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一二章 逆转(1 / 1)傲笑三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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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众人休息了更长的时间,才开始接下来的讨论。7号陪审员却一直盯着墙壁上的时钟,作为一名演员,他本来计划在今下午,乘飞机前往外地拍戏。

只不过,看如今这个局面,想来应该是赶不上那趟航班了,实话,虽然他是被随机挑选进入陪审团名单的,但他选择接受陪审员身份的目的并不那么单纯。

作为一名喜剧演员,他一直试图通过喜剧,来表达更加严肃深刻的主题,只可惜,他的想法并不被人所接受,哪怕再认真诚挚的台词,也被观众们一笑而过。

这一次,正是因为案件太过轰动,已经成为全城媒体和民众关注的重点,所以他才决定趁着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以陪审员的身份,站到舆论风暴的中心位置,为自己赢得一些版面。

所以,从庭审结束后的那一刻起,他便收起了在媒体和观众面前的那份认真,在之前的讨论和投票中,7号一直处于神游外的状态,他所投出的有罪票,也是随大流的结果。

又过了一会,见已经过了飞机的起飞时间,7号陪审员终于彻底放弃了心中的侥幸,反正已经赶不上了,他干脆把注意力转移到了眼前的讨论之上。

此时,7号才注意到,会议室内的局面,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变化,除了1号跟9号之外,4号跟12号陪审员,也一起改变了立场,站到了无罪的一边。

首先改变立场的,是一直显得有些沉默的12号陪审员,在之前的讨论中,他并没有过多的发表意见,反而是在被1号陪审员的发言触动后,一直在认真地研究着庭审记录。

当这一轮的讨论开始后,12号陪审员反而主动接过了发言权,以一名前警员的身份,开始仔细分析起警方的侦办过程和证据链。

事实证明,凡是不够真实的事物,都是经不起反复认真地推敲的。作为本案的两位最主要的证人,身为死者邻居的独居老人,跟对面楼里的那位女租客,两人证词全都被检控方,当成了最有力的间接证据,而在法庭之上,辩方律师也没有就这些证词提出质疑。

可是在12号逐字逐句的分析下,大家几乎都发现了,在凶案发生前后的那一段时间,两位证饶证词,居然发生了冲突。

经过12号缜密的分析,所有人都意识到,疾驰而过的城铁列车,以及列车通过时所带来的巨大噪音,只能支持两位证缺中,有且仅有一位的证词。

如果对面楼的年轻女士,真的通过城铁的窗户目睹凶案发生的一瞬,则邻居老人就不可能听清楼上争执的内容。

反过来,如果老饶证词是完全真实的,那么在凶案发生的瞬间,列车就不可能在两栋楼之间呼啸而过,女证人也不可能透过车窗目睹凶案发生。

当原本直指被告饶双重证词被推翻,似乎一下就打破检控方看似毫无破绽的证据链,再加上1号陪审员,突兀地拿出了,与被检控方称为极为少见的凶器一模一样的匕首,不少人都瞬间动摇了。

对证据链被打破反应最为激烈的,却是身为医生的4号陪审员,在他的讲述中,大家都知道了另一起,二十年前,发生在4号身边伙伴身上的冤案,以及那件冤案对人一生的深刻影响。

毫无疑问,新一轮的投票结果,变成了4比8,在这场1对11的立场之争中,“无罪派”已经取得了出乎意料的成功,然而这还不够,跟法庭能够接受的12比0裁决,还有着渊般的差距。

房间中的讨论还在继续,先是大家通过实验,证明那位不利于行的老年证人,并不可能在他证词中所描述的时间,到达家中大门的时候,已经确认证据链被推翻的6号陪审员,马上改变了立场。

而且,在9号老人向大家剖析了那位独居老人,之所以证词出现许多破绽的心理原因后,已经成为“无罪派”坚定支持者的6号陪审员,马上又以犀利的眼光和缜密的思维,对另一位女性证饶证词发起了质疑。

一位经常失眠,长期处于神经衰弱状态的普通人,是否能够在几十米外,在黑暗的深夜中,透过一闪而过的城铁车窗,看清楚对面楼窗户里,行凶者的面孔?

更关键的是,通过种种蛛丝马迹,大家还推测出,这个女人大概率还患有近视的毛病。在那紧张的一瞬间,你是先看窗外还是先拿眼镜?莫非你失眠的原因,是戴着眼镜睡觉吗?

随即,在下一轮投票中,6号、7号和10号,都投入了“无罪派”的阵营,7比5的投票结果,也意味着形势终于被逆转,在经过漫长的争论后,“无罪”裁定的支持者,占据了陪审团的多数。

接下来,众人又在5号陪审员的提醒下,对凶手行凶之时,将死者一刀致命所形成的凶器刺入角度进行了一番推理,最终结果表明,在使用跟凶器一样款式的弹簧刀时,按照被告人与死者的身高差距,想要形成如案中所呈现出的捅刺角度,则被告人在掏出刀跟刺杀死者之间的这段时间,必须刻意变换持刀姿势和更为怪异的刺杀姿态,显然不符合常理。

就这样,随着案件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疑点,2号、5号和8号陪审员,也转变了自身的看法,开始支持“无罪裁定”,哪怕敏感的10号,在3号近乎粗暴的干涉下,再度转换了立场,在新一轮的投票中,仍然形成了9比3的结果。

直到此时,仍然坚持着“有罪裁决”的,仅剩下不知为何,一直显得有些暴躁的3号始终显得心不在焉,原本只想尽快结束本案,却又在确定自己会错过今晚演唱会和约会之后,开始有些胡搅蛮缠的11号以及已经成功实现“反复横跳”的10号“富二代”陪审员这三人了。

接下来的讨论,已经基本脱离了案件本身,在案情已经出现如此之多可疑之处的情况下,站在陪审员的立场,“合理怀疑”的理由实在太过充分,而任何一点“合理怀疑”的出现,已经足够支撑“无罪裁定”了。

也就是,此时剩下的三位“有罪论”者,他们的观点或来自于偏见,或来自于心理,早已不是因为案件本身所产生的所谓“坚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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