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目送维克多走出帐篷,安古兰脑中掠过昨天晚上与维克多的谈话。
“我知道我可以不用讲的那么浮夸,更不需咏唱那么多头衔,但这样做是有理由的。
关于传言的变形,其实早有征兆,当然我也没料到它会膨胀的如此快速又如此扭曲,但是既然已经发生,那么我决定拥抱它。
我要给自己一些压力,逼迫自己去尝试、去挑战,因为我发现到如果没有动力,精神的成长就很迟缓,人都是充满惰性,我也不例外。
就如巴布,被变形怪砍的没有还手余地,然后剑术飞快进步他自己说的。
过去我都把自己摆在舒适圈,做好周全计画,不去做太冒险的事,试图让一切都在掌控中。
可是一整年的照表操课,都比不上在诺维格瑞最后两件失控的事,为我带来的提升。
所以借着这次机会,我要压迫自己使用不可思议来解决所有问题,贯彻炼金术一脉的初衷,做自己真心想做的事情,做让自己快乐的东西。
既然过去,我可以在蝙蝠侠与范海辛的过程中获得快乐,那现在就断然没有理由拒绝登上这个一生一次的大舞台。
如果史凯利杰人如此喜爱都瓦克因,那么让龙裔传说成真,或许就是我的天命,我要在这里化身为龙。”
帐篷外三人,老冈纳正在同佛伦说话,两人似乎是旧识,而布兰王的长子斯凡瑞吉也已经抵达,不变的憨厚木讷,端庄正经。
看维克多走出来,他主动迎上前,“我的父亲身体有些疲惫,委托我过来做代表送行,其实你可以不用这么着急,多准备两天再启程,或许会更合适。”
他是在表达好意,不过少年不打算浪费太多时间在小史凯利杰岛,他要用最快的时间攫取“龙裔”的称号,然后去法罗岛解决人口贩子,去乌德维克岛借走他们的工具。
“没关系,我肯定可以完成。”少年的表情轻松愉快。
深深注视维克多一眼,斯凡瑞吉点点头,“那么祝你成功。”
旁边的佛伦走过来递上一个背包,“每年秋天进行的试炼活动,家族的人都用这样的背包,靠里面的装备,闯过勇士之路,不过通常我们是二十人左右的团队出发。”
维克多笑笑接过背包:“刚好坐满一艘小型长船。”
佛伦点点头表示正解。
斯凡瑞吉说道:“全程活动,每梯次通常是进行三天,但因为你是单独行动,所以时间上不做任何限制,持续没有消息的话,暂定七天后死亡宣告。”
本来应该老冈纳说的话,被两位后辈说去,他也不以为忤,准备指引维克多前往sxs的时候,忽然有声音插话打断。
“等等,作为龙裔都瓦克因的跟随者,我认为我有义务共同参加这场试炼。”
突然的宣言让在场的史凯利杰都吃惊不但是看到发表人是有名的维吉后,却又都觉得理所当然。
这位托达洛曲家族的战士,一直十分渴望“无畏维吉”的称号,为此流连各岛寻找展示自己的机会,但他种种脱序的行为反而让他被称作“无赖维吉”。
就连最重视勇气的群岛人,都觉得他许多表现已经不是勇气,而是自杀式的疯狂。
斯凡瑞吉一挥手:“维吉托达洛曲,你居然在这里,你是维克多先生的追随者?”
“没错,昨天的战败让我叹服龙裔的力量,所以晚上我拜访先生,希望能与他共同行动,也获得他的认可。我现在是都瓦克因的追随者!”
斯凡瑞吉转头看向维克多:“先生,你的意见呢?”
关于维吉,少年脑中没有任何关于他的前世记忆,昨天他来向自己请求同行的时候,少年也没有多想,一个被自己打服,希望同行的人没什么不好,史凯利杰的汉子就是这么直率。
不过现在看来他不仅仅直率,简直是鲁莽,正常团队协作通过的试炼,单人通过试炼的人不是没有,但上次成功的案例要追溯到十多年前。
这些事情都是刚刚来的路上从佛伦口中得知,但作为本地人的维吉,没有理由不知道,也就是说,提出这个要求,几乎是在求死。
如果是昨天之前的少年,或许会考虑很多,会瞻前顾后,但是既然决定要在舞台上展现自己,那么拥有这样一个衬托,或许会让自己的传说更添光彩。
“会潜水吗?能闭气持续多久?”维克多爽快地问道。
“我从小在海边长大,能水下活动持续相当长时间!”
