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1 / 1)绝世洛姬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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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13:48(伦敦时间),英国。

伦敦希斯罗国际机场。

这次的出行简直是富兰克林最‘低调’的一次,他们三个都打扮地跟中东悍匪似的,就连买机票都是托莱斯特几经周折转手了好几次才弄来的。拉玛很讨厌这么麻烦的事情,塔泥莎也是强忍着不发牢骚,实际上富兰克林也不喜欢,但是没办法,特殊时期就要特殊行动。

因为拉玛和塔泥莎前往西雅图被巴拉斯发现这一点让富兰克林感到震惊和害怕,这也是他第一次体验到现代战斗信息战和情报战的恐怖。

莱斯特告诉他们这件事就像洗钱一样,只有洗的次数越多才越不容易被发现,于是他废了十几个小时,先后联系了位于旧金山、芝加哥、费城、华盛顿、开罗、德黑兰、北京最后是东京的线人,才买下了三张从洛杉矶飞往伦敦的机票,保险起见,他还查出了那趟航班所有乘客乘务员好机长的信息,也特意安排了线人们把握时机买下最后三张票,如果后来有人退票就马上抢走。这样一来那群巴拉斯或者梅利威瑟就是向查出来也要废不少力气,也确保了没人会跟着富兰克林他们前往伦敦。

但即使是这样他们三个自己也要小心谨慎,于是每个人都是长风衣加兜帽和墨镜,而且是分头走、坐在不相邻的座位上,登机也不一起上。

事实证明这么做很有用,因为他们来的路上都看到了机场有几个巴拉斯在左顾右盼,而他们没有跟着自己进入机场。

至于莱斯特,他没有跟着富兰克林三人来到伦敦。这就要感谢麦克了,把美联储计划提前,那么莱斯特就一定要在洛圣都进行准备工作,这件事拖得越久,就越容易出问题。

直到飞机落地,他们三个才长出一口气。

到了机场外面,拉玛一秒都不耽误地就摘下了墨镜和兜帽:“这绝对是老子做的最憋屈的一趟飞机!”

“这样也挺好的了,不然你每次都会一直和我们说些低俗愚昧无聊透顶的玩笑。”塔泥莎显然也不愿意带着这些东西,紧随拉玛就摘了下来,“别人都用看垃圾的眼神看着我们,而且你还自我感觉超好。”

“那是你们都听不懂罢了!”

“行了别再拿你的马子开玩笑了好吗?”富兰克林依然全副武装,警觉地看着四周,确定(实际上也没法确定)四周没有可疑人员之后拽着拉玛的胳膊问道,“接下来我们要去哪?”

拉玛呆住了一秒。

塔泥莎也呆住了一秒。

一秒钟后,拉玛转头看向塔泥莎:“接下来去哪啊?”

“吴梓穆好像没告诉我们!”

“他就告诉咱们来伦敦!”

“我应该没记错吧?”

“什么?”富兰克林崩溃般地蹲了下来,“我们来到了伦敦却不知道要去伦敦的什么地方?这不等于大海捞针吗?”

接着他用审视的目光看着自己的挚友和挚爱:“你们确定他没告诉你们而不是你们忘了?”

“绝对不是。”两人矢口否认,然后拉玛补充道:“吴梓穆肯定是担心被巴拉斯或者梅利威瑟打探到,所以才没告诉我们具体地点和时间。”

“没错。”塔泥莎点头道,“这符合吴梓穆谨慎的设定。”

“这么说也对......”富兰克林接受了这个解释,但马上就反应过来了不对的地方,“这和我们现在的处境有关系吗?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不会是伦敦一日游吧?”

“他应该是故意不告诉我们的,也许他觉得我们能猜出来会面地点在哪里。”

富兰克林看着拉玛的表情,确认他不是在开玩笑:“你是说唐人街吗?那会不会太直接了?”

