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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让她们欠她的人情,这本来就是文林夕所希望的。一个顶级的大小姐所希望的事情,他们这些最好的朋友怎么可以不满足她。

满足朋友,也是朋友的责任。虽然谁都没有规定这个责任,但谁也不能否认,这个责任已经是坚不可摧的要塞了。

时优良等人经过一阵的短暂的闹剧之后,终于步入了聚会的时间段。

说是聚会,其实并没有特殊的事情要做。说是为了庆祝李可儿和木森的恋情而来,但是其实大家都在坐着自己的事情,就连两个主角,李可儿跟几个女生去游泳了,木森和时优良躺在躺椅。时优良拿着喜欢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木森在欣赏他的画册。

是的,他自己的画册。就是那本送给体育老师的暴漫。

送给体育老师的是修改之后的作品,而他手的是原稿。画的时候因为赶时间,所以很多东西都是一笔带过,故事也没有认真的看。现在再来看,木森实在想要修改很多地方,实在觉得自己的才华被这个所限制了。

不过,这些都已经没有意义。因为东西已经送出手了。

木森躺下不到十分钟,正看漫画看得津津有味,被一桶水照头淋了下来,成了落汤鸡。

木森缓缓放下书,望着泼他水的人:“你想干嘛?”

“我教你游泳。”李可儿叫木森。木森懒得动,告诉李可儿说:“玩够了就休息,我不想学游泳,反正以后落水了有你救我的。”

“万一我不在你身边呢?”

“旁边总会有人的。”

“万一旁边美人呢?”

“你在咒我吗?”

“不是,我就是想要教你游泳。我想以后落水有人救我。”

木森看着李可儿,看到她一脸认真的样子,不解的问:“你不是会游泳吗?为什么要我来救,为什么非要我学会游泳。”

“自己爬起来和被人拉起来是不同的。自己爬起来是勇气,被男朋友拉起来是爱情。”

这样的思维,木森虽然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是一点也不能够赞同,告诉李可儿说:“别闹了。不学,不过你放心,就算我不会游泳,我也会拉起来的,我会跳下水去救你的。”

李可儿依旧很坚持,告诉木森说:“那就变成了我不仅要救自己,还要救你,不行,你得学。以后要来救我。”

李可儿为什么对这件事这么坚持,木森猜到了七八分。恋爱中的人智商为负,李可儿一定是受了文林夕和东琳泳池很适合互动增进感情的挑唆,所以才非要教会木森游泳。证据就是那两人正在一边幸灾乐祸。

这样的痛苦,怎能放过时优良,怎能放过文林夕。木森叫东琳:“东琳,你不教时优良游泳吗?那家伙看起书来不长眼睛,掉河里的可能是九成。”

东琳摇头:“没事,今天是你跟可儿的主场,我们就做客场看你们就好。”

木森想到了,事先就已经串通好的。东琳和文林夕知道他一定会这么做,所以已经串通好了,要让李可儿教木森游泳。

不过这种事,怎么想木森都应该高兴的。

不管怎么想,他都应该高兴的,这么漂亮的女友教他游泳,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他跟女朋友在一起,让这些好朋友费尽心思为为他这样庆祝,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绝对没有,木森很满意,不论是女朋友还是party,他都觉得很好。如果要说有什么不好,大概也就是他是个不喜欢动的人,除了画画的时候,他甚至连手指都不想动一下。

不过,今天不是给他做选择题的时候,李可儿是个很固执的姑娘,今天不教木森游泳,她是绝对不会罢休的。甚至,教会木森游泳,她是绝对不会罢休的。

她的固执并非是针对什么,不是因为木森是她的男朋友,也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只是单纯的性格的东西,单纯的她想要这么做而已。七八^

听起来很任性,但这就是学艺术的孩子。曾有老师这么说过,没有一点偏执的额孩子,是学不好艺术的,所谓的艺术,就是让性格鲜明的孩子更加性格鲜明。

这句话虽然过于以偏概全,但是却也是有道理的,所谓的艺术,绝大多数都是抽象的存在,是懂的人自然懂。没有这样的觉悟,是学不好艺术的,那些世俗的一味的想要讨好别人的人,是不能够明白艺术的真谛的。

