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王家。长宁城。”小乞丐轻声念着。
望着原先还在身前的三人渐行渐远,她垂眸细思,脏兮兮的脸上竟也能看出几分情绪波动来。
在那些关于风土人情地理以及历史变迁的书籍中,常常可以瞥见关于长宁王家的事。
而这些书——恰巧她都曾读过,并且过目不忘、牢记于心。
书中说长宁王家是连晋国皇权都不可轻易得罪的大世家族,说它数千年前崛起得十分突然却经久不衰,说它千年之内侧系中出现了很多有名的政客、商客、才子佳人。
甚至更有野史小传中说长宁王家其实是有仙人庇护的。
总之,各种说法不一,但毫无例外都可窥出,这长宁王家的确是一个十分神秘古老的家族。
“嗝~!”
不小心打了食嗝,将她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摸了摸还有些疼的肚子,她不由好笑地摇摇头,老神在在地用手摩挲着下巴:“这长宁王家的府邸不知道会是镇东刘老爷家的多少倍?”
晶亮的眼珠滴溜溜地转,似是真的在用心思考。
她从记事起就在临云镇这巴掌大块地儿上转悠,所见过的最富庶的人家就是镇东的刘老爷家。
虽书读了不少,但俗话说书里乾坤,见都没见过的东西该怎么想象?只能把镇上富绅的宅子拿来比较了。
但比着比着却越发觉得比不出来了,只能咂咂嘴摇摇头就此揭过。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蜷缩在巷尾阴影角落的小小黑影却没有再动过。
小乞丐抱着膝呆愣愣地盯着眼前三尺地,眉心紧紧皱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第几天了……快回来了吧……”
细碎轻微的嘟哝声从她嘴里飘出,清亮的眼眸里好似有什么希望的火种一闪一闪,可想到这难熬的一天天,黑乎乎的脸上却又不由带了几分苦恼之意。
前些日子的经历就像皮影戏般在眼前一幕幕闪现。
“哎你听没听说,知书姑娘那宝贝得跟什么似的小丫头,这次被镇东刘老爷给看中了,要被管事卖去刘府呢。”她那日去后院打水,还未走回,便听见厨房里几个碎嘴的婆子又在照常胡侃,
百花苑的日子就是这样,后院生活更为枯燥乏味,像这些小八卦,往日里她都是笑嘻嘻且听且过的。
只是这次却走不动道了,只因这次她们碎嘴的对象居然变成了她自己。
“哎?不会吧?那丫头年纪还挺小的啊,要卖也总得先养几年吧?”
“啧,这你就不懂了吧!这有的人啊,就好那口!”先前说话的声音语气突然变得暧昧起来,“你是不知道,我之前听刘府伙计说,这刘老爷以给自家傻儿子招童养媳的名号买了不知道多少个丫头进去呢,这可一个都没见出来过。”
“唉,可这真够缺德的哟!不过,云儿那丫头不是知书姑娘护着呢么?苑里上头不都挺顾着知书姑娘的面子的?这真能卖成?”