“总得试一下吧?难道真的伦敦一日游吗?”

天哪我去......富兰克林觉得自己的生活真是倒霉到家了。

现在的情况的确很令人胃疼和抓瞎,但他们能做的也就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一名打扮地跟游客似的俄罗斯人目送着富兰克林三人上了一辆出租车,然后默默打开伪装成手表的对讲机:“E28KB号出租车,别跟丢了。”

“收到。”

......

11月3日02:25(美国西部时间),圣安地列斯州。

洛圣都,布莱恩郡。

菲利普集团制毒工场。

“这家伙怎么醉成这样?你们请他喝酒了?”看着在床上鼾声如雷、满脸通红的陈陶,崔佛一脸黑线地看着后面的大厨,两人面面相觑然后连连摇头:“绝对没有,他无论什么情况下都是醉醺醺的,我们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崔佛觉得他必须连夜赶回公司去侦查一下情况,其实是观察一下陈陶的反应。这小子被自己抓来两个多月了,却感觉像个没事人似的,根据大厨的说法,他一直都是这么没心没肺的样子,似乎一点也不担心崔佛会把他大卸八块。

难道他真的是个智障?所以陈伟才懒得理他?那也太可悲了吧?这么一个被老爸抛弃的家伙,现在连老爸都下落不明了,崔佛居然有些可怜他了。

“嘿嘿嘿,小子。”崔佛晃了晃陈陶的肩膀,后者悠哉悠哉地醒了过来,“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大厨友情充当翻译官~

“我感觉我人生已经抵达了高潮!好嗨哟!”

崔佛还是第一次觉得自己原来是个正常人:“你老爸都生死未卜了哎,你就一点反应都没有吗?”

陈陶继续挥舞双手扭动身体:“我老爸?你是说那个陈伟吗?他才没有下落不明咧!他活得好好的!就像猪圈里的母猪一样!”

大厨为之一振,崔佛注意到了他表情的瞬间变化,连忙问道:“他说什么了?”

“他说,陈伟现在活得好好的。”

“这话从何说起?”

“我也不知道啊......”大厨连忙转头继续问陈陶:“为什么你觉得他活得好好得呢?”

“我老爸在和那些穿着盔甲和防弹衣的绿种人合作的时候,有一位伟大的魔法师给我老爸施展了魔法唉!魔法唉!就像哈利波特或是魔法少女小圆,真是太神奇了,一变,就把人变没了!不见了!大变活人唉!”

穿着盔甲和防弹衣的绿种人?崔佛觉得他说的应该是梅利威瑟,至于魔法师什么的,估计就是超能力者了。那么,那个‘大变活人’,和自己的推测差不多,果然不是什么灵异事件,而是和空间有关的超能力者,把陈伟的三合会还有那支UNSC维和部队转移到了什么地方。

这些都是小问题。

重点是那个‘魔法师’究竟是谁。

“那那个‘魔法师’是谁?”大厨和崔佛心有灵犀。

线索断在这里了。陈陶早就想不起来了。

如果面对的是一个普通人,崔佛很喜欢用对付K先生的那一套手段帮他想想,但这个陈陶......脑回路九曲十八弯!鬼知道它描绘出来的人的模样会是什么样子?要不是一切和崔佛预计的差不多,他可听不懂什么‘大变活人’‘魔法师’。

不过有这些就差不多了,韦德和莱斯特能完成接下来的工作。

崔佛手头上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正如前天所说的一样,我们需要准备两架大型的运输机,载货能力都要在150吨左右,你手上有什么名单吗?”

“其实在当时麦克表明计划的时候我就想问了。”大厨立刻面露难色,然后打开手机调出了一个数据单,“崔佛,你知道150吨载货能力的运输机是什么概念吗?普通的军用运输机也才只能装八九十吨而已啊!按照目前的数据,整个西海岸的军事基地都没有那么大的运输机!”