“让他参与是可行的吗?如果可以的话就给他一套装备吧!”拍拍草药包,维克多不在乎多带个人上去,无论他是大智若愚,还是大愚弱智都无所谓,如果不是地底小径限定游泳技术要好,安古兰都会参加。
来到出发点的图腾柱前,周边围观的人又增加不少,选择在这个时间挑战勇士之路,是件非常稀罕的事,因为天气的恶化会让难度加倍提升,而且没有伙伴互相帮助,遭到女海妖袭击时几乎没有还手余地。
老冈纳举起手让现场安静,然后开始低声吟诵传统的祝福语,从群岛共同的祖先汉姆多尔,如何获得女神海琳的欢心,生下六个儿子,分别统治六个岛屿,到英雄提尔斩杀邪恶巨熊英格瓦的故事。
少年没有东张西望,而是垂首静听,充分表现出尊重传统的态度。
反而是身为群岛人的维吉,躁动着左顾右盼,东张西望,没办法平静下来。
而就在这个时候,天空突然飘落朶朶雪花。
“初雪,居然这时下初雪!”
“好像不是很幸运”
“不受祝福的挑战吗?”
对任何挑战勇者之路的人来说,天气都是影响非常重大的因素,而下雪乍看下实在称不上是有利的变化。
然后无论天气怎么变化,仪式既然开始,那么就没有终止的理由。
当老冈纳结束漫长的祈福,维克多与他的随行者维吉穿过图腾柱围成的栋门,开始攀登亚德寇福山。
上山的道路,是沿海修筑而成,一面山岩,一面大海,宽度仅能容纳一人步行,下方礁石嶙峋,掉落有死无生,向底看还能见到不少先民遗留的痕迹。
片片落下的雪花,让气温变得寒冷,不愧是坚强的史凯利杰人,维克多没有全力以赴,维吉就能稳健跟进。
棕发蓝眼的维吉身高六呎,头戴覆耳皮帽,身穿熊毛皮甲,原本精良的轻型板甲因为要参加试炼而卸下,从上面可以窥见托达洛曲家族锻造工艺的冰山一角,不愧是尤娜指定商借工具的厂家。
而同样身穿熊毛皮甲,覆耳皮帽的维克多,藉助蝮蛇精力汤的帮助,加上过去几个月营养充足,长成发育良好的五呎十吋,已经超过希里的身高,再不是过去见谁都要仰望的矮人。
“雪好像越下越大,我们很可能会死在这里,你知道吗?”
“不,我们不会。”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是都瓦克因,你一定会有办法的!”
这个回答让维克多大致理解自己追随者的智力落在哪个区间。
“你真的相信我是都瓦克因,传说中的龙裔?”
“其实我不大确定,但是你看起来就不像会自己寻死的人,而且安古兰表现的对你充满信心,最重要的是我很憧憬你!”
“憧憬我?!”
“昨天当你在布兰王面前,报上头衔的瞬间,我就下定决心,我要追随你,见证你的终点!你是我这些年见到第一个真正的大梦想家,勇于夸耀自己就是传说中的英雄!”
“我以为史凯利杰遍地都是英雄?”
“我答应过我逝去的母亲,有一天,我会成为无惧维吉!然后我离开乌德维克岛四处奔走,我发现到他们叫我无赖维吉。
他们没有成为传说英雄的梦想!他们敬仰英雄,佩服英雄,但是他们没有尝试让自己成为英雄。”
“我以为布兰王算是你们的英雄。”
“哦!我尊敬布兰王,谁能不爱他呢?他总是勇敢的站在第一线对抗尼弗迦德,他总是带领着我们不断奋战,但是他老了,尤其是最近几个月很少在号召我们出击!”
