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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奇的声音立马吸引住了荒狼佣兵团所有人的注意力。

史迪克最先把手里的鹿腿扔下,立马看向了庞奇所注视的方向,右手紧紧地按在腰间佩剑的剑柄上,微微屈膝,眼神犀利,像一只随机都可以发起突袭的眼睛王蛇。

而其他的雇佣兵们早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拔剑示威了,剑身从剑鞘中擦出的声音响成一片,只等着庞奇的一声命令。

“放轻松,各位先生们。”一个极其富有磁性的,低沉的男性嗓音从阴影中传了出来。

借着篝火的光芒,树影后面的人逐渐显出了身形。

是一个清瘦的男人,穿着一身褴褛的布衣,头发也凌乱得像是一个鸟窝。

虽然脸上布满了胡茬,但依稀还是能够看得出,这是一个还算英俊的男人——起码年轻的时候少不了尖叫的迷妹,只不过现在透露出来的更多是一种落魄老男人的沧桑感。

但这家伙的身上,似乎带着杀气!

庞奇能够很敏锐地感受到来者身上的不凡气宇,因为这个看似并不强壮的男人,在面对一众群能抗能打,刀口舔血的雇佣兵时,居然没有半点恐惧的意味。

他警惕着,正准备亮出自己手里的巨锤,却突然一愣,直接打消了这个念头——面前的这个男人居然直接举起了双手:“我投降!”

……

明亮的篝火旁,荒狼佣兵团的所有人围坐成一个大圈,带着好奇和不善的目光,注视着那位忽然出现,而且还莫名地有点自来熟的沧桑男人。

他带着兜帽低着头,阴影几乎覆盖了他的整张面孔,叫人看不清又摸不透。

“你是什么人?”

“歌者。”

“……什么名字?”

“歌者。”

“???”

这一波操作直接把史迪克整懵了。

他看着面前这个不速之客像饿死鬼一样狼吞虎咽地啃着一块半生不熟的烤鹿肉,忽然有一种想一刀捅死他的冲动。

歌者?我歌你个杂交大菠萝!

“哥们,严肃点。”史迪克在一旁挤出了冷笑声,“我们没有心思跟你开玩笑,而且我想你应该明白,你现在吃的还是本该属于我们的食物!”

男人没有理会史迪克,而是慢条斯理地把骨头上紧贴的肉细致地咬下,咀嚼,咽下喉咙,然后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后,又随意地在自己的衣袖上蹭了蹭嘴唇上的油,“抱歉,但我真的是一个歌者,而且,别人都叫我歌者。”

“哇噢,原来是一个浪漫的流浪歌手啊!”史迪克饶有兴致地摸了摸下巴上的胡须,“你说你是歌者,那怎么也得有一把好嗓子吧?不如给咱哥几个秀一秀歌喉?”

落魄男人低了低头,似乎是思考了两秒钟,然后他朝着史迪克凭空伸出了手,像是在索要些什么似的。

“怎么,唱首歌,还带收钱的?你这是乞丐还是歌者啊?”史迪克忍不住讥讽。

“酒。”男人沉声道。

“你他妈屁事还真……!”

说到这里的时候,史迪克手里的剑已经拔出一大半了,但就在出鞘的前一毫秒,他愤怒的声音便戛然而止——庞奇伸手伸手压住了他的手腕,并给了他一个眼色。

史迪克冷哼了一声,用力地把剑重新退回剑鞘内,“蒙德,给这位贵客来一杯最烈的西域无叶果酒。”

妈的,要不是看在老大的份上,老子这一剑已经穿烂了你的咽喉数十次了!史迪克心生怒意。

“好嘞。”

小个子蒙德呆愣了一秒钟才反应了过来,屁颠屁颠地站起身来,上前给这位神秘的客人倒上了一杯满满的果酒。

只见男人单手举起了用野兽头颅制成的酒杯,微微地扬起了头来——

“吨,吨,吨吨,吨吨吨吨吨吨……”

“???”

