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去,气质如玉,俊容清冷;再看一眼,云淡风轻,百无聊赖;最后看去,一身冰冷,厌倦人世。很早以前,我所认识的师父,就是这个样子。
我第一次见他是在七岁。那时,我是涣海城最俊俏的乞丐,我认为。
我是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每天无事便在南郊破庙里,一本正经地坐在草堆上思考人生。看着前辈们都拿着破碗外出乞讨,我不是很赞同这种做法,我觉得人要有一技之长。
所以最后,我不假思索的紧跟在前辈们后面。
虽然是最俊的乞丐,但每次讨到人前,总少不了一顿冷眼臭骂。
我不喜欢客来的一个小二。
所谓客来客来,来人皆客,可小二却违背了这一理念。每次我还没到门口,眼尖如他,粗口先张,什么狗崽子,臭要饭,你大爷的。有次不小心应了他一声孙子好,如果不是跑得快,本涣海城第一俊丐可能就要被他打死。(然后,本书完结。)
事后,我又是个不爱记仇的人。
回到破庙,我给一些前辈们介绍了客来,建议他们有事没事常去看看。经我介绍推荐,涣海城年度最俊乞丐排行榜第二和第三的两位,八哥和四爷,结伴去了客来。
两位皆是破庙大选公认的特别人物,什么特别人物?一个嘴巴特别贱,一个手脚特别贱。上了年纪的前辈们都说,“自古我庙出人才,双贱合壁在少年啊,八哥和四爷,以后定了不得。”
“臭要饭的,看什么呢!滚远点!”
当八哥开口,小二知道,他遇上对手了。
“要饭。给不给?”
“嘿!个狗崽子,了不得你!我给你几棍子等会!快滚!”
“那就给棍子吧,我家缺柴火。快点。”
“你小子脑子有病!听不懂人话啊?这里什么也没有给你……给你个臭要饭的!滚一边,碍人生意!”
“你给饭,我滚。你不给,就不滚。我嗓门不好,腿也不便。”
“找打还是找死呢你?!”
八哥听了往门口中间一挪,懒懒的打了个哈欠,完了翘起屁股对着小二,扭了几圈,却放不出。小二气得脸铁青,手抖得厉害,差点把手中端盘摔出去,还好还好,摔出了自己的鞋。
八哥一个扭身,躲开了。
四爷见状,拿起鞋子撒丫子就跑。
一边跑着一边叫了起来,什么客来小二嚣张跋扈狗仗人势,虐待孩童骂街扰民,长得猥琐从不洗脚,啊啊啊…………追上来了!追上来了,贱小八你快点!
我在墙角暗处看着,小二的脸上神情百变,简直就像戏园里的变脸戏法一样好看。
八哥四爷不愧是我南郊破庙出来的,气得他客来小二哥追了半条街。结果越追越气,抬腿摸着自己另一只鞋想要扔出,思索片刻又悄然放下。
眼看追不上了,那小二一边插着腰,一边喘着大气骂了起来,噼里啪啦的热闹了半条街。
后来八哥和四爷收敛了许多,每次能经过客来从不绕道走。路过门口,像路过了熟人家,一个继续扭屁股,一个用嘴比比划划却不出声。
小二:真是两个贱崽子!
那时我忽然觉得,这样的生活也挺有趣的。吃不饱穿不暖,还挨骂,但却有难得的开心。
直到师父出现,我才叛逃了南郊破庙,乞丐,八哥和四爷。
那算是叛逃吗?算是吧。
没有跟八哥四爷说再见,也没有再见过一面。我有时想,有缘再见,他俩会对我说些什么。大概就是,怪丫头,你为什么要跟他走?因为他长得好看吗?
是啊。他长得是真的好看。
但是人海茫茫,好看的人千千万,他只是之一,也是唯一。唯一能带我走的人。
我相信这是一段缘分,和师父的孽缘。当然,师父也是这么觉得的。
涣海城的一条老深巷,一家酒馆名忘尘,主人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
馆内桌子三两张,漏瓦透光。老头把矮凳一横,就开张了。甚是简陋。
自然,人们也不怎么往那去,一来老巷深,二来馆内太过简陋。
但见一人,却是那的常客。
我不喜欢做坏事,但不见得我不做坏事。
人们常说,行善必得善果,做恶必得恶果。所以那天我抢了包子铺的肉包,也得到了报应。
报应是什么?
我被追至一条不知名的老街,行至路口,却不知走向何方。
出宫以来,从未涌现的悲伤和无措,一时逃出了心底莫个角落的禁锢,一点一点的泛上心头。
眼眶湿红的本涣海城第一俊丐,见一人从深巷走出,不知为何心中欢喜,满怀期待。
走路姿态一看便是喝了酒的,脸上却毫无醉意。那少年白衣蓝袖,束发银簪,翩翩而来。
看着眼前少年,我说不尽激动和欢喜,只想向他一甩手中肉包,表示我的心情。
后来我知道,其实那是:
我的报应,走来了。
他是从忘尘出来的,不知是那的酒香还是酒便宜,他经常光顾。
他活着,却不知心有没有在活着。他想不明白一些事,但事实都已经证明过了,不过他不想承认。
临君城大闹,他看得明白。却也看不明白。
人的嘴脸,人的心,原来可以那么丑陋。他觉得没意思了,再没意思了。
生,要如何生?活,又该如何活?
他不再想了,他只想喝喝酒。忘尘的酒。
他这人喝酒不醉,喝再多,也是忘不了尘世的。我觉得我醉了,我就是醉了,他时常想着。
“呕~”…………走得风度翩翩,忽然扶起墙来一阵呕吐。
原来不会醉,只会吐啊。
本俊丐我,也是醉了。
向巷里走去,我百感交错。但当走近眼前少年,心中却忽然平静下来。
于是,我平静地对他说:“你没事吧?师父。”
“……谁?谁是你师父?丑丫头。”
“师父,收我为徒吧。这一个包子,我敬师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