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孤儿(1 / 1)一个滴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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粱府内,一场最后的秋雨淅淅沥沥落满满阶的石板,一处窗开得正是时候,恰恰对着积水顺着廊檐悄然漫开的涟漪,“啪”亲昵亲吻窗纱,暧昧又回旋。

粱麦刚熄了烛火,方才可是骑这她那“火雷”回来,周身暖意,心里也亮堂堂。

说起这火雷啊,哦,在晚宴前还是元沥的“汗血宝马”,可被沈之泽以回报之恩送给了她,粱麦本就对它痴迷已久,可眼前到了手,始终还是放不下,说服自己道是往后有些什么可还的却也是要还了这个重大之礼。

便放下心中的纠结万分,只顾盯着那漂亮毛发的小马驹。

“那,我就收下你这礼了,只是因得你用了元氏的承诺这么大一个礼换来的,我却泰然的收下,岂非却之不恭。”

粱麦长长眼睫垂下,苦恼想了好一阵,似是有了想法,还是壮起勇气道。

“只能用我的一个承诺再承允你了,只是虽不大抵得元沥的承诺,可你日后若是要兑现,我也定会赴汤蹈火的!”

最后那“赴汤蹈火”特地咬重了音,也为她能安心收下这小马驹做个铺垫的,也彰显得她是个颇为“重情重义”之人。

“如此也好。”

沈之泽开口语调极为温柔,因得靠的近了些,清冽的男子气息不经意间染上了她鼻息,粱麦听到此言,却是打的十万个愿意。

“如此甚好,沈公子日后我们就是兄弟了,你要有什么事大可找我。”

粱麦一双杏眼弯弯,话中意思虽听着浅薄,神情却极为认真。

粱麦这刚认识的兄弟,又问了她个颇为为难的问题。

“那么粱姑娘,这汗血宝马你可想好了名字?”

她往日里也是养的几匹马匹的,在后院马圈里,为了给他们些匹配的名字,也就随着父亲叫道,赤练、闪电、火凤、雷风、铁玄。

可巧了这些名字都被父亲取了去,现下让她回答起来的确是有些强人所难,可在新认识的兄弟面前确实不太能丢了面子。

“嗯,我心中已有了主意。”

沈之泽表现出一副洗耳恭听模样,粱麦伸出手十分小心拂了下这马的脊背,自然而然答道。

“我觉得可叫它火雷。”

粱麦似乎感觉不到这马忽的脊背一凉,一双眼怕是瞪得比铜铃还大,鼻腔猛得喷出一腔。

“哎!沈兄,你看火雷十分欢喜它的名字。”

沈之泽也伸出手拂这这马的马脊,一下接着一下十分有规律,含笑只答。

“却是如此,火雷,十分欢喜。”

第二日,街头巷尾的确还是传着沈之泽的簪花郎成名诸论,可更为劲爆的茶烟饭后谈文,便是簪花郎用了元氏一族的承诺换了世子的一匹“汗血宝马”。

汗血宝马虽贵重,可元氏的承诺可不是区区一匹汗血宝马就能够相抵的,闻着皆纷纷赞赏,沈之泽乃是不贪不欲之人,可堪为簪花郎第一人。

这簪花郎第一人一出,沈之泽又被爆出身世,此言传至一条最破旧的嗓门最大的李寡妇。

酒楼茶馆又纷纷编出一场场座无虚席的大作。

“话说这簪花郎,年华正好,生的也恰似那神仙一般人儿,只可怜的是儿时孤苦无依,食百家饭长大,一整条乌衣街都是给他食过饭的人家。好在簪花郎刻苦上进,便是没了看得光亮也需借得那花楼的腌臜光影,才苦读这些年,如今一朝化身簪花郎,实在是苍天不负人心啊!”

“砰!”

寻常日子,便是到得高潮时刻惊堂木一拍,台下人却是不太乐意的,因得到了打赏时刻,不过为了这风林玉芝的郎君,也值得花出个三两银钱的。

这收了打赏的说书人也是讲究规矩的,到手了钱,也是一刻也不耽误,口若悬河又道。

“话说这簪花郎在昨夜宴席上只答了句,‘只要了那匹汗血宝马便好。’,实在是无在乎金银,可你们可知那汗血宝马转手就被簪花郎送了出去,天可怜见的,这可是值得元氏的一个承诺的汗血宝马,那收马之人,你们可知是谁?”

见着说书的假意买了个关子,场下之人皆不乐意起来,一个比一个激动起哄。

“快说快说!哪有这么多劳什子给你等的慌。”

“是呀,快说!”

“被废话了,快说!”

“这酸秀才也是在这扯了半天!”

说书的倒是不在意被说成酸秀才,往日便不时被叫上两三声,可瞧着台下的人急起来,才不慌不忙道。

“粱将军的女儿,粱麦。”

台下一阵阴阳怪气的唏嘘,不过这声响大抵来自些小媳妇,小女子。

“可你们知为何要将这汗血宝马送给粱麦?”

台下倒是一怔,说说书人拂了拂鬓须,才笑言。

“因得那粱麦在午时解救了簪花郎一场,簪花郎知恩图报才赠美人骏马。”

这酸秀才又挑眉,两指才扣起惊堂木一拍。

“预知如何解救簪花郎,且听下回分解!”

惊堂木一拍,意味着散场的信号,台下都被勾得兴趣,现下被斩断怎的也是不依不饶的。

可再抬眼,那酸秀才早已带着钱袋消失的无影无踪。

台下两人也听的认真,只不过是各坐一桌。

盘中的绿豆糕实在是不及元王府中做的,妤枳才食了一块便不大乐意,脸耷拉的老长,却也不仅仅是为了眼前这绿豆糕,为的还是隔着好几座的二十八。

那人今日倒是也来赴约了,却直来就坐了三座外的客座上,眼角眉梢从跨店门开始就未曾分一眼过来。

这存心的样子,可真真的懒得调服,可一想到那晚自己脱口而出的“谈情说爱”,那也可恰好把他划分在自己尚可接受这一栏。

毕竟也是有过几次生死的交情,若是真的“谈情说爱”起来,应当是有些默契的。

不过若是要好驯服些的,沈之泽的性情更贴切些。

事情也需一件件办起来,当下沈之泽当了簪花郎,进宫必他无疑,既然能混进皇室,也不可能没什么弱点。

可巧了他确实是孤儿,也没可要挟的人,这样一个人掌握起来些许的费些劲,杀了又可惜了那张皮囊子,莫非真要把他皮子剥离下来,带回去给曰兹做个面具,才能时时看着这一副皮囊吗?

这点困扰却也不算得什么,可眼前这人知道他身份,若不拉做自己人,却只好杀了,干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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