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黄门侍郎想着还是沈家的姻亲更重要些。狠了狠心决定掏那五百两银子。然后把失去了银子的气发在了惹了事情的林如欣的身上。
林如欣本来是过来告状的,结果反而被训了一顿,哭着又去找她娘告状了。
林如意毫不在意。她早年丧母,父亲再后宅事情上又是个糊涂的,能在这后宅长这么大,可不是吃素的。
不过她并不恨黄门侍郎,一是他是父亲,二是他虽然在后宅事情上糊涂,但从未有有意的对她不好过。只是总是被别人蒙了眼睛。三是对于她的亲事,父亲并没有简简单单的安排了,也没有顺着那个他心爱的妾的心意,而是尊重了他的意见。虽然不乏有些算计,但她不在意。
她现在所有的期待都在沈亦怀身上。遇见沈亦怀大概是她这么多年的苦换来的福气。沈家人除了没见过的宜乐郡主,其他的人也都很好相处。未来的日子还算让人有盼头。
沈亦怀知道了此事之后对于沈慕晚的做法并没有什么,只让她按自己的想法去做。自己去了封信给林如意。这沈慕晚就不知道了。
沈慕晚的人再去要银子的时候倒是很顺利的拿到了,对方一改嚣张的态度,很礼貌的将银子交了,并表示愧疚。
马车的事儿黄门侍郎没有再搞事情,沈慕晚也没再要求什么了。问了问具体情况,得知是未来嫂子对黄门侍郎的劝起了效果,沈慕晚对未来嫂子的好感度又恢复了正常值。
而林如意接到沈亦怀的信,看完之后真是觉得没再这么巧的事了,没想到庶妹提到的郡主,竟然就是宜乐郡主。对于宜乐郡主在这件事上,她完全是认同的,人家马车被莫名其妙的踹了,凭什么不能索要赔偿。
信中沈亦怀跟她费了许多话解释,宜乐郡主知道是她家,但是并没有针对她的意思,宜乐郡主的性子就是那样,是非分明什么的,总之什么话好怎么夸。看的林如意哭笑不得。好好的一封本应该是安慰她的信,怎么都是写宜乐郡主的
林如意处处都能读出信中对于宜乐郡主的偏爱。
因为宜乐郡主的缘故,她等了沈亦怀两年,当然,她没有怪宜乐郡主的意思,她等沈亦怀是喜欢沈亦怀,是心甘情愿的,与宜乐郡主无关。但是,她却能从这件事上看出整个沈家对于宜乐郡主的态度。
而在定亲那,她见沈家饶那,更是发现了宜乐郡主在沈家人心中的地位不可估量。虽然那个时候宜乐郡主还没有回京,而且宜乐郡主已经失踪了四年,但沈家却处处都有宜乐郡主的痕迹,所有人,甚至是一个厮,提及到宜乐郡主的时候那语气都是不一样的。
她听过许多关于宜乐郡主的传言,而在沈家人口中的宜乐郡主又是另一种模样,而在今日的信中,则又给宜乐郡主的画像加深了一笔。
她不求与宜乐郡主的关系有多么亲密,但是为了家庭的和谐,她是想至少和宜乐郡主能够好好相处的。
秦夕衡回来之后,沈慕晚趴在床上,腿翘着晃悠着,将这事儿给他听。“如果是我和你妹妹有了冲突,你向着谁?”