崔佛身为优秀的空军当然明白这一点,载重越大,起飞和操控就越困难,只有像崔佛这样的天才驾驶员才能驾驭。但普通人大都起飞时坠机身亡,运输效果就会事倍功半。所以大多数的国家都不会研发载货量太大的运输机。

说到底还是他们不行!要是每个人都很厉害,不就可以驾驭重型运输机了吗?

“这样吧,崔佛,我们不用那么大的运输机,用那种普通的,只是数量多一些,应该可以代替吧?”

“当然不行。”崔佛摇头否定,“数量越多逃跑就越困难,美联储遭到爆破的时候会引来全城的LSPD空军和好麦坞监狱的守卫军,数量太多的话,一旦被分割包围就惨了。况且我们没那么多的飞行员,算上你我,两架飞机已经是极限了。”

大厨明白崔佛下决心的事情就不会改变主意的,这一点和麦克一模一样:“那我们该去哪里找大型运输机呢?”

“马丁能帮帮我们。”他在大干一票中的作用估计也就仅限于此了,崔佛想。

......

麦克受够了。

十几个小时前他还对十三一事件造成的暴动十分赞赏和鼓励,现在却要抓狂了。洛圣都的市民们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没日没夜的上街游行、制造混乱,半夜时分,连汗波斯特这种富人区都人声鼎沸混乱不堪,麦克甚至都无法想象戴维斯区这样的贫民窟会是什么样子,该不会已经开始拆房子了吧?

当然,富人区的治安相对较好,没人来拆麦克的庄园——不然麦克早就大开杀戒了。

而亚曼达他们呢?麦克觉得他们没有上街参与游行、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就算自己走运了!但这几天都没怎么休息好的麦克可受不了这么摧残精神的行为,他听说富兰克林家附近暴乱规模小一点,于是连夜开车赶到了富兰克林家来借宿一晚。

一晚,吗?

反正他房子大,多一个人也没什么。

“叮咚——”

半分钟后。

“谁啊?”音响传出的声音并不是麦克熟悉的那个清脆的年轻声音,而是......

“莱斯特?这房子什么时候变成你的了?”

“什么叫做变成我的了?它本来就是我的,只不过我借给富兰克林以免叫空房税而已。这么晚了,你不在家睡觉来这儿干嘛?”

“你说对了,如果我在家可以睡觉的话我就不用来了。”麦克失去耐心般地敲敲门,眼下他困意满满,“别废话了快让我进去!我快困死了!”

“稍等一下。”

“咔嚓——”

穿着睡袍、光着屁股的莱斯特拄拐走出来迎接他:“看来暴乱也不是一件好事啊。”

“大体上这是件好事......富兰克林呢?”

“有事出去了。”

麦克就预料到了这个瘸子肥宅会这么说,于是一把拉住了转身就要回卧室的他追问道:“他们三个这段时间鬼鬼祟祟的,到底在干什么?”

在莱斯特再次说出什么无可奉告之类的话之前,麦克就补充道:“起码告诉我一个方向,这总可以可以吧?”

“不行。”莱斯特挣脱了麦克,继续自顾自地往卧室走。

“等一下。”

麦克的这一声呼喊,既没有威胁也没有恐吓,甚至连声音都不是很大,但就是有一种比威胁、恐吓、响度更大的力量,制止了莱斯特的脚步。

犹如15年前的诀别一样。

“你那天回答我的话究竟是不是认真的?”

那天?

哪天?

哦,莱斯特想起来了。

在那天跟踪哈维准备伪装成清洁工潜入FBI大楼时,麦克抛出了那个问题——抛开一切的立场客观因素,我到底是不是个好人?

