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凌沫沫就起床洗漱,用暗色粉底混了点眉粉搓匀,对着梳妆镜几下一抹,镜子里的小白脸俏姑娘瞬间变成了小麦色健康黑丫头。
又换了身长裙,头顶梳了个道士髻,看着倒有点像丸子头,然后斜插上一根桃木簪子,背上个跟她人差不多大的箱子出门了。
箱子高一米二,长六十宽四十公分,由凌沫沫纤细的身影背在背后,看起来就跟那些去少年宫学琴的少年少女一样,所以一路上路人看见了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
做天师就要有天师的派头,不然会被别人看扁,还没开始就失败一半。
这话是明晓慧再三交代凌沫沫的,凌沫沫也牢牢记在心里。所以凌沫沫但凡有本职生意,一般是不会骑自行车的,太掉价,有失身份。因此,每次出生意都是百万豪华高档车——公交车。
好吧,凌沫沫的经济状况决定了她的“派头”也只能局限在坐公交车了。
A市作为近几年发展还不错的沿海地级市,人口是不必说的多,交通状况更是惨不忍睹。可怜的凌沫沫天师,背着个大箱子,在公交车里被挤得晃来晃去,最后被挤得大字形贴在车窗玻璃上,脸部紧贴在玻璃窗上呈各种造型,随着公交车一路徐徐行驶,一路上不知吸引了多少路人的眼球。
好不容易到达目的地熬到下了车,凌沫沫整了整衣服发型。奈何长裙本就是棉布的,这一挤更是给挤得皱巴巴的,怎么拉也拉不平,头上的桃木簪也不知被谁顺走了,道士髻更是硬生生被蹂躏成坠马髻,歪歪斜斜。当真是,惨不忍睹。
还好大箱子倒是完好无损。
于是,穿的寒碜的凌天师一路磕磕绊绊找到目的地:一处普通的居民楼小区,找到客户人家,敲门。
开门的是个最炫乡土风大妈,看到凌沫沫第一眼就是怀疑。这么小?穿的这么磕碜?是个学生吧?靠得住吗?想直接把她回了,但考虑到钱已经预付了一半,就这么轰走了又吃亏了,于是咬咬牙还是让开一条道,让凌沫沫进了屋。
凌沫沫进门后,屋子里三五个大爷大妈的各种审视质疑的眼光在她身上扫来扫去。还夹杂着两声不屑的嗤笑声和各种议论声。
屋子里有点暗,但仔细一看七大姑八大姨的都在,挤得屋子里满当当的。这些人多是好事之人,过来看热闹的。凌沫沫倒也见怪不怪。
屋子里到处都挤得满满的,唯一的空处就是靠墙的沙发,众人特意避得远远的。沙发中间坐着个精神萎靡的年轻人,脸色惨白,厚厚的酒瓶底眼镜,眼睛底下是掩饰不住的眼袋,他就是这次的受害人。开门的最炫乡土风大妈是他的母亲。
“开始吧。”最炫乡土风大妈在看到凌沫沫那明显稚嫩的年纪,和邋遢惨不忍睹的样子已经对她没啥信心了,语气也不由有点意兴阑珊。打从凌沫沫进门,别说客套,连杯茶都没给她喝。
好在凌沫沫对于此种待遇也算颇有经验,也不在意,神色自若的打开背后的大箱子,把里面需要用到的工具一一取出来放好。
早在昨天联系的时候,她就关照过主人家安置出一张八仙方桌放在房子正中间。八仙桌上,烛台,香炉,猪头,瓜果贡品等都都已经准备齐全。
其实今天的工作内容其实很简单。受害人,就是那个坐在沙发正中的少年,应该是在外面撞了不干净的东西,带回家来了,所以才会天天一睡觉就梦见虚无的白影。现在已经吓得连续两天都不敢睡觉了,才会有这样憔悴苍白的脸色。
其实这东西属于游魂,没什么伤害力,顶多也就扰人清梦吓到胆小的人而已。处理这种事情对凌沫沫来说根本是小菜一碟。