只有那些坚持自己的内心,能够为了一个目标奋不顾身的人,才能够创造出华美的艺术,才能成为引领时尚的先锋。

没有人能够明白别人的心里在想什么,也没有人能够解读别人所呈现出来的全部,那些隐藏的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的东西,从微小的细节中透露出来,呈现给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观众。这就是最为伟大的作品。可是,在古往今来的艺术家之中,能够做到这些的,能够引领一个风暴的,实在是少之又少。

纵观历史的场合,但凡是那些留下名字的,无不都是坚持不懈的人。

曾有人就以此认为:努力等于成功。

但其实,努力是一文不值的。是世界最为廉价的商品。

当然,这不是在否认努力,恰恰相反,实在肯定努力。

因为努力一文不值,并非是说就不需要努力。

只是这个世实在有太多的俗人。世人所在意的不是你是否已经努力,而是努力的结果。

根据结果的好坏,根据自己的兴趣来给努力附加意义,这才是努力的意义。

所以,努力毫无意义,因为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任何的努力都只是一朵不会开的梅花。

一朵不会开的梅花,在风雪中就不再具有傲气。

一朵没有傲气的梅花,是一文不值的,是只会让人觉得在一片繁花中生了一只野草。

虽然野草没有什么不好,但也没有人说得出野草好在哪,在万花丛中,有谁会在意一株野草呢。在一桌山珍海味之间,谁会在意到一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呢,哪怕它是必不可少的,也不会有人真的特意为它拍一张照。

没有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白开水实在太常见,司空见惯的东西,就变得一文不值。

也或许,是因为在一片繁华之中,它显得有些庸俗,谁会自甘堕落去跟庸俗为伍呢。

但是啊,谁又敢说:庸俗是不需要的。

我想不会有人敢这么说的,绝对不会,因为大家都很清楚,庸俗是必须的,是我们每一个人所创造出来的。

但是,也就是因为大家都很清楚,所以,即便是做最庸俗的事情,我们也仍旧没法承认他,哪怕正在做,也会极力的想要反对。

庸俗等于罪恶。

这莫名的罪状,就附加给了庸俗。

但是啊,庸俗又有什么错呢?

不,它什么错也没有,只是刚好在一个及不合适的时间降生了而已。

但是啊,哪怕谁都知道这不是它的错,它并非有意要得罪这个世界。

一个从生下来就带着罪状的人,能够对这个世界造成什么样的伤害呢?

不会的,因为一生下来就带着罪状的人,都已经真的成了罪人。

莫须有的罪名附加在他们的身,这就是生活最为苦涩之处。

最后,庸俗成了原罪,被钉在了十字架。

在全世界的咒骂声中,庸俗的生命走到了尽头,悲惨的死去了。

庸俗死去之后,这个世界就只剩下尊贵和高雅,居高临下俯视众生。

木森虽然很不愿意动,但是奈何李可儿实在太过于坚持,没办法,他也只好如李可儿所愿,因为如果他不去学的话,李可儿会一直吵他的。

可儿的性子有多执拗,这一个星期来木森已经领教过了,凡是李可儿认定了的东西,她会缠着木森直到木森同意为止。木森不同意,她能在他耳边烦他三天三夜。

这样的毅力和决心,是个人都会屈服的。所以,木森就明白了,还是乖乖的听李可儿的话,不然的话,结果可能是他不仅不能逃脱李可儿的魔掌,还得收到她喋喋不休的精神摧残。

当然,木森并不讨厌这种感觉,他觉得这很好,两个人在一起,总要有一个喜欢喧嚣。木森是个很喜欢安静的人,如果李可儿也喜欢安静的话,他们的相处就变得很沉默了,而沉默,往往是尴尬的。

李可儿喜欢吵闹,这很好,听着她在耳边吵个不停,木森有种我还活着的感觉。

对木森来说,这种感觉是十分重要的,只要还有这种感觉,他就觉得自己的生活还不那么坏,至少的话:有个人在耳边吵闹,木森觉得他似乎不再那么的孤单了,过去的世界里,他跟时优良是彼此的影子,现在,他终于离开。

木森当然也曾想过,没有了他,时优良会不会觉得孤单呢?

木森问时优良:“我是对的吗?”

时优良告诉木森:“对的还是错的,有什么关系,反正你都已经这样选择了,对的还是错的都不再有意义,只是,接下来要怎么对她才是有意义的。恋爱,作为一个男人,你不能让自己的女朋友觉得不开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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