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 吸血怪(1 / 1)名为绅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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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便是寻找那种适合当做围墙的荆棘。

这片灌木足有十几里宽,里面有不少小动物,包括兔子、狐狸、老鼠、一种非常胖的猫。

还有一种很像猪獾的怪物,比野猪还凶猛,在这种环境中它作战起来非常有利。马林先是躲着它,等到了一个稍微开阔点的地方,给了它一匕首,把它给吓跑了。

如今他不缺少食物,实在是没必要杀它。

花了一个钟头才找到《奴才之书》上所说的那种荆棘,用匕首割下来一段带在身上。

花了不少力气从灌木丛中出去,然后高高兴兴的向家走。

想一下,自己要有围墙了,不用再生活的像个原始人了。

半路见到三只黑熊肩并肩走路,不知道是要去做啥,它们见到了马林之后似乎非常的气愤,就堵在路中间,还朝他吼叫。

马林在几十米外等待,它们老是不走,他也不敢硬闯。

就这么一直耗了一个钟头左右,马林心说,我不能跟畜生一般见识。

便稍微绕了点路。

一只黑熊他并不害怕,毕竟他的匕首特别锋利,以他的灵敏度可以很轻松的结果掉它。但是三只他就没法子了。

终于到了家,没有什么猛兽在此等着伏击他。

对着门念诵口令:“我是主人的狗奴才。”

门自动打开,他把那些调味料都放下,然后观看《奴才之书》,想知道围墙荆棘是怎么种的。

结果发现需要兔子血在地上画出墙线并进行祭祀,这种恶魔荆棘才能按照墙线生长。

哪里有兔子血?

马林出去瞧了一圈,他希望自己的庭院能够有一亩地那么大,里面可以放木柴,水缸,盖一个厨房,一个厕所,并可以种植蔬菜。他是想种植调味料。心里对院墙的轮廓大约有了点概念。

他知道这里存在一种兔子,非常的邪恶,会食用小动物,包括自己的同类。

如果要猎杀它们的话,他一点都不会手软。

想了一下,正北方大约三公里左右,那四只恶魔猿生活的地方有不少这种兔子,只是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抓。

今天肯定不行了。

这个晚上,他在《奴才之书》中找到了魔力毛线的制作方法。

不需要多少毛就能制造出一米的毛线来。他把身上的羊皮袄的毛给拔下来一些,在法阵中画一条蛇,然后消耗十点贡献度,制造出了五米多长的毛线。

然后他把它给编成一个网兜,花了不少时间,网眼比较大,但是背一些水果是没有问题的。

他知道书中有很多有助于他现在的生活的知识和技巧。但是难以读懂,而且他觉得自己越是研究这本书,在心态上便越是认可了自己乃是一个大恶魔的奴才,所以有些抗拒。

晚上休息的非常好,因为心情好。

原来他对安全问题特别的担心,现在则是轻松很多。

第二天早上,还是吃恶魔玉米,加一块熏肉。他认为自己的伙食必须早点想办法改善。

然后向北步行。他的步速足有普通人两倍,一点都不觉得累。

很快便来到了那片石笋林,先是见到了三棵叶子很大的植物,用《奴才之书》鉴定了一下,发现这是味道非常好的蔬菜,赶紧采了下来。看到旁边还有一大片,几十株呢,只是都未长大。

然后就是寻找那种兔子。

马林找了根直木棍,把狗牙匕首捆在上面,做成了一根非常锋利的长矛。

不久就看到了一个土丘,下方有不少兔子洞。离洞大约二十米有个水洼,马林知道那是兔子饮水的地方。

水深一尺左右。

他就躲在一颗大石头后面等兔子来喝水。

第一只兔子刚到水边,他便小声喊道:“奴才逃命术!”

然后两腿就充满了力气。

他握着长矛就跑了过去,兔子刚反应过来,他已经到了跟前,一矛就戳住了它。

塞进网兜里,挂在一边的树上,躲到原处,继续等待。

他的疾跑技能每五分钟只能使一次。大约每七八分钟有一只兔子出来喝水。

所以非常快的就捕捉到了五只兔子,可惜每只都被戳死了,而且流出了一些血。

就这样背着五只兔子和三棵蔬菜向回走。

半路又根据《奴才之书》的提示,找到了一片黄署田,挖了几十斤黄署,也是用这个网兜背着。

好在魔力毛线伸缩性极强,他力气也大。压根就不觉得沉。

半路又遇到了那三只黑熊,它们又堵住了他的路,不肯离开。

而且它们对他背着的兔子非常感兴趣,因为它们是捉不到兔子的。

马林觉得非常晦气,只好又多绕了段路才返回自己的山洞。

立刻就开始研究怎么种植荆棘围墙。

用兔子血在地上画出墙线,再把兔子剥皮,肉、内脏、骨头全都切碎,然后均匀的撒在墙线上。

然后把那根荆棘枝插在墙线的中间点。

然后就是念诵一段非常长的咒语,大约念了半个钟头才念完。

然后荆棘开始生长,就像动物一般,一边食用地上的肉,一边抽枝发芽,并发出唰唰刷的声音。

景象真是神奇。

一个钟头后,荆棘便把他的山洞围了起来,但是高度只有二十厘米。

不长了,没有能量了。

它把一亩多一点的空地给围在了内部。

马林心里在想象着自己的庭院会是什么样子的。

《奴才之书》中说明,这种荆棘算是大恶魔鸡蛋的友军,所以才可以这样被马林种植成围墙,只要拿大恶魔艾克的仆从进行祭祀,它就能越长越高,越来越密,防御力越来越强。

大恶魔艾克的特点是残忍狡诈,大恶魔鸡蛋的特点是疯疯癫癫。两害取其轻,不少人类以鸡蛋为盟友。

马林也乐意去猎杀荒野中那种残忍的生物。

他知道哪里有更多。

正南方二十里,有一群吸血怪,每只都有小狗那么大,喜欢群居,有时候会聚集三到四只一起出去捕猎,因为皮特别厚,不容易被咬死,所以特别嚣张,连老虎都敢惹。有时候它们会沿着那条南北走向的河向北跑几公里的路。

以前马林只在高处远远的见到过它们。

不如就拿它们开刀。

用四只吸血怪祭祀就能使他的荆棘围墙长到一米多高,半米宽,至少能够防住狼了。

不如下午就去吧。

吃了饱饭,又重新加工了一下自己的长矛。对付吸血怪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自己的速度与它们周旋,然后用长矛击毙它们。

它们的皮确实很厚,但是面对他的狗牙匕首就跟纸糊的差不多。

现在荒野中的雪依然未融化,他觉得四只食火怪可能会有接近两百斤重,扛十几里路会很沉,所以应该用雪橇拉着。而雪橇他正好有一个,就是用一种天然的木材做出来的,本身重量二十斤。

他先是背着它步行。

向南走不到三里路就见到一群尖头鹿,又走了两里见到了昨天那只老虎。

它趴在一块石头上晒太阳,对他没有任何兴趣。

尖头鹿确实比较容易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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