只是,奈何现代人都浮夸,能有慧眼的人又有几个。大多不过俗人,只会看那些外在的。是以,凌沫沫不得不弄出点花哨的看头出来。
不然,鼓捣三下五除下说弄好了,这些大爷大妈恐怕更得不相信她,到时候说她骗钱,扣下她的另外一半费用可划不来。
凌沫沫摆好东西,最后从大箱子里取出一尺半的桃木剑,提剑敛目,口中念念有词,然后变戏法似的手上忽然多出四张符,啪啪啪贴在八仙桌四面上。然后桃木剑舞动的虎虎生风,剑尖将符箓挑起来,飞入空中,然后在大爷大妈的惊呼声中,桃木剑出剑利落,嗖嗖嗖串起落下的四张符箓。
凌沫沫左手剑指指着桃木剑,配合嘴里念念有词,掐了个诀,只见桃木剑上的符箓哗的一下,竟然无火自燃,此等奇景看的大爷大妈又是一阵惊呼,都惊得站起来了还不自觉。个个啧啧惊叹,连一开始嗤笑的几个人也不禁为凌天师的高深法力折服。看得目不眨眼的。
待得符箓燃烧的差不多了,凌沫沫眼疾手快的拿起桌上正中供着的一碗狗血,两指捏住桃木剑,从上往下一抹,符箓的燃烧灰烬就悉数落入狗血里,凌沫沫端起狗血碗,递给年轻人:“喝下去。”
年轻人应该是读过书的,在科学和迷信间有点摇摆不定,迟疑着要不要喝。
但是此刻,经过凌沫沫那一串符箓不点自燃的震慑性表演,他妈妈已经对凌天师的水准深信不疑,夺过碗就拎着儿子的脖子给灌了下去。
末了,还一改之前的冷淡,对凌沫沫陪着笑脸问她:“天师,然后还要做什么?”大有凌沫沫一声令下,她愿赴汤蹈火之势。
其实他们哪里知道,处理个游魂,凌沫沫四张符箓下去,就已经把游魂给收了。后面那舞桃木剑串起符箓,施法符箓自燃什么的,都是伪科学的小把戏而已,为的就是获得这些大爷大妈的信任。这不,成效显著!
凌沫沫心里偷笑,脸上却一派高深莫测的风范:“小小游魂,已经被我收服。令郎只是受了惊,魂魄有点散,刚才喝了我的汤药,自然不会有事了。现在,令郎随我到外面,把它送走吧。带路!”
最炫乡土风大妈一边带路把凌沫沫一行到小区外面,一边有点迟疑的问凌沫沫:“那个,天师,不能把它弄死吗?最好打的魂飞魄散永不超生,不然,万一又害人怎么办?”
凌沫沫闻言叹了口气。所以说人心总是最狠毒的东西。刚才还是受害者,现在一听安全了,第一想法是把害自己的东西弄死,弄的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凌沫沫悠悠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游魂也属于生灵。杀了它只会增添你的罪孽,不如放了它,反倒给你们一家积累福德。况且,我先前已经在你家大桌上画了伏魔印了,这东西以后都不会进你家门了,所以不用担心。”
最炫乡土风大妈一听,松了口气,又惊又喜,拉着凌沫沫好一顿各种拍马屁,“哎呦喂,凌天师您真是太好了,大恩人那!请您来真是太对了,含金量真是高啊!”反正好听话不要钱,直把凌沫沫夸的跟朵花儿似的。
凌沫沫凌天师则高深莫测微微一笑。
于是一行人,最炫乡土风大妈带头,凌沫沫和年轻人紧随其后,后面是那一群大爷大妈叽叽喳喳的兴奋议论。
这样的一行人往小区外面走,一看就很有看热闹价值,于是这队伍一路走出去,路上不断有人好奇,跟着加入队伍尾随,互相讨论议论纷纷,结果看热闹的队伍越来越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