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六章 泡了老板女儿(1 / 1)千古力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那日交付朱旦去买一品楼后,过些时日后他便来找杜若,一脸得意。

“事已经谈妥了,那家老板恰好打算出手酒楼,你猜我谈成了多少钱?”

书房里,朱旦一边啃烤串,一边神秘兮兮问杜若。

“懒得猜,直接说。”杜若摆手道。

“嘿嘿!”

朱旦笑着对杜若伸出了五个手指头,杜若惊道:“五万贯?怎么这么低?”

一品楼单单是卖地皮房子,也能值六万贯,算上酒楼装饰流水,七八万贯能拿下来就不错了,他万没想到朱旦这货居然能谈到五万。

“就是这么低,老朱我出马,一个能抵俩!”

朱旦吹嘘起来,杜若却示意他先消停,认真问:“说说,你是怎么把价压这么低的?做生意可不能耍小聪明。”

杜若担心,朱旦是拿自己或者杜守义去威胁了酒楼老板,所以才会把价压这么低,但要这样的话,杜若是不会答应的。

不过,他不太相信朱旦会做出这种事,他不是仗势欺人的性格。

“小看你朱哥了不是?”朱旦瞥了杜若一眼,嘟囔道:“耍什么小聪明能砍下那么多价啊?我这全靠我的个人魅力!”

“正经点!”

“我说的是正经的啊!”朱旦委屈了下,正色道:“那一品楼我不是最爱去吗,和那家那唐老板老板娘还有他们女儿都熟的很,他们女儿叫彩云,你也认识的。”

“然后呢?”杜若认真听着。

朱旦腼腆一笑,继续道:“虽然我每次去,都会和彩云妹子斗嘴,她还总嫌我赊账,但实际上她对我还是不错的,她喜欢做菜,我喜欢品菜,我俩很聊得来”

“说重点。”

“重点是我去找老板谈买酒楼,他要价果然是八万,按说也没超过你的底价,但哥不是想着能给你省点就省点,把事办漂亮点嘛!”

朱旦说着已经吃完一串羊肉,又自然的从托盘里抽出一串,一边啃一边道:“然后我就去求彩云妹子帮忙,我就约她去逛街,那天她穿着一件红罗裙,还涂了胭脂,看着别提多美了,一点也不像平时假小子的模样,然后我们就开开心心的逛街,天南海北的聊着,越来越情投意合”

“说重点!”

一旁不耐烦的杜若伸手去敲朱旦额头,被他机灵躲开。

“嘿嘿!重点是那天我拉了她的手,哎哟,我跟你说,女人的手真软啊,像是水做的!”

朱旦猥琐的舔了舔嘴唇,见杜若沉了脸,他才正色道:“我和彩云就好上了嘛,我就求她帮我砍价,她答应了,然后我再和唐老板谈的时候,价格就直接降到了五万贯,嘿嘿,我这事办的漂亮吧!”

杜若愕然笑了笑,道:“事办的确实漂亮,不枉你之前一去一品楼总要撩拨彩云姑娘,她居然真的对你动心了!”

杜若审视着朱旦的粗眉大眼,他虽胖,但相貌也是堂堂,个头也不矮,瘦下来也是一翩翩公子。

不过他长得绝对没自己帅的,之前的杜若就是太老实了,去一品楼压根不正眼看彩云,彩云会喜欢他才怪。

“但仅仅是如此吗,没有比的条件?”杜若问。

“当然有条件,他家就彩云一个女儿,所以条件就是让我入赘到他们家当上门女婿。”朱旦耸耸肩,道:“我是无所谓啊,反正我家镖局叔叔婶婶铁定不会还我,与其寄住在叔叔家受婶婶白眼,不如早点把自己嫁出去,嘿嘿!”

朱旦呲牙笑的时候,杜若从他眼里居然没看到半点心酸,都是穷开心,心中不禁佩服他胸怀广阔。

这要是换杜若,他决不给人当赘婿,非得和婶婶斗个你死我活不可!

“何况,为了兄弟事业,我牺牲一下个人幸福也没什么!”

