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云胡有个远彩堂布店,准确地来说是远聆风的店,一直保持着不算好也不算坏的水平。后来店里忙碌一点后,远聆风就找了一个人看店。
开始的时候进货和每月算账是南云胡过目,虽说没什么大利润,但也至少可以把店开下去。虽然钱不是她的,但是看着那么多钱从手里过一下,也会产生自己是个有钱人的错觉。有钱人,晓得吧,哈哈哈,做梦都会笑醒的有钱人。
有次就是高兴过头了,金喜一把把南云胡的头按在脸盆里,叫她醒醒脑,顺便清洗一下自己幻想之时流着口水的猥琐。也不知道金喜哪儿来那么大的力气,真是不可爱。哎呀,南云胡一想到就脸疼,便再也不敢神魂瞎游云霄了。
远彩堂这两年来真是蒸蒸日上,每次想到她都能高兴地夜不能寐、手舞足蹈。
她要不是在怡林轩工作,不知道这日子怎么过得下去。
怡林轩是个可以包容各种新奇玩意的地方。
不管是谁,只要带来没见过的,很奇怪的东西、表演,尤其是带来人群、带来赏钱,那都是可以的。所以这是个有时人多、偶尔人少的地方。就算没有新奇的地方,传统歌舞、琴棋书画等也是有人来看的,这就是怡林轩立足之本,也就是杂,什么都有,但又好像什么都不精致。
精致独一的话,比如糕点,还是千味居的最好,因为它数十年如一日地钻研糕点,开了好多家分店。一品茶阁的茶最好喝,人总是很多,不过也可能是环境使然。只要在那里多喝上几杯,都觉得自己是个谪仙人。歌舞坊呢,以歌舞著名。兴盛酒楼的菜最好吃。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怡林轩对面就是春香楼,是有着各种姑娘的地方。既然是邻居,偶尔冲突还是有的,但是从来不在表面上显露出来。有时客人在怡林轩待够了,就顺便去春香楼,也有春香楼的客人偶尔跑到怡林轩来看个新奇。总之二者关系和谐并且微妙。
当初就是在怡林轩见到丛夕,感觉丛夕安静、温婉,不过总是散发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有时候南云胡在丛夕面前经过,会莫名地感到那么一丢丢冷,甚至想要起鸡皮疙瘩。
后来听说丛夕刚来这里,还没有想好住哪里,南云胡想着自己的梨花小院多个人住也无妨,毛遂自荐后她们就愉快地住在一起了。
南云胡想得很美好,一是人多热闹,二是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金喜的脾气性格,也许金喜就会变得温柔许多。不过现实总会打脸,金喜可不是随意改变的人,南云胡才意识到自己是何等幼稚。好在金喜见到丛夕甚是投缘,像是许久未见之人,一点也不觉得丛夕冷漠。
丛夕教怡林轩小姑娘识字,她偶尔也会去春香楼。南云胡得出一个结论,写字好真是不愁吃穿啊。
南云胡主要给姑娘们跳舞的时候伴奏、或者人手不够的时候跟着跳舞、偶尔教她们下用剑手势。南云胡一直觉得自己这样的人居然也可以通过选拔,不知道是自己太过优秀还是她们的标准太过奇特,总之她暗地里时不时会笑醒,哈哈哈哈哈。
怡林轩向来人来人往,歌舞升平。不过最近接连听说雍州那边不太平、扬州好像地震了、南方貌似连发大水。一般就是听听,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南云胡的日子就是这样一天又一天地过。
话说今天有食物品尝活动,南云胡一早就去了怡林轩。因为这里选出来的最佳食物,可以广而卖之,于是大家都积极参与。想到可以趁此机会大吃特吃,南云胡的脸简直是笑成了一朵花。
可是现实总是这样,让人于希望之中带着失望,又不叫你放弃希望。
要知道,这是南云胡喝的第四碗冬瓜汤了,接下来还有南瓜汤,绿豆汤,南方大米汤……
