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良在水里折腾了好久才抓着两尾鲤鱼,将鱼串在剑上,一步一晃的走上了岸。
正当他忧愁这衣服怎么弄干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这身衣裳竟然竟然滴水不沾。
不止如此,连头发都是干的,这让他准备抹脸的手也缩了回去。
吴良愣了愣神,这个发现让他大为欣喜,不用想也知道是那宝甲的作用,真是他娘的好宝贝啊。
吴良蹲在河边,好一阵乐呵,这才取下两条偶尔还蹦跶尾巴的鲫鱼,就用这剑给开了膛破了肚,就着河水清洗干净一条,就扔给向老头一条。
向老头接过鱼,掏出些盐巴,涂抹均匀之后,直接串在树枝上,立在了炭火旁边,看样子是早有准备。
吴良把另外一条鱼扔过去之后,用河水也把这剑洗了洗干净,瞅着都不是寻常货色,有立坤甲的朱玉在前,吴良对于师傅给的任何东西,都愿意当做是那不可多得的宝贝,可能随便给他把土,他都得研究研究有什么玄妙之处。
吴良学着那些演义小说里的大侠一般,将这把比自己矮不上多少的剑斜插在腰上,手搭剑柄,昂头挺胸,觉得自己是真的潇洒英俊,风流倜傥。
这么一路装模作样走到向来身边道:“师傅,你看我有没有这大家风范!像不像那些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
向来翻了翻白眼,有些轻蔑道:“在不吃,这红薯就没了。”
向来一听这话,赶紧蹲下身去炭火堆里扒拉红薯。就是这剑吧,帅是帅,就是有点碍事。
两人吃完红薯,这鱼也就烤得差不多了,向来有一搭没一搭的吃着鱼肉,吴良却是抱着啃得津津有味,对于他来说,只要是能入口的食物,那都是人间美味。
嘴巴能挑,肚子可不会挑。
啃完鲤鱼,吴良嘬着手指,加上先前吃的两个大红薯,吴良躺在石板上,拍了拍圆滚滚的肚子,大呼满足。他觉得,这世间最舒服的事情那就是能吃饱肚子了。
向来起身,到河边洗了洗手,看着这一湾的清澈河水,对着吴良道:“稍稍歇息,今天白天的锻炼,就是让你从这青牛湾开始,沿着清水河给我游回去,以那座堤坝为界。若天黑之前能回来,我请你吃烧鸡。限制就是,不能仰泳顺水而漂。”
说完也不搭理吴良,径直走进了树林。
吴良仍旧躺在石板上,只是在没有方才的嬉笑表情,变得有些严肃。
论游泳,吴良算倒算是个高手,打小开始就没少在这清水河里扑腾,只是从这清水湾游回去,算上蜿蜒的地方,好几十里地那,还不准用最省力的仰泳,即便是顺流,也几乎是不能的。
会游泳的人都清楚,在水里的体力消耗远比在陆地上快多了,几乎没有可比性。就难度而言,相当于吴良走到这青牛背的一个往返。
吴良长长舒了一口气,起身走了两步,好消消食,饱着肚子下水,非常的难受,反正也不差这点时间。而且打小就听娘亲说,这吃了饭不能立即洗澡,得先消化消化,虽然吴良也不清楚到底是个啥原因,但是听娘亲的就对了。
闲来无事,吴良又拿起师傅留下的这柄剑,缓缓拔出一节,寒光凛凛,剑音清脆。
这是吴良第一次接触剑器。
细细审视,果然好剑!其实他也不太懂,反正瞧着比那王铁匠铺子里挂的那些破铜烂铁好上太多太多就是了。
吴良虽然不知道师傅为何会给自己一柄剑,但是他是真的喜欢。当然,即便这剑不是跟身上立坤甲一样值钱的宝贝,他也喜欢,这便是心头爱了。
难不成师傅要交自己什么剑术不成?想到了这种猜测,吴良更是心喜,倒不是挑三拣四嫌弃其他功夫不好,主要是这用剑的,帅啊!