维克多忽然停下脚步,正说话的维吉差点撞上他。
指指前方礁石上的生物,维克多笑着说道:“下雪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她们都飞回自己的洞穴里,我们不需要在这种地方,跟她们大打出手。”
那是三栖生物女海妖,又被称为塞壬或是美人鱼,是人身鱼尾的水栖生物,同时它们又是人面妖鸟的远亲,背长翅膀的怪物。
值得一提的,她们没有穿衣服的习惯。
她们通常成群结队外出狩猎,发出刺耳的尖叫声,把猎物高高带到天空,然后摔死。
她们在无人居住的岛屿或人居岛屿上的偏远海岸栖息繁衍,算得上史凯利杰的特有种怪物,对抗他们是岛民的日常生活。
在这类故事中,美人鱼和女蛇妖本来是对人类友善的,甚至有少数例子接受了水手笨拙的求爱。但是到了现代,它们却十分凶残,可能是因为有太多寂寞的水手绑架它们。不管真相是什么,有一件事很确定:现在这种怪物不会释出任何善意,所以只要碰到就一定要伸手拔出银剑。
就像用木头小鸭吸引龙族的猎人一样,美人鱼与女蛇妖利用自己的身体为诱饵,吸引男人接近。它们可以变形成为美丽的人类女子,但没有脚,只有银色鳞片覆盖的尾巴。如果有傻傻的水手靠近到它们双手所及,它们的脸部会马上变成长满尖牙的鱼嘴,本来的美丽尾巴更是变成锋利致命的爪子。
保持安静,维克多与维吉很快透过攀缘与绳索,度过几段破碎的栈道。
史凯利杰人昨天虽然失败,但那是败在绝对的力量,他本来以为长途奔行自己会略占优势,但现在他承认想法太过天真,是不是龙裔还不确定,但这个少年绝对是越野专家。
在夜晚来临之前,体魄强健的维克多与维吉,顺利找到图尔希曲家族进行试炼,惯常使用的宿营地一个足供避风的温暖山洞。
堆积好柴薪,“普罗米修斯”出鞘,看到冒出火苗的史凯利杰钢剑,维吉的眼神瞬间闪闪发亮。
注意到追随者的目光,点燃火堆后,少年直接把普罗米修斯递给他鉴赏,很少有群岛人能抵抗“神兵利器”的诱惑。
“无赖维吉”伸出双手,珍而重之的捧过普罗米修斯,尤娜的工艺自然没话讲,肯定在水平之上,加上这个火焰的功能,试用后他爱不释手。
“这这是哪位大师的作品?可以告诉我吗?”维吉虔诚的抚摸着剑脊。
“尤娜,诺维格瑞光荣巷弄,费格斯铁匠铺的大匠制作,”维克多笑呵呵的,“然后我亲手附魔火焰。”
史凯利杰人瞪大眼睛,非常震惊。
他的反应逗乐了少年,完全不是安古兰那个不识货的可比。
“如果你很想要,我可以为你制作,但是你必须用荣誉起誓保守秘密,不能让别人知道。”
没有二话,维吉抽出短刀就要歃血,吓了维克多一跳,还好及时阻拦住。
“没有那么夸张,我信任你的荣誉。”
荣誉,祖先的事迹,还有神兵利器。
少年算是小小的见识到史凯利杰人的作风,而维吉很明显是脑袋有些问题。
不过无妨,经过昨晚的决意,他发现自己可以脚步迈更大一点,反正自己是外乡人,又要冠上龙裔的称号,那么作为一个特殊的人,拥有些奇妙的能力也是很正常的。
只要不是在法师或德鲁伊那种对魔力敏感的族群面前,尽可以放胆表演不可思议的炼金术,没有法力的人们看不出什么区别,以讹传讹的时代不需要顾虑太多。
维克多从草药包里取出大釜,放到火堆上融化雪水,经过数度扩充,现在的草药包容量已经可以算是百宝屋,离开诺维格瑞的那天,他几乎把整间炼金工房打包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