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章 天独爱谁(1 / 1)手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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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间到了期中考。

考完数学,下一科考地理,木沙坐在花坛边上,自我安慰地捧着地理书。她既没有考一百分的自信,也没临时抱佛脚的张皇。就这样薄薄的一本书,也总吃不透,里面的熟视无睹、遍嚼不烂、无从下手即翻即是。真不知所谓的尖子生倒究是怎么一回事。

再看也没什么大用,还不如上趟厕所来得安心。木沙合上书,站起来,正准备走,身后一个同学喊道:“木沙,你屁股上都是灰。”木沙立住,扭头一看,果见黑裤子上灰蒙蒙一团。她卷起课本,伸去掸了掸,随口来了句:“这正好说明我是土生土长的嘛。”

随口一言竟惹得同学大为赞叹:“木沙,没想到你这么会说。屁股上沾了点灰也被你说得这么有诗意。土生土长,用得真合适。”

木沙哑然。诗意?辛父留下的一百块钱倒是让她敢在校门口的书摊前蹲下来,花八块钱买了一本大名鼎鼎的《再别康桥》。诗意,是属于徐志摩那类从水里长出来的,而自己呢?连土生土长都算不上。她是从大山里移植过来的,是石生石长,有的只是倔强和冷漠。

诗意固然不敢奢望,若真的能如文娟、鹏涛他们土生土长,也许就不会有这些白发黄牙、瘸腿个矮的烦恼了。现在的爸爸要是亲生的父亲,或许家里也不会让人感觉摇摇欲坠、朝不保夕。

但一切都不过是也许,唯一可以明确的是,真去了“也许”,那个人也就不能用现存的眼光称之为“我”了。

考试结果出来,还好,保住了第一。这个相对性的概念尽管在这样一所学校含有太多的水分,但也相对保住了自己对老师和朋友的许诺。尤为重要的是不必因为成绩的下滑加重家里的经济负担。

“哎,我裤子没换洗得过来。把你刚买的那条裤子借我穿下呗。”

木沙正坐在床头看书,亚宁攀着上铺的栏杆,弯腰对她说,脸上带着难为情的微笑,一颗尖尖的虎牙羞涩地半含着。

“行啊。”木沙合上书,起身打开储物柜,心里暗自舒了一口气:这家伙终于肯跟我说话了。

亚宁穿好裤子,荡下床来,站在木沙面前给她看。

自己穿着需挽三四折的裤子到了亚宁身上,竟然连脚踝都盖不住。联想到她那位进宿舍门都要低头的叔叔,木沙无奈地叹了口气。

“你家里人都这么高吗?”

“也不是。我爸连一米八都不到。我妈和我姐也才一米六多。什么时候你见到就知道了。”

“行吧。可气的是,你已经这么高了,还吃钙片,你就不怕得巨人症啊。”

“我妈让我吃的。我也不想太高,买双鞋子都没我的号。来,咱们比比,我到底比你高多少。”

她们挨着墙一站,脑袋上自然是仰望了,往腰间一比,亚宁比木沙整整高出一个屁股,还得是木沙这种比倒不对的大屁股。讨厌。

“你真是一个猴子。”

“你真是一头猪。还好,不是笨猪。”

木沙用事实证明,和萧萧同桌根本不会影响自己的学习。真的,虽然和她同桌,但实际上她们依然处于不同的圈子。木沙参与进去的不过是两只耳朵。即使如此,萧萧的新闻不免有些太露骨,比如哪个男同学上课偷捏女朋友的胸啊,谁谁晚上在操场里搂搂抱抱亲嘴啊。虽然这些爆料远没有书上写得细致入微,但冠以真名实姓,反而让人更加心惊肉跳。惊愕的同时,木沙倒也正襟危坐,装作左耳朵进,右耳朵已出。却不知不觉中因为嘴上的缄默,这些消息带着那一刻的吃惊通通跌进了她的心灵深处。

除了耳朵的参与外,她们还不时一起去上街。萧萧买衣服都去店里,一旦看上,三言两语就把店主砍得目瞪口呆,最后送她们出门时,还不忘嘀咕一句:“这小姑娘长得漂亮不说,没想到一张小嘴还这么厉害。”如此风度,远非木叶的磨缠可比,令木沙佩服得五体投地。

萧萧最喜欢吃的东西是荔枝和果冻。荔枝是新鲜的枝上荔枝,果冻是大个的单卖果冻。她偶尔也买一些散装的小果冻,也非喜之郎不取。怪不得她的皮肤吹弹可破,看她吃的这些东西吧,跟她的皮肤一样一样的。

显然,如此消费是木沙力不能及的。偶尔给她买两个果冻也感觉压力山大。单纯的伴路显得尴尬,共同分享又实没有这样的厚脸皮。于是,有意无意间,木沙也不常陪她出去了。而她,自然男朋友女朋友都不缺。除非她生气不理人,她的身边是不会缺人的。

因为她实在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有时候,她拿了长萧来木沙宿舍里吹。凄凉婉转的萧声撞击着水泥墙壁,更生一股浸人的寒意。

这时候的萧萧,脸上也失了明媚灿然的神色,浮上一层薄薄的哀愁。她吹得并不十分好,时断时续,可木沙觉得萧里的哀怨是被她吹出来了。舍友们也都噤了声,安静地听着。

这些时候,木沙的脑海里就会想起萧萧谈论自己的只言片语。

她有一块虎头形石头,是一个叫阿虎的人送她的。那个男生比她大五岁,他言,等萧萧长到十八岁就娶她。

她又说,一次跟着母亲赴饭局,她母亲的老板直夸她漂亮,还开玩笑说要跟她母亲订娃娃亲。

她又说,她的父母离了婚,她现在寄养在小姨家里。她母亲给了她一张银行卡,每月给她打五百块生活费。她也不常回她小姨家,有时候在同学家住,有时候自己住旅馆。

……

是不是再可爱的人也不都是人人都爱的。这是个人的悲,却是大家的喜。

就如萧萧。

所有的男生都对她好,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爱她。她有自己的男朋友,而那些男生也同样有自己的女朋友:丁亮和陈若梦凑成了一对,冯云和沈澜拼成了一双……

冯云和萧萧一样,也是从原来的三班分过来的。没有任何特长的同学对那些能歌善舞、会琴擅画的人特别崇拜,冯云就是一个让人崇拜的人。

和萧萧的半调子不同,人家的实力是经过正规的比赛验证的。他擅书法,楷书、隶书、行书、小篆、魏碑都拿手,还有一些没听过的手法、字体,他也都会。听说,他还会国画。虽然长相没有丁亮他们那样引人注目,却是货真价实的才子。

而沈澜,白皙、苗条、高挑,低语浅笑,又青春好动,正是才子们喜欢的佳人模样。

想来那时有成绩的加持,同学的善待,心上的坦荡,木沙的自信确有几分,使她能够鼓起勇气拜这位才子为师。才子二话不说将她收下,还洋洋洒洒写了三大篇,作为入门级的书法启蒙,赠送于她。

过了一段时间,木沙在纷至沓来的专业说法里慢慢丧失了信心。七岁始学,每日两个小时的练习,时到如今,才有这样的成绩。并且从不殆慢,更是将练习融入平时书写的一笔一画之内,将思考践行于生活中的一观一感之中。整个过程严肃、勤苦,是木沙七八年的学习生活所不能比的。

自己如此轻率从师又弃学,简直是对崇拜的侮辱。看来好多东西简单欣赏就好,不需要强傍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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