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温亦谦脸上带着些许的疑惑,“我们有仇?”
“你还记得郑文君吗?”袁金眼神凶狠,死死的盯着温亦谦。
“郑文君?”温亦谦把这个带着几分熟悉感的名字重复了一遍,回忆片刻,埋藏在脑海深处的记忆渐渐苏醒。
这个郑文君的故事,一点点在脑海里浮现。
这是一个女生,一个很可爱的女生,在书中仅是一个工具人、龙套。
出现的章节不过几章,结局也颇为凄惨。
故事的开端,来自于原主和一个变态的斗争。
原主被一个变态激怒,以他的能力,想要解决掉这家伙,其实很简单。
但直接杀掉对方的话,不够痛快。
更何况,这变态也是个完全不怕死的主,甚至就连酷刑一类的折磨,也完全无法让这个疯子动容。
这无疑让原主很不爽,所以他想要诛心。
经过原主调查,那个变态暗恋一个女生很多年了。
由于这个变态,确实是真心喜欢那个女生,所以从没有对对方用过任何出格的手段。
对这个变态而言,那个女生,就是他心目中独一无二、不可亵渎的女神。
一直以来,他都兢兢业业的做着舔狗。
不过那个女生,似乎对谈恋爱不感兴趣,无数次拒绝那个变态的追求。
而其他想要追求她的男人,都被那个变态想尽办法赶走。
其中一些有威胁的男人,甚至被这个变态直接暗中除掉了。
故而,那个女生一直都是单身。
原主了解到这些之后,知道自己成功捉住了那个变态的软肋。
他便计划通过这个女人,来让那个变态痛不欲生。
一些恶俗恶心的手段,以原主的性格,当然不屑于去用。
他直接选择了光明正大的追求那个女生。
以他的颜值,再加上洞悉人心的能力,追一个女生,手到擒来的事。
那个变态几年没做到的事情,原主几天就做到了。
后面的事情,就简单了。
其实,原主还没正式开始,只是带着那个女生,在那个变态面前稍微秀了秀。
那个变态差点没被当场气死,当天晚上便想拉着原主自爆。
这个变态的结局,自然不用多说,跟那几位前辈一样骨灰随风飘扬。
原主的目的达到了,这个女生也没有任何用处了,他便十分干脆的甩了对方。
没想到那个女生用情至深,成天要死要活。
以原主的性格,根本就不会理会。
甚至在女生来找他时,还说了一些无比绝情的话,让女生心灰意冷、彻底死心。
这个女生,便是袁金口中的郑文君。
毕竟只是一个工具人,后来的情节中,这个女生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哪怕温亦谦身为作者,也不知道这个女生现在处境如何。
“她怎么了?”温亦谦看着对方的模样,心中隐隐有了几分推测。
“她因为你这个死不足惜的人渣,跳楼了!”袁金一脸悲痛道。
温亦谦陷入沉默,哪怕这件事是原主做的,但其实情节是他这个作者所构思的。
所以他根本没办法推脱责任,心里不由得感觉有些不舒服。
“那你跟她是什么关系?”他缓了缓,开口道。
“我是她的朋友。”袁金一脸苦涩。
说好听点是朋友,其实也是个求而不得的舔狗。
一个愿意为了郑文君,跟温亦谦拼命的舔狗。
“如果你想替她报仇的话,直接对我动手就行了。”温亦谦面无表情道,“你根本没必要对我认识的女生下手。”
他瞥了一眼陆小悦,继续对着袁金道,“你难道就没想过,她也许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女生,一个跟郑文君一样普通的女生。”
他静静看着对方,“你的所作所为,跟我比起来,又有什么分别呢?”
“我只是想让你体会一下我的感觉。”袁金一脸坦然道,“至少我从没有想过要真正伤害这个女生,我真正想杀的人,只有你一个!”
他脸上露出几分自信,“不然哪怕她确实有几分本事,也不可能如此轻易的逃脱反制住我。”
温亦谦没有再理会袁金,扭头望向陆小悦“事情你应该大致清楚了,如果你要是还信不过我,那只能说明你多多少少沾点”
他话没没有说的太直白,对方能理解这个意思就行了。
陆小悦皱着眉,看了一眼温亦谦,又看了一眼袁金。
这两人无论是对话、神态还是反应,都无比逼真,基本上不可能是演的。
如果真要演成这幅模样,除非两人本就演技超绝,再加上事先演练无数遍,才有这种可能。
陆小悦从心底,其实已经相信了温亦谦。
但这家伙,给她的感觉实在是太危险了,只要待在陆小花身边,就像是定时炸弹。
“把故事的来龙去脉,说给我听。”陆小悦想了想,似乎对于两人的故事颇为感兴趣,突然问道。
温亦谦没有说话,袁金却是愤愤不平的把他知道的一切,都和盘托出。
在他的故事,温亦谦纯粹就是一个喜新厌旧的花花公子追到郑文君没几天,就厌倦了,然后残忍的甩掉了郑文君,逼得别人良家闺女跳楼。
背后隐藏的故事,袁金一概不知,温亦谦自然乐得自在,没有去补充解释。
“他说的是真的吗?”陆小悦看向温亦谦。
“差不多。”温亦谦点了点头。
“你给我去那个女生坟前,磕头道歉!”陆小悦眼底尽是厌恶,举起手枪,瞄准温亦谦。
哪怕她只是陆小花的一个人格,但同样身为女生,对于温亦谦这样的渣男,绝对是深恶痛绝。
“坟前?”袁金忍不住道,“文君还没死啊!”
“没死你就来找我拼命?”温亦谦眼角微抽,一时间也有些无语。
“就算没死,你对文君造成的伤害,也已经足够你这人渣死上一百次了!”袁金咬牙切齿道,“死渣男!”
温亦谦一时无言,从对方这架势来看,郑文君要是真死了,这家伙多半要拉着整个弟谭市陪葬。
这就是舔狗的自我修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