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爷的一点点推测迟迟没有到来。可是那些不知名的对手的确给足了刘晓鸥思考的时间,接下去的半个多月,一直到刘晓鸥正式离职,都没有任何的意外产生。这些天福也帮助刘晓鸥蚂蚁搬家似的扛了好几次东西,三楼的一室户也算有点样子可以住人了。就是空间比较小……刘晓鸥的纸箱堆满了屋子,甚至还占了一楼福家里屋的一些空间。外屋不行,毕竟是“纹身店”,还是要留给客人空间感的。
刘晓鸥也很吃惊于自己的变化,作为一个原本依赖于物质反哺自己安全感的小白领,虽然还无法断舍离扔掉或卖掉一大堆东西,但是已经能够从相对舒适的郊区新兴小区搬到拥挤老旧的老公房,也说不上是退步还是进步。毕竟刚毕业那一年,这样的老公房是再熟悉不过的。
福最近半个月开张了六次,不过只有一次遣灵成功,现在他的右手臂内侧多了一小片空白的皮肤。这个灵比较普通,和刘晓鸥的那只飞猪差不多,15枚英招币。熊猫狗如约而至,不过对于福和九爷的问题,熊猫狗有些含含糊糊……而对于那只脖子上奇怪的恶灵,熊猫狗仿佛也是异常惊讶,只是答应会和上面反应,然后匆忙的就离开了,那着急的神态一点都不假,因为这次熊猫狗甚至都忘记顺福的烟了。
在这期间,刘晓鸥对于画灵这件事整体的逻辑是彻底搞明白了,她还是缺乏系统的学习和时间,随后刘晓鸥在九爷和福的监督下开始学习画灵集,不过真正接触到画灵集,刘晓鸥对于撰写这本画灵集的人越发的敬佩!究竟是什么人,才能编写出这一样一本狗屁不通,看起来就像骗小孩子的东西。这本书通篇传递的只有一个观念……画灵师的天赋起了99%的作用,也就是说,当你天赋够高……什么都不用学!对于接受正统教育多年的刘晓鸥,对于这种天才学说嗤之以鼻,要不是九爷和福在旁边,估计她想要暴起撕书的心都有。
所以刘晓鸥几乎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看完了画灵集……合上书,刘晓鸥的情绪却平静了下来,右肩一热,似乎心脏转移到了右肩。全身的血液都随着右肩而微微一抖,然后身体一紧,所有的血液都涌向了右肩,一瞬间刘晓鸥满脸刷白。随后她感觉到自己右肩胛像爆炸一样,瞬间又将血液送回全身。然后非常神奇的,无数有关画灵的各类信息涌入了刘晓鸥的大脑。刘晓鸥还是刘晓鸥,但她又不是刘晓鸥了!
上次福给自己处理反将的时候,其实没有任何问题。甚至可以说是像教科书一样完美。而最大的问题,其实就是刘晓鸥自己。怎么形容呢?这么说吧,如果没有福那次在刘晓鸥身上的遣灵,刘晓鸥自己迟早也会捕捉到天地的某一丝灵气,也就是说刘晓鸥注定会拥有灵宠。所以这件事一点都不赖福。
而在旁边“监督”九爷和福,看到刘晓鸥一个小时就合上了画灵集,何止是震惊。
画灵集是祖师爷亲创,但谈不上什么秘籍。几乎每个画灵师人手一本,而且还是现代技术批量印刷的。因为如果一个普通人拿到画灵集,也只能看到毫无规律的一些文字排列,就是打乱了字典。
而在有过入源经历开了天眼的人眼中,画灵集才能发挥它真正的能力。不过,非常奇妙的事情,画灵集可以根据观看的人所呈现出来的天赋或者资质,呈现出完全不同的内容。福当年第一次看画灵集,光第一页就用了5个小时……在他眼里的画灵集,就是一部极其晦涩难懂的上古文章。以他从小建立的知识体系,也只能读懂十分之一。不过随着之后理解程度的上升,画灵集的内容开始变的通俗易懂。如果今天福在翻看画灵集,看的的第一页,一定不是当年看到的内容。
可是刘晓鸥这个时间也太夸张了吧,九爷在姜家待了几千年了,还从未见过半个时辰可以读完画灵集的人。哪怕天资最高的那位也不行……
后来九爷单独找刘晓鸥询问了当时的过程,刘晓鸥也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九爷。九爷这才意识到,也许未知的那个势力,所要的可能不是灵宠,很可能就只刘晓鸥这个人。不过这点九爷暂时没有和福刘晓鸥说,还没必要。
所以通读了画灵集的刘晓鸥也参与了福这半个月来唯一的一次遣灵。不过和上次给阿曼达纹身不同,刘晓鸥看到的不光是一次普通纹身的过程。她甚至可以看到更多的东西。
随着福纹身枪的振动,福身上那个被拘成为图案的灵变成了一丝丝奇异的能量细线,从福的皮肤流动至手部,然后再通过纹身枪一点点被注入普通人的皮肤上。微弱的灵力随着那个人的皮肤上不可计数的毛细血管被分流被瓦解,就像无数的引流渠泄洪一样。并且随着那个人的每一次呼吸代谢,被分解成无数微不可见的灵力重回了天地。原来如此!
