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何洋知道布里夫是一位很容易相处的善良科学家,但他心里依然有些忐忑。
毕竟这也关系到他的任务成败,更关键的是他能否在布里夫的身上偷师学艺到好的科学技术。
布里夫身上的本领如果何洋真的能学到一些皮毛,那绝对能让他受益良多。
很快,布里夫随和地让何洋跟着他来到了位于六楼的实验室。
整个六楼都是布里夫的巨大实验室,看上去确实十分尖端的样子。
跟自己想象当中龙珠世界里那种比较简单的构成并不一样,其实整个实验室十分巨大且复杂,上百台高端智能计算机都在这里运行着。
它们正在进行着复杂的计算,这规格水准绝对不逊色于漫威电影里的那些高端科技实验室了。
想想也清楚,如此尖端的科技,绝对不是随随便便的实验室就能研究出来的。
“怎么样,我的实验室还行吧?”布里夫自傲地向慕伦展示自己的实验室。
这绝对是他最为引以为傲的地方。
“这就是研究出万能胶囊的地方吗?这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地方,万能胶囊可是改变了全世界人类的生活方式啊,不愧是布里夫博士的实验室……”何洋立刻疯狂拍马屁,现在的关键是让布里夫聘用自己。
不管如何,先吹捧一通再说。
“哇哈哈哈……”
布里夫似乎很受用,同样对何洋赞赏道:“现在像你这样敬畏科学崇尚科学的年轻人可不多了。”
“博士,我是最为崇尚科学的,尤其是像你研究出来的万能胶囊技术,这可是这个世界上最尖端的技术啊。”
“你似乎还对万能胶囊技术有研究?这项技术全世界除了我,可没有其他人懂。”布里夫自信道。
“我只是略微了解过一些,是量子领域的技术吧?综合了分子压缩的技术、纳米技术、空间技术,还有,您应该是发现了一种奇特的粒子吧?您有为那种粒子命名吗?”何洋突然侃侃而谈起来。
何洋听说过一些诸如“遇事不决,量子力学”之类的言论,现在他不仅仅把量子力学给摆出来,还给添油加醋又加了一些东西。
布里夫一听,哎呦,这小子还懂点么。
“你竟然知道我发现了一种奇特的粒子?确实,那是一种微型原子,这种粒子非常奇妙。”布里夫点头。
何洋心中一喜,竟然被自己蒙对了。
他之所以会扯出这个来,是因为他看过漫威宇宙中的“蚁人”!
就是一个可以控制自己体积大小的超级英雄,可以变成巨人也可以变得和蚂蚁一样大,而在蚁人的相关作品中,曾经提到过这项技术的原理。
总的来看,这项技术其实和万能胶囊技术是非常类似的。
毕竟万能胶囊的作用就是将本来巨大的物品变得很小然后成放在一个胶囊物品中。
所以,何洋为了显示自己是有真才实学的,干脆把蚁人的那套理论搬出来,用来应对布里夫。
而蚁人最核心的其实就是所谓的“皮姆粒子”,这种粒子在漫威宇宙中是由亨利·乔纳森·皮姆研究出来的,所以叫做皮姆粒子。
但是在龙珠世界,就没有皮姆粒子这样的说法了。
“博士,我建议这粒子就命名为布里夫粒子吧。毕竟是博士发现的,那就可以用博士的名字来命名!”何洋再次说道。
“好主意!布里夫粒子,嗯,布里夫粒子……”
一时间,布里夫自己又陷入了自豪之中,显然何洋的马屁拍得他极为舒服。
毕竟对于科学家来说,最为自豪的就是一项新的发现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
这对于所有的科学家来说都是无上的荣耀。
见时机已到,何洋立刻笑嘻嘻地问道:“博士,关于面试的事情……”
“面试?对了,面试!”布里夫的思绪瞬间回到现实:“年轻的小鬼头,你是一名不错的年轻人。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实验室的助理了!”
