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四零章 幸存(1 / 1)周小小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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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阳同样下着暴雨。

尔朱荣仍在处理他面前如山的卷宗。

近来的战况不理想,绝不理想。

陈庆之已离洛阳越来越近。

晋阳在洛阳之北,陈庆之若是能越过邙山,晋阳便门户洞开。

尔朱荣却没有任何担忧和急躁,他扔下了记录战败的报告,瞧着跪在他面前的人。

假尔朱荣正以匍匐的姿态跪倒在他面前,尔朱荣拒绝看到他的脸,那会让他联想到自己。

他们的长相除却年龄,实在太过相像。

“以前我从来不敢这样与你相处,只有两个人。”尔朱荣说。

身前的人唯唯诺诺道:“是。”

同一个“是”字,他说了几乎四遍,每一遍都是不同的语调。

冷汗实在已爬满了他的后背。

“可现在不同了,”尔朱荣冷漠的脸突然变得狰狞,“我早就该明白,要让一个人臣服,就要让他从心里敬畏你。”

身前的人叩首。他用这种方式展示着发自内心的敬畏。

尔朱荣很满意,这比一百场胜仗更加让他感到激励。

尽管他已经很少有类似的情感,他之前的奋斗和努力是为了复仇,如今的作为是依靠吞吐天下的野心。

他很少再有其他人类的情感,正面的,负面的,都消失殆尽。

只有情感寡淡、**充足的人,才能时刻保持自己的冷静。

南面有闷雷,洛阳的雨一定下得很大。

军帐外传来骚动。

假尔朱荣得到赦免,站起,掸去了膝盖处的尘土,又恢复了威仪俊美的模样。

一匹马的马头跌进了军帐,血淋淋的马头仍在喘气,它的鼻息淹没在夏日的热流之中。

随即,一名少年坠落于马头一侧,浑身是伤,奄奄一息。

很快,五把剑、三支长枪就指向了他的脑袋。

尔朱荣的军帐素来禁卫森严,少年能活着进到帐内已实属不易。

尔朱荣冷眼瞧着少年,仿佛一眼就能将他看个通透。

他发现少年那双孤傲的眼睛也正看着他。

“你是尔朱荣?”少年用尽力气嘶喊着。

假尔朱荣应声道:“我是。”

少年仍紧盯着尔朱荣,不知是他的力气无法再支持他转动眼珠,还是他也将尔朱荣瞧了个一清二楚。那眼神让尔朱荣觉得很不自在。

“营救灵骥堂。”这是少年昏迷前说的最后一句话,耗尽了他最后残存的气力。

尔朱荣望着他,不由想起了那个奔逃的夜晚,埋在雪中的自己,力尽而死的爱马。

对于人类情感久违的他,重新体会到了凉至骨髓的恐惧。

灵骥堂早已空无一物。

洛阳最大的马场里没有一匹马,传出去恐怕要被人笑话。

可灵骥堂的奔马皆已散尽,一匹不剩。

这个雨夜究竟发生过什么?

灵骥堂的堂主马三通连同夫人暴死,他们的尸体被吊在灵骥堂东边的老槐树。

整个灵骥堂几乎无人生还。

“马三通在名人榜。”无名对初新说。

初新望着他,忽然问:“你为什么还跟着我?”

无名赧然笑道:“因为这样我不必担心被杀。”

初新哭笑不得道:“跟着我,你的麻烦只会更大,连我自己都得担心被杀,你凭什么不用?”

无名大笑:“我不担心,如此一来,我就算死,也有人陪葬了。”

初新只有苦笑,杀手和刺客的逻辑与他总是不太一样的,他们能在极端压力的情景中保持冷静,开些不咸不淡的玩笑,他却不能。

他顶多让自己多笑笑。

“灵骥堂早已垄断了洛阳的马市,他们的马又俊又健,日行千里不见疲态,是品中的品。”初新评价道。

“可他们却还是落得个悲惨的下场,就算家财万贯,能留下的不过老槐树的两具尸体而已。”无名讥讽道。

他对于这样的豪门贵族向来没有什么好感,因为他的出身穷苦。

出身穷苦的人总觉得天亏欠了他,自己的一切都是依靠双手和汗水挣来的。

这种想法当然没有错,可是容易把他们引到极端的地步,比如产生一种对有钱人莫名的仇视,认为他们的钱都是偷抢来的,都是天赏赐的。

“灵骥堂的人,再怎么说也不是酒囊饭袋,如何会一夜间悉数消失?”