所以,刘晓鸥又得到了1万元的“项目费”。刘晓鸥第一件事就是把福垫的房租和押金还了给他,毕竟这房子是自己住,和福以后最多就算同事关系,怎么能占人家这么大便宜。而且刘晓鸥现在对钱似乎有了新的看法!失而复得的福差点就要感动的哭了出来。
半个月后,刘晓鸥正式搬了家。为了庆祝她搬家,福和九爷专门准备了火锅,当然不是在刘晓欧家吃……刘晓鸥可受不了家里半个月火锅味。不过为了增强仪式感,还是先去刘晓欧家开了个香槟,福还像模像样的开炉火拜了灶王爷。刘晓鸥在旁边问九爷,到底有没有这些神仙?按理说妖魔鬼怪都是灵所化,那对应的神仙也应该有吧?熊猫狗不应该就是这个集团的吗?九爷对刘晓鸥的问题笑而不语,如果他的那个表情也能算得上笑的话。刘晓鸥从画灵集得到的信息还是很有限,毕竟那是一本画灵宝典,却不是天地宝典。
火锅吃的很尽兴,刘晓鸥之前很担心自己这样和福他们混下去,会变胖。不过画灵集里面告诉她明确的信息,画灵师都是以自身代谢来稳固身上拘灵的灵气密度的,所以福这种满身都是灵的画灵师,饭量也会大的惊人,而且绝对不会胖,这可能是刘晓鸥认为成为画灵师之后最好的福利了。不过她现在理论知识丰富但毕竟还未能真正实践,所以还不敢放开肚皮吃吃喝喝,而且小姐姐的偶像包袱还是很重,不能和福混在一起就变成悍妇的样子。
搬家后,刘晓鸥也正式成为一个待业女青年,这个消息还没有告诉外地的父母,反正他们也忙着到处旅游,暂时也顾不上这个女儿。每周一次的通话只要能报个平安,一家人都各自都很安心。福和家里人也联系上了,过不了多久。他家里会安排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来帮福度过这一关,至于是什么人,福自己也不知道。九爷像是知道点什么,不过他老人家总是神神秘秘爱说不说,福早都习惯了他,刘晓鸥自然也不会多问。
在九爷的劝说下,刘晓鸥尝试习惯戴着兔儿爷送的躲猫猫套装里的饰品出门。除了那个鞋子和连体衣,其他几样以刘晓鸥的审美还是可以接受。也不知道能不能有用,刘晓鸥和九爷嘟嘟囔囔保养就当是庙里请个菩萨吊坠一样求安心。不过九爷似乎很不喜欢那群秃驴,总是说他们搞混了本源之类的听不懂的话。
时间说快不快,搬家快两周了,刘晓鸥已经习惯了每天从三楼跑到一楼上班,然后和福九爷同吃同玩同等生意。福最近的普通纹身订单还不错,光咨询的微信都加了几十个,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流量。不过福从不操心这个,纹身师这行的人脉本来就是逐步积累,只要技术过硬,总会有质变的一天,虽然大行情不好,不过架不住重复购买啊!反正最近老顾客来加纹身的也有好几个,而且还有个帅哥预定了个大花背,光定金就先付了5k。
刘晓鸥对纹身的手艺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完全没基础,用了十多天就能在纸上画出流畅的线条,这已经很不容易了,画画这东西最基础的训练就是肌肉记忆,别看那些大艺术家画个直线都能卖好几亿,看看人家初期训练的刻苦绝非想象的那么简单,当然不排除天赋异禀。刘晓鸥就是真的有天赋,偶尔福还给她几块练习的皮子让她试试手感,她上手极快。要不是福身上没什么地方了,她还真想用福试试手。所以如果不走入这一步,一直默默无闻的当个小白领,刘晓鸥永远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出众的天赋才华。