有的实在是难喝得要命,以至于她已经跑了好几趟厕所了,身体简直要脱力。她都没有什么心情去吃别的菜了。
旁边一个吃菜的人难以理解这种奇奇怪怪的果蔬食品推广,念叨着好好的舞蹈不跳,却做这些莫名其妙的的事情。
南云胡终于吃到了一些可口的菜,内心一时激动便畅快地想到,怡林轩的包容性岂是浪得虚名?旁人是没有见过各种奇葩的场面,衣服推广、家具推销、字谜大会、字画比赛等等,区区冬瓜汤又算得了什么?南云胡在开心之余,一鼓作气吃了个大饱,心满意足地揉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感觉这像是春夏刚结好的西瓜。
她觉得这样的活动越多越好,毕竟忙起来的时候天天像个陀螺,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现在每天按部就班,真是难得的安稳生活。
金喜总是整天没影,这时候不知道又跑去了哪座山。
远聆风这两天在家歇着,南云胡十分满意,并且觉得他现在老实多了。
以前远聆风喜欢去吃霸王餐,总是被打也不长记性,他一嘚瑟就出点什么幺蛾子,那时候她知道了就赶紧给别人送钱赔不是。好在人家大人有大量,没有继续追究下去,不然南云胡慢慢就会沦为这个地方的笑柄。
南云胡不知道远聆风为什么持之以恒地喜欢找虐?远彩堂布店就是他的,何必吃饭不付钱,不懂远聆风的脑回路。难道就是为了挨打?还是想要测试自己的美色价值几何?
他居然点了最好的饭菜,胡乱吃一些,然后坐着不给钱。人家问他付钱,他居然说:“白吃。”如此理直气壮,不被酒楼打才怪。
人家说:“以为长得好看就可以吃白食,打!”
还好南云胡把吃的东西打包回来了,她也想感受一下酒楼食物的香味。岂料远聆风瞬间发狂,摔碗、砸桌子、抢她手里的饭菜,结果南云胡赔了更多的钱。得不偿失啊,她以后再也不敢打包了,不好好教育的年轻人真是好可怕。
金喜看他被打成那样,大概又要卧床了,便不屑的哼了声:“活该。”幸好金喜没有再打他,不然这医药费又要增加了。
后来远聆风这种癖好在金喜的一顿胖揍之下终于被治好了,真是可喜可贺。
南云胡觉得这两个孩子应该成为更好的人,毕竟玉不琢,不成器,可是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出路。她总是发愁,觉得他们的教育问题十分棘手,可也没什么办法。
不过这事先放下不想,因为有更棘手的事来了。
有人跟南云胡说亲了!她是绝对不会结婚的,可是想到有人喜欢她还是有些小激动。她自认不是什么国色天香,但也可以美丽动人啊。
媒人说那人名叫殷容,容貌自然是一等一的好,身高、钱财也不差。最重要的是他是个大善人,出手大方,平易近人,一看就是有福之人。与其婚配,自然不会委屈了南云胡。
虽说人家儿时穷点,可是人家一夜暴富啊!人家能看上南云胡,是天上掉馅饼的机会啊。南云胡心想自己是那么肤浅的人么?她就是,哈哈哈哈。
听说殷容是在怡林轩看到她舞姿美妙、瞬间心动。
等一下,南云胡思考到,那次表演有好多人,这样都能看得到她?是自己身上香气太重还是别人妆画得太丑,怕不是他瞎?最重要的是,因为人多,她是群演啊,顺便在后堂还眯了会儿。想到此处,她便忍不住呵呵笑出声来。
媒人以为南云胡着实愿意,便一鼓作气道:“殷容那样的男子,定会爱护妻子,并且一年抱俩,两年抱三儿。夫妇和睦,恩爱一家。”
南云胡说道:“倒是可以一见,便先谢过媒婆了。”她想着要给媒人些文钱,媒人摆手不要。
南云胡想到,难道是觉得自己太寒酸,大概是吧。正好,省钱。
媒人前脚刚刚离去,金喜的巴掌就劈头盖脸地打来,吓得南云胡赶紧大喊:“金喜饶命!我哪里明艳动人,你倒是明说,我改,我改还不成么?纵然是有了情郎,也绝对不会亏待你们的!”