莱斯特当然还记得当时自己的回答,麦克更是记得,甚至连当时的语气和表情还记忆犹新,毕竟当时莱斯特可是经过深思熟虑才给出的答案,当然他也知道,即使自己随口一说,麦克也会接受。

现在他依然是经过深吸熟虑回答了这个问题:“当然是认真的。”

静默。

麦克明白了。

莱斯特并不是出于自身原因才不告诉自己的,而是某些客观因素,导致这个情报再尘埃落定之前都不能被任何人知道。而莱斯特本人呢?显然他对整件事也是一知半解,但他也能感受到这个情报的严重性。

既然是这样,那麦克也不打算再问什么了。

困意重新席卷,麦克和莱斯特又聊了几句有的没的之便一头倒在了沙发上呼呼大睡起来。

......

11月3日14:02(伦敦时间),英国唐人街。

“谢谢啦。”富兰克林递给司机三张二十面额的英镑,然后下了出租车往唐人街里面走,“那辆车的人还跟着我们呢吗?”

“有三个穿西装的下车了。”塔泥莎假装在照小镜子给自己整理发型,一旁的拉玛强忍着笑:“我的天哪,就他们这样的水平还跟踪咱们呢?车都快贴着咱们的屁股了!”“是啊太丢人了。”塔泥莎也摇头感叹,“还没有咱们洛圣都的那些巴拉斯靠谱呢。”

“好了先别说这个了。”富兰克林留意了一下唐人街入口的那个大图例,“似乎唐人街里人气最高最多人去的地方是东边的那家重庆火锅店,我们去那里问问看。”

一是富兰克林觉得人气高的地方打听情报就越容易,二是人多的地方量那几个不怀好意的跟踪者也不敢做什么。更何况现在是在异国他乡,还是低调些好。

洛圣都也有唐人街,不过是在老城区,地处偏僻,没有旧金山或是自由城的唐人街那么有名。今天来到了伦敦才发现真的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早在20世纪民国时候,就已经有很多的华人为了给国家谋出路而来到欧洲寻找先进理念,他们正是打下了唐人街的基础。伦敦又是这么一座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老城市,唐人街宏伟壮观气势磅礴,热闹的程度不低于洛圣都的经济区。

如果时间允许,他还真想话一整天的时间来一次伦敦一日游,见识见识世界上第二发达的城市,尝一尝当地的美食。

不过现在也只能去尝尝火锅了,据说就是用开水煮肉煮菜,有什么稀奇的吗?

“来来来!哥几个大口整啊!”

“新鲜的羊肉,来了!”

“谁要加汤加水?”

“有麻辣鸳鸯锅吗?”

塔泥莎迈进去一步就眉头紧皱地退了回来:“这里不是餐馆吗?怎么这么吵?”

“我听说中国人吃饭时都这样......”拉玛也不喜欢吃饭时喧哗。

富兰克林可不管那么多,拉着两人走进了火锅店:“算了算了,入乡随俗吧。”

但两人都看得出来他们老大也不喜欢这种环境,因为他带着他们来到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虽说他们从小都是在闹区长大,但这里的吵闹和戴维斯区的闹根本就是两个概念,这里......简直让人觉得心里没缝。

塔泥莎后知后觉地警觉了起来:“这家店会是陷阱吗?敌人会不会知道我们会来这里然后设下埋伏?”

“应该不会的。”

他们刚坐下的时候,拉玛就看到了那三个西装男坐到了他们对角线的位置和服务员点菜,看表情和动作他们似乎对这种嘈杂的环境习以为常了。如果是陷阱,他们三个根本不需要进来,直接指挥店里的人瓮中捉鳖就行了。

这就说明他们也是孤军作战,而且在伦敦生活有一段日子了,或者他们其实就是中国人,陈伟的部下。皮肤......距离太远,也没细看,拉玛有些分不清他们到底是黄种人还是白种人。

一个高个子偏瘦的男人走过来,应该是火锅店的服务员:“几位老铁需要些什么?”

富兰克林、拉玛、塔泥莎:“excuse me?”

“哦哦哦——”服务员拍了拍脑门,然后用不太流利的英语又问了一遍,“几位需要些什么?”

