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一片珠光宝气闪晕了少英的眼,少英默默闭了闭眼,定睛去看。
虽做了五千年的男子,可她到底是女孩子心性,瞬间,便被首饰吸引住了。
其中一个木盒中的是一整套的首饰,一个玉簪、一副耳坠还有一个玉质莹莹的手镯,均是汉白玉所制,玉质天然纯粹,润泽通透,没有一丝杂质。玉簪是一支兰花簪,仿造枝叶的模样,顶端盛开着一朵兰花,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鹅黄色的玉石,宛若通透琉璃,雕工鬼斧神工,使那兰花像真的一般,淡雅,高洁;耳坠亦是一朵兰花,与玉簪兰花一模一样,用一根银线长长的吊着;手镯则是剔透的润白,在灯光的映照下,就像雨后彩虹,发出七彩斑驳的色彩。
少英正想伸出手去摸一摸那玉,就见原钰指着那个盒子问道:“老板,这个多少钱?”原钰的声音听起来既从容不迫又成熟稳重、老于世故。
少英去瞧老板,只见他眯起了眼睛,略微沉吟了一瞬,似乎在思考到底要报出什么样的价钱才更合理,也能够让他们接受。但也是仅仅一瞬间,他便有了主意:“公子,好眼光,正如古话说‘气如兰兮长不改,心如兰兮终不移’,把这套首饰送给喜欢的姑娘那是再合适不过了。呵呵呵,一看公子和这位姑娘便是郎才女貌,般配的紧啊……”
少英被老板说的羞赧极了,压低了头,颇有些不好意思,可心里却甜滋滋的像吃了蜜。
“只是这个价格……”胖老板余音颇长。
原钰只定定的瞅着他,没有说话。
胖老板见原钰竟不上钩,又絮叨道:“这一整套首饰可是我们店压箱底的宝贝,玉绝对是上品,雕工也细腻,造型更是清新脱俗,可就是因为太贵了,所以才一直没有卖出去。”然后伸出三个手指头对原钰晃了晃道:“至少得这个价。”
少英快言快语道:“三十金珠?”
胖老板嬉笑的脸瞬间变色,正色道:“三百金珠。”
哇塞,三百金珠!
少英瞬间睁大了双眼,果真是太贵了!
“走吧,咱们要不起!”少英的一双大眼睛冲着原钰眨啊眨,同时无声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原钰抬手示意少英不要焦躁,他依旧用他那平静而祥和的嗓音对老板道:“好,三百金珠。”
胖老板一拍手,语调瞬间高了几度:“好,公子好气魄,这套首饰是你的了!”
少英一瞪眼,情急之下一把抓住了原钰的袖子。
原钰侧头冲她微笑,伸出一只手附在了少英的手上,并轻轻的拍了拍。
少英只好满腹狐疑的盯着他,却没有出声说话。
只见原钰十分镇定的从怀中掏出了一个蓝色的荷包,荷包鼓鼓囊囊的,看起来里面装了不少东西。他在四只眼睛的注视下,平静的将荷包打开,哗啦啦倒出了一堆的金珠。
中年老板那双有些浑浊的眼珠闪闪发亮,嘴角挂着怎么遮都遮不住的笑容:“好好好……”
“这里一共五百金珠,剩下的这几套首饰我也要了,够吗?”原钰道。
老板的眼珠转了转,侧头又看了几眼那三套首饰,似乎在沉吟值不值,不过几秒的时间,老板将头又转向了原钰,依旧笑道:“够,够。”
少英心里震惊,不知道原钰是怎么突然变成了大富翁,难道他背着自己去偷去抢了?
不可能!少英甩了甩头,把这种想法赶出了自己的脑海,原钰的为人不可能做这样的事,那他又是怎么弄到这么多钱的?
当少英和原钰离开玉铺走在热辣辣的阳光照耀下的街道上时,少英的头脑中依旧在想这些问题。
“怎么了?”原钰注意到少英脸上迷茫的神色:“买了这些东西,你不喜欢?”
“不是的。”听到原钰的话,少英侧头回答:“我只是在好奇你是如何有这么多钱的。”
“哦,原来是这个。”原钰道:“你知道,在人界有许多人一心向道,想要一飞升天,从而长生不死。”
我知道啊,少英点头,同时心想:你不就是修道成仙的嘛!