谁知金喜打得更重,“谁会在意你的情郎!居然不知悔改,尚不知道自己有何错!该打!该打!”
南云胡只好涕流满面,火速求饶:“我一向光明磊落,大事不敢做,小事你做主,实在不知道犯了什么错呀。”
“吹奏不好好吹,跳舞不好好跳,居然还偷懒睡觉!也不知道你这样做过多少次了?浪费光阴可耻!”金喜气愤道。
难道你是我肚子里的虫子,竟然知道我在想什么?南云胡郁闷地想到。
“没有的事,你从哪里听来的,都是些骗人的夸大言辞。作为姐姐,我的言行向来是很注意的。”南云胡赶紧躲开她的巴掌一本正经地说道。
“表演的时候,我在下面看得清清楚楚,你还敢狡辩!”金喜听了她的话打得更大力了。
“那是群体表演,我不过是群众演员,本来就只会一点点。再说古有滥竽充数、近有鱼目混珠,现在我不过是偷个懒,不必这么大动肝火吧。生活本就不易啊,金喜!”南云胡迅速回应道,跳到一旁,躲过了一巴掌。
天啊,金喜,你到处野也就罢了,我何时拦着你过。你不去看看山山水水,看看花花草草也是好的啊,专门盯着我表演干什么!这是什么癖好!南云胡心里腹诽到。
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般,金喜又说话了:“我不过是路过,就看到你这个样子!糊里糊涂的像什么样子!”说着也不停手上动作,屋内顿时一番鸡飞狗跳,南云胡只管四处逃窜。
哎呀呀,年轻人,真可怕!惹不起,我躲得起!我躲,我躲,我再躲!
远聆风又在门口目睹了这一切,这次他的眼睛都要笑出花来,一脸惬意地说道:“真是风水轮流转,没想到你也有今天,平时看我被打不是很高兴么?”
“冤啊,大大的冤啊,我再也不敢嘲笑你了,问题是你自愿招惹金喜挨打,我也拦不住金喜啊。何况你本来就该打!”南云胡愤愤不平道,不断地躲着金喜的巴掌。
“是吗?那你这次就好好地享受吧!你也是自——愿的呀!”远聆风大笑着回了他的房间。
别走啊,我错了不成,拦着金喜这丫头啊!南云胡心里着急。
“丛夕!丛夕!快来救我!”南云胡大声喊着。
“丛夕出去了,你知错了没有?”金喜还在追打。
“我知错了,我是大大的错啊!错不该让你做我的妹妹啊,你是姐姐,你最厉害!哎呦喂,我的胳膊!哎呀,我的腿!”南云胡发着牢骚的时候不小心被金喜打到胳膊和腿了。
“还在贫嘴!给我好好反省!下次就没有这么简单了!”金喜大概打累了,停了下来,坐在椅子上喝了口水。
真是谢天谢地。
“下次?没有下次了,再也不敢烦扰金喜了!”南云胡眼中充满水雾地说道。
金喜打人很有分寸,屋内还是丝毫不乱,悠闲地喝茶,只不过苦了南云胡。她身上的伤,疼!有几下全打在屁股上了,南云胡内心还是吐槽了一下金喜,这丫头下手忒狠了点,真是不知轻重。
于是南云胡相亲的第一面,就是脸上蒙着轻纱。虽然脸上没有多少伤,但总归影响面容,吓跑别人就不太好了。
殷容看到的南云胡便是这个奇奇怪怪的样子。
南云胡看向殷容,他面容干净、棱角分明、脸部温柔。看来媒婆说得没错,果然是个美男子啊。
“就这么不想以真面目示人么?还是说你觉得我不够格看到你的脸?”殷容果不其然有些奇怪道。
“没有,没有。公子莫要误会,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还请不要见怪。与你相见,我也是相当愉悦的。”南云胡赶紧解释。
“是么?难道说这是你的个人爱好?”殷容饶有兴趣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