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秦君嬴开,太子嬴超带领几乎全部来国都镐京的军队,启程护送平王动迁。
嬴超之所以坚持要大军护送,是有他对现实考量及对秦人未来的谋划:
首先,在当时情况下,秦国已经是西部抗击犬戎的主力。
为什么这么说呢?秦国的祖先秦非子因为养马养得好而被周王封为附庸(指附属于诸侯大国的小国),而自此开始,秦人逐渐成为对抗西戎的一只重要力量。秦庄公率领秦国人甚至击败了西戎,首次大建功绩,因此才被周王加封为西垂大夫(反正还不是诸侯),而这个时候逐渐衰败的周王朝此时已不得不依靠秦国人来维护西边的稳定,来对抗西戎。尤其是犬戎攻破镐京后,周天子对于西戎已经是无能为力。只能靠秦人了。
其次,正是因为秦国国小势微,所以当时才表现的很实诚。正是因为当时秦国还很小,连诸侯国都算不上(至少从爵位上),因此当时也没有能力像其他大国一样嚣张,不听周天子的号令。秦国深深的知道,要想混下去,还得依靠周天子老大,因为至少他能给你册封,能带你混,能给你名分。因此,每次镐京烽火起,嬴超都会风尘仆仆的赶去。而烽火戏诸侯后,周幽王被杀时,秦军是第一个赶到的。其他诸侯要么没去,要么珊珊来迟。因此,这个时候保护周王朝的使命也只能是依靠秦国人了。
最后,平王东迁,嬴超认为是一个机会,也想有一番作为。不能说嬴超举全国之力去为周平王保驾护航,完全没有目地,而其恰恰看到自己的机会,假如,其他大国都去了,小小的秦人又能做什么呢?而且恰恰是这个举动,其目地才更明显。而秦国当时只是一个西垂大夫,秦族很想做诸侯?而且在护送之前,周平王及申侯也给了实际的许诺,而且土地也给封一大片,也正是嬴超看到了这个机会,并且抓住了为后面的霸业做铺垫。
洛邑,是周朝都城洛阳的古称,洛阳“八方之广,周洛为中,谓之洛邑。为周武王定鼎中原之地,周成王“宅兹中国”之处。周武王迁九鼎,周公致太平,营以洛邑为都,是为成周。
后来周公为了经营东方,在洛水北、瀍水东、西筑起了两座城,总称洛邑[13],西面是王城,是宫寝之所在[14];东面是成周,是周王室宗庙之所在,亦是殷移民所迁之处。涧水、瀍水之间是周人聚居区,瀍水以东是殷人聚居区。周公主持营建的洛邑被称为“成周”或“新邑”等,是一座规模宏大的都城,据记述:“堀方千七百二丈,郛方七七里。以为天下之大凑”,“设丘兆于南郊,建大社于国中”。城内的主要建筑有太庙、宗庙(文王庙)、考宫(武王庙)、路寝、明堂等“五宫”。这些宫殿、宗庙的建筑结构均为“四阿、反坫、重亢、重郎、常累、复格、藻税、设移、旅楹、画旅”等式样,城内还有“内阶、玄阶、堤唐、应门、库台、玄阃”等不同的通道。洛邑为当时世界上最大城市之一。
当秦君嬴开,嬴超护送周王室来到洛邑时,被洛邑的繁华震惊了。秦人一直都在西部边陲,从未见过如此繁华之地。
“东都洛邑竟然如此繁华,人口如此之多,怪不得申侯及天子要东迁啊”秦君嬴超赞叹道。
“是的,君父,洛邑是国之中央,聚八方之民于此。”嬴超说道。
“那周天子以此为都,可重新确立起周王室的权威了。”秦君嬴开对嬴超说道。
“君父,儿臣不以为然啊,虽然洛邑人口多,城市繁华,但单单靠一城是不够的。随着周王室东迁,王畿之地锐减,也就是说周王室直接控制的人口和土地锐减,王权必然旁落。。。。。。周王的实权没有以前那么大了。加上天子承诺很多大的诸侯国,可以进行开疆拓土,这就等于默认了大的诸侯国对小的诸侯国的兼并。很快,天下就会烽烟四起,诸侯间的战争在所难免,很多小诸侯国,恐怕很快就会被在版图上抹掉。。。”
洛邑成周王城。
年少的周平王姬宜臼端坐大殿之上,赶来的诸侯坐于大殿两侧。
“秦族一直在陇山之西对抗戎狄,且举国之兵,护送王室东迁,功不可没,封秦开伯爵,世袭罔替,秦正式成为大周的诸侯国,岐山以西,为秦的封地,秦可在封地开疆拓土!此外,赏赐美女十名,美酒十桶,丝帛千匹。”
“谢王上,王上万年!”秦君嬴超,太子嬴超施礼道。
洛邑西城外,嬴超与公主倾城依依惜别。
“将军,此一别,不知是否还会有机会再见呢?”倾城问道。
“会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我相信我们还会再见的。本来是要在国都洛邑多待几天的,无奈犬戎时刻对我秦国虎视眈眈。”嬴超无奈的说道。
“那,将军,我可不可以同你一同前往秦国啊?”倾城两颊绯红的问道。
“这个。。。。。。”嬴超面露难色。
“好了好了,我和你开玩笑的。”倾城说道。“知道你是做大事的人,不愿意带着我这个累赘。”公主倾城嘟起小嘴说道。
“公主,不,倾城,你误会了,秦国条件很差,我是不愿让你受苦。”嬴超忙解释道。“等我秦国强大起来,我一定会来接你。。。。”嬴超回答道。
“真的接我去秦国干嘛啊?”倾城两颊绯红的问道。
“哦,接你去秦国看看啊。。。看看陇西高原,看看渭河平原。。。。”嬴超语无伦次的说道。
“就这个?”
“是啊,就这个啊”
“都说你智勇双全,我看你就是个傻子!你走!再也不要见到你”倾城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留下了嬴超楞在那里:“我哪里说错了吗?”嬴超挠着头自言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