑士抬起手臂,大弩直指林奇的脑袋。
“不论哪国,逃兵都要死。”
“不不不!不不不不!”林奇惊慌失措,在这一刻浑身汗毛倒竖,拔腿就要跑!
骑士吹着响亮的哨子,从林中钻出三四条军犬,黝黑的毛发配着油绿色兽瞳,从嘴里冒出的腥臭味能熏死人。
这些畜生追了上去,林奇连忙站定,乖乖回头。
他在河里跑不过狗,在林子里跑不过马,两条腿更跑不过箭。
他苦苦求饶:“饶了我吧我只是想活下去”
“你有什么?”骑士问。
林奇:“我只有这条命了”
骑士沉默了。
像是一尊雕塑。
在这短短的数秒之内,林奇决然不会猜到,眼前这位骑士到底在想什么。
如果他会读心,像索尼娅老师那样,分辨出灵魂的形状和光谱,读出想法的颜色和善恶。
他就可以看见,在铁盔之中的灵魂,已经变成一团黑中有红的恶焰。
下一秒。
他看见了锋利的箭头。
他看见破碎的骨片。
他看见自己的脑浆从前额迸出,红白一片。
仰天倒地,最后看见军犬猩红的长舌。
骑士默不作声,策马上前佝腰折箭,把尾羽留下,箭头还留在林奇的脑袋里。
他要这枚箭头作为证据,作杀敌的证明。
他要林奇完整的新鲜的尸首,身上的链甲是战功的证明。
他要带着林奇回军营,这个星期的物资补给又多了一块人肉。
他也要活下去,活到战争结束,回到故乡见心爱的姑娘。
骑士刚想下马拖尸体,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
是个中气十足的男声。
“你不能带走他。”
具有侵略意味的眼神。
“他还没死。”
从上游姗姗来迟,赶到尸山旁,凯恩巴巴耶夫就这么突然登场。
像是命中注定,一个沉睡的愚者总会遇见生命中的引路人魔术师。
他穿着神袍,作为战场上的无国界医师,是两方兵员的再生父母,在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躺上病床之前,没有人愿意主动将枪口指向医生。
骑士愤愤不平,还想争辩几句。
凯恩从袍子里露出军装一角,露出校官的章。
“士官,你是哪个营的?”
骑士撇下林奇的肉身,敬礼告退。
军犬悻悻不满,一张张狗脸龇牙咧嘴,像是对着凯恩狞笑,畏惧着这头雄狮的声与威,只得作罢,跟着主人回了营地。
凯恩漠然不语,低头看着林奇的伤势,观察着林奇的灵体。
有两个灵魂在这具身体中打架,在互相争斗。
他惊讶地盯着林奇的伤口,为这个小子顽强的生命力感到欣慰。
他信仰的亚蒙神祇代表着生命。
这个小子身上同样有生命,完全不输给一般的星界魔鬼。
凯恩扶着林奇的脑壳,摸到后脑的透骨箭头,小心翼翼地去掉木渣。两手扶住天灵盖,心中没底。
能治好吗?
他不知道,内心没有一点把握。
在这场战争开始时,凯恩先生作为森莱斯的兵员上了战场,高强度的战争任务让他徘徊在生与死的大门前,自然学会了魔术。
两只大手托着林奇的脑壳,阳光在凯恩手中,汇做一枚精致的钟摆,这就是他在星界得到的魂威。
它叫丧钟,也是凯恩医生内心深处的恐惧之源。
但是丧钟也为生命而鸣。
凯恩看来,一个人死去了,遵循着生老病死的自然循环,尸体会在土壤中自然沉降,变成泥土的一部分,亚蒙作为大地的母亲,将泥土重新塑形成树木,变成生命的养分。是自然的循环。
此时此刻,他将丧钟贴在林奇的伤处,抓起一把泥土捂上去。
这种做法会让伤口感染,让病人无药可医。
但是凯恩的魔术生效了。
只在一呼一吸的时间里,林奇大脑的损伤迅速复原,额头的骨质因为过度生长,一枚洁白的犄角刺出皮肤,血痂也跟着脱落。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林奇又醒了过来。
这个小家伙醒来时刻表现得非常冷静,这一切像是一场梦,饶是任何正常人都会被大起大落而逼得歇斯底里,但他不太正常。
他的记忆有一部分缺失,大脑中的语言区块刚刚复原,眼睛也是处于色盲状态,分不清红色与蓝色。
当他醒来时,凯恩正在焚烧尸体,像一个战场打扫者,为战火中牺牲的生命做收尾工作,把尸体中的病菌和迷途的灵魂送回亚蒙怀抱。
“你是谁?”