佣兵们看傻眼了。

西域的无叶果酒是公认的烈酒,但凡是稍微有点自知之明——或者说但凡是有脑子的人,都绝对不会选择把这种酒当成牧格兰白啤那样,直接一口闷。

老哥,这杯酒下去,你可别直接猝死啊……一旁的史迪克嘴角忍不住抽搐。

一杯酒下肚后,男人十分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后,用沙哑的嗓音缓缓道:

“好酒啊,我都记不清我上一次喝无叶果酒是什么时候了,似乎依稀记得是……十三年前?那个时候的格勒之森,满山遍野都是无叶果树,随便摘下那么几颗果实都是最饱满多汁的,而如今就连盛产果酒的麦林城都要靠进口外国的果实来加工酿酒,不免让人唏嘘。”

“十三年前?你这个傻瓜歌手怕是醉得不轻啊!”史迪克差点没笑出声来,“十三年前是诺克玛尔最黑暗的岁月,也是图拉城的噩梦!那场战役在图拉城的西郊打了三天三夜,谁他妈还有心情管无叶果酒的事情?老哥,你还是快醒醒吧,现在已经是奥德历1100年了,刻耳柏洛斯已经死了!”

周围的士兵全都大笑了起来,在他们看来,一杯无叶果酒下肚,这位原本看上去就不太正常的老伙计,估计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看来今晚他们找到了新的乐子。

“你们去过十三年前的格勒之森吗?”男人忽然问道。

喧闹的笑声忽然静止。

庞奇的脸色微微一变,史迪克朝他看了一眼,也露出了复杂的表情。

十三年前的格勒之森——是图拉城战役的一个主战场。

“现在的格勒之森,充其量就是一堆又一堆无聊的篝火,一队又一队无所事事整天想着发横财的雇佣兵团,一群又一群有事没事就出没于丛林的野兽罢了——而这就是你们这群毛都没长齐的家伙所认为的格勒之森。”

“那年的格勒之森,所到之处,尽是狼烟战火,尸山血海,想要在道路上策马奔驰简直就是白日做梦,每隔四五米就是战士的残骸,粉碎的甲胄或者被烧焦的魔法师的法杖。”

“哪怕是拥有最高级别‘至尊皇冠’勋章的剑士,在那一刻也都惊恐得不敢抬头,因为‘驯龙者’和他们身下的飞龙就在天空盘旋,那些飞行兽只要稍微张一下口,那些炙热的烈焰就会瞬间吞没一整片树丛。”

“你们以为格勒之森没有无叶果树吗?那一年,飞龙喷吐而出的烈焰,烧尽了格勒之森所有的无叶果树,甚至还有方圆几百里内分部在格勒山脉的所有村落,甚至连密林深处的那个被称为‘女神之瞳’的漂亮湖泊,连同其上的那座有着数百年历史的雷霆祭坛也毁了个干干净净。”

“要我说,你们根本不懂格勒之森,就像你们不懂命运,也不懂战争一样。”

歌者的话说完了,篝火旁的雇佣兵们却雅雀无声。

这群几乎都是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不约而同地低着头,不敢说话。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在自己的家乡里混不出头,又不学无术,所以只能抱着赏金佣兵的梦想跟着庞奇和史迪克这几个大佬干事,当然想象不出战争和鲜血的壮烈。而且,他们本来就没有抱着必死的决心为佣兵团效力——换言之,他们更愿意苟活。

“说得好。”

一个单薄的掌声缓缓地响了起来,来自从头至尾没有发言的庞奇:“是个有故事的人,老伙计,我敬你一杯。”

说着,庞奇也从自己的面前端起一杯酒,然后一饮而尽——当然了,他那杯是实打实的牧格兰白啤。

“谢谢夸奖,但是呢,以前的事情,当然不重要了。”歌者一边说,一边从自己的背上,取下了一个大大的,破烂的麻布袋子。

然后从麻布袋里,抽出了一柄——七弦琴。

从未见过乐器的雇佣兵们,马上就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那种,高端大气又上档次的气息。

“《追忆》,斯德哥特宫廷乐队的成名作,1095年王国音乐协会最佳评选曲目。”

歌者轻轻地敲了敲七弦琴的面板,令人意外的是,传来的竟然不是木头的沉闷声响,而是一种奇异的清脆响声,“先生们,献丑了。”

“还是先别了吧。”庞奇这时听到了一些声音,忽然伸手制止,脸色沉了下去,“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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