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倾身吻了青蛙,这时,青蛙变成一位英俊的王子,,,,”
姜文坐在火车最末尾的车厢外面,躲开所有人慢慢的读着公主最喜欢的书。突然身旁传来一声天崩地裂的炸响。抢匪身上的炸药化成一团巨大的火焰,在空中炸开。
也幸亏这时火车刚好经过一座桥梁,那个劫匪身上的炸药是往下掉的;若是在平地上,姜文的那节车厢肯定会被炸得粉碎。
一看出了事姜文赶紧手忙脚乱的把童话书藏进衣服里,赶回去拉开门一看,他的叔叔正倒在地上捂着胸口直哆嗦。这老头已经六十多岁了,刚才正夹着一大口面条送进嘴里,突然间被爆炸声一惊,连噎的喘过气带上心脏病发作,在地上打了几个颤就死在姜文的怀里。
老人家没像电影里那样死在枪下,却被爆炸声给吓死,也不知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
“啊!!”
眼看叔叔死在怀里,姜文只觉心里腾腾的升起一股无明业火,站起来直奔前面车厢。刚要开门,侍卫首领于荣突然按住他的肩膀,低声道:
“事情有些不对,火车好像停下来了!姜文,我知道你心里难过,但必须要冷静!如果被歹人抢走赎金,佩佩公主就完了!”
佩佩公主!这名字就像一盆凉水兜头而下,瞬间让姜文清醒过来。公主还在等他们营救!
火车嘎吱吱的慢下来,没多久就彻底停在荒郊野岭的铁轨上。于荣他们守在赎金的箱子旁小心的戒备多时,也没有抢匪冲进来。狐疑之下,他小心的提着腰刀慢慢打开前一节车厢的门,只见乘客们都在收拾着行李,有的已经跳下车沿着铁轨往前走了。
什么情况?
于荣有些纳闷的时候,正好看见一个东方面孔的人挽着贵妇的手有说有笑的。他赶忙上去一抱拳:“这位兄台,敢为究竟出了什么事?火车的前半截怎么没了?”
任飞正和娜塔莉调笑,他刚才的英勇表现已经彻底征服了这位贵妇,很快就能找地方讲故事了。看见于荣,任飞心说我差点还以为你不出来了。他指着车门边的两具死尸:
“刚才来了几个劫匪,枪战的时候把前面车厢把搭扣打断了。这里靠近部落的领地不安全,过来处理事情的警察最快也要半天的时间能过来,那些乘客说前面再有几个小时的路程有个小镇子,他们都决定走着到那去。”
“原来是这样。”
于荣稍微放下戒心,回到自己的车厢里把刚才的事情一说,几人合计接下来该怎么办。姜文失魂落魄的抱起自己叔叔的尸首走下火车,只留下于荣他们几个拿主意。
三人本就有些瞧不起姜文,若不是这个窝囊废眼睁睁的看着公主离开,他们堂堂皇家内卫也不至于到这异国他乡碰上这苦差事。之前有他那赎人大使的叔叔面子,现在人死了,谁还懒得搭理?
三人坐在车上一合计,其中一个觉得还是待在原地等救援的好,几人没有车马带着这么一大箱子黄金到处走太不方便。他们身上都有证明公干身份的文书,待在这里等待官方救援然后请他们帮忙,是最合适的方案。
但于荣看看周围茂密的丛林和一直延伸向远处的铁路,心里慢慢有了计较:“兄弟们都换上便装,我们现在就走。那群歹人敢在卡森的教堂交换,肯定是把当地的黑白两道都吃透了。
还剩下四天就是交换公主的日子,这段时间不能让任何人知道黄金的下落。走的晚了,一旦来救援的警察见财起意,我们强龙难压地头蛇,耽误了行程误了事,公主性命难保。”
其实于荣对于钦差那么大张旗鼓的行事,心里一直颇有微词。自家公主被绑票了又不是什么好事,干嘛非要穿官服大张旗鼓的,还明着告诉对方自己的动向。
剩下两人也立即领命,开始换衣服。姜文的叔叔一死,他就是这里官位最高的人,再说于荣是近卫的首领班头,本就是他们的直属上司,办事精明干练,多得弟兄们拥戴。
等于荣换好了衣服,一个弟兄从外面回来道:“姜文说现在还不能走,他要埋葬叔叔,不能让他曝尸荒野。”
“放肆!他现在还以为自己是钦差侄子跟我们摆谱吗?区区一个,,,,”
旁边一个脾气暴的拎起随身短棍就要下去教训他,于荣赶紧拦住他说道:
“哎,都是自己兄弟,怎么这个时候还不齐心!人伦大孝是应该的。那个谁,你告诉他,救公主的事情耽误不得,我们带着金子走的慢,就先走一步,让他办完了事后面赶过来和我们汇合。”
交换佩佩公主的赎金有满满一大箱子,十万根金条是个不小的分量,幸亏于荣有先见之明在火车上备了个独轮车子,不然就算他们自幼习武也肯定要累个半死。
任飞带着娜塔莉来到卡森市不远的小镇上。这里最初是个伐木工人在附近的聚集地,后来逐渐演变呈现在的规模,里面只有一家破烂的旅店,就在酒馆旁边,里面充斥着各色的三教九流。
“我就剩最后一个房间了,要两美元!”
