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几天里,太阳会变得很毒,一家酒馆内会变得很热。
没有什么客人来,小姜却并不想练剑。
对于孩子而言,练习本就是件枯燥的事情,没有短期内肉眼可见的收益,他们也不足以成熟至领略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练习带来的改变。
他毕竟只有十岁。
前十年的大部分时日都在颠沛流离中度过,来到酒馆以后,他格外珍惜安逸的光景。
他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躺在酒馆的长椅,睁着眼睛发呆。
真热,于是他解开了衣衫,露出自己的肚皮。
他听到了尖锐的声音,从酒馆的后院里发出,像菜刀于磨刀石来回,短而急促。
没有必要磨刀,没有客人,后厨根本不用做菜,这使他感到好奇。
他利索地起身,朝后院走去。
后院芜杂的绿植间站立着一个人,正一次又一次地拔剑,收剑。
汗水已浸湿了他束起的头发,渗透了他的后背。
他拔剑的姿势很奇怪,像在做一件很生疏的事,连维持平衡都很难。
可那柄剑每次出鞘时,仿佛都能夺去全世界的光彩。
小姜这才发现,他右手手腕处仍包扎着,血的红在蔓延。
高岚在练习拔剑。
他的伤还没有痊愈,身体还没有恢复。
可他已等不及。
习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何况他已经失去了那只握剑的手。
小姜看着看着,不觉热血沸腾,从房间里翻出了自己的那柄木剑,来到庭院中,同高岚一起练习。
拔剑是最基础的剑招,只要使用得当,拔剑本身也能作为杀人的招式。
练习拔剑最难之处在于,它太枯燥,总是在重复一个简单的动作。
所以拔剑是最不好练的剑招。
敏静静地站在窗户后面,手里捧着账本,眼睛却盯着拔剑的高岚。
一个剑客,只要还敢拔剑,还肯拔剑,他的信心就还没有沦丧,他就依然保有战胜强敌的机会。
敏知道,高岚已开始练习左手剑。
他不是左撇子,活到最轻狂的年纪却突然失去右手,打击一定很沉重。
可他没有消沉。
重新开始无疑需要很大的勇气,高岚已显示出了他的勇气。
人类的赞歌,就是勇气的赞歌。
地毯的两头是两个人,两个截然不同的人。
太阳是从初新背后照进来的,为他披了一圈光晕,也加深了他脸颊处的阴影。
他的影子很长,拖到了许伯纯脚边,地毯因此出现了色调冷暖的差异。
许伯纯问他:“你要问的是什么问题?”
初新一字字道:“你是不是子先生?”
许伯纯脸露出了异样的神色,摇摇头道:“我不是。”他有些颓唐,补充道:“我是个医生,医生是救人的,子先生却是个野心家。”
“这么说,你知道他的事情?”初新问道。
“知道,却不能说太多,我这个人的嘴巴一向没个把门,可命还是要的。”许伯纯苦笑道。言下之意似乎是:倘若透露过多,恐有杀身之祸。
“你能说什么?”初新问。
“能说的,我都说完了。”许伯纯此刻的嘴似已密不透风。
初新并未放下对许伯纯的怀疑,可他也必须承认自己有些灰心,若许伯纯说的是真话,那么要找出子先生将会是个头疼的难题。
“你打算如何医治我?”初新突然问道。
“你所得的毛病无法以药物根治,用的药方天地下绝无仅有,偏偏被我发现了,华佗要是还活着,也一定会佩服得五体投地。”许伯纯站得累了,在椅子坐了下来。
“什么法子?”初新无奈地笑了笑,在谈其他事情的时候,许伯纯的嘴仍然很碎。
“死心,”许伯纯得意地扬了扬手指,道,“让其中一人彻底死心,从此困于大梦之中,不再醒来,一心若死,这个人就和正常人没什么不同了。”
“你又如何让其中一人死心呢?”
“要死心说难不难,说易也不易,”许伯纯道,“不知像你这样研习佛法的人会不会有这种感受。”
“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就好像你心中有一团火,只要那团火燃烧着,无论多么寒冷的话语,多么糟糕的境况,你都能忍受下去,甚至乐在其中,”许伯纯道,“可某一天,那团火忽然熄灭了,哪怕是三伏天,哪怕你被放在蒸笼里炙烤,你还是觉得手脚冰凉,胸口空空如也。”
说着说着,他的头好像低了些。
他是否也回忆起了不怎么温暖的往事?