初新早就听说洛阳灵骥堂的人个个身负绝艺,由他们操持之下的马市交易,从没有半笔错账漏账,也从没有人敢半道打劫。

洛阳马家、关外赵家、江左萧家,素来是天下名驹的产地。

“马三通也许得罪了谁,也许在他几十年的江湖生涯里,犯过一个不大不小刚好致命的错误。”无名脱下鞋子,解开衣,坐到了路边的一块石头面。

初新也跟着做了同样的事情。当他坐那块石头时,他不由惊讶,原本是无名跟着自己在走,现在却变成了自己在跟随无名的动作。

无名继续说道:“江湖仇家寻衅屡见不鲜,更何况他的名字又出现在了名人榜。”

“可我总觉得,他的死也很刻意。”

“刻意?”无名不懂。

初新望着头顶的大太阳:“既然要杀马三通,杀一人便足矣,何故费心将灵骥堂所有人都杀死?”

“斩草除根,这是每个杀手都要会的本领,你该好好学学。”无名说。

初新没有理会无名的这句话,而是自顾自道:“能一夜间办到如此地步的,不像是武林争斗,倒像是一场战争。”

“战争?”

大部分的江湖厮杀不过是学问,而基本所有的战争都是一门艺术。

战争能在瞬息间改变人世的走向,决定众生的起落浮沉。

初新忽然问无名:“在你出名之前,你一次行动最多杀过几个人?”

无名伸出了一根手指头。

一个,他一次行动就杀一个人,多了,他便觉得力不从心。

“刺杀是很费神的事情,一击出手,非成功不可,没有任何余地,所以刺客绝没有松懈可言,每时每刻都在捕捉机会。”他说。

初新叹道:“那么刺杀儿鹿将军的人必然是在金谷山庄参加过聚会的,否则他绝不可能把握住那么好的机会。”

“什么好机会?”无名问。

“儿鹿将军二十年前便武功超群,如今虽过巅峰,经验却愈加老辣,要刺杀他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初新说,“只有趁他身体很难发力,注意很难集中的时候下手方可。”

“这样的时候恐怕不多......”无名猛然怔住。他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初新,正是初新身体很难发力,注意很难集中的时刻。

初新笑了笑,他知道无名正在想同一件事:“没错,一个人想要用手指催吐的时候,将会什么力气也发不出来,什么情况也察觉不到。”

“能想到这些,我真怀疑你以前是不是干这行的。”无名调侃道。

“那天的客人并不多,任庄主每次喊来的客人总是维持在差不多的数量。”初新道。

没等初新说够,无名已穿好鞋子,整理好衣衫。他从石头一跃而起,大摇大摆地朝前走去。

“你去哪里?你不是要跟着我么?”初新也只能着急忙慌地整顿妥当,站起,跟。

此刻他和无名的角色倒像是调换了一下。

“大部分时候,跟着你都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是现在却是个例外。”

“现在?现在你要去做什么?”

“找乐子,”无名道,“现在我要去找乐子,而我看得出来,你不擅长做这件事。”

言罢,他已迈开了步子。

初新不想跟去,可他清楚自己和无名是同一根绳的蚂蚱,出于安全的考虑,他没有理由不跟去。

找乐子的地方有很多,不止原本的醉仙楼一处。

这是家热闹的茶馆,店面虽然不大,店里的人却不少。

初新绝对想不到,原来无名说的“找乐子”居然是在茶馆里沏壶茶,一小口一小口地啜饮。

他本以为“找乐子”的方式会更男人一点。

“我喜欢在茶馆里喝茶,这让我觉得自己是个有钱人。”无名说。

茶是有闲阶级的饮料,既不能如糖水般满足味觉的快感,也不能像酒一样麻痹痛苦和无奈,仅仅只能在唇齿间体会些生活的况味,命运的闲趣而已。

“你现在的确是个有钱人了,因为你已是江湖中排名前十的名人。”初新倒了壶茶,任茶叶在杯中摇曳、沉淀,落到杯底。

无名苦笑道:“拿命换来的名声和钱财,总是很难有福气消受的。”

“那也说不定,登过名人榜的名人这么多,总有些毫发无损,从纷乱中全身而退的。”初新道。

“那些都是人外的人,天外的天。”

无名长长地叹了口气,他知道以自己的资质,远不能达到“全身而退”的地步。

初新不禁黯然,他听过很多类似的江湖传说,很久之前,他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传说的一部分,可现在,他却只想安安稳稳地过完一生。

喧嚣声里,无名突然问了句:“你看这茶馆里除我们外有多少人?”

他是贴着初新的耳朵问的。

初新粗粗扫了一眼,道:“大概六七十人?”

无名摇头道:“错了,只有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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