店老板有些嫉妒甚至愤恨的看着任飞,色眯眯的盯着娜塔莉直流口水。任飞也不和他多废话,从包里抽出两张扔在柜台上,拉去娜塔莉的手就上了楼。
这位优雅高贵的美人从来没有到过这么荒蛮的地方,早就被周围人饿狼一样的眼神吓的躲在他身后,把任飞当成主心骨一样乖乖的进了房间。
“真是该死!那只猴子是怎么傍上贵妇的?”
“现在有钱人的口味都这么独特吗?真应该让她见识一下我,,,肯定终身难忘!”
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坐在旅馆下面打牌,嘴里愤愤不平,甚至还打算上去找茬把任飞扔下去。但从火车上下来的熟人,立刻让他们打消这个念头。
那个男人可不是个好相与的角色,在火车上甚至有人没弄清怎么回事就看见两个劫匪倒在地上,这样可怕的反应速度和枪法,若是放在决斗上,对手恐怕来不及转身就中枪倒地了。
一夜缠绵后,第二天娜塔莉坐在赶往卡森的马车上与任飞依依惜别。她拉着任飞的手,“我永远都会记得你讲的故事,多谢你能一直保护我。”
“说不定你我还会见面,保重。”
任飞绅士的吻别娜塔莉,替她关上车门。
来到这个世界任飞还是第一次放浪形骸之外,清晨醒来顿觉神清气爽。虽然同样要去卡森,但他并不打算和娜塔莉同乘一辆车。
背起那个沉实的皮袋子,任飞打算找一匹马来代步。酒馆的门口就拴着不少的马匹,他们的主人都是往来穿梭在各个城镇之间讨生活的流浪汉,平日里赌钱酗酒玩女人,最喜欢流连就是这种小酒馆。
推开酒吧的大门,里面原本喧嚣嬉闹的声音戛然而止,人们都稀罕的看着任飞那张特别的面孔。无数视线投射到他身上,酒馆里安静的甚至能听见他靴子踩在地板上的咯吱声。
若是换了其他人肯定会觉得害怕或是不自在,但任飞却只是冷冷的扫视一边,问道:“外面的那匹黑马谁的?我想买下它。”
永远不要指望一群穷鬼会像小说中的大侠那样有匹万里挑一的宝马,无论在任何时代马这种东西都是极为重要的财富,朝不保夕的穷光蛋是支撑不了一匹好马的,哪怕是锏打三州六府的秦叔宝,落魄时也要卖马度日。
但那匹黑马在这穷乡僻壤却已经算是难得的佳品,身形高大健壮,亮黑色的毛发被刷的锃亮,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绸缎般的光泽。看的出这匹马被保养的很好,就连马掌钉也是新换上不久的。
酒馆里打牌喝酒的牛仔们相互看看,屋子突然爆发出雷鸣般的笑声,似乎是发生一件很滑稽的事情,有些人的脸上还带着戏谑,仿佛一场好戏就要开演了。
赌桌前一个身形彪悍的牛仔扔下手里的纸牌,他个头至少有一米九,如铁塔一般端着啤酒走到任飞面前。晃动着脑袋呲牙讥笑道:“想买我的马,你这乡巴佬能出得起价钱吗?”
他仗着健壮的体格从小就是个惹是生非的主,更何况这个时代某些人就是有种天生的优越感。任飞袋子里露出的枪柄不但没有起到威慑,反而激起了他挑衅的欲望。
壮汉端起手中的啤酒一饮而尽,张开大嘴对着任飞的脸,运足了气要打个臭气熏天的酒嗝。突然任飞的手灵蛇吐信般往他心口一戳又飞快的收回,他像是一口气没喘上来,脸涨得通红,喝多了一样站在原地晃悠几下,高大的身躯轰然倒地。
两百来斤的重量砸的地板都忽闪一下,原本人声鼎沸的酒馆在此变得鸦雀无声。任飞从衣服里抽出一沓崭新的钞票,从里面点了几张扔在他身上,转身出门解开黑马的缰绳扬长而去。
“他这是酒喝的太猛了?怎么一戳就倒下了?”
酒馆里的人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和他同桌打牌的朋友跑过去,本想把他扶起来,可却突然发现他已经没了呼吸,再一摸,脉搏也没有了。
年轻点的吓得赶紧离尸体远远的,“他死了!那个酋长会巫术!”
“就那么一戳就死了?开玩笑吧!”
“那可是巫术!瞪你一眼都能让你怀孕,幸好我刚才没过去挑衅。”
酒馆里再次炸了窝,人们七嘴八舌讨论壮汉的死法。那个满目沧桑的老板从柜台后面走出来,满是皱纹的双手扯开壮汉的衣服,只见他胸口上泛着淤青,就像是被人用铁钎子捅过一样。
老头眯着眼睛,低声道:“这不是巫术,我在这里开酒馆十几年,和附近的部落都遭遇过,他们从未用过这种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