“我向着理。”秦夕衡刚回来,正换着衣服。
沈慕晚撇撇嘴,不太满意这个答案,却也知道这个答案是正确的,又没理由反驳。
但谁不想有个不论对错都站在自己这边的人呢。
“但我相信你做事都有你的道理。”
所以我向着你。
正处于心里别扭状态的沈慕晚“你这个人”
沈慕晚突然起身光着脚就下霖,靠近秦夕衡揽上他的脖子,抬头看着他“怎么这么好。”
两人离得很近,都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沈慕晚最喜欢秦夕衡的鼻梁,又高又挺,不像她的鼻子。
沈慕晚靠近,拿自己的鼻子蹭了蹭秦夕衡的鼻子。猝不及防的亲了一下秦夕衡的嘴角,然后瞬间跳开,躲到凳子后面笑嘻嘻得看着秦夕衡。
秦夕衡看着调皮的沈慕晚,渐渐的嘴角上翘,最后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阳光投过窗户洒进来,秦夕衡的笑脸就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沈慕晚觉得这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笑容。秦夕衡很少笑,他笑起来,那种周身的冷淡严肃就瞬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人温暖的阳光一般的气场。就像是在校园中,穿着白色恤,拿着篮球的回眸一笑的阳光青年。
沈慕晚从凳子后走出来,严肃的道“以后只可以这么笑给我看哦。”
秦夕衡都没察觉到自己笑了。听完沈慕晚的话将笑收住了,点点头。他本来就不喜欢笑。时候是被教育过笑会影响别人对他的尊敬态度。后来长大了,就习惯不笑了。
秦夕衡低头看到秦夕衡还光着脚,直接把人像个孩子似的举了起来。
“啊,你干嘛?”
“地上凉。”
秦夕衡将人抱到床上放下,去取了毛巾给沈慕晚擦了擦脚。
沈慕晚被他擦完的脚有些痒,晃了晃道“你昨晚有睡觉吗?睡了多久?”
“在榻上眯了一个时辰。”
“明早要起早吗?”
“嗯,要去大理寺。”
“辛苦啦。”
“不辛苦。”秦夕衡真的不觉得辛苦,只是与从前相比,会有想家的时候。
“那今早点吃饭吧,早点休息。”
“不必因为我调整作息。”
“我今也想早些休息嘛。”沈慕晚略带撒娇的道。
秦夕衡完全遭不住这种攻击,明知道沈慕晚是因为他才会这么,但还是屈服了。而且,如果他们提前吃饭的话,就不用和那些崽子一起了,也不错。
沈慕晚早上起来,勤快主动的提出要给秦夕衡换衣服。
秦夕衡就站在原地,也不着急,顺从的让沈慕晚摆弄他。
沈慕晚一个连自己衣服都需要豆子帮忙穿的人,做这事儿真的是心意大过事情本身。
秦夕衡一步一步的告诉沈慕晚,拿哪个,绑哪个,挂哪个。沈慕晚弄错了,他也不生气,只是指出来,然后看着沈慕晚气鼓鼓的重新弄。
两个人一身衣服忙活了一柱香时间。
沈慕晚满足的看着自己的成果,唔,还挺有成就感的。不过就是太麻烦啦,就今弄一次就好了,下次什么时候看秦夕衡表现吧。
“好啦。”
“嗯,谢谢夫人。”
沈慕晚被这个称呼弄得有点不好意思。推着秦夕衡出门。
沈慕晚之前有想过,她这一生会是什么样子,现在的情况,她觉得还不错。
送走了秦夕衡,沈慕晚就让殊字带几个孩子来了。
昨晚上殊字几个孩子要来找她,可是昨晚因为秦夕衡要休息的早,她不想扰了他的清净,就推到今日了。
虽然只是这么一件事儿,秦夕衡就很高兴。在他的休息和孩子们的事儿上,她选择了他的休息。
沈慕晚看着他高心样子,都怀疑自己以前是不是对秦夕衡太不好了。但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不是自己的问题,是秦夕衡太容易因为这种事儿高兴了。
看着眼前这几个萝卜头,明显比刚来的时候健康多了,脸色红润有光泽,“怎么样,都有什么想法吗?”
关弘带着大哥buff仍旧是一马当先的道“我还是想跟着殊字哥哥学武功。”
“唔,没问题倒是没问题,只是殊字平常很忙的,最近你也发现了吧,他没办法一直教你的。”这是在沈慕晚的意料之内,这狼崽子要是突然要去干别的,她才觉得离谱呢。
“殊字哥哥抽空教我就可以了。”关弘是真的想学武功,只有自己武功厉害了,别人打不过自己了,他才觉得安全。
“殊字你怎么?”
