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之后,齐王带领的队伍来到了黎国边城烽火,再往前走便是夏国地界了。
令段尧没有想到的是,烽火城虽然古朴,但热闹程度丝毫不亚于都城庆安,街道上人流如织,各种物件儿应有尽有。
由于地理位置特殊,烽火城吸引了很多商人来此入驻,而街上川流不息的百姓,有黎国人,也有夏国人,大家自由地采购着各自需要的东西。
由此看来,烽火这个地方,的确是行脚商人做买卖的好去处。
段尧随眼一扫,便可看见街道两旁琳琅满目的商品,尽是些稀奇古怪的有趣玩意儿,他看中了一只做工精细的青狐面具,付钱之后,放在怀里保存起来。
齐王见此处热闹非凡,考虑到士兵们前两日刚刚经历过一场生死大战,且连续赶路人困马乏,因而决定,找个驿馆住下,休整两日再行出发。
到了驿馆,段尧在二楼选了个靠窗的房间住下来。
现在,段尧是士兵眼里的英雄,也是齐王眼里的红人,有足够的资本提要求,挑个临窗的房间,本来就是件小事儿,甄珍欣然应允,并且刻意将齐王安排在了段尧隔壁。
现在,这位康王府郡主已经不似之前那般对段尧横竖看不顺眼了,这个人毛病确实不少,但实力着实让人无可挑剔。
将齐王安排在段尧隔壁,既方便他们相互串门,对黎国皇子的安全,也有了进一步的保障。
王大川虽然捞了个随行护卫的名额,但身手确实差得不忍目睹,当天狼群进攻的时候,吓得尿裤子的人里面,就有他一个。要不是当时段尧刻意保护,兴许这名一身赘肉的胖子,早就成为野狼的晚餐了。
自从那件事情发生之后,王大川就成为了离段尧最近的那个人,即使齐王传召段尧,王大川也会紧紧跟随在段尧身侧,看那样子像是贴身保护段尧,实际上是贴身被保护。
因而,段尧分到了临街的房间,就等于王大川也分到了这个房间。别说房间里有现成的两张床,哪怕只有一张床,这胖子就算睡地铺,也会赖着不走。
两人安顿好没多久,便有一名士兵敲门进来,手里拿着几包熟食,酒,还有刚刚烤好的肉串。
“段大夫,这是郡主命小人送来,给您享用的!”士兵指了指一个白色小瓶道:“郡主特意交代,如果嫌味道不够重,这里有些调料,段大夫自己加进去就好!”
段尧点点头,让士兵复命时,代他谢过郡主美意。
士兵刚走,王大川就迫不及待地拿起肉串啃起来:“嗯,好吃,段尧快来尝尝,味道真不赖!”
两人坐在窗前,边吃边喝,享受美食的同时,还能随眼看见街道上的景色。
段尧将白色瓷瓶扔进垃圾桶,王大川见了,嚷嚷着:“这是郡主送来的调料,你干嘛扔了,多可惜呀!”
段尧笑道:“你真以为是调料吗?”
“难道不是?”王大川疑惑不解。
“前几日,我们在药铺门前碰见了小辣椒,可还记得?”
王大川回忆起当时的情形,顿时一拍大腿。
“哦,我知道了,是泻药!”
这胖子也是极聪明的人,经段尧一提醒,立马就想到了答案,转念一想,又有些疑惑:“既然她好心送来吃的,为什么还要带上这瓶泻药呢,用意何在?”
段尧喝了一口酒,解释道:“我曾数次捉弄于她,可谓让她丢尽面子。她送来吃的,当然是想与我交好,而这瓶泻药,则是想提醒我,她并没有忘记我给她带去的痛苦,只是不会再计较。”
说到这里,段尧倒是自顾自笑了,朝王大川道:“这傻妞主动给我送食物,并且还不忘带上一份泻药,倒是有了些领悟。”
二楼向北的一个房间内,甄珍静静地坐在桌旁,缝补前日大战时,被野狼的利齿所撕破的衣服。
之前,她从来没有做过缝缝补补的事情,出生于富贵之家,也根本不需要她这样去做。
只不过,最近经历的事情,让她不得不去颠覆之前的惯性思维。
之前,甄珍曾用接风宴和擂台比武的方式陷害过段尧,结果失败了,她归结于运气不佳,拒不承认段尧有多么厉害。
后来,是她兄长甄锋给她上了一课。
“一个充满智慧的新秀之材,居然硬生生被你说成人渣败类,这么一大笔银子交了学费,居然没让你有任何收获!”
“你想下药害他,结果他没事,而你却自食其果;你想当众教训他让他难堪,结果如何?不但赔了一大笔银子,甚至在三人联手的情况下,被段尧强势击败,想要辱之,却反遭其辱。经历了这些事情,难道你就没有分析过原因?如若没有过人的智计和手段,如何能做到这般滴水不漏?”
“愚蠢!难道因为讨厌一个人,就可以随意树敌吗?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处境?”
