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成了长老们的药奴,她在秘境里还能那么傻乎乎地不恭不敬,结果被扔进试练塔里饱受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摧残?
吴十三一边摇头一边忍不住叹气,回想起来还是很憋屈的。
但是,有人和自己一样憋屈,心里最后那一点不平也就都烟消云散了。
客观来说,虞不离这个新主人刚刚还间接救了自己一命。
如果没有秘境里那强加给她的霸道奴印,等待她的,只会是被狗叔当做工具人,用完就丢弃的悲惨命运。
在狗叔没对她动手之前,也许还会做一做白得一个厉害契约灵,从此大杀四方的美梦。
可当它真的动手时,吴十三便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没那个命。
还不如既来之则安之,抱谁的大腿不是抱呢?
起码那位虞小姐看起来可比狗叔和蔼可亲多了!
吴十三的心气彻底顺了,但狗叔却差点心梗而死。
它刚刚是幻听了吧?
一个5级异能者?
这世上竟然还有5级异能者这样的蝼蚁存在?
就算真有,也绝不可能出现在明山市!不可能出现在秘境里!不可能出现在吴十三的主人之位上!
哪怕吴家最尊贵的二世祖,也不可能让吴十三这样耗费了无数人力物力培养起来的人才给他当奴隶!
吴家舍不得!
然而,似乎是嫌它的反应不够激烈,吴十三顿了一顿,亮出的手掌又慢慢蜷起了两根手指,“不过她的身体强度应该只有3级。狗叔,我们以后要通力合作,好好保护她的安全哦!”
哦你妹啊!
狗叔双眼充血,心口一滞,口中猛地冲上一股腥甜,“噗!”
一口淤血终于再也压抑不住,喷在了它面前的墙壁上。
吴十三拍拍胸口,庆幸自己闪得快,要不衣服就要粘上血了!
末世五年,连洗衣粉都快耗尽了,衣服越来越难洗干净。她的衣服存货也不多了,实在不想穿兽皮啊
听说洛河基地今年年初的时候,终于开垦出足够的土地用来种食物以外的东西了,比如棉花,亚麻什么的。
也不知道跟着新主人,自己能不能蹭到便宜。
吴十三走了一会儿神,再看狗叔,竟然已经出气多进气少!
再一看自己脑海中蹦出来的选项框,“是否原谅宠奴狗大力?”
额原来是要自己选了“是”,电击才会完全停止啊
刚刚那居然只是中场休息!
吴十三再一次感叹秘境下手真不是一般的狠,然后用精神力点了那个“是”。
既然狗叔除了乖乖听话别无选择,那她还是挺开心自己能多一个打手的。
“你真名叫狗大力?”吴十三看着奄奄一息的狗叔,好奇地问道。
她本以为自己的名字已经很不走心了,狗叔这样和长老们一个辈分的高手肯定都有响当当的名字。
没想到
她突然觉得十三这个名字也挺好听的。
狗叔,哦,不,是狗大力,正趴在地上艰难地喘着气,庆幸第二波电击终于过去,耳边就传来了令它恨不得捂脸杀人的魔音。
狗大力狗大力大力
这该死的名字!至少已经有上百年没人这么叫过它了!
在它还是幼犬的时候,有个熊孩子成为了它的饲主,熊孩子的贵妇母亲给它取了名字叫“达令”,用来掩饰某些豪门日常的小配角,以防止在她正牌丈夫面前叫错爱称。
只可惜,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起码那位虞小姐看起来可比狗叔和蔼可亲多了!
吴十三的心气彻底顺了,但狗叔却差点心梗而死。
它刚刚是幻听了吧?
一个5级异能者?
这世上竟然还有5级异能者这样的蝼蚁存在?
就算真有,也绝不可能出现在明山市!不可能出现在秘境里!不可能出现在吴十三的主人之位上!
哪怕吴家最尊贵的二世祖,也不可能让吴十三这样耗费了无数人力物力培养起来的人才给他当奴隶!
吴家舍不得!
然而,似乎是嫌它的反应不够激烈,吴十三顿了一顿,亮出的手掌又慢慢蜷起了两根手指,“不过她的身体强度应该只有3级。狗叔,我们以后要通力合作,好好保护她的安全哦!”
哦你妹啊!
狗叔双眼充血,心口一滞,口中猛地冲上一股腥甜,“噗!”
一口淤血终于再也压抑不住,喷在了它面前的墙壁上。
吴十三拍拍胸口,庆幸自己闪得快,要不衣服就要粘上血了!
末世五年,连洗衣粉都快耗尽了,衣服越来越难洗干净。她的衣服存货也不多了,实在不想穿兽皮啊
听说洛河基地今年年初的时候,终于开垦出足够的土地用来种食物以外的东西了,比如棉花,亚麻什么的。
也不知道跟着新主人,自己能不能蹭到便宜。
吴十三走了一会儿神,再看狗叔,竟然已经出气多进气少!
再一看自己脑海中蹦出来的选项框,“是否原谅宠奴狗大力?”
额原来是要自己选了“是”,电击才会完全停止啊
刚刚那居然只是中场休息!
吴十三再一次感叹秘境下手真不是一般的狠,然后用精神力点了那个“是”。
既然狗叔除了乖乖听话别无选择,那她还是挺开心自己能多一个打手的。
“你真名叫狗大力?”吴十三看着奄奄一息的狗叔,好奇地问道。
她本以为自己的名字已经很不走心了,狗叔这样和长老们一个辈分的高手肯定都有响当当的名字。
没想到
她突然觉得十三这个名字也挺好听的。
狗叔,哦,不,是狗大力,正趴在地上艰难地喘着气,庆幸第二波电击终于过去,耳边就传来了令它恨不得捂脸杀人的魔音。
狗大力狗大力大力
这该死的名字!至少已经有上百年没人这么叫过它了!
在它还是幼犬的时候,有个熊孩子成为了它的饲主,熊孩子的贵妇母亲给它取了名字叫“达令”,用来掩饰某些豪门日常的小配角,以防止在她正牌丈夫面前叫错爱称。
只可惜,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