林奇认出河谷的模样,心知肚明,自己再也回不去地球了。
凯恩的脸藏在袍子里,只露出高挺的鼻梁,粗犷的眉弓,厚实的嘴唇。
“凯恩巴巴耶夫。”
林奇又问:“我在哪儿?”
凯恩:“伤心河,具体来说,是加拉哈德星球,四国交界处,列侬与森莱斯国的主战场,有七个国家的人种在这里混战,武器和装备有着两百年的差距,天上有飞机,地上有盾牌。”
林奇冒着冷汗,心中原本只有一个问号,现在变成了一百个,一千个。
眼下又有最重要的一个。
“你在干什么”
指着凯恩身边的火堆,指着尸体燃烧时,冒出滚滚浓烟,指着余烬里那一团蠕动的肉块。
林奇追问着:“你在干什么?凯恩!凯恩先生!这东西是什么?”
“这是魔鬼。”凯恩解释道:“每当有人类成批成片的死去,能直接打开星界的大门,这些无主的灵媒是魔鬼降生的材料。”
林奇:“魔鬼?”
“是的,这个世上没有神,但是有魔鬼。”凯恩冷静地阐述着这个事实,一脚将肉块踩得粉碎,大皮靴上沾满了污秽之物,神袍也变得脏兮兮的:“它绝对超出你的认知,小家伙,我要告诉你一些事情,你不要害怕。”
林奇咽着唾沫,把身上的链甲裹得更紧,生怕它们挡不住魔鬼的犄角,用力点点头。
凯恩接着说:“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学生,我是对付魔鬼的专家。”
林奇:“我需要时间来消化信息。”
“我的时间也不多。”凯恩念念有词“首先,我要欢迎你,来自星界的客人,这么称呼你没问题吧?地球人?”
此话一出,林奇身心俱震。
凯恩接着说:“我之所以要收你为学生,是因为你身上的魂灵非常特殊,你的纯度和份量远超一般人,生命力旺盛又甘甜,对于魔鬼来说,你就像是一份在周末不需要工作时,晚上七点半特价打折售卖的战斧牛排,烤得滋滋响的那种,往外冒着香气。只要你出现的地方,绝对会有魔鬼想方设法制造媒介,来找你,来吃掉你。”
林奇抬手想打断:“等一下!”
凯恩不给林奇打断的机会。
“不用等了,它马上要来了,地球人。你等不及。”
林奇问:“你没有骗我?”
凯恩:“好吧我骗了你。”
林奇松了一口气。
凯恩立马改口:“不是冒香气,也不是滋滋响,你现在还冻在冰柜里,只要你吃饱穿暖,身体健康,你的魂火汹汹燃起时,立马要上餐桌。”
林奇刚松的一口气又提了回去。
“此话当真?”
凯恩用实际行动告诉林奇。
“是千真万确。”
从尸体做的篝火中冒出一团黑影,在魔术媒介中汇做一个鹿角人身的怪形!
它叫温迪戈,是食人劣魔。
也是最低等的,最容易对付的魔鬼。
它的下半身长着一对毛茸茸的蹄髈,支撑着接近三米高的健壮躯干,身上的肌肉虬札盘结,像是一条条蠕虫慢慢抽动着肥大的身体那样。四条手臂像是枯萎的枝干那样,锋利如刀,粗壮似树。
凯恩面对这头巨物时,攥紧了手里的魂灵化身。
他轻声呼唤着魂威。
“丧钟。”
钟摆的钢丝在瞬间变形延长,死死缚住温迪戈魔鬼的四肢。
怪物的四肢受制,刚睁开眼,就看见凯恩这个人类神官凶神恶煞的样子。
它在咆哮,光是从喉结中鼓动出雷鸣一般的啸叫,就把林奇震得头昏眼花,喉舌发腥。
它挣扎着,被丧钟的钢丝绳索勒出汩汩腥臭的血,鹿角戳刺在粗粝的山石上化出一道道深刻的痕。
它的眼睛从来没离开林奇半分,仿佛从星界中降临至这团烂肉里,就是为了解开生命中最复杂的公式,就是为了林奇这团汹涌的魂火。
“你的名字是什么!?告诉它!不然它会追到天涯海角!”凯恩攥住钟摆的那只手,已经发胀通红,让丝线缠绕一层又一层,腕关节开始变形。
林奇只得大声喊出自己的真名。
“林奇!”