镇里有个瞎眼老头,白发苍苍,还驼着背。以说评书为生,什么都说,讲沙场王朝,讲儿女情长,讲侠之大者。吴良尤其喜欢听那些绿林好汉的各种事迹,什么斩鸡头烧黄纸义结金兰,什么打家劫舍,劫富济贫,专门对付那些富贵人家,专门抢那些糊涂狗官之类的。
吴良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只恨自己不是那书中人。
最重要的是,这些个绿林好汉,不是用刀就是用剑,用刀的都是那虬髯大汉。孔武有力。用剑的都是那粉面小生,英俊潇洒。看看,多有气质,多有卖相。
吴良看着映在剑刃上的自己的眉眼,觉得自己长大了也该是个粉面小生才是,娘亲从小就说自己长得俊,现在又有了柄宝剑,嘿,齐活了,就差从师傅这儿学到一身的上乘了。
想到高兴处,吴良学那江湖侠客,仰天大笑,以此来抒发心中的万丈豪气。
不远处正在打活套套野物的向来,扯了扯嘴角,虽后就听见一声扑通的水声,溅起好一片水花。
…………
朱府位于长亭街,这条街道算是这伏龙镇最为富裕的街道,能在此安家落户的人,无不是家境殷实,家中子弟能人辈出。
小镇三大姓的宅子全都位于这条街上。
赵家位于街头,王家位于街中,后起的朱家位于街尾。不过听说朱家的当家人朱明已经花了极大的代价,买下了赵家对面的宅子,只是还没有搬迁修缮而已。
朱明是朱家的当代家主,也就是朱担的生父,一个身体有些肥胖的中年人,一派富家翁的打扮,留着一撇小胡子,眼睛很小,见谁都是笑眯眯的,所以就更显得小了,全然一副商人做派。
不得不说,朱家近年来能和最先发迹的赵家分庭抗礼,除了朱家出了小镇的子孙争气外,也离不开她朱明的兢兢业业。
朱明走过中堂,来到后院,又走过雨廊,来到了儿子朱担的房间。
这后院乃是家中的禁地,下人未得允许,根本不能靠近,一旦触犯,即便是见谁都一脸笑意,遇事最好说话的家主,也不会留半点情面,家法之后直接撵走。
朱明敲了敲门,随后直接推门而入。
屋子内陈设极其简单,与前院的富丽堂皇完全相反,除了一张蒲团,以及一套座桌椅外没有任何家具。
见儿子仍旧在闭眼打坐,朱明并没有打扰,而是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静静等待。
不多时,朱担吐出一口浊气,对着朱明亲切的叫了一声父亲。
朱明点了点头,对于这个小儿子很是满意,无论天赋还是心性,都是一等一的存在。虽说上次让吴良入那龙坑有些刻意之嫌,但是合着一群孩子,而且明面上也挑不出任何毛病,关键的是得利者众多,加上他本身就带有的某种猜想,所以并不算捅出了什么篓子。虽然最后那吴良没死,但一身气运到底是散了,而获益最大的自然是他朱担了。
他们这一代人,除了吴良,朱担便是这一辈最为耀眼之人,现在吴良那怕没死,也在没有丝毫能令人觊觎的价值,他朱担自然便成了真正的翘楚,领先同辈人何止一星半点。
“爹,你来找我有何事?”朱担下床坐到了父亲对面,从那日吴良散了气运之后,他便一直在家潜修。
朱明道:“那吴良没死你是知道的,为父本以为他没了气运根骨该无人瞧得上眼才是,只要不入仙门也就只能在这小镇里孤独终老,像条狗一样的活下去,不曾想,他拜了那药铺的向来为师。”
朱担眉头一皱,这些山上内幕,外面世界,父亲对着自己从未隐瞒,所以知之甚多。那向来可不简单,可以说恶名昭彰,所在的宗门半两金更是让人闻之变色的杀手组织。向来不问目标是谁,只问给钱多少。在这偌大的南青州,虽说整体势力只算二流垫底,却是出了名的难缠鬼。而山上宗门光明正大,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不正需要借刀杀人么。所以半两金的存在就有了意义。
看着儿子面露担忧,朱明笑道:“你也不必太过放在心上,那吴良即便拜了向来为师,起步虽说不上晚,但是底子太薄,而且经过龙坑的死里逃生,已经没剩几两根骨,这两天正跟着向来一起打熬筋骨那。”
朱担性子阴鸷,属于那种做事就要做绝,斩草就要除根的货色,吴良没死就算了,现在还拜了那向来为师,日后说不得要进那半两金,即便日后注定没有什么大成就,但是到底有些不安,就怕贼惦记啊。
“爹爹,您境界虽然不高,但是眼光不会差,依你看,那吴良如今的资质顶天能走到哪一步。”
朱明想了想,说道:“顶天了金丹之资,但是就这个天资即便去了半两金也注定是垫底,所能动用的力量并不多,而且半两金这个门派,一向是对外人狠,对自己人更狠,若吴良自己本事不济,即便真凝结出金丹,也没有力量来针对我朱家。况且,到那时候,我儿恐怕早就是元婴境的神仙人物了,又何须在乎他一个小小的吴良。”
朱明突然有笑道:“而且,吴良这小子虽然鸡贼,也无非是下小聪明,对于他父母的死只是懵懵懂懂。他对于咱们朱家的仇恨不过是你与他之间的怨恨罢了,等着小镇一破碎,许多事情更是查无可查,铁板钉钉的死无对证,那时候他又该用什么理由对付咱朱家那。”
朱担点了点头,“我还是不太心安,那向来为何偏偏要收他当弟子,以前那么多比吴良更为出彩的人也没见他动心过,只是本本分分的当个引路人罢了。”
朱明道:“这你就不知道了,每隔十年一次的‘收种’,像咱们这种在外边有背景有势力的人家,出现的种子那都是被内定了,外人抢不走。儒释道兵四家,各有内定。他半两金这百年来也不知花了多重的代价,非要来这伏龙镇分上一杯羹,但是没有咱们这层关系,自然只能选那些普普通通的弟子,所以他能带走的修道种子本就差了一筹。所以吴良在他眼里并非一无是处,实在是由不得他挑挑拣拣。
这是其一。
其二,半两金是什么门派,门人弟子个个都是顶尖的杀手,稍稍有些背景家世的人哪里会去他哪个山门。既然是当杀手,那么像吴良这种无父无母又身怀仇怨的孤儿,不是最为合适么?”
说到这,朱担才点了点头,对于吴良的戒心才下到一个可有可无的地步,因为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他吴良终究只是自己脚蹬大道的垫脚石而已,不用去刻意计较。
见儿子放下了吴良,朱明点了点头,这孩子心思就是容不得半点超出自己掌控的事情,是好处也是坏处。
“担儿,过些时日,等你完全吸收了留存体内的气运,你就随你三伯伯出镇吧,这镇子撑不了两年了,为父还是早早做打算的好。去了宗门记住收敛点性子,别给你三伯伯跟你大哥找麻烦,以你的资质,只要潜心修炼,宗门里迟早都有你的一席之地。还有便是,像吴良这样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情,就莫要去空费深思,不值当。”
朱担点头道:“知道了父亲。”
朱明点了点头,便出了房门。
望着父亲出门的背影,朱担长长呼吸一口,脸上是如沐春风般的笑容,他这条鲤鱼,快要化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