福也很开心,原本以为刘晓鸥只是被灵宠选中运气好,可是没想到她的天赋真的很高!能真正纹身也就意味着她可以独立遣灵。而且她现在还未造册,所有的遣灵的收入还是归在自己这个师傅身上。只要九爷别捣乱让人家自立门户啥的就好。九爷当然不会这样做,内心中早已认定了刘晓鸥是自己的不知道多少代的孙媳妇了,刘晓鸥越出众越优秀,九爷越开心。只要不去想那个未知的敌人,这样的日子还真的挺不错。
福家里来信了,后天家里的助力的人就到了。福打听是去机场接还是高铁站,结果家里说不用,人家会直接到福家的,福只需要对接就好,吃住一律不用管。
第三天,福特地没睡懒觉,早早起来并且破天荒去小区里走了两圈当做是晨练。刘晓鸥虽然待业中,但还是习惯了上班时的早起,很早就下到一楼,自己找了工具开始练习起来。只有九爷无所谓的睡着大觉。
这时,门铃响了起来,福还来不及去开门,屋子里忽然就多了一个人影。
福在一瞬间身体也模糊起来,他切换了超高速模式,等福身形再次清晰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一个奇怪的武器。这个武器有点像自带护臂的丁字棍,福的整个右手和前臂都包裹在像是钢铁侠盔甲一样的护臂中,丁字棍的手握端和护臂手掌部分紧密镶嵌在一起。说这个东西像钢铁侠的手臂,是因为通体颜色是红色和少量金色以及黑色。这是福自己涂装的最得意的护身武器,基本没人见过。因为还没真正遇到需要武器的敌人。而眼前这个分不清敌我的人,让福很紧张,有一种莫名的压力。
九爷没动静,眨了眨眼,眼中只有一小丝的疑惑,看到福的反应倒是很欣慰的点点头。
刘晓鸥就更不知所措了。
这个忽然出现的人影开口,“姜流,九爷,我是家里派来的帮忙的,我叫矔伽quanjia”。
全家?我还喜士多呢!福听到对方开口,第一时间就放松了下来,因为他的本名还真的没多少人知道,糟糕,被刘晓鸥知道我的本名了。
“全家?你是叫这个名字?”
“是的,姜流您好,就是矔伽。”两个人都在说自己所理解的东西。刘晓鸥在旁边发愣,福叫做jiangliu?那个jiang那个liu?
“你怎么证明你是家里派来的?”福还是多追问一句,知道名字还不能作为唯一标识,毕竟仇人有的时候也很清楚对方的名字。
“九爷,在家里我们见过的,您不说两句。”
“臭小子,不用紧张,他的确是家里人,只是你没见过。矔家小子,多年不见啊!”
“九爷,您老人家身子还真是……那个……硬朗吧。”看得出矔伽原本想要客气几句,忽然看到九爷现在哥犬的身体,差点失语。
“当然好着呢,你也终于成年了可以出来办事了啊”,九爷把长辈的感觉拿捏的很好,刘晓鸥差点不认识这个没大没小的老家伙了。
“是的,九爷,上次见面还是300年前,我还是幼年,承蒙当时指点一二!小子一直记在心里”。矔伽恭恭敬敬的说话并且拱手作揖。
300年?刘晓鸥吃惊的看着眼前这个年轻帅气,扎着道士发髻,却穿着笔挺西服,皮肤白的让人嫉妒,但却透露出一丝隐约血色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