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诗筠未曾来过S市,若非这次拍摄机缘,她无法一睹这座老城的真面目。
她的第一站在老弄巷中的老面馆,要了一碗阳春面,吃的津津有味,等她结账出来,一眼看到的就是站在暗处的男人。
光影交错中,更显他的五官立体深邃,少了几分冷硬气场,多了几分慵懒邪魅,颀长的身体靠着弄巷中的老旧墙壁,叼着烟,吞云吐雾,看上去有几分落寞。
说不惊讶是不可能的。
宋诗筠亭亭玉立在老旧门口,穿着改良的中国风棉麻衬衣和百褶裙,像极了二三十年代老上海的女学生。
她瞬间扬起笑脸,那双狐狸眸子似是盛了万千星光,刹那璀璨,目光专注地望着抽烟的男子,一步步走过去,站在他跟前,问:“你怎么来啦?”
君逸北勾了勾唇角,还真是个勾人的小妖精!
“祝贺你,新戏开机!”他说完,将黑色外套脱下来披在女孩身上。
鬼使神差,确实是鬼使神差。那日将醉酒的女孩送回住处之后,他开始马不停蹄地回了B市,将紧急事务处理之后,又赶往这边,只为在她开机前给她送上一句祝福。
见她,在工作之余,是他最迫切的事情。
如今,她就在眼前,言笑晏晏地望着他,让他心底深处荡漾着一股欢愉情绪。这种情绪是他这么多年来不曾有过的,陌生,但是让他欢喜。
给她拢好外套,自然而然地牵起她的手,两个人慢慢走在S市的老旧弄堂中。
那一刻,她心生温暖,眼中盛满了欢愉。
昏黄的街灯将两人的身影拉长,喧闹的弄堂此刻有些安静,君逸北回头,看到眉眼胜春的小姑娘,心中柔然的如一汪春水:“宋小姐,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
开篇,让宋诗筠有些意外,她瞪着一双小鹿一样的眸子,惊讶地看着他。
“我…残破不堪,而她太美好,我怕前路漫漫她星光璀璨,看不上我。”
低沉性感的声音带着几丝惆怅,继续说:“但是我想追求她,宋小姐能教教我怎么追女孩子吗?”
她的手还握在他的手中,而他跟她说,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怕配不上人家。若是堂堂B市首富都无法配上的女孩,又有谁能够配的上呢?
“用你的心去换她的心,自然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女孩的声音清脆,在安静的弄堂显得很好听。
“女孩子都喜欢男朋友送什么呢?”君逸北像是个小学生,虚心讨教。
“投其所好,总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女孩清淡的声音响起,“君董,凡事敌不过一个细心。”
说罢,将小手从他的手中抽出:“若是开始不想碰雷区,送花总是没错的。”
美丽的事物总是能愉悦心情,每一个女孩子大概都喜欢漂亮新鲜的花朵罢了。
君逸北攥紧了手掌,有种怅然若失。
“每个人喜欢的花不一样,若是她对百合过敏,我正好送了百合不是适得其反?”
宋诗筠抬头,望着虚心求教的男人,微微一笑:“君董想要知道一个人的喜好不过一通电话的事儿。”
“宋小姐喜欢什么花?”他状似无意提起。
宋诗筠眨着眼睛,一双鹿眸生动可爱:“都喜欢。”
确实都喜欢,但她最爱的是橙花。
君逸北微沉了眸子。
若是他追问“除了鲜花,更喜欢什么礼物?”估计她会说,越贵重的越好。
免得被女孩气的内伤,他不问了。
两个人静静的走在弄堂中,美的像是老上海的一副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