“是!博士!”何洋心中一阵喜悦。
【恭喜成为布里夫博士的实验室助理,龙珠世界打工主线任务正式开启】
【接下来,请认真为布里夫博士工作,成为一名优秀的实验室助理吧】
“对了,小鬼头,我进行实验室实验的时候,有时候会昼夜不分,甚至会长达十几二十个小时一直待在实验室里,这点你要有心理准备。”布里夫说道。
“博士,放心,我很努力的,我早有准备。”这一点对何洋来说不是难事,他之前在魔都,可是同时打好几份工。
也是从白天一直工作到凌晨,辛苦的工作倒是难不倒他。
唯一对他有难度的,就是这些尖端的科学知识,自己能在短时间内掌握多少。
“希望能尽快做好,成长到足以帮到布里夫博士的地步。”何洋再次说道。
“哇哈哈哈……”布里夫再次大笑,说道:“如果我那个不听话的女儿也能像你一样懂事就好了。”
布里夫所说的不听话的女儿,自然就是布尔玛了。
虽说布尔玛这个小姑娘十分调皮而且还喜欢逃学逃课,但是她却完美继承了自己老爹的最强大脑,科学天赋甚至还要超越自己的老爸。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如今的布尔玛,还是一个十四岁左右的小萝莉。
“对了,我的家很大,有很多房间,在实验室协助我这段期间内,你就住在这里吧。”
“好的,博士。”
机器人管家带领何洋来到了自己的房间,这房间倒是没什么特别的,只是一间简洁干净的房间。
至此,他也算是顺利地住进了布尔玛的家里。
……
布里夫博士虽然平时很喜欢在庭院搞那些花花草草和小动物,不过他大多数时间还是待在实验室里的。
同样,只要是布里夫在实验室搞研究,何洋也一定在。
由于是刚开始协助布里夫搞研究,所以何洋也就只能听指挥,帮忙做一些记录之类的。
他感觉每天大脑飞速运转着去理解那些东西,但是依然很难将那些过于复杂的东西彻底消化吸收。
仅仅四五天,何洋就感觉自己的体能透支了,这种透支还是脑力为主。
“我果然没有搞科研的天赋,这样下去可不行啊,如果因为能力不足坚持不下去,被解雇就算任务失败了。”何洋心中有些惆怅。
这个任务,果然难度极高。
想要从布里夫身上偷师技能,最起码也要坚持一个月才行,现在距离一个月的时间还早呢。
就在何洋感觉自己的大脑因为这几天疯狂运转而感觉到了极限的时候,他总算是迎来了自己成为实验室助理后的第一个休息日。
这下,他能好好地缓一口气了。
他可以利用这个休息日在西都市好好逛一逛。
“本来还想着来到这个世界后利用空闲的时间去修炼一下自己的身体,说不定还能学习一些格斗技巧,结果光是在实验室里就已经将我所有的精力全部透支了。我只是在实验室里做那么简单的事情,就已经感觉脑子不够用了,而布里夫博士在实验室进行那么多的思考实验,仿佛喝水一样简单。这就是基因和天赋的差距啊。”何洋感慨道。
以一个普通人的脑袋跟随在布里夫身旁做助手,确实能够吸收的知识太少了,即使他每天都在头脑风暴,也远远不够。
“何洋哥哥,何洋哥哥!”
何洋刚打算离开家趁着休假西都市找些地方放松一下,就被身后的萝莉音叫住了。
自然是万能胶囊公司的大小姐布尔玛。
他在这里已经住了六天了,自然已经认识了布尔玛之家的所有人。
其实除了布里夫博士以外,就只有布里夫太太和布尔玛了,据说布尔玛还有一个姐姐,不过何洋是从来没见过。
“哟,布尔玛,今天休息不用去学校?”何洋看到布尔玛,打趣道。
“何洋哥哥,你要出去吗?带我一起吧!嘻嘻。”布尔玛笑嘻嘻道。
“哎,你这丫头,怎么总是想到外面跑。身为富家千金,小心被劫匪盯上。”何洋提醒道。
接着布尔玛将嘴巴贴近何洋的耳朵,悄声答道:“我考虑到了,所以我才找何洋哥哥一起啊。何洋哥哥陪我一起去武器店,买武器吧?毕竟遇到坏人的时候可以防身!”
“啊?你才十四啊,买武器?枪支是不会卖给你这种未成年的。太危险了。”何洋摇头。
“但是哥哥你是成年人啊,你买下来,送给我。我一定会好好保存的,求你了,何洋哥哥,我这里有钱,也可以给你买最好的枪哦。”布尔玛冲何洋半撒娇道。
“哎,小小年纪就玩枪,将来不得了啊。”何洋还是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这个年纪的布尔玛简直就是小太妹,她的父母也基本不会对她进行过多的管教,基本上是放养的。
虽说是富家千金,但跟野生的没啥区别。
所以她后来才会趁着暑假独自一人去全世界寻找龙珠,然后遇到了悟空,开启了龙珠的故事。
那个时候的布尔玛就是持枪的,也不过十六岁而已。
既然她注定要有枪,那提前两年有也没什么。
虽说她现在才十四岁,但其实已经人小鬼大,懂得很多事情了,也不会拿枪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见何洋答应帮自己买枪,布尔玛十分激动,立刻挽住何洋的手臂,匆匆出门。
她的胶囊包里有着十几种交通工具,倒是何洋自己没有任何交通工具。
最终布尔玛选择了一辆粉色的悬浮踏板车还是交给何洋来骑,布尔玛则是乖巧地坐在何洋的身后的后座上。
何洋无奈,也没说什么。
本来他还想骑一下布尔玛在龙珠故事刚开始时期的那辆帅气的越野摩托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