“所以,我炼制了一些灵丹,这些灵丹可以瞬间提升修道者的修为,使人可以减少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枯燥苦修,我拿来卖,一颗灵丹卖一百金珠,共卖了五颗。”原钰继续道。
哦,少英叹道,原来如此。
人界初夏的正午时分,天空中的太阳暖融融的照耀在所有人的身上,明亮、温暖,相比于地府的黑暗,简直是美妙极了。少英只想永远待在这么温暖的太阳底下,可她知道,这永无可能。
她穿着那件鹅黄色的长裙,将身材包裹的袅娜纤巧,头发已经挽成了女子常挽的垂鬟分肖髻,簪着那只兰花簪,耳上戴着兰花玉坠,一身装扮,不见奢华,惟觉雅淡清新,如同荷叶上的露珠,晶莹剔透,清越脱俗。
她走在长安城繁华的大街上,不时有男子向她投射惊艳的目光。
少英的脑子永远少根筋,面对这些赤裸裸的目光,她恍若未觉,只想着难得来趟凡世,定要找家饭馆好好的吃上一顿才不亏!
而凡是好的饭馆,必会在饭点时人满为患,热闹非凡。所以,少英瞟着那家‘香满楼’门前人来人往,车来车去的繁忙景象,拉了原钰的手便想着也去凑一凑热闹。
香满楼饭馆内,人已经满座,还有一些站着的,在一旁静静的听一位老先生讲书。虽是无座,但少英不忍离去,总想着若要吃到美味,付出些等待的时间也是值得的,便也在一旁站了,听着说书先生讲书来打发时间。
说书先生是一位面带笑容的老先生,他眼窝深陷,身材瘦高,干柴一般褶皱干枯的右手中握着一块竹板,声音舒缓有致,他正在讲百姓们最喜闻乐道的皇家秘事。
据说,这一年,大唐爆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战事,边陲的几个小国联合攻打大唐边境,李盛隆御驾亲征,指派安山为威武大将军,一起亲率五十万大军迎战。
这场战事十分惨烈,死伤无数。双方打了几个月,胶着不下,最后时分,在安山的计谋下终于大败敌军,只是,不幸的事情却发生了。
敌军溃逃,李盛隆大宴三军,喝酒吃肉,好不快哉!但是,就在大家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时,天外却突然射来一只羽箭,径直射向李盛隆的方向!
这只箭来的太突然了,众人都没有防备,况且,它的速度极快,当众人感受到破空的声音时,这只箭已经到了眼前,根本反应不及,李盛隆在刹那间心思斗转,觉得自己命将休矣!
哪想到,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李盛隆身旁的安山侧身一转,挡在了他面前。
只听利器刺破血肉的沉闷声音传来,这只箭好巧不巧的正刺中安山的心脏,药石无医,命丧战场。
等到数月后,皇帝班师回朝,敕封安山为亲王,葬皇陵。
说书先生的故事讲完,已经有许多人离席离开,少英与原钰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刚打算点菜,就见一位穿着白色长袍,头束玉冠的男子走到他们面前,毫不客气的坐在了少英旁边。
原钰双眼眯起,眼中满是警告意味。
少英一愣,转头打量那男子。
他长眉细眼,嘴唇微薄,是一副寒凉长相。
“哎呦,小少英,你怎么在这呀?”男子张口,是一副熟到不能再熟的口气。
少英一愣,在她的印象里,她确实不认得他。
“是我啦!”那男子语气中有丝抱怨:“每次我换了面孔,你便不识得我了,真是让人伤心呢!”
男子边说边变换了面容,正是少英熟悉的那个狂娟千面狐!
重华啧啧了两声又道:“哪像我们狐狸一族,就算是面孔变了,闻气味也能闻得出来是谁。”
少英素来不喜重华,这时见了重华,感觉之前那明媚的好心情都被阴云遮了遮,沉沉的不大爽利,遂别过脸去,不想看见他那张痞子一般的面容。
原钰话少,除了必须要开口的时候,平日里都是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此刻,连脸色都未变一变,仍旧自顾自的寻摸吃什么?小二送上来的酒菜单子上,有少英爱吃的几道菜,原钰一一指给小二看,然后静默的等着上菜。
重华被两人明目张胆的冷待了,却依旧习以为常,笑嘻嘻的凑到少英面前,手指绕着少英散落下来的几缕头发,打趣:“果真变成女娇娥了?小少英,你真是令人大开眼界,女子的生活你过的可还习惯?”
少英气嘟嘟的兀自涨红了脸,她将重华手里把玩的那几缕头发扯回来,气道:“不需要你关心!”
重华一双狡黠的眼神看了看原钰,重又回到少英身上,道:“小少英,你既是个女娇娥,早晚都要嫁出去,不若趁早将那阎君的差事给辞了吧,嫁到我们万华山来。我们千面狐一族别的不敢说,但若是选夫君我们绝对有优势,一千副面貌随便你挑,喜欢哪一副就选哪一副,或者,每日里我给你换个样貌,这样,你就相当于有一千个夫君啦,保管你时时新鲜,一辈子都不腻烦。”
少英听了重华这番言论,心里又羞又恼又气,一时竟说不上话来。
原钰面上阴沉一片,眼睛里也隐隐含怒,声线变的极低,话中像藏着沙尘暴:“重华,玩笑开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