“啧,这次不同啦。这回刘老爷开价可不低咧。再说了,你忘了最近什么日子了?每年这个时间,知书姑娘不都会去镇外住段时间么?按刘管事的意思,趁知书姑娘不在,不必知会上头了,先把这丫头绑了卖了,对外只称病死了。这知书姑娘面子再大,终究是寄人篱下,总不至于为了个没有亲缘关系的小丫头跟老板翻脸吧。”
“这倒也是,唉~这世道啊,只能说她命不好吧。”
随着后者一声叹息,两人又开始拉扯起别的新鲜事儿来。
只是再说了些什么,墙角的当事人却一句都没有听进去了。
她脑子里乱糟糟的,一会儿想起自己好似是偶然见过一次镇东刘老爷的。
那人年近五十了,一把山羊胡子,满脸横肉,挺着个大肚子油光焕发的,一看就知道是个有钱人。
一会儿又想起他儿子倒是没父亲那份精明劲儿,快二十岁的人了还傻乎乎的,常常鼻涕糊一脸还不自知,行为举止上来看却也是个相当可恶的人。
当时……
实在算不得是什么美好的回忆,以致她都快忘了这父子俩了。
这样迷迷糊糊如夜游神一般一路想一路走,当她回过神来时,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竟已经走到知书姑娘的卧房了。
房内陈设简约淡雅,一如主人一般。
青竹书架上一本本纸书有序地排列整齐,纤尘不染,看得出有人时常翻读。
她鬼使神差地闭眼踮脚一本本抚摸过去,每一本的内容、轮廓和摆放位置她都了然于心,还有——
她俯身摸了摸,还有一个长条形的踩脚凳。
“知书姑娘!踩脚凳!”那天她惊喜地指着脚下凳子,欢天喜地地爬上去试了试,刚好够到书架上三层,乐得一双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云儿聪慧,看书快。”蓝衣女子温柔倾身,拿出雪白手帕替她擦了擦手,“这样以后想看上面的书就可以自己拿了。”
女子微微一笑,一缕轻柔的发丝垂下,像幽室中静谧绽放的水仙,明月珠晖,不过如此。
“喜欢么?”
“嗯!喜欢!”她大力点头,差点没把束发的发带给晃掉。
喜欢……么……
她睁开眼睛,想起刚刚窥窃到的消息,再看这平日里令人颇感舒适的满室熟悉,此刻却无端地令她心中一窒。
不知过了多久,房内依稀可闻有人呜呜哇哇的低低抽泣声。
回忆到这里,小乞丐撇了撇嘴,从黑乎乎的小脸上仍能看出几分恼怒的神色来。
“咕噜~”
她无奈地摸了摸小肚子,前两天饿狠了,今儿不久前才吃了两个包子,肚子就又闹起来了。
“哎!秀娘,今儿晚上的花灯节你准备好了吗?”忽然,一个嘹亮的女声盖过了她的肚子声,传入了她耳朵。
“当然啦!五月初五对咱临云镇可是大日子,我还能忘了不成!”
五月初五!
小乞丐眸光陡然一亮,心中略一合计,竟向镇外缓缓走去。
临云镇格局十分简单,由东西向两条主街,南北向一些小巷组成,横竖都十分严谨周正。
有一条河由南至北横穿小镇流出,镇民们唤作源河。据说是很多很多年前一位大人物取的名儿,取饮水思源之意。
只是,具体是什么样的大人物,隔了经年的时光却无人知晓了,关于他的事迹也没有一丁半点儿流传下来。
她原先呆的位置本就离小镇南门不远,出了南门左拐没走多久就看见了一条清可见底的溪流。
这是源河周边引出来的小支流,两岸一排排柳树碧绿丝绦条条垂下,风一吹,如水帘一般律动,美极柔极,远处看完全遮住了河中光景。
鬼鬼祟祟地四下望了望,发现附近没有人影后。
她在一颗甚是普通的树前蹲下,挪开树下的一块楔形石头,往下挖了挖,居然挖出一个墨绿色的布包。
看见这布包,她目中一喜,拍了拍泥土,抖开,原来不是布包,居然是一套孩童的衣服。
“啪嗒~”
随着衣服的抖开,发出了一声细微的坠地声,小乞丐嘴角一勾,笑眼微弯,将那东西拾了起来,居然是一块拇指大小、通体碧绿色、形状似水滴的石头。
看见这块石头还在,她轻轻叹了口气,留着这“有鬼”的石头也不知道是不是好事。
她毕竟不是做惯乞丐的人,最近这段时间,大约每隔十天左右,她都会来这河边稍加清洗一下,不必显得太干净,但也不能太脏了。