甄珍笨拙地缝补着衣服,一不小心被针头给扎了一下。
她停下了手里的活计,默默吸吮着指尖冒出的鲜血。
兄长的咆哮言犹在耳,从小到大,甄锋从没这么吼过她,直到现在方才明白,兄长之所以这么生气,并不是因为她输给了段尧,而是因为她既没有从失败中看清那个人,也没有吸取任何教训。
联想起从庆安到烽火这一路上的表现,甄珍知道,自己确实算不上一名称职的护卫首领,对此,齐王并非不知,而是选择了理解,并给予她足够的信任和鼓励。
“甄珍,之前我也和你一样,不相信世上有许多复杂之事和复杂之人,经历的事情多了,就会发现,很多东西都远不如想象的那般美好。譬如此刻,皇子和郡主受到山贼的威胁,不得已只能低头,而以我们掌握的权势,只需动动手指头,便能将他们连同这片山脉,一起铲灭。”
“但实际情况是,以我们的惯用手段,通不过眼前这道难关,而段尧,用他的方式,却能够做到。同样的,段尧能够说服或镇住这些山贼,却无法全歼他们,而我可以,为什么?因为,我们所处的位置不一样,所持的优势也不一样。所以,王兄希望你能看清自己,学习他人的长处来武装自己,将自己的优势放到最大。”
很难想象,这样的话语能从一名皇子的嘴里说出来,甄珍的目光有些酸涩。
在自己错漏接二连三,完全失去了对局面的掌控的时候,齐王——她名义上的王兄、日后很有可能成为国君的天之骄子,自始至终都没有责骂过她,甚至都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满,与此同时,还替她向段尧道歉。
想到这些事情,甄珍不由地叹了口气。
与二位兄长的期望比起来,自己的表现,实在太幼稚了!意识到了这一点之后,她决定颠覆自己,努力完成儿时立下的宏愿,成为一名受人敬重的女将,不为齐王,也不为康王府,就算为了她自己,也必须这么做。
指尖上的针眼,已经没有血迹溢出了,连扎了几次,她都已经习惯了。
甄珍拿起针,继续缝补下一个破洞,也许依然会被扎到,也许拙劣的手工会引起别人的议论,但她依然执着地想把衣服补好,哪怕穿出去了被人笑话也没关系。
仔细想来,她从来没有做过针线活,估计也没人会笑话她吧,除了那个人。
他叫她小辣椒,叫她傻妞,一次次地让她没面子,这都没关系,从现在开始,她要学着自强,因而不会再计较。
针线缓慢地穿织在布料之间,甄珍每一针插下去,都显得十分困难,一旦觉得缝的不好,她就会拆掉线头,重新再缝一遍。
她从没想到,连缝衣服这样的小事,都如此繁琐,想做好一件事情,还真不容易呢!
她像府里的大娘一样,用针尖撩了撩散下来的发丝,缝了一阵,发丝又落下来了,她用针尖把发丝再次撩了上去,周而复始。
“我不会做女红,可以学;不会带兵,还是可以学;不会处理许多棘手的问题,依然可以学。只要我肯学,就没有什么能难到我,因为我要成为黎国第一女将!”
……
王大川吃饱喝足之后,便趴在窗口看姑娘。
每当有少女或娘子从楼下走过,都会被这个胖子的鳝鱼小眼盯上一阵,他一边欣赏,一边品头论足,每看到一位妇女,便免不了评论几句。
“这位素衣女子,秀雅绝俗,肌肤娇嫩、神态悠闲、美目流盼、桃腮带笑、含辞未吐、气若幽兰,说不尽的温柔可人。”
“那位红衣娘子身形苗条,长发披于背心,似有烟霞轻拢,当真非尘世中人!”
“还有那位卖鸡蛋的姑娘,听她吐语如珠,声音又是柔和又是清脆,动听之极,她神态天真、娇憨顽皮、双颊晕红,年纪虽幼,却又容色清丽、气度高雅,当真比画里走下来的还要好看,怎想竟会有如此明珠美玉般的人儿。”
……
不得不说,王大川对女子的描述,像是狗嘴里吐出的象牙,听起来非常美好,但当段尧顺着声音到窗边一看的时候,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王大川看上的那些女子,五官谈不上端庄,身姿也远远够不到玲珑,举手投足也没有任何吸引人的气质,在段尧看来,她们也就长得一般般而已,别说国色天香,就跟宫姝和甄珍比起来,都有几条街的差距。
情人眼里出美女,自古多情种,大概都是这样。
锦鹂见了孔雀,如沐春风;
猎空见了宫姝,七魂六魄不在;
而王大川看见任意一名女子,都像猪八戒见了月宫嫦娥一样。
买菜的大婶,被他喻为素衣女子,并配上秀雅绝俗、美目流盼这样的词汇;
青楼里出来买胭脂的失足女,被他称作烟霞轻拢的仙女;
而一位卖鸡蛋的小姑娘,更是用诸多辞藻来修饰,被他捧到了天上。
段尧害怕的是,一旦让那平凡无奇的三人听到这样名不副实的赞美,会不会令她们觉得侮辱了这些个句子,从而在无地自容中选择当场自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