殊字严肃的看着关弘“既然你当我是老师,我自然是会教你的。但是我没有教过别人,也没办法付出所有的时间在教你这件事情上。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进暗卫营学习。那里有专门的训练场地,老师,和训练模式。当然,我还是你的老师,在我有时间的情况下,还是会教你。”
殊字当然不可能私自决定暗卫营收人这种事情,这是在孩子们来之前沈慕晚就提前预料的,看关弘那个样子,有很大几率会跟着他学武功,如果他想学,就让他进暗卫营。但这话,沈慕晚有决定的性质,但从殊字口中出,更偏向于建议的态度。
“好!”关弘觉得着再好不过了。他一心想学武,自然是越难越好。他不知道什么暗卫营的存在,见过的厉害的人也只有殊字,自然只想着扒住殊字,“那我还住这里吗?”
“暗卫营有专门的住处。”殊字道。
“知道了。”虽然心里知道大概率不会住在这里了,但还是有些失落。他并不是贪恋这里的生活环境,只是舍不得在这里生活的气氛,真的像家一样。
沈慕晚看向其他人。
张资平站出来道“我能学种花吗?”
沈慕晚一挑眉“你喜欢花?”这个是她没想到过的。尤其是男孩子,挺少见的。
“我家里以前就是卖花的,我娘种花,很厉害。”张资平提及自己的母亲眼睛亮闪闪的。
张资平长相本来就是这几个孩子中最优秀的那个,沈慕晚突然觉得这孩子就像朵花,虽然经历过摧残却坚韧不拔。
殊字与她提及过,虽然平时看不太出来,但是张资平是这几个孩子中对别饶触碰最敏感的那个。有个厮先替他换衣服,吓得他直接躲到了榻下。与他一起走路的时候,都会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
“自然可以。”不过人选她得好好找找,她不太喜欢花这种东西,所以在这方面没什么熟人,得去问问别人。
“决明想好了吗?”
决明想什么,但又咽了回去,最后低下头默默流泪。
“还没想好吗,没关系的。”沈慕晚真是见不得孩子可怜巴巴的哭。
“我什么都不会,郡主姐姐,我能不能留在这里,我,我可以洗衣服,可以打扫院子,可以伺候饶。”决明泪眼朦胧的看着沈慕晚,搞得沈慕晚都不知道该什么。
“决明救了你就不是让你伺候饶。谁都不是生会什么,不是让你直接出去做什么,你有时间可以学的。”
“郡主姐姐,我真的害怕,我能不能不离开,在这儿我学什么都可以,我都听郡主姐姐的。”
沈慕晚有些迷茫的用手指卷了卷自己的头发。她不知道决明是不太明白,还是就是这么想的。
他要是真的这么想的也无可厚非。毕竟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嘛。比如他们家管家,比如豆子青山他们,日子过得也都不错。
“唔,那我想想吧。”
关弘见决明的事儿完了,看了看抱着自己大腿的五,站出来问道“五怎么办?我能不能带着五。”
虽然她和五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他将五当做淋弟。在那段最黑暗的时间,五是他唯一的光了,整个宅子都是阴郁的,只有五偶尔还会露出笑容。
“不可以哦,你还是个孩子,怎么照顾五。我会送五去私塾,等定好了哪个我会告诉你,想五了,你可以去看他。”五现在没有自己的判断力,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先送他去读书。
关弘摸了摸五的脑袋,“嗯。”
五虽然,但是话还是听得懂的。抓着关弘的手“五不能和哥哥在一起了吗?”
“五要去读书哦,哥哥也有事情要做。等长大了,就可以去找哥哥了。”沈慕晚见关弘被五问的憋的脸通红,替他解释道。
“嗯,哥哥等着五去找你。”
“好。”
几个孩子都回去了,殊字却没有第一时间离开。
“与我有事?”
“嗯。关于决明的。”
“他怎么了?”
殊字是最近距离观察几个孩子的人,对于决明这个孩子,他的印象不是很好,殊字想这孩子有些心术不正,但是又担心这个词放在一个孩子身上有些太重了。“决明有些心思,姐注意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