拉玛翻开菜谱,不过他马上就合上了,象形文字还没用插图真是太头疼了:“有什么招牌菜吗?”

“大锅套餐,156英镑。”

“那有没有小锅套餐?”塔泥莎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开水煮肉这么受欢迎还这么贵。

“有的,98英镑。”

“那就这个吧。”

“好的女士,请稍等片刻。”

“等一下。”富兰克林叫住他。

“还有什么事吗?”

“我是富兰克林.卡林顿,你认识一个叫吴梓穆的人吗?血羽三合会的教父。”

我靠!你问的也太直接了吧?一旁的拉玛和塔泥莎只能干瞪眼着急,并观察着这个服务员的表情变化,随时准备战斗。

服务员认真地打量了一番这个健壮的年轻黑人:“你的惯用手是左手还是右手?”

“右手。”

“你的理想是什么?”

“改变这个支离破碎的世界。”

“你的超能力是什么?”

“‘驾车高手’。”

“好极了。”服务员一边小声嘀咕一边偷偷看着后面,那三个西装男还在被自己的同伴缠住,“晚上18点前偷偷前往大本钟附近的星巴克咖啡店,教父会在那里和你们见面的。”他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一支钢笔,“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听听这个,这是我们教父亲口说的。”

“得嘞,齐活!小锅套餐一份马上就好!”

看着这个被服务员耽误了的演员哼着小曲走过,拉玛面目狰狞、咬牙切齿地责备富兰克林:“你知不知道你刚才有多冲动?万一他心怀鬼胎,刚才可就全白给了!”

“要不然你问谁不都有这个风险吗?早问晚问有什么区别?”

“这是问题关键吗?”连塔泥莎都忍不住捶了富兰克林一拳,“你要问也可以,哪有你这么直接问的?你要是到独立战争的时候当什么特务,肯定一分钟不到就暴露!”

听完录音了,的确是吴梓穆的声音,但拉玛还是表示怀疑:“现在科技这么发达,电子合成声音什么的,很容易吧?”

富兰克林苦笑着看着这两个似乎有点赌气成分的兄弟,他也知道是自己太着急了,但眼下的情况,不着急都不正常啊喂:“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也没办法,反正我们现在也没有别的线索,如果是计,那我们就将计就计,抓几个人来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总比我们现在游手好闲强吧?”

“也只能这样了。”塔泥莎无奈表示接受。

半小时后。

“哇塞哇塞哇塞!真香!太香了!”嘴里塞满羊肉的拉玛也不管什么西餐习俗,心花怒放地喊了出来,“明明只是开水煮肉,只是加了一点佐料就变得这么香,真是太神奇了!”

塔泥莎也正在狼吞虎咽:“这倒是是什么料理?好吃极了!”

“老板!再来一份!”拉玛招呼着随便哪一个都行的服务员,富兰克林再次崩溃般地冲到对面按下了他的手:“你可以了!别忘了咱们这次的任务啊!”

“任务什么的要吃饱了才行啊!”拉玛回想起了一个有关可乐的故事,据说可乐当时生产出来的时候,一定要一次卖两瓶,因为人和一瓶之后一定会再想喝一瓶。原来这个故事不仅可以用于可乐,还能用于中国料理!

看到他们是这个样子,做在最里面的西装男忍不住问道:“队长,你确定这三个憨批就是我们的目标吗?他们从进了唐人街就像是游客一样。”

“你应该庆幸我们的目标是他们三个而不是麦克或是崔佛,不然就可以提前安排丧事了。”被称作队长的男人还在假装看手机,“他们一定知道吴梓穆的藏身处,一定要盯紧他们。”

“这羊肉真的太好吃了!”坐在对面的西装男根本无心任务只管大吃大喝,就像拉玛说的一样,执行任务什么的,果然还是要吃饱了才能做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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