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改变了一个点,于是此后所有的轨迹都发生了变化。
因为我要让这个世界知道,它把我送回来,是个错误。
所以阿,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我回来了,还站在了你的眼前,跟你说着话,说着喜欢你,这就很棒了。
所以也没什么不好的吧,至少我还有机会重新跟你说出了那句我曾积压已久的话语,这也就足够了。
我曾喜欢了她三十年,我曾喜欢了她三十年,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在这三十年中,我也只喜欢她一人,我问,足够了吗?
然后说,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自私的事情,那么我承认我的自私,因为这并没有什么不好的,至少我还有自私的机会,不像以前,连自私的机会都未曾有过。
这不就是很好了吗?
你曾笑着跟我说过,我也曾笑着跟你说过,这不就是极好的吗?
三十年,我整整喜欢了她三十年,如果你跟我说,这都不算喜欢的话,那我是真得无从表达自己对她的喜欢了。
所谓喜欢,亦不过是见猎心喜的新鲜或是日久生情的相处习惯而已,一个痴于外表,一个陷于平淡。
也许是吧,我也承认,因为在我看见她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什么叫做天命归属,在劫难逃,更何况,我连忘记她,都很难做到。
在我看来,那些为爱死去活来的蠢材们也只都来着心理挚而不得的痴念罢了,而归根结底,或许感情除去荷尔蒙与相貌的互相吸引外,这些许朦胧与来自想象的美好也是构成人们口中感情的重要部分。
总会有人出现在你的人生中,会让你觉得无趣枯燥的生活其实还有那么点乐趣。
人间坦途,又哪能算得上是什么真正的坦途,终究来说,也不过算的上是,算的上是,虚幻的难言罢了。
我还是喜欢你,闭上眼睛,我自以为能忘记,可自眼睛涌现了泪滴,终究还是难以忘记,于是我打算再次去追寻你,哪怕是跨过千山万里,我也终要与你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