他又拍了拍杜若肩膀,一脸深明大义的装腔作势起来。

杜若白了他一眼,道:“去去去,唐家也是富商,你入赘他们家少不了你快活,别说的跟卖身为奴一样。”

朱旦憨笑起来,杜若却突然想到了什么,皱眉道:“你有没有告诉彩云姑娘和她家人,你是替我买的酒楼。”

“你不是要我保密吗?我可是谁都没告诉。”朱旦正色道。

“傻子!”

杜若骂了他一下,道:“你虽然把自己搭进去了,但你是帮我买的酒楼啊,你婆家给你打了这么大折扣,肯定是想着将来都是一家人这个原因的,到时候得知酒楼转入我名下,他们怎么看你?又能善罢甘休?”

被杜若这么一问,朱旦挠了挠头,想明白后有些为难起来。

“去和他们说清楚,是我托你买的,你只占一成干股,他们愿意优惠就优惠,不愿意咱们就按照八万贯买下来。”

杜若看着朱旦,如今那唐老板既然即将成为朱旦岳父,那杜若也就不一定非得砍这个价了。

“好吧。”

朱旦点点头,又歉意的看着杜若,道:“杜若,抱歉,这事我没办好”

“这倒谈不上,能买下来就是办好。”杜若笑笑道,“怎么说这也牵出了一桩好事,回头重盖酒楼时,多请教下你老丈人,凡事想的周全些。”

朱旦牢记杜若嘱咐,杜若便让杜青带着钱跟他去办转让手续了,今天过后那家一品楼就是杜若的了,接下来要拆,要重建,诸多事宜都很麻烦,但横竖不用他太操心。

日子一天天过去,距离杜守义去成都上任的日子也近了,但杜若不打算跟着杜守义去成都府,他要一直留在眉州,直到参加取解试。

这段时间,杜若每日继续用功,靠着超强的记忆力,他脑海中存货越来越多,文学功力也越来越深厚。

如今一个月下来,他的古文造诣已经远非穿越时可比,现在就算让他参加文会,他也能靠自己实力,从容应对。

只是积累虽多,但文学到了一定层次是讲究天赋的,古往今来记忆力强的人多了去,可像李白苏轼那样的天才毕竟还是少数。

杜若知道,自己压根没什么文学天赋,纵使把遣词造句和格律研究个透彻,也写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好诗词。

所以,后世那些名家的诗词,他以后免不了还要借用,看情况而定吧。

比起名诗词,杜若最感兴趣的还是音乐,他希望天天能听到流行音乐,可天不遂人愿,前段时间虽给了郑氏一些流行歌,也听小檀说西苑那边最近都能传出好听的唱曲,杜守义和柳氏都时常往那边跑去听。

但杜若碍于身份,是不能经常跑去那边听歌的。

他想要听流行歌,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去青楼听薛婉儿唱,他前段时间心痒难耐,写了首周笔畅的谁动了我的琴弦让杜青递给薛婉儿。

这首歌词曲这会的人都能理解,而且旋律也挺带感,杜若估摸着薛婉儿得了词曲后,定会吃惊一番,然后再邀请自己去欣赏。

可如今他都等了十多天,薛婉儿非但没有送来邀请函,青楼坊间也没有任何这首歌的消息,杜若想不通,薛婉儿为什么不唱呢?

之前送黄娘子的那首又见炊烟最近可是在民间火的一塌糊涂,河边浣衣女都时常齐唱。

且不管她了

好在杜青办事得力,最近已经把打造的架子鼓搬到了杜若面前,因为严格按照图纸打造,所以造型和后世基本没什么区别,只是金属漆身粗糙了些。

匠人是用了心的,上好的榆木鼓皮被箍的很严密,完全能打出后世那种脆闷的音感,只是音准差了点。

但在这个时代,还苛刻什么?有的打就不错了,比起吉他、小提琴、钢琴架子鼓是最容易打造的。

架子鼓送来后,杜若干涸的内心总算有了音乐滋养,每次坐在架子鼓后面之前,他都会把东院的人全都赶走,然后自己敲着鼓点随心所欲的吼着前世最爱的那几首歌。

“夜太美,尽管在危险”

家丁丫鬟们以杜青和小檀为首,趴在东院圆门外目瞪口呆,但他们心底都觉得,少爷吼的虽像外面那些哭丧的,但还挺带感的,尤其那“动次打次”的声音,听的人小心脏扑通扑通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