流光容易把人抛,可过去的记忆,无论是甜蜜的还是辛酸的,却是怎么也无法甩脱的。
“那真是种不好的感觉。”初新叹道。
“所以你最好记得你说过的话,”许伯纯忿忿道,“当我医治好第一万名病人的时候,我将会实现我的愿望,否则,你就去死。”
初新不知该怎么回答许伯纯,也做不到撒丫子跑路,只能静默地站在原地。
“许先生,我家主人有请。”屋顶忽然飘来了一个声音。
同时飘落的,还有三个身着破旧灰袍的人,他们的颧骨都被削去了一小块,缺口如同没有眼珠的眼眶,空洞而幽邃。
初新绝对想不到,这三个人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荆襄六君子”,其中更有江湖人称“惊才绝艳”的司马笙。
吴惆、唐觞、司马笙本是截然不同的三个人,此刻看来却没什么大不同。
随着颧骨处皮肉消失的,还有他们独特的个性。
千金会的灰袍人只需要传达十二楼主的声音,做十二楼主想做的事情,不必有个性。
短短几日而已,他们竟似失去了锐意和傲气,成了行尸走肉。
许伯纯没有问。
他知道灰袍人的主子是谁,所以他顺从地起身,像羊羔般来到司马笙身旁,司马笙一手提起许伯纯的后背,向门口走去。
门口站着初新,司马笙仿佛没瞧见般与之擦肩而过。
吴惆和唐觞紧随其后,也走了出去。
初新忽然问:“你们要将他带到哪里去?”
司马笙回头,淡淡道:“带到一个子先生找不到的地方。”
初新道:“子先生在找他?”
司马笙道:“是的。”
初新道:“为什么?”
司马笙道:“因为他是为数不多的或许能治好疫疾的人。”
无论子先生有怎样的目的,若要让病患有增无减,许伯纯这样的人必须要铲除。
初新道:“他【】住的这个地方也很隐秘,子先生恐怕也找不到。”
司马笙道:“既然我们能找到,子先生怎会找不到?”
他说得很有道理,初新反倒无话可说了。
吴惆开口道:“我家主人还嘱咐,想请穿红袍的贵客喝酒,不知可否赏光?”他说话细声细气,像个待字闺中的姑娘。
初新答应道:“好啊,什么时间,什么地方?”
吴惆道:“你到时自然会知道,因为整个洛阳城都会知道。”
初新苦笑道:“不知那时我还有没有命。”
这句话他说得很轻,没有让除他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听到。
只有他自己清楚,红袍下他的皮肤已溃烂成了什么样子,要忍住抓挠又是多么困难。
司马笙、唐觞、吴惆已带着许伯纯走了,他们的脚步很轻键,用的都是极正宗的轻功,显然是名家出身。初新托着腮帮子想了很久,并未猜出三人的底细。
地毯软得像张床,他不觉躺了下来。
院中有脚踩草坪的声响,他好不容易紧闭的双眼又警惕地张开了。
又是三个人。
三人的脚步都很沉重,显然块头都不小。
他们的阴影吞没了初新,初新明白,自己和他们之间的距离已拉得很近了。
“晒太阳都要打搅吗?”他从地坐起,眯起眼睛装模作样地伸了个懒腰,低下头问。
“住在这里的侏儒呢?”问讯的声音如洪钟,震得初新耳朵疼。
“走了。”
“去哪里了?”
“我不知道。”
洪钟般的声音有些愠怒:“你最好说实话。”
初新叹了口气道:“这年头,谎话都爱听,实话却没人信。”
风声。
当拳掌的速度够快时,会形成劲风。
初新听得出,风声就是由拳掌引起的。
碗大的拳头正朝他砸来,大概声如洪钟的那个人生气了。
有些人生气不过是放屁,有些人生气却要人命。
拳头砸在了柔软的地毯,初新早已不在原处。
他已退到了许伯纯刚才坐过的椅子边。
他终于抬起了头,看清了三人的模样。
出乎意料的是,只有两个是体格健壮的高大男人,还有一人却是个瘦小的、容貌清秀的女人。
“这种拳头如果砸在我身,我大概永远无法开口说话了。”初新说。
“子先生有言在先,侏儒要活的,穿红袍的人却得死。”女人开口道。她的嗓音低沉沙哑,像个男人。
初新试探性地问道:“八卦使?”
女人不无感伤地回答道:“天地风雷,水火山泽,如今能替子先生分忧的,不过我们三个而已。”
初新凝视着女人,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道:“子先生究竟是何许人也,值得你们以死效忠?”
女人的语气果决:“他是个真正的男人,男人中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