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欣然是幸福的,因为她根本就不想什么人生的方向和目标,她宁愿做个原地打转的陀螺,只要这个陀螺是快乐的。几岁的时候,她的人生目标是吃一顿饱饭,十几岁的时候,她的人生目标是离家,现在,冯欣然不到三十岁,她既能吃饱饭,又远远地离开了家乡,她知足得很,她就像一个得了绝症的人,觉得现在活得每一分钟都赚了。
没有目标和方向的生活是简单快乐的。
冯欣然喜欢恋爱的感觉,因为她不抱目的,只是享受。她还喜欢与朋友聊天的感觉,因为她不对朋友抱任何期待,她只是享受跟她们相处的感觉。她喜欢天津的煎饼果子和锅巴菜,喜欢街角那件蛋糕店里的“拿破仑”,尤其喜欢叶青亲手煮的咖啡,这些东西皆是唾手可得,但冯欣然却十分享受,十分知足。
有了陆林之后,冯欣然甚至不知道她还有什么想要而不能马上得到的东西。她挽着如花美眷,享受着似水流年,简单而快乐。
一个男人对你的最大诚意就是把你介绍给他的朋友,陆林要带冯欣然去参加他们乐队的小聚会,冯欣然心花怒放,从衣柜里选出最漂亮的羊绒连衣裙,搭上毛呢外套和高筒靴,盛装赴宴。
可是,穿着淡米色羊绒裙的冯欣然,却在立冬时节,坐在户外的大排档里跟陆林的乐队同仁们吃了一顿蹩脚的火锅,冯欣然时刻警惕着那锅近在咫尺的辣汤对高贵的羊绒裙的侵犯。所以,这顿饭吃得并不开心,直到李依璇的出现。
大家都叫她璇璇。璇璇不漂亮,个子矮,脸圆,还有星星点点的小雀斑,看起来像个面包店的服务员,可她却是他们乐队的主唱兼贝斯手,斯琴格日乐的角色。冯欣然从未见过内涵和外延反差如此巨大的女孩儿,因此,放松了对火锅汤的警惕,刻意地关注着璇璇。
迟到的璇璇首先自罚了三杯酒,是白酒。一向自封为女汉子的冯欣然顷刻间被震住了。璇璇又来举杯欢迎冯欣然入会,冯欣然硬撑着喝了一小口白酒,顿时感到一道闪电从自己的嗓子劈了进去,看着对面的璇璇,面不改色,谈笑风生,冯欣然意识到自己已经上了威虎山,必须拿出***的劲头来,才能在这个团体里站稳脚跟。
接下来是爆料时间,在璇璇的主导下,陆林的糗事被一件件爆出来,算是迎新仪式的重头戏。
“陆林经常跑调……,跑了调还不认账……”
“陆林经常喝醉……,喝醉了酒曾经抱着宁宁谈了一晚上人生,对了,宁宁是我家的鸡……”
“陆林还喜欢吹牛,……他吹牛说自己是博士,你见过跟一只公鸡谈人生的博士吗?……”
“陆林喜欢恶作剧,有一次啊,他拦下一辆出租车,问人家,师傅,民园体育场你去吗?师傅说,去呀。然后,你猜他说什么?他说,那你就去吧,注意安全啊!……”
“陆林最好色,能坐在咖啡厅里一动不动地看一上午,你猜怎么着?他喜欢人家咖啡厅的服务生……”
火锅之夜在璇璇加入后,渐入**,冯欣然跟着大家吃啊喝啊笑啊,她越来越喜欢璇璇这个性格比自己还开朗大气的女孩儿,她也明白了,外貌平平的璇璇能够在这个山头上站得稳,是有原因的。
陆林他们已然喝得东倒西歪,微醉的璇璇扶着冯欣然的肩,在她旁边坐下。她端着酒杯,离冯欣然很近,近得冯欣然都能数清她脸上的小雀斑。
冯欣然不知道该跟璇璇聊些什么,只是轻轻地问道:“璇璇,你是不是也醉了啊!”
璇璇睁大了小眼睛望着冯欣然,话说得断断续续:“欣然,……我没醉,……我清醒得很,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可不许告诉别人哦!”
冯欣然扶住璇璇微笑着:“秘密?又是陆林的什么糗事?”
璇璇依旧半醉半醒:“聪明,一猜就中,……我告诉你啊,你可别告诉别人啊……我跟陆林上过床……你可别告诉别人啊……陆林的功夫超级棒,欣然,祝贺你啊……”
冯欣然的笑容凝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