“很好,这下它就记住你了!”凯恩大笑:“欢迎!欢迎!欢迎!”
林奇惊讶地骂出声来。
“你在坑害我?”
“就像是姑娘倒追你时做的那样。”凯恩猛然松开手,在腕骨到达极限之前放魔鬼自由,“如果不留个电话号码,她在公开场合对你纠缠不休!”
温迪戈魔鬼猛然一头撞在山壁上,还没等它回过神来,从滚滚浓烟中亮起两只红彤彤的眼睛。
“!”
它低沉的嗓音在呼唤着猎物的名字。
凯恩挥着拳头,把兜里的枪扔给林奇。
“如果你没走到绝路,绝对没那个心情去看头顶的风景!”
紧接着!
双拳抱架,如疯牛惊象。
两只脚板深深陷进了骨灰之中。猛然朝着魔鬼冲刺。
“开枪!然后做个选择吧!林奇,又译为富有,连它都觉得你很有钱,肯定是赖上你了!”
凯恩摇摆着上身,在四只巨爪间来回游荡,躯干像是一头灵巧的猫科动物,像是身经百战的丛林之王,两拳高高抬起,宛如猛虎用爪趾逗弄着猎物。
他得用这种方式去击溃身高超出自己一米的巨物!
依然有闲暇的功夫来换气,来和林奇交谈。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遇见温迪戈了。
“选一个你喜欢的!开枪打我!或者打它!”
林奇捧着手里的加大加长号银白色手炮。
这几乎是他柔弱的胳膊不能驾驭的口径。
而且还有个事实摆在他面前他不会开枪。
“我不会开枪啊!”
“打开保险,在退弹的膛口下边,和小纽扣长得一样。”
“膛口在哪儿?”
“在弹匣制退开关上边。”
“弹匣又在哪儿?”
“握住枪,在你的大拇指上。”
“我的大拇指哦找到了。”
“你看!我的学生,你学得多快!”
从空气中传来汹涌的声响,一阵阵拳风带着血的味道涌进鼻腔。
林奇的脸色惨白,他看着那一幕
看看凯恩,他几乎在和一个“神”搏斗。
那头温迪戈魔鬼光是用一根指爪就能划开花岗岩!
而凯恩先生的神袍完好无缺,手上握着一块怀表,还能在魔鬼身上留下一道道拳印,从印中迸出刺目的光来,仿佛对魔鬼的攻击已经奏效。
他抬起枪口,扣下扳机的动作可用不着别人来教。
“凯恩先生!你别动!”
“你要开枪了?你想开枪了?”
“是的,我想通了!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别无选择,我接受了!”
“就这么简单?”
“我做你的学生!和你学拳,和你学枪!如果魔鬼的媒介要用这么多人的命来换!我就是魔鬼的敌人!如果有人要召唤出魔鬼!那么我就要去阻止他!就这么简单!”
“那就开枪吧!”
“等一下,我怕我打不准。”
“你知道自己打不准?”
“我指着它的脑袋,但是怕子弹不认人。”
“那就指着我的脑袋,子弹一定能认得它。”
“你都是这么教学生的吗?”
“威逼利诱说胡话都是老三样了,全都用在你身上。”
“你能活到今天真是个奇迹”
“我见过奇迹,是你的同乡,也是个地球人。”
“他在哪儿?”
“在列侬,当你变得足够强,我就带你去见他。”
“好的!现在我多了个理由,要当你的学生。”
“你还想开枪吗?”
“不,我不想杀死你。我怕枪里没有子弹。我也不想杀死我自己。”
“好的!你过关了。”
砰
拳头轰断了温迪戈的鹿角。
撑捶抵在魔鬼的长脸上,直直按往墙里。
凯恩怒吼着,浑身的力量都调往一处,如流动不止的大河开闸泄洪。
手中的丧钟好比超度亡灵的法印,让不死不活的生物先活过来,让尸体媒介焕发生机,再一次打进地狱
“林奇!”
凯恩两手齐上,生生把巨鹿的脑袋从上下两颚分开,扯作两瓣。
“我的拳头叫神击圣格”
“是亚蒙在人间的双手。”
“它叫勇气。”
“叫普拉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