而这块石头,就是上次来河边洗澡的时候发现的。
最初它还不是这个颜色,只是溪底一块普普通通的石头罢了。
不知道为什么划伤了她的脚以后,被血一浸,在将它捞上来的时候,居然开始逐渐变起颜色来。
又吐出一口气,想到自己今后应该不会再来这儿了,略一犹豫,她便从那套墨绿衣裳里抽出了一根质地结实的线,不知从哪儿又找出了一个小荷包。
将小绿石头放在荷包里,小心翼翼地挂在了脖子上。
然后把身上那几块破烂布换了下来,换上了这套稍显干净一点的墨绿衣裳。
就着溪水稍微擦了擦脸和手,看了看天色,又继续马不停蹄地向镇内走去。
时人讲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按说此时已过黄昏,往日里集市街道早就清冷许多了,收摊的收摊,打烊的打烊,大多已早早归家。
今日却不然,因为今天是临云镇祖传下来的大日子——五五花灯节。
此刻华灯初上,街上依旧人潮涌动,各家的怀春少女们都提着自己精心栽种的鲜花来参加灯会。
春末夏初之时,百花缭乱色彩纷繁直欲迷人之眼。少女们脸上羞涩的红晕,男人们的欢愉,无不昭显着喜庆的氛围。
此时,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儿在街上慢悠悠地踱着步子。
她一身墨绿色衣裙,衣裳看起来虽有几分破旧,但还算得体,然而一头乱蓬蓬脏兮兮的头发却叫人不忍直视。
说她像乞丐吧,偏她手和脸又尚算干净。
一双清水无尘的桃花眼明而亮,嵌在一张黯淡的菜色小脸上,怎么看都有些不伦不类。
可是此刻她唇角总是勾起些若有若无的弧度,眼睛微弯,看起来便好像时时刻刻带着三分亲善的笑意一样,正是天生笑眼,叫人第一眼看去就觉得是个听话讨喜的孩子。
她看似漫无目的地走着,却不知不觉向镇上东北向的小侧门越走越近。
“小公子,不想这小镇上还有这样的节日。镇子虽小,这张灯结彩的,倒也好不热闹。”忽然,一个大汉粗狂豪迈的声音传入了她的耳中,那粗声粗气的,想不叫人听见都难。
寻声望去,只见右前方六七米远处,一个看似七八岁的男童信悠悠地踱着步子,仿佛这红尘闹市是他家后花园般。
这孩子粉雕玉琢、乌发玄衣,外貌气质极其出色,让女孩恍惚间直以为自己看见了话本子里常说的仙童下凡。
男孩身旁还站了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大汉,大汉身材高大健壮,一看就是练家子。
想来,他也就是那说话的人,而这样貌极为精致的男孩,就是他口中的小公子了。
小公子?
女孩儿怀疑地瞥了一眼,心中颇有几分腹诽。话本子里都流行女扮男装,莫不是哪家的小小姐吧?
“天色已晚,张四,今夜我们就在此住下吧,明日再另行赶路。”男孩儿对着身旁大汉回道,“如何?”
他嘴角微勾,音色虽因年岁尚小不免夹杂了些稚气,语气却漫而不经心意,让人看着也能直觉得出其中的三分讽意,却不知他是在嘲讽什么。
“是。公子说的是。”大汉连忙躬身应是,脸色唰的不觉白了几分。
奇怪的主仆?女孩儿挑了挑眉,无心再关注他们,又往前走了不久,终于到了临云镇东北角小侧门附近。
此时夜色渐深,街上人声鼎沸,越发热闹非凡,即便是略为偏僻的东北角,也格外通明。
她一路走来,可见原本黑暗的夜幕上星火灯光星星点点,花灯如花凭空绽放,印入人们的眼中,绚烂夺目;花轮水车处,也聚集了不少青涩的少年少女肆意嬉闹;说书人将花神与凡间书生的爱情故事声情并茂地讲了一遍又一遍,情节叫人潸然泪下;养蝶人在这一夜放出精心饲养的彩蝶,伴随少女起舞载歌;还有由各种鲜花入味做成的精致花样糕点,甜腻动人,唇齿留香……
好一派凡世浮华景,好一场红尘喧嚣宴。
她看了看身周热闹,选了个视野好的茶棚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