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古角镇凸涯山。
一把遮阳伞下,化妆师正在给麦醉上妆,他似乎和之前的那个麦醉挺熟,一边往她脸上抹粉底,一边咋呼:
“醉美人,你是不是和自己的脸有仇啊?有你这样糟蹋它的吗?”
“呦,呦,这是什么?”他指尖在她脸上轻戳,随即痛心疾首,“都脱皮了,说,你这两天干什么去了?难不成学人家古仔专门跑海边晒太阳了?”
麦醉的目光一直看着远处,闻言有些漫不经心道:“嗯。”
她确实是去了当初醒过来时的那片海,还拉着杜元康,租了条渔船,带了两束茉莉花。
听说这是“她”生前最喜欢的。
当时杜元康傻傻地看着她把花束扔下海,惊得几乎口吃:“阿……阿醉,你脑子又糊涂了?”
她只是笑着解释:“我和自己的过去告个别。”
也不知道杜元康怀疑了没有,总之,他后来一声不吭陪着她完成了这一切。
汤哥气道:“你……你还敢承认?别以为自己天生丽质就不需要保养,没了这张漂亮脸蛋你就什么都不是了。”他伸手板正她的脸,“看什么看?认真点。”
麦醉道:“汤哥,他们在做什么?”
她指的是那边不远处高高台阶上几个穿着黄蓝相间骑行服的人,他们每个人脚下都蹬着辆山地车。
“你不知道?他们和你一样,是今天这场戏的武替。”
麦醉皱眉:“没人告诉过我。”
她昨晚接到公司的电话,说今早有她一场替身戏,让她凌晨五点半在楼下等着,然后就有一辆面包车开过来,把她接到了这里,具体是什么戏,她还没来得及问,也不知道该找谁问。
她看了看自己身上同样颜色的骑行服,忍不住问道:“这到底是要拍什么?”
汤哥连眉毛都没抬:“听说是从那上面冲下来。”
“什么?”这回连麦醉也吃惊了:“你是说要武替们从蝶云天梯骑车冲下来,还要正面特拍?”她看着沿途平台处陆续升起来的几台摄影机,“导演他疯了吗?出事怎么办?”
古角镇是S市周边一个有着上千年历史的小镇,小镇以栽培各种珍贵兰花出名,但真正吸引游客过来的却是这凸涯山的蝶云天梯。
传闻明末清初时,有几名不愿归顺朝廷的义士,带着家属在这山上隐居。
后来有一位从京城来的少年游历到此地,住在山下的客栈里,夜间闻得一股清幽之香,次日他带着一名家仆觅香味寻找,因为山高坡陡,林木茂盛,两人在里面迷了路,眼见天色已黑,远处林中传来几声狼嚎,主仆二人吓得抱做一团,正以为会死在这里时,忽见前面远远有烛光亮起,两人不由大喜,觅光追去。
谁知那烛光见他们走,也跟着走,怎么都追不上。
为了不被丢在这里,两人也不怕苦了,遇坡爬坡,遇涯攀涯,好在前面那烛光虽然一直在走,但始终没有熄灭。
到了一开阔处,那光忽然停了下来,拿烛的人转过身,冲着他们笑:“到了。”
竟是个美丽的妙龄少女。
那少女名叫彩蝶,本是当初隐居山中义士家的一位女儿,因见他们迷了路,特意给他们带路的。
这位少年在彩蝶家住了半个多月,两人渐生情愫。
少年告辞的时候,带走了空谷中的几株幽兰,约定回到京中禀明父母后,定会回来迎娶她。
这一走,就是三年,了无音讯。
那位痴情的彩蝶姑娘,以为那曾经海誓山盟的少年郎忘记了来时的路,于是在干活的空隙里,到山涯边去挑碎石,花了整整十二年时间,往山下修了条九百九十九层的石阶。
这就是碟云天梯。
后来,这天梯经过历代修建,成了著名的旅游景点。平时里除了情侣会来游玩之外,也有一些剧组喜欢到这里取景,又因为它的险峻陡峭,近些年吸引了许多玩户外酷跑和自行车速降的人。
更多的人因此而受伤,当地管理部门不得不禁止户外特技爱好者进入,但它的魅力实在太大,又是开放式山体,总挡不住一些狂热爱好者偷偷前来。
没想到夏甲仁竟然租下了这里。
“夏导可没疯,这要是拍成了,宣传片的噱头就有了,”汤哥比她知道得多,也比她看得明白,“你紧张什么,又不是让你上,那些人都是夏导花了大价钱请来的,很专业。”
“听说光是男主的武替就花了这个数,”汤哥比了一下手指头:“而你,顶多就是在最后的时刻,代替安桔从车上摔下来,刚才不是让你在膝盖、手肘处套了层护垫吗?”
麦醉眼睛亮了:“二十万?”
她现在缺钱。
汤哥看着麦醉闪闪发光的眸子,不由乐了,手中的动作不停:“你想什么呢?二万。一天就赚二万,这样的活儿哪里找?”
麦醉却有自己的想法:“汤哥,你说,如果我去和夏导说,由我来代替那个安桔的女武替,他会付我多少钱?”
“你?”汤哥上上下下打量了麦醉一眼,“二十万是值的。”
说完,他懒洋洋补充了一句:“不过是你摔死后的安葬费。”
麦醉还要说话,却见他突然站起来,神色激动:“来了,来了。”
她转头去看,一辆车缓缓开过来。
车门打开,夏甲仁和一个穿着大红色长裙的女子在众人的簇拥下下了车。
那女子长得和麦醉有七八分像,下车后目不斜视,和夏导说笑着往中间空地上的位置走去。
只一眼,麦醉就已经猜出了她是谁,她看着汤哥伸长脖子的模样:“你是安桔的粉?”
汤哥却泄了气,坐下来,气呼呼的:“谁会是她的粉?看她,我还不如看你呢。你比她漂亮多了。”
“我粉的是我家江楚小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